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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7: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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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历宝钞》的内容——十殿阎王刑罚因由详情介绍 & i9 u- g! |7 c4 G8 n
一、第一殿 秦广王
% F" v, i, n1 u+ ^6 C+ }+ k' s# T 秦广王的职责,是专管人间的长寿与夭折、出生与死亡的册簿户籍;统一管理阴间的吉、凶鬼判。其殿(即办公地点)位居大海中、沃焦石以外,正西的黄泉黑路上。
) [: L) |$ I" k( N 凡是善人寿终的时候,有的被接引往生天堂,有的被接到西方极乐世界。
6 T1 e8 d1 }: V( i% O 如果是功德和罪过各半的男人、女人,死后把他们送交到第十殿,发送他们仍然投生到人间。有的男人转为女人,有的女人转身为男人,各按照他们在人世间时所做的行为、因缘,分别去接受果报。
$ h. `/ g( a# @$ f9 V' d& G O 凡是在世间恶行较多、善行较少的人,则引入殿右边的高台,称为孽镜台。台高一丈,镜子大约十人圈围。向东悬挂,上面横写着七个字:“孽镜台前无好人。”
`. s9 Q ?. |" c- |' d 被押赴来的鬼魂,自然地在镜子里好像播放录像一样见到自己在世时心理的奸险凶残,以及所做过的种种坏事和死后到地狱受苦的惨状。这时才知道:万两的黄金财宝和各种的福禄名利享受都带不进去,只有自己造的罪孽跟随着到地狱来。
: w0 k) r- g) W+ |8 n. m) k% A 照过孽镜台后,押解到第二殿,开始将犯人分发地狱,运用刑具,让作恶的人受各种痛苦的刑罚。其罪刑与受刑原因详情如下:
( V- O/ v$ y+ ^. e3 C3 O, V (一)自杀者的罪刑$ \& ?0 Q/ e [ J( h
假如有世间的人,不想想天地生人、父母养育而得到的身体,是多么珍贵异常,恩重如山;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等恩情还未报答。没接到阴曹地府的勾帖,就擅自轻生,用上吊、跳楼、服毒、投水等等方法自杀。除了是因为忠孝节义的德行而牺牲生命、死后为神的之外,假若是因细小的忿恨或因犯罪的羞事被发觉等就轻率地自杀,考究他所犯罪刑,并未至死刑者;或是想嫁祸、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轻生气绝的。以上这些情况者,门神、灶神立即将他押解到本殿,关押到饥饿牢与干渴牢。
; a; [' ]; g" Z8 W+ Z' n 这些自杀的鬼魂,每逢戌、亥日,完全就像临死时一样地痛苦。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来的样子,再出现一次。有的在七十天、有的一、二年之后,押解他的魂魄,再回到他自杀的地方,受悔恨折磨的苦楚。并且不许接受羹饭、纸帛等祭品的祭拜。$ e7 W# i% m8 _
假如自杀的鬼魂自知忏悔,敛心守藏,不现出鬼影魅形来惊吓人,也不乱找替死的人,那么等到遭他牵累的人已经脱离牵累、痛苦时,门神、灶神仍然将这类鬼犯押解到本殿,之后再转发到第二殿,重新考核查实他的功和过,从重加刑,再另递交各殿,发配到地狱去受苦。
, D9 B6 r2 g/ R% E7 v7 O6 I9 v 假如曾经有过现出鬼形吓人或有找寻替死的心思,或用这些言语吓人、诈人,虽然未至于令人死亡,那么即使以前曾经做过善事,所有地狱也一概不准减免对他的罪刑。6 D2 Z9 ?$ Y4 \- O/ ?/ H! K
若是轻生已死之后,毫不收敛鬼的形影,以致使人受到惊吓丧命的话,那么要立即命令青面獠牙的鬼役,勾他到各地狱去受苦。满一百日后,发配他进入阿鼻大地狱,永远用锁链吊扣住,不许超生。/ j* s$ `7 J6 n$ g#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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