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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是佛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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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11: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不起,我是佛教徒



(发贴人:普德海幢)                                   大渡



很早以前,我很害怕公开我的佛教徒身份,害怕别人会用奇怪的眼神看我,害怕别人认为我是法X功。于是一边要受戒一边要逢迎事物。可能是我的性格比较温和,很多人喜欢跟我交往,也就总有饭居,每到那个时候我就很痛苦,肉到是好说,说自己不喜欢吃,可是酒怎么也避免不了,总被人灌得厉害,你不喝,他说你看不起他,实在是没办法。这还是好的,喝多了,朋友有的就要去KTV,我总是偷偷跑掉。第二天他们就数罗我,说我不给面子。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真是左右为难。



后来我发现一个好办法,用一句话就能抵抗所有。那就是:“对不起,我是佛教徒。”



别人劝我喝酒,我说:“对不起,我是佛教徒,受了酒戒,喝酒是大罪,要下地狱的。”他们就不劝了。别人劝我吃肉,我说:“对不起,我是佛教徒,我相信轮回,这盘子里的可能是我前世的父母,我不能吃。”他们也吃得少了。别人劝我去风流,我说:“对不起,我是佛教徒。邪行要下地狱的。”他们也开始控制自己。别人要我说谎,我说:“对不起,我是佛教徒。不妄语。”他们也就不再劝我。 ……



我有一段以为这样下去,朋友会跟我疏远。但是这样的确清净,也就坚持下来。现在已经半年了,大家相处的依旧很好,朋友们甚至在我面前不吃活的海鲜了。他们会跟服务员说:“我们这里有佛教徒,见不得杀生。”而且,我现在说的话,他们几乎没有怀疑。又想起前一阵领导让大家去“合伙”欺骗顾客,却对我说:“你就别去了,尊重宗教信仰”。



我忽然发现这些戒律是对自己非常有好处的,人们对一个守戒的人甚至是没有戒心的。他们很容易就会相信你,尊敬你。从前我认为他们会认为我受戒傻,其实那样认为的人不多,而且观念也会转变。



我认为在很多场合,亮出自己的佛教徒身份,是很有好处的。一来能方便守戒,二来能振兴佛教的形象。文革,法X功把佛教的形象毁灭的很严重,需要我们重新扭转大家的认知。



说这么多,是看到很多同修发帖问怎么处理戒律和平常生活的关系,我认为我的经验可以借鉴,而且我觉得放着世尊给我们的这个“万灵丹”不用,实在可惜。希望大家在面临为难时,也能对他们说:“对不起,我是佛教徒。”



但是,如果你不能坚持戒律,不能一贯作到形象鲜明,不犯威仪,那还是不要公开身份。或者实际上没有受戒,却说自己已经受戒,本身就是妄语哦。这些都会影响佛教形象,这个罪过比犯戒还大,要注意。
发表于 2009-6-6 13: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的学佛路程都会有自己的困难,碰到家人朋友反感,更要精进,给他们一个好榜样,多多诵经回向.消业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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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17: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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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6 19: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我 和你一样   但是我没有你那个定力   我会努力的    想和你交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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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7 01: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写的 很敬佩你的在生活中一言一行的这样严格要求自己..阿弥陀佛.其实我们的信仰是完全能和朋友们公开说的 .做个虔诚的佛徒是那样的感觉到光明和由衷的开心的..我也是佛教徒..但自己和你比不吃诨这些 我太汗颜了..惭愧得很!但心应该本着慈悲这样来生活是本人也一直坚持的..看了你的帖子,心很惭愧的..愿你六时吉祥.早证菩提!南无阿弥陀佛!愿世间一切都得佛的加辞..祥合慈悲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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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7 12: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吗?我相信只要心存善念,对于吃吃喝喝佛祖肯定是不会怪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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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9: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363601477 于 2009-6-7 12:31 发表
不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吗?我相信只要心存善念,对于吃吃喝喝佛祖肯定是不会怪罪的。


印光法师开示:“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流传很广,几乎成了不真知佛法的人贪口福吃肉的依据。若见学佛人吃素,则说何必执著,“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但是世人仅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却不知济公禅师还有后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或者说“学我者下地狱,谤我者上天堂”(注:此后半句之义,本人疑惑,但遵重原作不删去),致使谬种流传,遗害非浅。这种观点混淆了圣凡、性德和修德,是执理废事的邪见。一切众生,都有佛性,在凡不减,在圣不增。然在凡夫的地位,烦恼覆盖,佛性不能显现,若杀生吃肉必得多病短命的果报,来世还要做畜生偿还命债。只有大神通圣人在特定情况下,为度众生才示现吃肉,以掩盖圣人之本。印光大师对妄学济公吃肉喝酒的邪见斥之甚详,下面摘录几段祖师开示,以正其讹。

1、《印光法师文钞续编复杨树枝居士书四》中说:”须知传扬佛法之人,必须依佛禁戒,既不持戒,何以教人修持。彼见志公,济颠皆有吃肉之事。然志公,济颠并未膺宏扬佛法之职,不过遇境逢缘,特为指示佛法之不思议境界理事。而任法道之职者,万万不可学也。而且彼吃了死的,会吐活的。某等吃了死的,连原样的一片一块也吐不出,好妄学,而且以教人乎。住持佛法之人,若不依佛制,即是魔类。况彼魔子是魔王眷属,完全不是佛法乎。“

2、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一复庞契贞书:“道济禅师,乃大神通圣人,欲令一切人生正信心,故常显不思议事。其饮酒食肉者,乃遮掩其圣人之德,欲令愚人见其颠狂不法,因之不甚相信。否则彼便不能在世间住矣。凡佛菩萨现身,若示同凡夫,唯以道德教化人,绝不显神通。若显神通,便不能在世间住。唯现作颠狂者,显则无妨,非曰修行人皆宜饮酒食肉也。世间善人,尚不饮酒食肉。况为佛弟子,要教化众生,而自己尚不依教奉行,则不但不能令人生信,反令人退失信心,故饮酒食肉不可学。彼吃了死的,会吐出活的(1)。你吃了死的,尚不能吐出原样的肉,何可学彼吃肉?彼喝了酒,能替佛装金,能将无数大木,从井里运来(2)。汝喝了酒,把井水也运不出来,何可学他?《济公传》有几种,唯《醉菩提》最好。近有流通者,云有八本,多后人敷衍之文。《醉菩提》之若文若义均好,所叙之事,乃当日实事。世人不知所以然,不是妄学,便是妄毁。妄学则决定要堕地狱。妄毁则是以凡夫之知见,测度神通圣人,亦属罪过,比之学者,尚轻之多多矣。见其不可思议处,当生敬信。见其饮酒食肉处,绝不肯学,则得益不受损矣。祈洞察是幸。”

3、文钞续编卷上复杨慧昌居士书三(原名宇昌):“济颠,则不守清规,显大神通。若谨守清规而显神通,则不能在世间住矣。唯藉此疯疯颠颠,以令人疑信相参,以密行教化,令人知佛法不可思议,以生正信心耳。世之无知无耻之人,从而学之,何不学吃死者以吐活的乎。何不学喝酒醉卧数日,而百千根大木,从井中运出,及喝酒大醉,吐金以装全殿佛像之金乎。此种不思议事,唯此种人行之,则无碍。若谨守规矩之人行之,必定当下去世。否则,人皆求彼,不能做一切事矣。”

4、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第七日论大妄语罪及佛大孝与致知格物老实念佛等:“又有一类人说,我之食牛羊鸡鸭等肉,为欲度脱彼等耳。此说不但显教无之,即密教亦无之。若果有济颠之神通,未为不可。不然,邪说误人,自取罪过,极无廉无耻之辈,乃敢作是说耳。学佛者,须明白自己之身分力量,不可妄自夸大,至嘱至嘱。梁时,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露。该山年有例会,届时众皆大吃大喝,杀生无算,道香屡劝不听。是年,乃于山门掘一大坑,谓众曰,汝等既得饱食,幸分我一杯羹,何如。众应之,于是亦大醉饱,令人扶至坑前大吐。所食之飞者飞去,走者走去,鱼虾水族,吐满一坑。众大惊畏服,遂永戒杀。道香旋因闻志公之语,当即化去。(有蜀人,在京谒志公。志公问,何处人。曰,四川。志公曰,四川香贵*。曰,很*。志公曰,已为人*,何不去之。其人回至青城山,对香述志公语。香闻此语,即便化去。)须知世之安分守己者,一旦显示神通,当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烦恼耳。否则须如济公之疯颠无状,令人疑信不决,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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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13: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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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13: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楼
我不是佛教徒,但是我尊重佛法,知道做人就要与人为善,不能心存恶念,不能吃荤。佛祖慈悲,主要还是惩罚坏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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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13: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呃  他们都是虔诚的大和尚哦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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