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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记得看看你背后天花板的墙角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7 23: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喜欢原创的作品,也非常个人原创作品,在此善意的提醒LZ,如果下次你有类似的原创作品要发布,可以将作品发表到灵异原创社那个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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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07: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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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8: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米小皧


    呵呵,那我了解了,下次会注意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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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8: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黯月幽瞳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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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8: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艾琳


    谢谢提醒 ,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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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9: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米小皧

对哦版主,话说不是最高只有17级么,你们版主的等级都怎么上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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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9: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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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9: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剖屍,【亡靈


    汗!!这个 你应该去天子殿看看

我们这样的是管理用户组  

通过  申请斑竹 直到退休!!

之后根据 不同条件!!审批 所得!!

管理员头衔为“阎罗王”,总版主头衔为“总判官”,版主头衔为“判官”,社区警察头衔为“铁面判官”。
特殊组:幽灵是指VIP会员,社区暂未开通;僵尸是一个特殊用户组,UID小于100的朋友如果还长期活动可以转到这个级别,其他情况下一般不会再考虑增加此种会员。

像你说的 无上圣者17级 是会员组的!!
由于你新来的  慢慢了解!!
http://bbs.lingyi.org/thread-67-1-1.html 这个是{论坛规矩}可以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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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9: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米小皧


    哇塞,偶像,由于你,偶决定在这网站长期混下去了,不混个判官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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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20: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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