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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雯静

菩萨戒本经讲记;会性法师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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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9: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说明对四禅八定之禅味生爱著以为是功德,此种贪著心即是烦恼,故为违犯。然则要如何才不会变成味禅而生爱著?此项修根本净禅。若依佛法之根本净禅修,只从四禅八定的境界经过,小白耽著在四禅八定之境界中,因修任何禅定,皆须经过四禅八定。佛法教人修此禅定,乃从六妙门下手,修六妙门、十六特胜、通明禅,以此三法而修,则不会对禅定起爱著之心,心地清净,不会爱著即是净禅,由此可证入出世间禅定。此三种修法,并非修过六妙门,再修十六特胜,然后修通明禅,只修一种即可,慧性多者,从六妙门下手,定性多者,从十六特胜下手;定慧兼具则从通明禅下手,此亦说大概,名相上无法一一解释,另有专书,参阅‘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即可明九次第定之修法。

  第二十三条戒虽费诸笔墨说明,克买言之,吾等皆不够资格犯此戒,盖皆未修四禅八定,未证其境界,根本不会生起爱著。凡夫所爱为何?五盖、五欲是凡夫众生所贪著。什么是禅味?我们只会坐在那里昏沉散乱,真正之禅境,连作梦都没梦见,所以无资格犯此戒。取世禅戒第二十三至此讲竟。

  四十一轻戒──毁声闻法戒第二十四

  佛法有三乘,即声闻、缘觉、菩萨。声闻、缘觉,平常称为小乘法,菩萨法、佛法,则称为大乘法。修大乘法之菩萨,有时亦对声闻法生起轻视之心。此戒规定菩萨不可瞧不起声闻,不能因声闻是蕉芽败种、自了汉而加以毁谤、轻视,如此则有罪过,同是佛法,故菩萨不可毁声闻法,否则即犯此戒。

  若菩萨,如是见,如是说,言:‘菩萨不应听声闻经法。不应受,不应学。菩萨何用声闻法为?’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何以故?菩萨尚听外道异论,况复佛语?

  此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如是见,如是说’,‘如是’为指法之词,乃指下文引号之言,‘见’是见解,心里如此想,‘说’是说出心里所想,‘言’字以下即所说,‘菩萨不应听声闻经法’,说修大乘菩萨道者,对小乘四阿含等声闻经法,不必听它,即无小乘闻慧。‘不应受’,受是思维,即将小乘教理领纳在心,加以思维。今谓不可以听,无闻慧,不应当受,无思慧,即不可接受声闻之见解、说法,‘不应学’即不应修,也不要修声闻法,将声闻法的闻、思、修三慧整个否定。认为‘菩萨何用声闻法为’,我们是行菩萨道的大乘菩萨,要这些小乘之蕉芽败种、自了汉法做什么,赶快把它去掉。有此说法、见解是错误的,‘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则犯菩萨戒。

  ‘何以故?菩萨尚听外道异论,况复佛语?’此段说明为何说不该修学声闻经法即犯戒之因、‘何以故’是征问称,因为菩萨尚且要听闻外道异见之论,尚要去学习外道之论说,做为弘法之工具,何况声闻法亦为佛说?因为声闻教法能断烦恼、了生死,出三界,除了佛,任何人亦说不出此法。外道异论尚且要学,何况佛陀亲说,怎可不学?故不学声闻法,甚 至全盘否定,则犯菩萨戒。

  不犯者:专学菩萨藏,未能周及。

  开缘只有一种。原因何在?如正专门修学菩萨法藏、研究大乘佛法,‘未能周及’没有多余时间研究声闻法,先急著修学菩萨法藏,并非对声闻法有轻慢、轻视之心,不敢说不应听、不应受、不应学,只是一时无法修学声闻法,并非不肯学、如此则不犯。

  接下来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四戒有连带关系,先讲完,再总说其意。

  四十一轻戒──背大向小戒第二十五

  若菩萨,于菩萨藏不作方便,弃舍不学,一向修习声闻经法,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非染污起。

  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既发菩提心,受菩萨戒,欲上求化行菩萨道以自利利他,则于菩萨法藏,即大乘佛法之经律论教典,皆应下功夫研究,而今于菩萨法不想办法用种种方便学习,且‘弃舍不学’,‘弃’乃丢掉,‘舍’乃舍去大乘佛法,不肯学习。反过来,‘一向修习声闻经法’,一向即专门,专门修习声闻经法,而不修习大乘佛法,‘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非染污起’所犯较轻。

  标题‘背大向小’,即将戒文以四字总括,以表达其意。‘于菩萨藏不作方便,弃舍不学’即是“背大”,舍弃大乘佛法,违背大乘教法而不学,‘一向修习声闻经法’即是“向小”,只趣向于小乘佛法,而不修习大乘佛法,是为‘背大向小’。于此藉文字加以说明,‘于菩萨藏不作方便’乃无修学大乖佛法之心,对于大乘菩萨法藏,不想办法,用种种方便来修学,‘弃舍不学’即丢掉不再学,则无修学大乘菩萨法藏之行。‘不作方便’,大乘佛法不易修学,得想办法来学习,此即是‘方便’,‘作方便’即想办法来修学大乘佛法,因为菩萨法之范围很大很深,若无入门方便,则无从趋向,故方便有多门。而不想方法来修学,根本是无心,‘弃舍不学’则完全不修习。且反过来,‘一向修习声闻经法’,乃专门修习小乘佛法,故违犯菩萨道,犯非染污起。此中须注意者,同是违背佛法,前面毁声闻法是犯染污起,罪过较重;此不学菩萨法,只学声闻法,所犯较轻,是犯非染污起。原因何在?前文说‘菩萨尚听外道异论,况复佛语’,现在修的虽是声闻经法,是佛说之法,只是违背大乘佛法而修声闻法,乃是大乘佛法之基础,故所犯较轻。

  依蕅益大师解释,前面第二十四戒毁声闻法,则大小乘皆失。因毁谤声闻法则毁灭大乘之基础,何来大乘?等于将大小乘皆毁,故罪过较重,属染污犯。而第二十五戒是弃大乘法不学,只学小乘,是‘弃大习小’。‘小为大阶’,先学小乘并无多大错误,只是未学大乘,未能两者同时进修,故罪过较轻,属非染污犯。

  第二十四、二十五戒正好相反。第二十四戒是只要大众不要小乘,第二十五戒是只修小乘而弃大乘,两者都错误,不过二十四戒之错误更大。请大家参阅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不要毁谤声闲法,因三乘佛法皆须恭敬修学,若破坏声闻法,大乘佛法也将遭到破坏。所以,若读过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宝积部的宝梁聚会等,则不会破坏小乘、执著大乘。有些人修学大乘佛法,就贡高我慢,自以为是大乘菩萨,修大乖法者,不像修小乘者那么执著。此为大错。何谓执著?若未超出三界,烦恼未断,皆有执著。人我执未破除,怎能去掉法执?故须先破我执,而破我执即在声闻法中。修声闻法,首先要破除人我执,然后修大乘佛法,再进一步破除法我执。

  人、法二执都是由小而大。先修声闻法对治人我执,再修大乘佛法对治法我执。不能开口便说:‘我是修大乘者,小必执著那些小乘:’因为,这样的说法完全是偏见。

  中国人一向好‘大’,什么都加一‘大’字,说到大就很高兴,故法师要称大法师,居士要称大居士,住的寺庙要称大庙,听到‘大’即很高兴。不能说这样不好,可是不应好高鹜远,而破坏小的。因为,将小乘去掉,大乘即无从建立。就像将基础去掉,那来二、三楼!

  关于这二条戒,都是知见上的问题。到此讲竟。

  四十一轻戒──不习学佛戒第二十六

  前两戒是就大小乘上论,此二十六戒是就世间法或外道异论上说;不习学佛法,而学外道异论等,故称为不习学佛戒。

  若菩萨,于佛所说,弃舍不学,反习外道邪论、世俗经典,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菩萨包括在家、出家。‘于佛所说,弃舍不学’,凡学佛者,皆应学习佛说教典,无论大小乘三藏经典皆须修学,而今却‘弃舍不学’。放弃佛之教典而不肯学习,反而‘习外道邪论、世俗经典’,不学佛法而习学其他宗教及外道邪论,此为舍本逐末。习学外道邪论、世俗经典固可作为弘法工具,可是,如果不懂佛法,而学外道邪论,先入为主,思想必为所转。所谓‘邪论’,邪者不正,外道理论虽有好者,然不正确,欲以之断烦恼、了生死,决不可能,更别说成佛道,故称为邪论。‘外道’即指佛教以外之道门,包括其他宗教。若看外教经典,别人一看即知你在学什么,还容易分辨。可怕的是‘附佛法外道’——即附在佛法里说外道之道理,表面像佛法,实际是外道,此问题较大。例如以前很普遍的龙华教,先天,金幢,这些教门在清朝即传到台湾,像某某佛堂等等,大多属于这些教门,这些可说接近佛法,而所说并非佛法,若懂教理还分得清楚,如今这些佛堂已不流行,还容易辩认。另有一种更难分辨者,问题更大,即窃取佛法,东抄西凑,据为其教典、道门,自封为总教头,甚至爬到各大宗教的头上去,说释迦牟尼等各教教主是其子,实在叫人难以接受!这还分辨得清楚。最难分辨的是身穿如来袈裟,而公开说拜佛没有用,念阿弥陀佛没有用,要人不要念佛、拜佛,只要给他‘印心’即可,一旦‘印心’,就开悟、成佛了,此问题最严重,何以故?盖彼所说为观音菩萨法门,不能说不是佛法,可是又叫人不要念佛、拜佛,且只有他的才对,其他拜佛、念佛都是错误。因此,有些人认为他说的是佛法,是观世音菩萨法门嘛!慢慢跟他学的人就多起来,其实是‘附佛法外道’。其特殊地方就是‘印心’,怎么‘印心’,不像释迦牟尼佛在灵山会上‘拈花’,迦叶‘微笑’那样的印心,就得法了,其印心是真正有形有相,用手掌印在胸膛上的‘印心’,试思佛法那有这样印心的?大家可不能上当啊!如果想印心,就等释迦牟尼佛拈花,那时你微微一笑,就能印心,不须任何形相!本人一向尊重佛所说的三藏径典,即圣教量、圣言量,作为我们的依据,所谓依法不依人,凡不合佛法圣教量、圣言量者,绝对不能接受。若不信,可翻阅大藏经,那有用巴掌去印胸膛肉团心的?他说:‘念佛、拜佛无用,是错误的’,这完全是胡说八道,是在造业,千万不能轻信!其实,念佛最有用,决定能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拜佛最有功德,‘礼佛一拜,罪灭河沙’,吾等应遵循圣教量及印光大师之言,好好念佛、拜佛,才能得到真正佛法受用,绝对不能接受‘附佛法外道’之邪说,那是‘邪人说正法,正法亦成邪’。所谓‘邪人说正法,正法亦成邪’,就像吃下含有毒药之醒醐,必受其毒,故须特别小心,尤其末法时代,群魔乱舞,正法难兴,更须特别小心,否则一错路,真是万劫难复。对于‘外道邪论’,我们可拨空学习,以为破邪显正之助,下文有开缘。而如前所说以巴掌印心者,是绝对错误,千万不可学!关于‘习外道邪论’说到此。

  ‘世俗经典’,即世间法,如儒家四书五经,是做人必学之典,然此在启蒙时节应学,待受菩萨戒,已懂得佛法,这些做人基础应有一大概之观念与了解,若欲进一步深入研究,只能抽空,不能专学。若专学‘外道邪论、世俗经典’而抛弃佛法不学,则‘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以下说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学习‘外道邪论、世俗经典’,共有五种开缘。

  不犯著:若上聪明,能速受学;

  开缘第一种,是上根利智之人,学习能力快速,什么都很快学会,外道书籍不多,主要的世俗经典也不多,他有大聪明,短时内即能整个学会,像这种人先学‘外道邪论、世俗经典’,再研究佛法,也不违犯。怎样才算聪明利根者?例如太虚大师初出家时,其师命他背法华经,共七卷六万九千多字,不到半年,即背得滚瓜烂熟,此为最上聪明之人。换作是我,恐怕六年、十年、十二年也背不起来。要知自己是否为最上聪明者,试背法华经即可分晓。

  若久学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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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9: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若久修佛法,于佛法大意已有基础,且能明记不忘,而暂时放下,拨空学世间异论,是不违犯。

  若思惟知义,

  若虽学佛未久,而善思考,对佛法能下功夫思惟,已经了解、明白佛法大概之利益,则拨空学习外道教典或世俗经论,亦不违犯。

  若于佛法具足观寮,得不动智;

  若于佛法不但了解,且有修持,深具基础,为方便弘法,而拨空先学世间教典,是不违犯。所谓‘具足观察’是证明其有修行、有修观,对佛法观照明察,了解佛法之意义。所谓‘不动智’即对佛法深具信心,彻底观察了解佛法是一切世间法中最殊胜者,即使外道经典看得再多,只是作为弘法工具,而不为所动,此即‘不动智’,并非不动地菩萨之不动智。

  综合第二、三、四开缘,第二‘久学不忘’是闻慧,第三‘思惟知义’是思慧,第四‘于佛法具足观察’是修慧,闻思修三慧具足,得‘不动智’,等于是证,则信心已坚定,若学外典,思想不会被左右,如此拨空学外典是不违犯。

  所谓‘对佛法有信心,不为外道所摇动’,就像懂得佛法者,读诵外道经典、世俗之书,味如嚼腊,无论如何不为所转,能如此,即所谓具不动智。

  若于日日常以二分受学佛经,一分外典;是名不犯。

  未具前第二、三、四开绿之条件,为争取时间,兼学世、出世间法,乃将昼三时中,二分好时学佛法,一分劣时学外典──外典部外道异论、世俗经典,如此则不违犯。‘是名不犯’乃总结上文。

  前曾言及,地持菩萨戒之轻戒有四十一条,而瑜伽菩萨戒本有四十三条,其中有一条在瑜伽菩萨戒中一分为二,即是此第二十六戒,至‘是名不犯’是为‘舍内学外’戒,舍内明之学而学外典。下文‘如是菩萨善于世典外道邪论,爱乐不舍……’是为‘专学异论’。而瑜伽菩萨戒四十三条,此一分为二共四十二,另前面有性戒开缘一条,共四十三。性戒开缘在此戒本不翻译,已讲过。

  此戒合为第二十六乃据蕅益大师之说法,将下文总结上文违犯之意而说。

  如是菩萨善于世典外道邪论,爱乐不舍,不作毒想,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此段蕅益大师看成总结上文,说明偏爱世论而不学佛法之犯戒情形。‘如是’二字是指法辞,即指上文。‘菩萨’即受过菩萨戒者,若只善于外道邪论,而且爱乐不肯舍离,不知作‘毒想’,如此贪爱世间外道邪论,而忘掉佛法,如此‘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此段乃总结上文。

  ‘作毒想’,世间外道邪论,其中虽亦有很好之义理,但仍不免有毒,此毒若不去,欲了生死反被转成不可能,故学佛者不能只偏爱世间论典、外道邪论,而不学佛法,如此是大错误,应当同时抽空学习,才能受用。因为时间有限,若不学世间教典,则跟不上世间,则无法作弘法事业,所以每天不妨抽点时间学习,如此则不违犯。不习学佛戒第二十六至此讲竟。

  四十一轻戒──不信深法戒第二十七

  此戒说明学佛者,见大乘之理微妙高深,无法理解相信,于是加以毁谤,如此则犯此戒。

  若菩萨,闻菩萨法藏甚深义,真实义,诸佛菩萨无量神力,诽谤不受,言‘非利益,非如来说乃是亦不能安乐众生’。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若菩萨’,菩萨包含在家出家,凡受过菩萨戒者,皆须受持。‘闻菩萨法藏甚深义’,闻即听到,法藏即大乘教典,包括经、律、论三藏。菩萨法藏即大乘佛法,大乘佛法以菩萨道为因,成佛为果,故称菩萨法藏。‘甚深义’其中所讲道理,皆超情离见,无论事相、理性,皆非凡夫之思想情见所能知道,此即甚深义。‘真实义’即真实之道理,诸法事理本来如此,真真实实,是佛亲知亲证,所谓全事即法界理,就事相当体即显示一真法界高深之理,故曰全事即法界理,其内容即明三谛圆融,不可思议之理,三谛即真、俗、中三谛。谛即实实在在之真理,真、俗、中三谛之理皆圆融无碍,如天台家所说一中一切中,空假皆中,一假一切假,空中皆假。三谛真理甚深微妙,不可以心思,不可以用口议,是为不可思议。例如‘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此类道理,皆是全事即理,三谛圆融不可思议之道理,在大乘佛法中,比比皆是,尤其华严经中。此即所谓大乘佛法的真实义,高深的道理。

  ‘诸佛菩萨无量神力’,凡是成佛,一定有无量无边不可思议之神力、道力,即使登地以上菩萨,尤其八地以上,其神通威力也是无量无边,此等道理,即是全理成希有之事,理的当体就是很希有的微妙事相,理之当体即是事相,理事不二,重重含摄,每一事中包含无量事,每一理中亦现无量理,理事无碍,事事无碍,重重含摄不可穷尽。此种道理,皆诸佛菩萨亲证之殊胜境界,是无量神通威力所显现。例如楞严经说:‘于一毫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錀’,说这类道理的很多,在一毫端那么小的地方,现宝王刹土,此乃小中现大,坐微尘里转大法錀,微尘最小,坐微尘里说无量无边的大法,而有无量无边的听众,一微尘中即现很大很大的不可思议境界,此即诸佛菩萨无量神力的境界。这是举例,像这类道理,大乘佛法中,除楞严经外,像华严、法华、大集、宝积乃至其他所有的大乘经,维摩、思益等经都曾说到,此即所谓诸佛菩萨之无量神力。像维摩经中,维摩居士,可将东方之不动世界拿到娑婆来给大家看,就是大能入小,此种不可思议境界,都是诸佛菩萨的无量神力,非凡夫所能体会。以上注解,都是根据蕅益大师的笺要所写的,我们不能以我们的凡情去想像随便说,而古德所写都是有根据的,所以根据古德的说法做解释。这类道理,相当高深,所以叫甚深义,若非大乘根器,很难相信、接受,如此则‘诽谤不受’,说‘没这回事’,而不肯接受,由此‘言“非利益,非如来说,是亦不能安乐众生”’,不信受的人如此想,如此说,这些高深的道理,不能利益人。‘非如来说’,如来即是佛,彼云,佛不会说这些话,佛只说阿含经中之苦、空、无常、无我之理,因不相信,而诽谤正法,更说‘是亦不能安乐众生’,这些法有何用,对众生无利益,更不能安乐众生,如此诽谤不受,而造了口业。‘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如果菩萨不相信,不接受,又加以诽谤,则犯染污起之罪过。下文即说明毁谤之因。

  或自心不正思惟故谤,

  或菩萨对于大乘之深理,心里想说没这回事,他这种思想是不正确的,是凡夫之见,所谓以凡情测圣境,而生出不正思惟,成毁谤心念、言行,则会造出罪业。

  或随顺他故谤。

  或非自己之见解,听到有人主张大乘非佛说,他就跟著附和,说只有阿含是佛说。如此随顺他人之言,跟著生起毁谤之心。

  以上两种,或自己生不正思惟而毁谤佛法,或随声附和别人邪说,所犯之罪过一样,都是犯众多犯,犯染污起。下文说明初学者,尤其凡夫,尚未发菩提心者,不懂高深之佛法,当听到高深佛法,又无法证实时,应如何自处?才能够不随顺人家生毁谤,而又生起信心,下文即说此道理。

  是菩萨,闻第一甚深义,不生解心,是菩萨,应起信心,不谄曲心,作是学:‘我本不是,盲无慧目;如来慧眼,如是随顺说;如来有余说,云何起谤?’

  此段说明初学菩萨,遇到高深佛法,应当怎么做。

  ‘是菩萨’指初学凡夫,初发心菩萨。‘闻第一甚深义’即听到第一义谛的真理,最高深、最微妙的大乘佛法,甚深的道理,即所谓第一义谛。这种高深之理,初听无法了解,故云‘不生解心’,听到这么深的道理,心里无法了解,怎么可能‘坐微尘里转大法錀’、‘于一毫端现宝王刹’,凡夫心境,于第一义谛甚深之理,当然无法生起了解之心,认为岂有此事,而不了解,要怎么做呢?‘是菩萨,应起信心’,菩萨虽对高深道理不了解,而既然学佛,则应信佛。这些高深道理都是佛说的,是佛所证之境,我们刚开始学,还没学到,当然未证,更是不能了解。不了解是因还未实证,则应怎么办?‘应起信心’,我们既然信佛,当然要信佛所说的法,是佛所证的圣言量,绝对不会错,我们虽不能了解这些道理,但我们要仰信,仰慕于佛,我们应当要生起信心。‘不谄曲心’,谄曲就不直,今说‘不谄曲心’,即要有正直的心,所谓‘直心是道场’,以直心来接受佛所说的高深道理,要生起信心,不该生不信之心。如此,信佛跟著信佛的道法,则不会生毁谤。

  ‘作是学’,是指下文引号中的话,初学的菩萨应当如此做,‘我本不是’,我乃初学菩萨之自称,我们自己本来就不是能够当下体悟这些高深道理的根性。我们是个凡夫,对这些高深道理还没智慧接受、了解,虽如此,我们就信佛。这个文字太简单,甚么叫‘不是’,就是我们的根性很浅,还不是能够了解高深道理的智慧,所以说‘盲无慧目’,我们好像一个眼睛看不到的人,我们不是没有肉眼,而是没有慧眼,智慧眼未开,还无智慧,所以对高深的道理不能了解。但是我们要相信‘如来慧眼’,如来就是佛,佛亲证的境界,以佛的大智慧,以佛的慧眼来看,无法不知,无法不晓,佛亲证的道理,由他亲口宣说,是由他的般若智慧所流露出来,绝对真实,我们尚无智慧,当然无法了解,但我们相信佛,从佛的果海中流出的妙论,应当要‘如是随顺说’。‘如是’就是指心里这样想,这样做,随顺佛所说的高深道理,虽然还不能了解,但我们要接受、要随顺、要相信,慢慢的学习,将来就能了解。而我们的根性又很钝,要怎样来学呢?‘如来有余说’,余乃其它,高深道理,我们无法了解,但是佛在其它的教典中,也有比较浅显的道理,适合我们的根性学习,我们应当先学浅的,由浅入深,将来就可了解、体会高深的道理。有了信心,怎会生起毁谤之心?所以说‘云何起谤’,我们怎可生起毁谤之心?我们应当生起信心,由浅入深,慢慢学习,将来必能了解,应当如此做。

  是菩萨,自处无知处;

  ‘是菩萨’指上文初学的凡夫菩萨,把自己安住在‘无知’,就是认为自己还是凡夫,智慧尚未开,所以‘无所知’,知道自己的智慧不够,还不了解,应当相信佛所说是实实在在有,我无此智慧,是无知之人。能相信佛所说,接受下来就不会错,我们慢慢学,由浅入深。

  如是如来现知现见法,正观,正向,不犯,非不解谤。

  ‘如是’即晓得这样做,指上文所说。高深的道理,都是佛所‘现知现见’的高深妙法,这些甚深义,都是佛所亲证的法。我们要以正确的信心观察,以正确的信心趣向,相信佛所说的深理,以仰信的态度接受高深的佛法,虽然不能了解,但我相信,可以由浅入深,慢慢去学。若能如此,则不会违犯。‘非不解谤’,也不会因不了解而生起毁谤,不会有此等事,意即自己有信心,知道佛说的法,真真实实,要相信,真正不了解,也不会起毁谤之心,如此即无过错,菩萨应当如此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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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9: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戒简单消文完,现在附带提几点供各位做参考,今乃末法时代,印刷的书很多,科学发达,印书很容易,而现代人头脑很好,有的很聪明,很能写作,能写出很多的书来,有白话的,很显明,使人一看能懂的很多,但现在看书要小心,就是要有‘择法眼’,来选择分别‘法’是否正确,说的对不对。有这个智慧的眼光来观察,才不会发生错误,而至毁谤大乘佛法,造了很大的罪业。且今有人喜欢用考据的眼光来看佛法,因此在一大藏教的所有教典,一部部的去考证,而说那部经是佛灭度后几百年才成立,是第几世纪才成立,此如法华 经是那时成立,华严经是那时成立,般若经是那时成立,因此一说而变成后人所造。因为是佛灭度后几年甚至千年才成立,如此则佛在世时无这部经,后人才把它组织起来的,则看到这些书就糟了,信心就动摇,这些大乘佛法经典都是后人所造的,都不是佛说的。看了这些说法,后来他会对那些佛经认为都是佛说的,会采取保留的态度。所谓保留态度,就是不太敢相信,这些话都是佛说的吗?如果知道说这些话的书,尤其是以考证的眼光写的书,最好不看。因为一看,信心被否定,则对佛法无信心,从此以后学佛步步都是障碍。按那一部书说,这部经是在那一年才成立,里面又以种种之社会背景来配合,说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来,和我们原本相信的一贯相承之法,完全背道而驰。因此,自己信心动摇,则很容易违犯此戒。所以我一再劝导大众,要尽量多看古书,少看现代书,甚至宁愿不看。看古德所作的书,不会有错误,因为那是他亲自证到的境界才写出来,不像现代人比一比、对一对,找一些不三不四的证据配合起来,就认为这部经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如此把信心看掉,以后问题就大。所以,奉劝诸位,看书要特别小心。话要讲的很多,但到此打住,因说多了一方面会得罪人,一方面会被人误会,以为讲经是在骂座,是有罪过的,不太好。在此再奉劝诸位一句话,我们要看书,尽量看古书,学古人不学时人,多看古书不会错,现代书尽量少看,甚至不看也没关系。比如要看经的注解,古注很多,拿古注做参考,不一定要采用现代的说法。实际上,现代的只是一汤匙牛奶,冲上一桶水而已,多麻烦,喝下去一肚子都是水,养分太少了,不如喝古代的牛奶,一杯就是一杯多好啊!讲到此,其它话暂时保留。他们保留对佛法相信与否的问题,而我是把这些话的问题暂时保留,不想讲出来,希望大家用智慧眼去观察。不深信法戒第二十七讲竟。

  四十一轻戒──叹己毁他戒第二十八

  若菩萨,以贪、恚心,自叹己德,毁呰他人,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此戒与前四重之第一‘自赞毁他戒’几乎完全相同。

  为何前重此轻?可对照蕅祖笺要自明。

  ‘若菩萨’亦含在家出家。‘自叹己德’,即自己虽有实德,但以贪心之故,或贪虚名或图尊重,而赞叹自己,并非贪利,若贪利则犯重。前重戒第一,是自己不一定有实在功德,为了贪名图利,而虚妄赞叹。‘毁呰他人’,他人即别人,他人实在有过,菩萨以填恚心当面毁谤他,说他坏处,此即毁呰他人。因为贪心才自叹己德,因嗔恚之故,才毁呰他人,这是两回事,决不可能同时并起。前自赞毁他合成一重戒,此自叹己德犯一轻戒,毁呰他人亦犯一轻戒,分成两个众多犯皆犯染污起。若以贪心互相比较,显己功德,贪图名闻利养,同时毁呰他人以显己德,则犯重戒,差别在此。蕅益大师之注解——‘故各结轻’部‘自叹己德’与‘毁呰他人’各结轻罪。故四十一条轻戒,有时一条之中包含几条,应当分清。

  不犯者:

  开缘有三种:

  若轻毁外道,称扬佛法;

  第一,若为破外道,而称扬佛法,希望外道能改邪归正,以此方式自叹己德或毁呰他人,因为不是为己,而是为佛法,则是不犯。

  对于外道之短处,若直接攻击其痛处,令其痛上加痛,必生反感,故须想办法,以权巧方便,慢慢引导使改邪归正,趣向佛法,不可硬碰硬,否则令生反感,对于佛教也没好处。个人认为对外道,只要尽量赞叹佛法之殊胜,不一定要说外道之缺失,俗云:‘不怕货比货,怕不识货。’识货者一比,即知真假虚实,不必说人家货不好,只须说我的货独到处在那里,不信一比便分晓。尤其末法时代,更不必硬性破外道,因此生起无谓纷争,则划不来。就戒上言,为了破外道邪见而赞扬佛法,虽不违犯,然须小心谨慎,善用方法,不可见经文这样说,就尽量去破外道,反而弄巧成拙,佛法以方便接引众生,外道也是众生,佛大弟子中很多是由外道而入佛法,看千二百五十人即可知道。

  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

  第二,若对方有错误,或对佛法无正知正见,用自叹己德或毁呰他人之方式,方便调伏他,令对方得到利益,如此做是不违犯。另一方面是自己有自叹己德或毁呰他人之习惯,常常想办法对治,但一时还没对治好,偶然会生起现行,如此亦不违犯。只要常常对治,久而久之,就会除去此不好习惯,此是第二种开缘。

  第二种开缘有两种意思:一是虽自叹己德或毁呰他人,但对众生有利益,为使他降伏而趣向佛法,如此做不违犯;一是菩萨本身有此习惯,常会想要赞叹自己的功德,想会毁呰他人的短处,如果自己知道有此坏习惯,下功夫去改正,但一时改不过来,慢慢改,偶然生起现行,亦不违犯。有此二种意思须分清楚。

  又不犯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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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9: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种开缘。若用‘自叹己德,毁呰他人’的方法,可使对佛法尚无信心的众生,生起信心,己生信的,使其信心增长,若能做到这点,则不违犯。

  此须做到使‘不信者信,信者增广’,真正有此功能才可,若以此为借口,而实际上做不到,则有罪过。以上叹己毁他戒第二十八讲竟。

  四十一轻戒──憍慢不听法戒第二十九

  若菩萨,闻说法处,若决定论处,以憍慢心,嗔恨心,不往听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菩萨亦含在家出家。‘闻说法处’,听到一地方有法师或长老、大德、居士,在那说法,且是说佛的正法。‘若决定论处’决定论是在那里讨论佛法、研究佛法。即是有在讲经、说法,或研究佛法,而自己以憍慢心或嗔恨心不肯去听,‘不往听’或因憍慢,瞧不起说法者,或因说法者,以前曾得罪过自己,由此迁怒到佛法,而不去听说法,如此则‘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如果不是憍慢心或嗔恨心,只是‘懒惰懈怠’,则‘犯非染污起’。

  此戒和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之第八不往听法戒,意思相同,可对照参考。‘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四十里中有讲法处,不能往听,是优婆塞得失意罪。’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听到有说法的地方,要去听,但有一限度,因在家人有其事业、工作,无法全天候听法,所以规定在四十里内,即说法处到住家最远在四十华里,即当天可以往返,有说法,自己能去,但不肯去,则得失意罪,也就是染污犯。而此二十八轻之戒文较简单,没分染污犯非染污犯,总为失意罪,且无开缘,若未学习菩萨戒本经不懂开缘,对于此类戒条,要受持即有很多困难,故先说犯相,再说不犯之开缘,将两者配合,能够通融,即可如法受持。

  不犯者:

  开缘,共九种。

  若不解,

  第一种开缘,‘不解’,不解不是对所说之法不了解,而是对说法者所说的言辞不了解,因此不去听,是不违犯,此须辨明,例如,我用国语讲法,还要翻成台语,为何要翻译?因年纪较大者,听不懂国语,若不翻,则听不懂说法之内容,言辞听不懂,不去听是不违犯,如福州人用福州话讲经,我们都听不懂,则呆坐何用?所以,不论用何言辞,只要说法者的言辞自己听不懂,不去听是不犯。

  若病,若无力,

  第二、第三种开缘。若因为生病,无法去听经,是不犯。或是病刚好,无气力,坐不住,无法听,如此不去亦不违犯。

  若彼颠倒说法,

  第四种开缘。须特别注意,看说法者说的是否正法,如果其对佛法无真正了解,而是颠倒说——说的不是佛的正法,或以外道的方式说佛法,不合乎佛法的说法,则成‘邪人说正法’,不去听是不违犯。

  若护说者心,

  第五种开缘。何谓‘护说者心’?即是护持说法者之心理,避免其不安,而不去听是不违犯。例如说法者是自己的学生,见到师长在场,则无法把话说出,且一方面见师长在,心里有些恐慌,说起来有点怖畏之心,一紧张,法就说不好。如此存为护持说法者之心,不去听亦不违犯。有时平辈也会有此情形,二十年前,本人在佛学院教课,佛学院请了一位当时年轻法师去讲开示,我也去给他捧场,没想到反而弄巧成拙。我坐在左边,他讲了一个半钟头,脸都不敢看左边,一直朝右边讲,讲得满脸大汗,一堂下来,连长袜都湿了,可说吃尽了苦头,太难受了,一下场就跟人说:‘你们为何将某法师请来听,害我紧张得全身都是大汗’。若知会有此情形,不去听亦不违犯。此即‘护说者心’。

  若数数闻,已受持,已知义;

  ‘数数’即频频,或所说的法,自己常常听,道理已很熟,且已经受持,也了解道理,如此,不去听亦不违犯。这是第六种开缘。

  若多闻,若闻持,若如说行;

  第七种开缘。若所说的法,虽不常听,但自己是个博学多闻的人,看得很多,其所讲的自己已经了解,且亦如法受持,‘闻持’,即看过、听过,亦如此的学习去做,或按其所讲的道理,自己正在‘如说修行’。这样,不去听亦不违犯。

  若修禅定不欲暂废,

  第八种开缘。或是正在专修某种法门,怕将此功夫暂时停止而荒废,则不去听亦不违犯。

  若钝根,难悟,难受,难持;不往者,皆不犯。

  若自己根性钝劣,纵然去听,亦很难顿悟,很难接受、执持,亦无法如法而修,果真如此,不去听亦不违犯。不论是多么钝根,只要发心多听,久而久之,多少能得到佛法之利益,不能因为钝根而不去听。‘不往者,皆不犯’,是总结上文,以上所讲九种开缘,有此情形不去听法,皆不违犯。第二十九至此讲竟。

  四十一轻戒──轻毁法师戒第三十

  若菩萨,轻说法者,不生恭敬,嗤笑、毁呰,但著文字,不依实义,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在听法中,对说法者不满意,或对方有何短处,就不恭敬而加以嗤笑,如此则犯此戒。

  ‘若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轻说法者’,轻是轻视、轻慢,因为轻视、轻慢说法者,所以‘不生恭敬’,甚至‘嗤笑’,即讥笑他,或‘毁呰’,即说其短处,或说他‘但著文字’,只是文字法师,光在文字上打转,对于经中之真实意义,皆不了解,因而讥笑他‘不依实义’,如此轻慢法师,‘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第三十戒与第二十九戒或有联带关系,故须一并讲完,若只单受过在家菩萨六重二十八轻戒,对于其中第八不往听法戒,在听过第二十九、三十戒之后,即有很大帮助,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缘,则不会为难。曾听过某法师,在对在家居士讲经时说:‘你们都受过在家菩萨戒,不来听经是犯戒的’。其实,若有其他因缘,不能来听,而硬性规定,就是犯戒,也是不对。应视其开缘,只要有九种开缘之一,而不来听法,亦不违犯,明白此道理,对于持戒有很大助益。第三十戒至此讲竟。

  四十一轻戒──不同事戒第三十一

  菩萨道有六度四摄,四摄法就是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此戒是四摄法之第四,说明行菩萨道,应当学习做到与众生同事,所以叫做同事戒,而不与众生同事,则违犯此戒,所以称为不同事戒第三十一。在瑜伽菩萨戒本,则称为‘不为助伴戒’,同事之范围很大,而此戒之内容,主要用意在帮助众生,众生在办事时需要人帮助,则菩萨应发心帮助他,若不发心帮助,则违犯此戒。因此,瑜伽菩萨本乃称为‘不为助伴戒’。

  若菩萨,住律仪戒、见众生所作,以嗔恨心,不与同事,所谓:思量诸事,若行路,若如法兴利,若田业,若牧牛,若和诤,若吉会,若福业。不与同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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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9: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菩萨’包含在家、出家菩萨,皆须受持此戒。‘住律仪戒’即受过菩萨戒之后,将心安住在菩萨律仪中,如法受持菩萨戒法,即是‘住律仪戒’。‘见众生所作’,此处戒文,有些文字较简略,意思不易显明,不妨以瑜伽菩萨戒本之译文,作为地持菩萨本之注解。因‘见众生所作’之范围太大,众生所作好坏善恶皆有,好者固可,同事助之,做坏事难道得助之?故须了解,瑜伽戒本译为‘于诸有情,所应作事’,此‘所应作’,即是‘所作’为重要关键,众生就是‘有情’,此处是说见象生所作之事,是菩萨所应帮助者,才能同事、帮助。若其造恶业,菩萨则不能帮助。由瑜伽戒本较易分明。由上可知,‘见众生所作’由字面之意,是凡见众生所作,皆须助之,而依瑜伽戒本,若众生所作,是菩萨所应帮助者,部应助之。‘以嗔恨心,不与同事’,此处瑜伽戒本之译文稍多,但意思相同,故不列举出来。嗔恨心就是:不欢喜、不高兴,因此不帮众生的忙,则违犯此戒。‘不与同事’,是说不和众生做相同的事,众生做什么事,菩萨亦做什么事,是为同事。但是‘同事’的范围太大,难道众生做生意赚钱,菩萨亦须帮他做生意赚钱?众生做大官办事,菩萨亦要做大官帮他?不一定如此。所以‘同事’是指帮助他,是非一定要和他一样的做法,而是众生需要帮助时,菩萨就得帮助他,因此瑜伽戒木译作‘不为助伴,助是帮助,伴是作伴,例如一个人走路,需菩萨作伴,即是伴;需帮助的是为助,故助伴,就是帮助他,伴他将事情办好,并非跟他完全一样的作法。因此,‘不与同事’和‘不为助伴’,同事范围大,范围较小,助件有限制,可以帮助,做得到的范围,菩萨才帮助。‘所谓:思量诸事’,‘所谓’即以下文解释上文,下文所说,即须与之同事、要帮助他。‘思量诸事’即心里思维酌量众生所作的种种事情,若只‘思量诸事’意思不能完全表达,而瑜伽戒本云:‘谓于能办所应做事’,‘谓’是所谓,‘于’是在,在众生所作的事情,站在菩萨之立场可以办得到的,而且是所应作的则应助之。若是办得到而不该做的,亦不能帮助他。‘思量’,是菩萨思量自己是否能办,是否该做,是否应帮助他?所以‘思量诸事’只是一个大纲,怎么思量,思量在什么范围来帮助众生,则‘能办所应作事’将‘思量诸事’之意义,解释得周全而清楚,此是总纲,下面则列出数种例子加以说明,‘若行路’,若众生在走路时,需人作伴,此瑜伽戒本译为‘或于道路若往若来’,可为注解,是说假如有一人,有事要到一地方去,或许很远,或许路途较不安全,一个人去不方便,需一人来帮助他,菩萨乃发心帮助他,与他作伴,使他所要办的事能成就,当然这必须是好事、善事,不妨碍人,可以帮助的事,陪他去办,陪他回来,此即‘若往若来’,达成他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助伴,古代行路较常须人作伴,因此古代的交通工具不如现在方便,而且古代之治安亦不如现在。而于现代亦会有,需人帮助者,如老人年纪大,要去办事,路途很远,一个人上下车总是不方便,遇到此情形,年轻的菩萨就得发心,帮助他仁跟他作伴。老、病、衰、残,即使现代交通工具发达,也是需人帮助,年轻菩萨在做得到之范围,发心帮助他,跟他作伴,遇此因缘,还可办功德事业。

  ‘若如法兴利’,前之行路,是亦助亦伴,而‘如法兴利’以下四种文字,不必求助瑜伽 戒本即可了解。故不写出对照。‘如法兴利’,即士农工商应做且合合法的事业,如需人帮助,菩萨做得到、能够帮助,也可随力帮助他。此须看情形方在家菩萨可以帮助,出家菩萨不能帮助,因出家菩萨要住持正法,‘弘法是家务,利生为事业’才是其本分,而对于众生之士农工商事业,他不能分心帮助,因他该做的事情太多。此即其‘思量诸事’中,出家菩萨不能办的事情,而在家菩萨可以。‘若田业、若牧牛’,田业部农业、种田、农作方面的事业。牧牛,是农作的一部份,需用牛,故要牧牛。种田、牧牛等事业才若需帮助时,在家菩萨可以帮助,出家菩萨不可。也就是‘如法兴利,田业、牧牛’这三事,出家菩萨不可同事,在家菩萨则可,除此,文字上其他各种都是通于在家出家的。

  ‘若和诤’,若遇到有人彼此发生纠纷、争斗,必须加以调和、消除纷争,使能和合。‘和诤’,出家、在家菩萨都可以作,与前之‘行路’亦皆可为助伴。要做到‘和诤’,至少须自己与人无争,很得地方上之尊重,认为是了不起的长者,心地好、有道德、有修养,大家都信任,凡有纠纷,只要三言两语即可解决,有此力量,才有办法‘和诤’,若一天到晚都和人争想要‘和诤’是不可能的!

  ‘若吉会’,‘吉’吉祥事,‘会’喜庆聚会,此如世间有人做生日,或办喜庆事,这些好事若能依佛法去做,则菩萨部须随分随力帮助他,使这吉祥事能够成就,此即‘吉会’。‘若福业’指修善事、做好事,世间的福业很多,如修桥、铺路、救济贫穷等,种种慈善事业,或是于地方有利之公益事业,此种种的福德事业,都要随分随力的帮助,此即‘福业’。以上在‘同事’方面,只举七种例子说明,其它未说到的,就是在‘能办所应做事’中包含著,凡是考虑到菩萨办得到,又是如法的、所应做的事情,虽不在七种之内,也应当随分随力帮助众生。接下总结说‘不与同者’,瑜伽戒本译为‘不为助伴’,应当要帮助的,菩萨不去帮助,甚至有嗔恨心,则‘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如果不是嗔恨心,只是懒惰懈怠,不肯发心,则‘犯非染污起’,罪过较轻。

  开缘共十二种:

  不犯者:若病卑若无力,

  此是第一、二开缘,若众生需人帮助,但菩萨自己有病,当然无法助人,亦不违犯。或是病虽好,而‘无力’,病因刚好才气力未恢复,不能做帮助人的事,则不为助伴亦不违犯。

  若彼自能办,

  第三开缘。‘若彼自能办’,彼指众生,众生自己能办好自己所做之事,如士农工商等事业,则不用去帮忙。须视众生需要,才去帮助他,若不需要,则不必多事。

  若彼自有多伴,

  第四,众生虽需人帮助,或给他做伴,可是他自己很多亲友,可以帮忙他,则不为其助伴,也没关系。此和前一开缘之差别,前者是自己能办,此是须人帮忙,且有人帮忙,如此不为助伴亦不违犯。

  若彼所作事非法,非义;

  第五。什么是非法之事?比如杀生、偷盗等,会伤害众生的事,就是‘非法’事业,或其作为不合道义,不合正理,就是‘非义’。如此,众生虽需人帮忙,菩萨亦不该帮忙。此即事先要思量,是否该帮忙,对于不合法、不合正理的,就不能同事。

  众生做非法、非义的事,除了杀生、偷盗等不可帮助之外,有些流行世间的毛病,我们更须注意,不要在无意中帮助了人家,反而造了业。如近年来社会上很普遍的,以前是‘大家乐’,弄得大家苦、大家笑;现在又是‘六台彩’,到处都在问明牌,看到出家人就问明牌,这是很糟糕的事,现在这种流行病相当严重,大家可不要随便替人家说明牌,这可不是同事,也不是帮助人。

  菩萨道不可助人为恶,这很容易明白。也曾遇到几位在家居士,当‘大家乐’最流行时,来问我是否可以签大家乐?若中奖就作慈善事业。我说,这要不得,即使中奖,所做慈善事业也没功德,我们绝对不能做不劳而获的事。若有问者,就反问他学不学佛,若真要学佛,就不可这样做,不学佛则没话讲,是佛弟子就不可助长此坏风气。有人签了,偶然中奖,好高兴,今天二十万,下次可能五十万、一百万,结果不但二十万赔进去,甚至弄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是经常有的事。所以,我们学佛,第一自己不要盲目跟随这种流行病,第二不要助长流行病扩大。这很要紧,不可因行菩萨道,而随便帮助,则会出毛病,应当用智慧观察,这等事是不能帮助的。

  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

  第六开缘。是说对于需帮助者,若自己发心去帮他,则会令他生起贡高我慢,或其他烦恼。若不帮助他,让他自己反省,反而能使他转恶向善,以后成为好人,若如此,不帮他亦不违犯,‘如前说’即接下有两句话,前面经文大多有提到,此省略。

  

  若先许他,

  第七开缘。自己先答应别人,现在他来要求帮助,但自己不能分身,在同一时间只能帮助先答应者,不是不帮忙,如此亦不违犯。

  若彼有怨,

  第八开缘。需帮忙者,与菩萨是冤家,虽需人帮忙,然而不喜欢菩萨帮忙,如此不帮忙亦不违犯。

  若自修善业不欲暂废,

  第九开缘。如果自己正在用功,如打七、闭关、定期专修、克期求证等,正专修一种善业、功能,此时不能让所修之功夫暂时停止,因为不欲停止所修之善法,期使自己有所成就,如此不去同事亦不违犯。

  若性闇钝,

  第十开缘。若自己很愚痴,而求帮忙者并非普通事,非我能力所及,虽想帮忙却帮不上,如此不去同事亦不违犯。

  若护多人意,

  第十一开缘。需帮忙者,或许品行稍差,一般人对他印象不好,菩萨如果帮忙他,一般人或许会说菩萨可能跟他同类,才会帮他,因此疏远菩萨,如此则会影响到佛法,为帮助一个人而使很多人失掉信心,则不值得,故不去帮助亦不违犯。

  若护僧制;

  第十二开缘。是对出家人讲,出家菩萨虽然也要尽量同事帮助人,可是,若僧团中有制度有规定,不能帮助某一种人,或是僧团中有规定,正在专修用功,不能随便去帮助人家做世间事,如此,为维护僧团制度,不同事助人亦不违犯。

  

  不与同者,皆不犯。

  此是总结,指上面十二种,若有任何一种情形不与同事,皆不违犯。第三十一戒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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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9: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十一轻戒──不看病戒第三十二

  若菩萨,见羸病人、以嗔恨心,不往瞻视,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此是说照顾有病的人。菩萨亦含在家出家,‘见羸病人’,羸,弱也,见身体有病衰弱者,应去帮助,可是‘以嗔恨心,不往瞻视’,瞻、视皆是看,与此病人,以前或许有过冲突、磨擦,今对他印象不好,恨他,见他则动嗔恨心,所以有病就不去看他,此即‘不往瞻视’,若是如此,‘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因嗔恨心不去看病是犯染污起。若是因‘懒惰懈怠’不去看病,而非嗔恨心,则是‘犯非染污起’。

  

  不看病戒这里只一条,而在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成中有两条。二十八轻第三不瞻病苦戒,戒文‘恶心不能瞻视病苦’,恶心也许和嗔恨心相同,不过恶心的范围大,即是不怀好心,见众生宿病而不去看他,如此则犯菩萨戒,得失意罪。此文字简单,但其用意和戒本经第三十二条相同。又二十八轻之第二十八行路见病舍去戒,即说在家菩萨出外走路时,如果看到有病的人不去照应他,或想办法、送医或交待某人设法安顿,竟然舍掉就走,如此亦犯菩萨戒,戒文:‘行路之时,遇见病者,不往瞻视,为作方便,付嘱所在而舍去者,得失意罪。’二十八轻中两条失意罪,都只有戒文而无开缘,所以须对照戒本经第三十二条,才能如法持戒。开缘有十:

  不犯者:若自病,若无力,

  此为第一第二条开缘,这前面都有说到。如果是有病。或是病刚好没气力,没有去做看病的事当然不违犯。而在家菩萨戒中的前条意思亦相通。

  若教有力随顺病者,

  第三开缘。自已做不到或是没时间。乃教一个有力量的人帮助他,随顺病人之需要而帮 助他,免除其痛苦,若如此做亦不违犯。

  若知彼人自有眷属,

  第四开缘。知道病人自己有六亲眷属可以照顾他,若其亲人不知道,则要想办法通知。有亲属可照应,而不去看他照应他,当然亦不违犯。

  若彼有力,自能经理;

  第五开缘。病人病情可能不很严重。自己尚有力量照顾、料理自己,若如此不去看他病亦不违犯。

  若病数数发,

  第六开缘。若病人的病很奇怪,突然发病,不久好了,好了不久又生病,病了又好,如果是此情形,我们无法常常照应他,则不去看病,亦不违犯。

  若长病,

  第七开缘。此人是长期患病,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做父母的若常患病。其子女尚无法常照顾,何况是其他人?如果是遇到长病,菩萨应去安慰他。不长期照应亦不违犯。

  若修胜业不欲暂废,

  第八开缘。菩萨正在专修一种法门,如打七、参禅、定期专修等,不能停止,若是如此,遇人有病而不能去看他,亦不违犯。此和前之同事所说一样。

  若闇钝,难悟,难受,难持,难缘中住;

  第九开缘。此是说菩萨修行的力量较差,功夫尚未做好,希望先将修持的功夫做好了才做利他的事业。此时菩萨正在专修,而这位初学的菩萨‘闇钝’即较钝根,根器不利,修法难成就,研究佛法难得深入,因此‘难悟’,于佛法解行方面很难契入、开悟,得到真实的受用,‘难受’想要将佛法,领受在心中,使不忘掉算可是,很难记持在心中,须下很大工夫,他为专修,无法去看病;或是‘难持’,正修持一法门,因根性差,无法好好受持用功,必定要将此做好,才能做利他事业,现在正用功,又难受、难持,未达受持的目的,所以不便去看病;‘难缘中住’,此句不易解,瑜伽菩萨戒为‘难于所缘摄心令定’,是说菩萨因钝根,对于所缘所修的法,很难使心定下来,而得三昧功用,因未有此功夫,所以为了专修,使‘摄心令定’的缘故,不去看病亦不违犯。就是难于缘心之中,使心安定下来,使修行得到利益。由第九条开缘可知,菩萨虽注重利他,要广度众生,但是须先自己有所成就,才能做利他事业,自己都一无所成,怎能利他?所以,在专修用功时,对利他事业尚无力量去做,没有去做亦不违犯,在此情形之下,没去看病亦不违犯。

  若先看他病。

  第十开缘。若同时已经看他人的病,没时间去看另一个人的病,如此,亦不违犯。

  如病,穷苦亦尔。

  总结上文。众生有病要去看,众生穷苦,有种种的苦难,也是一样要去看他。以病为例,穷苦也是一样。则此戒不只看病,众生穷苦,须要人安慰时,亦要去看他。如有天灾,种种灾难发生时,亦要去照应他,和看病是一样,所以说‘穷苦亦尔’。第三十二戒讲竟。看病是非常重要的,梵网经菩萨戒说‘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因此在菩萨戒中有此一条,要去看众生病,于穷苦灾难等,都要去安慰他,换句话说,众生需要菩萨安慰、照应时,菩萨即应安慰、照应他,这是行菩萨道当做之事!

  四十一轻戒──不谏恶人贼第三十三

  若菩萨,见众生造今世后世恶业,以嫌恨心,不为正说,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不谏恶人戒’之‘恶人’,在瑜伽戒本翻为‘非理不谏’,因为此之‘恶人’并非存心造恶,只因不懂善恶因果之理,虽欲行善,反造恶因。故须对照瑜伽戒本。才易明白。

  菩萨指一切受菩萨戒者。‘见众生造今世后世恶业’句,瑜伽戒本为‘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见众生’即‘见诸有情’,‘造今世后世恶业’即‘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今世’即‘现法’,众生在今生想得到安乐,比如求福寿、求发财等等期望,即现法事。后法即后世。包括来生(生报)及后生(后报),众生为求今生之好处,或求将来生天。得到安乐,或为了后生乃至生生世世得到安乐,然不懂正法。不了解因果,结果所造之事,不但得不到好处,反而造成不合理的事情,成为恶业,非理就是不合乎因果真理之事,是有心造善反成恶业,并非有心造恶,故瑜伽戒本翻为广行非理,此说较圆到。盖世间人不懂佛法,不了解因果之理,因此易做出为求好,而造恶因,如此当然得不到好果报,如前云世人为求长寿、发财、信邪魔外道,生起邪见。而杀生拜拜,如此伤害众生来祭祀拜拜,求长寿、发财,怎能相应?又有人为求好运,乃向神许愿,如果保佑平安发财,则于年底杀猪宰羊以酬神,如批评愿完全错误,此即广行非理。在其心理是求长寿、发财、好运,结果杀生拜拜却是恶因,即广行非理,世间此事太多,比如做寿,世俗人满七十岁,要大拜拜,若能活到八十岁,更是大肆杀生宴客,如此为求长寿而断送众生生命,怎能得长寿?过去曾听闻有人不做生日倒是健康,一做生日,动辄宴客数百桌,因杀生太多,结果没几天就病死了。有人说他不做生日阎罗王忘记了,一做生日,惊醒阎罗王,想到他寿命该终就把他找来,结果就短寿了。事实不然,只因他杀生太多,寿命自然减短,此即欲行好事,反造恶因。以我为例,听祖母说,我幼时多病,很难照顾,怕养不活,于是她就向土地公许愿:若能让我孙子长大成人,十六岁时要大拜拜,结果到我十六岁时,家里就大肆杀鸡杀鸭,要我去拜土地公,我说拜什么呢?祖母说因你小时候不好养,曾在土地公前许愿,若能长到十六岁,就要答谢祂,因此今天是要答谢土地公。感谢土地公照应,使我长大成人。结果我一直到出家后仍是病个不停,原因就是杀生太多。而一般在家人不懂。以为大拜拜,土地公就会保佑,果真如此,岂非土地公贪图享用几个鸡鸭,就要保佑你十几年,此代价未免太高了。世间此等颠倒事真是多得不胜枚举。尤其今人普遍都存有不劳而获的心理。本来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现在则是不要耕耘只要收获,而且要大大的收获,不种因,只求得果,怎么可能?根本是不可能的!纵然得到,将来也要吃大亏的。像这类‘广行非理’的事情,可能此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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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9: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菩萨见众生广行非理,为求现生之长寿发财,或来生后生之生天快乐等,而造出不合理不合因果之恶业,应当为之解说四果之理。劝谏他,希望他能改过,若不如此,而‘以嫌恨心,不为正说’,嫌弃,觉麻烦,或与此人有冤仇、怨恨他,而‘不为正说’瑜伽戒本为‘不为宣说如实正理’,菩萨‘以嫌恨心’,不为说明真正因果之道理,若如此则‘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违犯此戒。

  ‘正说’,必定懂得正理才能正说,若不懂,则无法正说。衡诸今世,杀生祭祀之事太普遍了,菩萨若要一一劝导,则不胜其说,如何是好?不说犯戒,说则说不完,故下面有开缘。只要合乎其中一条,则不违犯。开缘十一条:

  不犯者:若自无智,

  开缘第一,是说初学菩萨,因自己的智慧不够,道理未能彻底明白,若众生有问难,自己亦答不好。若自己智慧不够,不说是不违犯,若勉强说,会生反效果,则更糟了。记得台湾光复之初。有一寺庙叫观音宫,里面供养观世音菩萨,然有一怪现象,每年之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观音菩萨纪念日时,他们就大肆的杀生拜拜,当时有个出家人看到,纠正他们说:观世音菩萨是吃素的,你们杀猪宰羊拜拜是不对的。管理人说,师父既如此说,我们就来筊杯,看看菩萨是要吃素或吃荤,这下弄巧成拙,这师父本应劝他们不要如此做,菩萨本就不吃荤的,为什么要筊杯呢!结果那师父答应了,一筊杯,三个圣杯都说菩萨要吃猪羊的,这不是反效果吗?好好的劝他们不杀生就好,不要答应他们筊杯,一筊杯,三个都说菩萨要吃猪羊,这是糟透。因筊杯是随人之心理,筊杯的人心中就要吃猪吃羊主,筊杯当然是吃猪吃羊,若叫那师父去筊杯,可能就不会了。因这都是随人意,所以我不相信筊杯就是这样,我十七岁就把它断掉,不相信这一套,为什么呢?因它是随人意,所以那个庙一直到今天仍在杀生拜观世音菩萨,此即无智慧说了反而适得其反,以后任何人去说都没有用,怎么劝都说我们这里的观世音佛祖是吃荤的。所以要有智慧,没有智慧宁可不说,否则造成反效果,那地方之杀业即无法停止,这问题很大,所以必定要自己有智慧,说出来生出正面效果才有用的。

  若无力,

  第二个开缘。就是自己虽有智慧,也懂得道理,但是福德因缘之力量不够,人微言轻,说话没分量,当然人家不能接受。就像我若随便去杀生拜拜的地方,劝人家不要杀生,他们一定会说,你们吃素人说吃素话,如果你吃肉也会跟我一样。如果在家居士去劝,他们会接受,因为在家居土都可以吃素,他们当然可以跟著学,而我去劝导无效,就是‘无力’,如果我德高望重,一言九鼎,说出话来对方一定能相信而接受,那就可以说;若无此力量,对方不但不接受,反而轻视你。所以无力不说是不违犯。

  若使有力者说,

  第三开缘。和‘若自无力’有连带关系,菩萨若自己无力劝说对方,应想办法,找德高望重的人劝说,使对方接受。自己虽然无力劝说,能找有力量者劝说,当然更好,如此亦不违犯。

  若彼自有力,

  第四开缘。彼指广行非理之众生,如果菩萨知道对方有善根,将来自己会觉悟、改过。不说亦不违犯。不过,菩萨是否确知对方有此力量,能够改过,则很难讲,若有此情形是不违犯。

  菩萨若有影响力,不必明说。对方一看到菩萨,就会感动而改过,当然最好。以前我住在山上,平常很讨厌吸烟者,有一同学常吸烟,知道我是修行人,在远处一看到我,就赶紧熄烟,在我面前表示没抽烟,假如有这种能力感动对方,使不敢造业,别说造业,像抽烟者不敢在你面前抽烟,有此力量,不说也会有帮助的。若对方在你面前公开抽烟,表示对你一点恭敬心也没有,不但无敬畏之心,且认为理所当然。则你再劝说也没用。当然行菩萨道,不能因此就不说,在可以说的范围内,应尽量说,把好话,劝人的话说出来,对方虽不接受,但我们的义务做到了,也就心安理得。

  若彼自有善知识,

  第五开缘。菩萨若知道广行非理的众生,曾亲近善知识,自己有善知识可以劝导使他改恶向善,则不说亦不违犯。

  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

  第六开缘。或是你不劝他,不说他,他自己会改过自新,修习善法,如前文所说。则不劝说,亦不违犯。

  若为正说,于我憎恨;

  第七开缘。此指对方不接受劝导。菩萨跟伯说正理。说因果,说佛的正法,要造善因方能得善果,但是听后不但不能接受、改过,反而对你生起憎恶、怨恨之心,增加恶业,若知如此,不说亦不违犯。

  若出恶言,

  第八开缘。承前‘若为正说’,即若为正说,彼即出恶言,较第七更严重,第七只是憎恨而已,没有说出口,此则为其正说,他反而用粗话骂你,口出恶言,若如此,不对他说亦不违犯。

  若颠倒为,

  第九开缘,此亦承前‘若为正说’。若为他正说,他就会颠倒作受。颠倒,就是正反相反。跟他正说菩萨僧要如何修学佛法,不但不了解,反而生起颠倒的想法,出大纰漏。例如对一厌世的人,对他说世间是苦、空、无常、无我的,他本想自杀,一听,世间是苦、空、无常的,活在世间有什么用,正好助长他的自杀之心,即是颠倒为。再如佛法说空,一切法皆空,讲到究竟,设有一法过于涅槃,我亦说为如幻如化,就是涅槃亦如幻如化,本来般若讲空是正理,可是听众无智慧,听反了,变成恶取空,认为一切皆空,则不必修行,拜佛、念佛,一切都空还修什么,即生起颠倒的恶取空见,无法得正面的作用。若知其会生颠倒作为,不说亦不违犯。

  若无爱敬,

  第十开缘。仍承前‘若为正说’,若为正说而对方对说者无恭敬心,当然对佛法也不恭敬,则不会接受也不会改过,如此不说亦不违狸。‘无爱敬’不但对菩萨无爱敬,且对三宝都没有恭敬心、欢喜心,不喜欢佛法,不肯接受佛法,如此跟他说,当然不肯接受。此如外道或其他宗教家,因他信他的宗教,不信佛教,说了也不接受,如此不说,当然不违犯。

  若复彼人性弊儱戾。

  第十一开缘。是说广行非理造作恶业的人,其个性很顽强、很难调伏。‘儱戾’就是很不调和,个性顽强,一向偏执个人的见解,这种人,跟他说正理,不但不接受,且会生起一种反感,若如此,不说亦不违犯。

  本人在年轻时,年纪不到三十岁。已到各地讲经,曾经有一个七十几岁的老鸾生,其子信佛,听我讲经后一番好心,请我到他家说法给他父亲听,希望我劝劝他父亲学佛念佛,不要再呆在鸾堂中做扶鸾驾乩那一套。当时我年轻也不晓得其父之为人,不知说了有效否?结果进门之后,喝了一口茶,他父亲就滔滔不绝的说他扶鸾的事情,一连说教了两个小时,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结果是叫我去听教了。像这样跟他说也没用,他固执自己那一套才对,你们这些小毛头,刚出家没多久懂得多少,我乩笔写的话,你能学得好,就生天,作神有余了,尽是跟我说教根本没有下手之处,怎么劝他呢?遇到这种情形,还是不说为妙,甚至不去为妙,去则有失身分。

  上面这种人,并非罪大恶极,只是固执他自己那一套,再怎么说都没用,像从前泡过桐油的油纸,什么都灌不进去,他已被神庙里扶鸾的桐油完全泡透了,跟他说再多的佛法,也灌不进去,如此不跟他说是不违犯。

  众生广行非理造恶业,菩萨应发心劝导他,但是自己的力量不够,上面有十一条开缘不犯,随便都有一条能适合者,自己还做不到,不能一一劝导众生是不违犯,但是不能认为就没事了,而心安理得,菩萨应当发大悲心,只要能度化的众生,都要发愿,随分随力去度化他,现在度不到,将来也要度他,不可因为现在不能接受,就完全舍弃他,菩萨发心要尽未来际,现在度不了,将来或许有因缘度他,现在不能接受,应想办法慢慢接近他,所谓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等四摄法,总有一天他会接受的。如上面所提那位老鸾生,当时我是听他说教,一句佛法也没说,可是过了好几年之后,见其子跟我学佛,慢慢有进步,变得又乖又好又孝顺,他就感恩,后来主动来找我,慢慢地学习念佛。所以度众生要看因缘,因缘未到,须等待因缘,能舍弃众生,第三十三戒讲竟。

  四十一轻戒──不报恩戒第三十四

  若菩萨,受他恩惠,以嫌恨心,不以答谢,若等若增酬报彼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受他恩惠’,他指菩萨以外的任何人,无论谁对菩萨有恩惠,曾助之解决困难,菩萨应知恩报恩,然却‘以嫌恨心,不以答谢’,不答谢已不对,还增加嫌恨心──嫌弃憎恨众生,将恩惠忘掉,不加以答谢。如何答谢?‘等’就是过去他给我十分的恩惠,我也还他十分,是为‘等’,‘增’就是比他给我的恩惠增加,比如当初给我一千元的价值,现在我要报答他,至少要一千二百元或一千五百元以上,超过他给我的几分,是为‘增’,以相等或增加的程度报答对我有恩者。若不如此,‘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若‘懒惰懈怠’,非嫌恨心不答谢,只因懒得报答人家也是违犯,是‘犯非染污起’,罪轻一点,但菩萨必须知恩报恩,不报恩就是违犯。接下说开缘,有三种。

  不犯者:若作方便而无力,

  是说有心报答,‘作方便’就是想办法要答谢,可是尚无力量回报。例如曾受人帮助一千元,起码也要还人一千元,但还不算报答。而目前无力做到,连一块钱也凑不出来,并非不肯报答。如此亦不违犯。

  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

  或帮助者是菩萨之后辈,不答谢却能使他舍离不善、修习善法而更能受益。如此,不答谢亦不违犯。

  若欲报恩而彼不受。

  若菩萨欲答谢施恩者,但对方不肯接受,并非菩萨无报恩之心,则不答谢亦不违犯,如此,受恩者须心存感恩。盖人生在世,不可能万事不求人,不可能不接受他人的恩惠。个人生活上,处处都与众生有关系,都得到众生的帮助。例如吃饭,需要种菜种田的农夫,乃至穿衣、住屋、织布、泥水工,个个对我们都有很大功德,我们当念念不忘报答他们,或有人说,生活中的受用,都是自己花钱得来的,话是不错,试问你肚子饿了,钞票能当饭吃吗?所以一切众生对我们都有恩德,彼此互相帮助。因此这个‘恩’字就是彼此互相帮助的意思,而我们学佛者,最大的恩德是佛恩,必须时刻不忘,念佛重恩、恩报佛恩。又父母生养,长教诲之恩,既一切众生恩德,皆必须时刻思惟,不忘报恩。如何报恩?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又须老实念佛,真信切愿,广修万善。回向庄严净土及一切众生,惟愿众都能离苦得乐。得究竟涅槃的安稳境界。能够如此,才是念念不忘报答佛菩萨乃至一切众生之恩。若不能心存报恩即犯此戒。第三十四戒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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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9: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十一轻戒──不慰忧恼戒第三十五

  若菩萨,见诸众生有亲属难、财物难,以嫌恨心,不为开解,除其忧恼,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若见众生亲朋眷属,在人事或其他方面发生困难,需要帮助排解乃至‘财物难’需要资助,菩萨皆应随分随力帮助。排解其苦恼。若不如此。而‘以嫌恨心,不为开解,除其忧恼’,这样,‘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如果不是因嫌恨心而不为开解,而是因为‘懒惰懈怠’,则是‘犯非染污起’。

  此戒与前之‘同事’有相似处。前之‘同事’是凡能帮助众生的就帮助他。此是众生有忧恼时,为其排解安慰,使其除去愁烦,心地安宁。下明开缘。

  不犯者:如前不同事说。

  开缘与‘不同事’戒完全相同,共十一条。‘若病’,‘若无力’,‘若彼自能办’,自己能解决烦恼,‘若彼自有多伴’,自己有同伴能解决问题,‘若彼所作事非法、非义’,若其所作非法而引起烦恼,正在忧愁时,正是劝导他改过的好机会,菩萨亦要劝劝他,而其所做事非法,故不帮助亦不违犯。‘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若不为开解,却能使此众生舍离不善,修习善法,则不为开解不违犯。‘若先许他’,开解安慰众生,只须几句话,不能说先已答应人家,而不能再开解他人。所以‘若先许他’在此是无开缘的。此与前‘不同事’戒有多处相同,亦有不同处,须以智慧明辨。‘若彼有怨’,菩萨与之是怨家,劝之亦无用,故不开解亦不违犯。‘若自修善业不欲暂废’,比方在打七修行,没时间劝解亦不违犯。‘若性闇钝’,此亦同上。‘若护多人意’,此是说忧恼者不受欢迎,若劝解他或致引人非议,则须看情形,能开解则开解,否则亦不违犯。‘若护僧制’,此指出家人若犯僧团规矩会起烦恼,为护僧制不为开解亦不违犯。总之,不同事戒是‘不与同者,皆不犯’。此可视成‘不与开解,皆不犯’。不慰忧恼戒第三十五条讲竟。

  四十一轻戒──不施财戒第三十六

  若菩萨,有求饮食、衣服、以嗔恨心,不能给施,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依佛制出家菩萨本身是接受供养的,注重在法施,而财施由在家菩萨来做较适合,故此戒重点在在家菩萨,当然出家菩萨能力许可,亦可布施。

  

  ‘有求饮食、衣服’,若有人来向菩萨求取其所需之饮食、衣服,如没饭吃、没茶喝,冬天没衣服穿,而向菩萨求取。这是日常生活必需品,若欠缺,生命会受到影响。故菩萨应随分随力布施。若‘以嗔恨心,不能给施’,不布施已属不该,再加嗔恨心,更是不可,如此则‘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非嗔恨心,只因‘懒惰懈怠’,懒得去做,则是‘犯非染污起’,罪过稍轻。

  此戒与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之第四条,可说相同,亦提出说明。若在家菩萨‘见有乞者,不能多少随宜*分与,空遣还者,得失意罪。’此处未说饮食、衣服等布施之物,只说看到有人来求乞,菩萨应当随分随力,或多或少,只要合法的,于众生有益,即可随自己力量,而布施给他。他要多而没有那么多,少布施给他也是可以。‘匄’字即给予。戒本中的小注有‘乞取’义,即人家来求取,要东西;或是‘行请’。字出自中国藏经,丽藏中无此字,可能是传抄不同,大正藏中只写‘不能随宜分与’无匄字,文字较顺,较易了解。不过现在流通者乃根据蕅益大师之笺要印出,故有字,而蕅益大师即根据明藏,几十年来都如此传诵。大正藏中无匄字,可能古时经本也无此字,而为何会有此匄字,今无从考证。经本流传久,内容上相差一两字之情况甚多,尤其流通愈广之经文,文字相差更多,例如‘金刚经’,所以经过江味农居士加以校正过。而本经流通不广,增减一两字并无大碍。不过在戒文中,若无‘匄’字,看起来更方便。

  在家菩萨戒二十八轻之第四条所说,是有人来求乞,菩萨则应随他所宜,随分随力,不论多少,在他受用范围,布施给他,若不如此,而‘空遣还’,遣即使离,让他空手回去,则菩萨得失意罪。并未说嗔恨心或懒惰懈怠。今所讲菩萨戒本则分得很清楚,如果以嗔恨心不肯布施,则犯染污起,罪较重;若非嗔恨心,只是懒惰懈怠,不肯发心布施,则犯非染污起。吾等不妨依照菩萨戒本经所说来修学。因在家菩萨戒本只略举条目,未加解释,故须参考菩萨戒本经中之开、遮、持、犯,重轻的分别来受持,才能达到圆满的境地。故于此戒,应配合菩萨戒本经里第三十六条所说来学习。而且戒本经中,所说布施饮食、衣服皆是平常日用中非常重要的。若其他方面则轻。而在家菩萨戒本则笼统说明若对方有所要求而不布施,则犯菩萨戒,并未细分。

  此戒犯相很容易明白,即属于资身事,若不布施,则有所违犯。若因嗔恨心则罪较重。若非嗔恨心,只因懒惰懈怠,则罪较轻。不明六种开缘,何者属于不犯,在家菩萨戒中未说开缘,可配合菩萨戒本经加以学习。

  不犯者:若自无,

  菩萨自己并无此物。如求饮食,但菩萨本身也没饭吃,也很穷,当然无法布施。如求衣服,菩萨并无多余可供布施,若愿将所穿衣服脱下布施,当然亦可。若菩萨本身仍是凡夫,无衣蔽体易受冻。故菩萨本身并无此物,他人来求,不布施亦不违犯。此时心中不能有嗔恨心,亦不能懒惰懈怠,应好言安慰他。关于此点于菩萨地特经中的布施度讲得很详细,可参考研究。总之,若无此物,则可不布施,并非不愿行施,而是没有可布施的,当然不违犯。

  若求非法物,

  所要求为不合法之物,如刀枪武器等,会伤害众生之器具,这是不合法的。国家的制度中亦不允许将会伤害众生的器具送给人。就连自己拥有武器即已犯法。所以,若要求非法之物,不布施是不违犯。

  若不益彼物,

  彼指来求之众生,若这东西给他是有害无益,则可不布施给他。如要酒、肉、赌具等物,对众生全无利益。喝酒乱性犯戒,吃肉伤害众生无慈悲心,赌具,赌博器具更不该给,若有人向你问‘明牌’,更不该给,因这些都是不益彼物。凡是对众生没有利益的,都不能布施给他,以上只是举例而已。‘不益彼物’,于瑜伽菩萨戒本中翻译为‘所不宜物’。凡是不适宜众生的都不能给予,则范围更大,不但酒肉之类不能给。又如病人要求饮食,而此饮食会加重病情,则不能给予,甚至久病受苦,而要求饮毒自尽更不能给。不宜即不适宜于众生,此须靠智慧分别是否适宜,不益,亦须有智慧才能观察出是否于众生有益,两者看似差不多,但不宜则包括如病者,所求对其病情无益,不能治病,如饮食等,则范围更大。菩萨地持经及瑜伽师地论布施度详明之。

  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

  若因菩萨不予布施,而能令求者改恶向善,修习善法增长道业,若知如此可以调伏众生,则不布施是不违犯。此更需以智慧判断。说到这里,现代行乞者花样真多,并非一般人能观察得到。本人即曾遭遇到这样的事,在某年农历年年底时,来了一位老人,大概六十出头,头发花白,赤著脚,裤管卷到膝盖,当时是冬天,当天南部天气寒冷,他穿著很单薄的一件衣服,一大早寺里大众用过早斋正在打扫,此人正冻得全身发抖,他一来就要求要饭吃,看样子真的是很不舒服,我们见状当然立刻拿饭给他吃,我还将自己的毛线衣送给他穿,他又说要回中部没车钱,我心想大概五百元就够了,也不算多,就随分拿了五百元给他,当时心里还满高兴,能有机会做到布施功德。过了两天,在潮州的客运车站里,又见此人,头戴一破斗笠,他一见到我,脸就朝别的方向,我意识到其中有问题,知道上当了,也不便拆穿他,车子一来我就上车,结果他也上车,因我向来一上车即闭目念佛,故不知他在车上。后来无意中一看,见到他仍和那天一样的穿著打扮,仍是颤抖著身子,可能依样昼葫芦又要到某个地方要钱去了。我觉得大有问题,回到寺里,立刻打电话到几个寺庙询问,不出所料,手法如出一辙。早知道,不布施给他就好了,可惜我们没有慧眼,也没智慧判断,后来知道真相,才有点后悔。若有智慧不布施而开导他,供他饮食不给予金钱,可使他调伏亦说不定。吾人虽知事实真相,亦不应举发之,恐引起不良后果,而伤害到众生,损失金钱事小,倒是失掉教导他之机会,较为可惜。若进门即开口要钱,倒容易识破,其理由不外说缺车钱、无钱医病等,若要的钱不多,趁此机会说点佛法开导他,若要的钱很多,则不可任其所求,而使他造业。‘若以方便令彼调伏’,若事先知道则应开导调伏他,不必布施给他,以上是举亲身经历加以说明。

  众生向人要钱的花样相当多,我遇过很多次。常有拿出证件,说是办救济事业,一开口就要求一千、两千,并且还有收据征信,令人无从判断真假。如果事先知道真相,实在不该给他,为什么?因为这些钱都落入私人腰包胡乱花掉,正好给他造业。本来是出家人向外化缘,现在情形正好相反,有许多救济慈善事业,专向寺庙化缘,真是穷于应付。不但如此,连政府机关,也以奖状鼓励寺庙做慈善救济事业,记得十几年前,我曾参加一次开会,乃以参加地方公益,或慈善救济金额之多寡而定奖状、等第,我就是不愿为了收据、领奖而作善事,难道佛弟子做点慈善事业,还要他人颁奖?若如此还谈什么学佛,乃把我们当作小孩子待,实在可笑。若把佛寺看待成一般神庙,那就大错特错。所以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愿参加这种不合情理的会。只要在做得到的范围内,我们不妨随分随力布施。以上是第四种开缘,若不布施能使众生调伏,则不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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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9: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彼犯王法,护王意故;

  若要求布施者违犯国法,一旦布施给他,等于助他犯法。为了护持政府,可不予布施。几十年前我在狮头山时,曾遇过一逃兵,他饿得半死,躲到山上要饭吃,当时寺里不晓得掩护逃兵有罪,见状即供他衣食,而他索性就住在山上。后来被抓到,就连累了寺庙,故遇有犯法者,不布施给他是不违犯。

  若护僧制。

  前五条是对在家、出家菩萨讲此是对出家菩萨言。出家人若做得到,照样可做资生事,行财施。若僧团规定不能布施衣食给外人,则不布施亦不违犯。此即僧团中或有特殊制度,或受施者对僧团有所不利,或受施者不合法处。为了护持僧团制度,不布施是不违犯。此专对出家人讲,在家人无此条。

  在家菩萨戒中虽有此戒,但无开缘,只要有人来求取都须布施,范围太大。故持在家菩萨戒六重二十八轻者,必须参考地持菩萨戒本、瑜伽菩萨戒本。例如此戒若无菩萨戒本经之说明,对于戒相轻重,如何开缘等,则无法分清楚,所以受在家菩萨戒六重二十八轻戒者,很需要研究本经,才能知道开遮持犯重轻,而有所依循。尤其行财施,更需要了解布施度,像输伽师地论、菩萨地持经,都有专讲布施的。对于何时该布施,如何布施?优婆塞戒经里面亦讲得非常清楚。学习大乘佛法者。对于所有的大乘教典,有关六度道理,必须去研究,方能于持戒有所助益,否则单看戒条是不够的,不施财戒第三十六讲竟。

  四十一轻戒──不如法摄众戒第三十七

  此条专说为人师长之事,较注重出家菩萨。出家菩萨有出家、在家二众弟子,在家菩萨如依优婆塞戒经说,亦可接受在家学人为徒弟。学习其所修之法,但不许接受出家徒众。如今一般在家人是不接受徒众的。顶多是学生而已。此处所谓摄众,即对于徒弟要如何摄受他。度他。教化他,著重在为人师长者,要如何修持,重点在出家菩萨。

  若菩萨,摄受徒众伊以嗔恨心,不如法教授?不能随时从婆罗门,居士所,求衣、食、卧具、医药。房舍,随时供给才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放逸,犯非染污起。

  ‘若菩萨’注重在出家菩萨,为人师长者。‘摄受徒众’,说法接受徒众,尤其出家徒众,更须如法教导。如果‘以嗔恨心’而‘不如法教授’,此根本毛病在嗔恨心。接下摄受徒众分两方面。一为法摄受,即传授佛法耳一为财物资生方面之摄受,即提供徒众饮食、衣服、住处等。‘不如法教授’,即未按照规定教导弟子修学佛法,此指法摄受没做好。‘不能随时从婆罗门,居士所,求衣、食。卧具、医药、房舍,随时供给’,既然徒众来从学,不但学习佛法,就是衣食住等生活必须品,亦当随分随力帮助他。如徒众没有衣食等,而师长自身亦缺乏。则应当向在家施主如婆罗门,或居士——通指在家人,不限定是学佛的,只要发心布施者皆是,要求布施衣服。或饮食、或卧具、或医药费,或要求提供住所,供给徒弟最起码的生活必须肯使他能安心求学,若不如此,‘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这是因嗔恨心而不以法摄受,亦不以资生供给,则犯众多犯。犯染污起。若非嗔恨心,而是‘懒惰懈怠’,懒得摄受教化,或使人帮助他,或‘放逸’,放荡纵逸,糊里糊涂,未尽心教他,向施主求财施帮助他,如此则‘犯非染污起’,罪过较轻。此乃为人师长,当以‘法’,‘资生’来摄受徒众,若不如法,则犯此戒。

  此条乃为人师长该受持之戒法,应当依照戒文中所说而行,若不如此,则有所违犯,下明开缘,共有八条。

  不犯者:

  那些情形不违犯呢?

  若以方便令彼调伏,如前说;

  若不教他,不助地资生是因为要调伏地,使他改恶向善。如此是不违犯。

  若护僧制,

  如果出家徒众在僧团中犯法,受到制裁,僧团给他做羯摩法,则不但不能教导个。也不能和他说话、帮助他,若帮助他则犯了僧团的规矩。若自己的徒众,接受僧团的制裁作羯摩法,此时为了护持僧制,而不教导他,不以资生摄受他。是不违犯。

  若病,若无力,

  为人师长者生病,或病刚痊愈,体力尚未恢复,不能教导他,亦不能以资生摄受他,当然是不违犯。

  若使有力者说,

  如果是令有力量、懂得佛法者来教他,或是有能力帮助他资生者帮助他。因有人代替所以自己不去教他,亦不违犯。

  若彼有力、多知识,大德,自求众具;

  第六开缘是说徒弟已经学成,已有能力,懂得佛法,亦有很多善知识来帮助他,亦不缺资生之具,他本身已有相当修行与功德少可称之为大德,自然有人护持他。‘自求众具’即前所指衣服,饮食等。他本身有能力去求,不须师长帮助他。如此亦不违犯,此说明徒众已经成器,懂得佛法,自己有力量资生。则不帮助他亦不违犯。

  若曾受教,自己知法;

  若徒众,曾接受师长教诲,自己懂得佛法,可以自修,且进一步去研究佛法,无须时时教他,则不时时说法教他,亦不违犯。

  若外道窃法,不能调伏。

  此为特殊情形,在印度常有外道冒充出家人,来学习佛法,然后同到外道当中破坏佛教。如果遇到为人要求出家剃度,起先不知他的来意,而接受其所求,给他剃度,后来经过一段时间,发现他是外道,是为偷窃佛法而来,之后会破坏佛教。此种人,根本无法调伏,教化他。如此,不但不跟他说法不犯戒。就是资生不帮助他亦不违犯。

  戒律中曾说到,若师长懂得佛法具有正知正见,能如法教导弟子,且能以资生之具助之,是值善知识,则为弟子者应尽形寿亲近承事,以学习师长谊行。万一师长贫穷,但是对佛法了解彻底,很有修持,解行具足,跟随他学习,虽然资生方面有所缺少,须吃些苦头,而佛法难闻难得。只要有法可求,即当好好亲近他,不该离开。万一师长只能助你资生之具,令你衣食具足,生活享受方便。而无法教你佛法。遇此情形,即当赶快拜谢离开。另寻懂得佛法的明师。然而现代人恐怕正好相反,若有资生之物,他会积极亲近。若无资生之物。即使教导他佛法,他也不愿意亲近,真是颠倒。谈到师徒之道。戒律中讲得很清楚。此是有关出家人之事,在此也不须细讲。

  关于师徒之道,在四十一条轻戒中即占了三条,前面第十八贪心畜眷属戒,是属于师长者,第二十一不受师教戒,是指徒弟,第三十七条又属师长。为人师长,做弟子者,在此皆教得很清楚。若能将此戒本好好学习,则为人师亦能成为明师,为徒弟者,亦能得到真正的佛法。

  四十一轻戒──不随他戒第三十八

  ‘随他’,即随顺众生,亦即四摄法中,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之利行。前曾说到同事,上面又说过财施(即布施)。此云随他,即是利行,亦即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之第九恒顺众生。

  若菩萨,以嫌恨心,不随他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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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9: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菩萨要下化众生,应当尽量做到随顺众生,若不随顺众生,众生将不易接受教化。故‘不随他’,他指众生,不随顺众生,即已违犯,何况再以‘嫌恨心’呢?右嫌弃众坐之心。对众生有恨意。不肯随顺众生,则犯众多犯。犯染污起。若非嫌恨心,只因懒惰懈怠而不肯随顺众生。则犯非染污起。罪过较轻。

  随他——随顺众生即是利行。前云同事,两者有何不同?蕅益大师笺要云:‘众生有事。我往助之,名为同事’。‘众生求愿,我应许之。名为利行’,关于此点。经文说是随顺众生梦且说得很简单。应当参考华严经普贤行愿品,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之第九——恒顺众生,而依教奉行。此为下化众生之根本办法。而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之第九——恒顺众生,是说众生处在尖死的长夜中,菩萨要给他光明,作其明灯。他若贫穷,要使他舍离贫穷得到富足他若有病,菩萨要做良医,布施良药,使离病苦……。若能做到如上所说,即能随顺众生,不会违犯此戒。

  此戒开缘。共七条:

  不犯者:

  如何不犯呢?

  若彼欲为不如法事,

  彼指众生,若众生想做不如法之事,则不能随顺做。如六台彩、求明牌等。对他而言似很需要,实为不合法之事。故不能给他。凡是不合法,不如法之事。菩萨不能随顺他,应当好好劝导他。

  若病、若无力,

  此为第二、第三条开缘。虽为合法之事,而菩萨有病,或是病刚愈没有气力,无力随顺他,如此亦不违犯。

  若护僧制,

  此对出家菩萨言。若僧团中有规定,不允许随顺一般在家人所做之事,如前云,种田等等,在家人所做的不能去随顺他,为护持僧制之故,亦不违犯。此乃专对出家人讲,在家人无此开缘。

  若彼虽如法,能令多人起非法事;

  彼指众生。众生做事虽如法,但做了之后,会影响到其他人生起非法之念,做出不合法之事,以他个人言是合法,若帮助他,将使其他众生生起不合法之事,如此,不随顺他,亦不违犯。

  若伏外道,

  为了降伏外道,不去随顺外道,是不违犯。不能为了‘随顺众生’,连外道众生所作所为亦随顺他,等于是帮助外道,则使众生无法趣向正法。故对外道不必随顺,免得众生跟著学习,不走正路。不随顺外道是不违犯。

  若以方便令彼调伏。

  若不随顺他,可使众生由忱而改恶向善,修习善法。如此则不随顺亦不违犯。

  不随他戒第三十八至此讲竟。四十一条轻戒至此只剩三条,讲到此,可知菩萨道不简单 、不容易行,别的不说,光是与众生‘同事’,‘随顺众生’,这两种,就够菩萨忙的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只为与众生同事,随顺众生都不够用,何况自己还要修行,可见还是要等到自己戒定慧功德有所成就,不退转了,那时再行菩萨道,才能圆满。才能如法成就。像我们还须要人度,处处都是凡夫习气,个个都是博地凡夫,只是稍为懂得一些佛法,一点修持都没有,想要做一个大菩萨,谈何容易啊!因此,慈航菩萨从前常说要努力自修,随缘化他,自修最重要,先充实自己,至于度众生,行菩萨道不能不做,但是要随分随力,随因缘能做多少算多少,先充实自己,努力修行,求戒定慧圆满,这是最重要的。今天讲到此。

  四十一轻戒──不随喜功德戒第三十九

  若菩萨,知他众生有实功德,以嫌恨心,不向人说,亦不赞叹,有赞叹者,不唱善哉,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放逸,犯非染污起。

  ‘若菩萨’亦包含在家、出家菩萨。此戒题目为不随喜功德戒,即应当做到随喜功德,亦即依照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之第五——随喜功德而做则有大功德。若不如此,则违犯此戒。

  何谓随喜功德?无论众生做世、出世间善法,只要有功德、能益众,都能随他之善而生起欢喜心来,由衷赞叹其功德,即名随喜功德。

  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中的随喜功德,范围很大,包含十法界,上至诸佛、菩萨、辟支佛、阿罗汉等出世间四圣,所有功德,都要赞叹、随喜;下至六凡法界众生,甚至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众生,皆有佛性,希望他能开发佛性生起善根,来断恶修善。而现在戒文中的随喜功德,主要是对人道众生说,诸佛菩萨那是不用说,就人道而言,我们若看到他人有功德,应当生欢喜心随喜赞叹,否则即是犯戒。至于其余诸道暂不讨论。故‘知他众生有实功德,‘他’是他人,主要是指人道众生,因其他各道众生,除畜生道可用人道眼睛看到外,其余皆非凡夫肉眼可见,故‘知’指凡夫心量能知之范围,而‘他’约人道说。‘实’是实在,‘功’是功能,‘德’是德用,若要细分,有漏善法称为‘福德’,无漏善法才称‘功德’,而平常说‘随喜功德’,则不分有漏、无漏善法,只要是件好事,对众生有利益的事情,都是功德,菩萨若实实在在知道他有功德,就应当赞叹,当然,不知则不犯。

  ‘以嫌恨心,不向人说’,‘嫌恨’——嫌弃、恨他,不喜欢有功德的人,因有嫌恨心,见他虽有实在功德,亦不肯向人说,‘亦不赞叹’,亦不肯赞叹其功德。本来见有赞叹他人功德者,应当生欢喜心,唱善哉。‘有赞叹者,不唱善哉’,‘善’就是好,‘哉’是称好的语尾声,今见有人赞叹有功德者,也不说你赞叹得很好,是对的。如此‘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则犯此戒。‘嫌恨心’,主要是嫉妒心,只要是凡夫,多少总有嫉妒心,所谓嫉贤妒能,看到别人好,心里不高兴,嫉妒他,当然就不肯赞叹他了。随喜功德最大的用意,就是对治我们的嫉妒心,去掉凡夫嫉贤妒能的心,看到人有好处、做善事,使小如微尘,也要赞叹,在普贤行愿品中讲得很清楚,因此我们要学习去除嫉妒心,增长随喜功德之心,见人之善随时欢喜赞叹,才能消除嫉妒心。此戒主要用意,即消除众生之嫉妒心。今依戒文之义,举例以明。比如某地桥坏了,有人发心修桥,便利交通,使大家免于涉水,此人修桥功德很大,我们应当赞叹他,菩萨却因嫌恨他、嫉妒他,而不肯向人说他的好处,也不肯赞叹他;他人在旁赞叹时,菩萨却默默无言,不肯帮助他说好话,其原因就是心里不高兴、嫉妒。若再加说不好的话,罪过则更大,故自己不赞叹是违犯,见人赞叹,自己不随喜赞叹,也是违犯。

  若以‘嫌恨心’不向人说,也不赞叹,或是他人赞叹也不唱善哉,则犯染污起,罪过较重,为轻戒之重。若非嫌恨心,而是‘懒惰懈怠放逸’,即菩萨心里没有嫌恨、嫉妒,只因懒惰懈怠,懒得去做随喜功德之事,或平常放荡纵逸,不肯用心,对于他人所修功德,也不甚了了,或虽知道而无表示,则‘犯非染污起’,罪过较轻,只要自己责备自己,罪过即能消灭,为轻戒之轻。

  这条戒,对于修学普贤菩萨十大愿之随喜助德少有很大帮助。使受过菩萨戒者都能提高警觉,不但知道要随喜功德,且知如果没有做随喜功德则犯了菩萨戒,故见人有长处、有好处、修善法——无论世、出世间一切善法,都能随喜赞叹,如此才不至于犯戒,因此对于随喜功德之修持,就会更加用心,而增长无量功德。

  戒条是针对人道众生而言,他人有功德,我们应当随喜,而普贤菩萨十大愿王范围更大,上至诸佛菩萨,所有助德都得赞叹。因此,所有的忏文,如大悲忏、净土忏等,不但修忏法,实际上是修普贤菩萨十大愿。凡求忏悔、拜忏,必定要‘礼敬诸佛’,也必定有‘称赞如来’——赞叹诸佛功德。凡拜忏,必定要随分随力供养,最起码做到香、花、灯、果等供养,故‘广修供养’亦在内。而‘忏悔业障’乃拜忏最主要之本意,忏悔后必有随喜、劝请、回向,如此则包含后面的愿文。如丛林中作晚课大忏悔文、礼八十八佛后之偈颂,即节录自普贤十大愿之偈颂。我们修学佛法,必定要修随喜功德,才能对治嫉妒心,这是非常重要的。上文主要意思,是我们应当随喜诸佛菩萨圣贤乃至一切众生之功德,故往生论说‘五念门’,里面即包含随喜功德,亦即昼夜六时,于‘修持、用功、拜忏’时,要做随喜功德,乃随喜诸佛菩萨之功德;‘平常’发现有人做善事、修功德,有好处,即应随时随喜。故戒文是对平常见人有功德,生随喜心而说。而普贤十大愿之随喜功德,乃指我们平常修行时,或是拜忏用功时,应当随喜诸佛菩萨等之功德,应当要如此学习。

  以上将犯相分别清楚,接下讲开缘。

  不犯者:

  开缘共十条。

  知彼少欲,护彼意故;

  第一种开缘。如果菩萨知道‘彼’修功德者,是一位少欲知足的人,不要人家赞叹,如果受到赞叹,会觉得很惭愧、很难过,为护持其少欲知足的道心,而不加赞叹,是不违犯。此乃外表不赞叹,并非内心不生随喜,此须分清楚,不可错解。故内心生随喜心,而外表不赞叹,如此则不违犯。此是‘护彼意故’,外不赞叹,内生随喜,更要生钦佩欢喜心,此人更是了不起。

  若病,若无力,

  第二、第三种开缘。菩萨若生病,没有力气赞叹人家,是不违犯;或生病刚好,元气尚未恢复,无力说话赞叹,亦不违犯。当然,内心仍要生欢喜心。

  若以方便令彼调伏,

  若称赞修功德者,会生反效果,对他会产生不良副作用,而不称赞他,却对他有好处,使他能断恶修善,则不赞叹亦不违犯,此乃成就其功德。不过内心要生随喜,下皆例此。

  若护僧制,

  此对出家人讲。若僧团中有制度,在特殊情况下,不能赞叹彼修功德者,为护持僧团制度,不用言语赞叹,是不违犯,但内心仍须生欢喜心。

  若令彼人起烦恼,起溢喜,起慢,起非义,除此诸患故;

  第六开缘包含四事,须分别说明。‘彼人’指修功德者,若赞叹他,会使他生起贪、嗔、痴等根本烦恼,若因赞叹而增长贪心、嗔心,则不能赞叹,故遇此情形,则不必赞叹。

  ‘若令彼人起溢喜’,‘溢’是水超量而满出,形容欢喜过量,超过一定限度。如果赞叹修功德者使他过度欢喜,甚至好几天都睡不著,结果变成懒惰懈怠,对他只有坏处而无好处,如此不赞叹亦不违犯。

  ‘若令彼人起慢’,若因赞叹,而使修功德者生起贡高我慢,不赞叹则不如此,如此,不赞叹亦不违犯。‘若令彼人起非义’,‘非义’即做出无意义之事,甚至不合法之事。若彼受赞叹,而起放荡纵逸,甚而得意忘形,造了不善之业,如此,则外表不赞叹亦不违犯。

  ‘除此诸患故’,‘诸患’指起烦恼、起溢喜、起慢起非义,此四种都是过患。若因赞叹而使对方生起一种过患,已甚不好,何况四种!为使有功德者:除去此等过患,故而不赞叹亦不违犯,当然内心要起随喜。

  此种因人赞叹而起烦恼、溢喜等过患之情形,本人亦有亲身经验,可讲出供大家参考。为何受称赞而生过患?此在年轻人、小孩子更有可能。我在十几岁刚到狮头山当小沙弥时,因从小即很懂事,故到寺庙住没几天,很多工作都会做,例如早板、敲打钟鼓,平时帮忙香灯师,种种事情都做得很好,当时寺里常住四众有七八十人,大家都很喜欢我,时时都在赞叹我,说我的好话,我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有一次高兴得整夜睡不著觉,有一次竟然生起贡高我慢来,眼睛就长到头顶上,而自己也没感觉,问题就渐渐生出来。贡高我慢、脾气大、烦恼跟著来,贪嗔痴什么都来了。幸好有这么一天,大概是农历正月底吧!山上下雨,那时山上都是自己种旱田(靠天田),一碰到下雨,就赶快把花生种子搬出来。大家都在斋堂剥壳,准备下种,我当然也不例外,闲聊时,所有工作者,都说我好话,听得我真是飘飘欲仙啊!正好那时有位老此丘尼,她不但不赞叹我,且说道:你们都赞叹他,小孩子你们不能一直说他好。否则就像一只鸟,翅膀还没硬时,依靠著你,将来长大翅膀硬了就飞走了,那还认识你啊?何必这么赞叹他!经她一盆冷水浇下来,我才清醒过来,否则老早就飞走了。当时我好像也很善于体会那老比丘尼所说的话,不但不认为她在嫉妒,反而觉得她真会说教,可说一针见血。当时若非她这一席话,我真的一直在贪嗔痴中,贡高我慢都来了,烦恼也越来越重,一天到晚都高兴得不得了,看到人都觉得我比人家高好多。经她这么一说,我觉得过去的贪嗔痴都要不得,都错了,慢慢的改过来。因她说很多人在那里当小沙弥,长大都飞走,我就下定决心要做给她看,我不飞走,一定要在山上有所贡献才离开,若没有贡献我就不走。后来就算碰到再多逆境,都会想到那位老比丘尼的开示,也就不敢回头,这样在山上住了二十年,对我的帮助太大了,所以赞叹得看情形,如果像我这种情形,可不能赞叹。我本来不喜欢把自己的例子搬出来讲,怕人误会是在替自己宣传。说实在的,在山上我是从扫地、扫厕所做起,一直做到当住持,住持做圆满退居时,还不满三十岁。三十一岁开始闭关,著实下了一番功夫。我总觉得住在山上,无论如何,不会被人家认为,长大了就飞走了,我是没有飞走。中间当然还有很多话,我不愿在此说太多。我只是说明,如果赞叹这种年轻人,很容易使他生起烦恼,增长贡高我慢,对他没有好处,若有此过患,外表不赞叹他是不违犯的,只要内心生欢喜心即可。

  若实功德,似非功德;若实善说,似非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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