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查看: 6006|回复: 31

超越知识与价值的紧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29 05: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科学与玄学论战”的哲学问题

黄玉顺  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提要:本书通过对作为“中国现代哲学的逻辑起点”的1923年“科学与玄学论战”的述评,在中西文化冲突的广阔视界中,在古今文化嬗变的纵深背景下,客观地分析了科学派(自由主义西化派)、玄学派(传统文化派)及唯物史观派(马克思主义派)在思想理论上的是非得失,指出了解决“科哲之争”的可能的理论出路。


目  录

序(郑家栋)

一.几个前提问题

1.科玄论战的“问题”所在

2.心灵的结构

3.意识的形式及其基础

二.科玄论战的背景

1.西方哲学文化背景

2.中国思想文化背景

3.1919:历史潮流的转折

三.科玄论战的过程

1.棒打“玄学鬼”:论战的缘起

2.戏谑与紧张:论战的展开

3.“布尔什维克”的声音:论战的深化及其结局

四.科玄论战中的“人生观”概念

1.玄学派的“人生观”概念

2.科学派的“人生观”概念

3.“人生观”概念的二重性与一贯性

五.玄学派评析

1.玄学派的科学观

2.玄学派的哲学观

3.玄学派批评

六.科学派评析

1.科学派的哲学观

2.科学派的科学观

3.科学派批评

七.唯物史观派评析

1.唯物史观派的立场

2.唯物史观派的语境解析

3.唯物史观派批评

八.关于“玄学”的几个问题

1.玄学与形而上学

2.玄学与哲学

3.玄学与科学

附录

科玄论战月表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5: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几个前提问题

 

 

1.科玄论战的“问题”所在

 

科玄论战的性质问题

20世纪20年代,中国思想文化领域发生了一场影响深远的“科玄论战”。这场论战虽然已经过去近八十年了,然而在这几十年间,论战中所涉及的问题不断被重新提出来加以讨论乃至争论;其中的是非曲直,直到今天,也不能说已经彻底澄清了。这场论战所提出的问题,直到现在仍然是哲学领域、思想文化领域的前沿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于这场论战的性质,李泽厚先生的看法是:“尽管双方在什么是科学、什么是科学的因果律、内容、材料等等问题上争论不休,其问题的核心却在于:现时代的中国人(特别是青年一代)应该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才有助于国家富强社会稳定?这场看来是科学与哲学的关系等纯学术问题的论战,从根本上却是两种社会思想的对立。它具有着思想史的意义。”“科玄论战的真实内涵并不真正在对科学的认识、评价或科学方法的讲求探讨,而主要仍在争辩建立何种意识形态的观念或信仰。是用科学还是用形而上学来指导人生和社会?所以这次学术讨论,思想意义大于学术意义,思想影响大于学术成果,它实质上仍然是某种意识形态之争。”[1] 这个看法在一定意义上应该说是正确的,这就是所谓“思想史”的意义:玄学派的意志主义、人文主义,科学派的认知主义、科学主义,唯物史观派的马列主义、历史唯物主义,都可说是某种意识形态的信仰。但这远不是问题的全部,甚至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科玄论战所牵扯的问题确实很多,仅就人们已经着墨甚多的重大问题来说,就有关于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比较问题,关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问题,关于现代化道路的战略问题(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关于张君劢思想体系的评价问题,等等。——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个别即是大全。然而我们以为,这场论战的另外一种意义更为重要、更为根本、更为不可忽视,那就是对于哲学史或人类思维史的意义。

本书没有包举“大全”的野心,我们只想就科玄论战中涉及的一些纯粹的哲学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这首先是因为“中国现代哲学的真正逻辑起点是1923年的科玄论战”,“它是近代以来第一次以纯哲学的形式展开的论战”[2];不仅如此,科玄论战所提出的哲学问题,确实是一些世界性的、具有人类思维史意义的、真正的当代哲学前沿问题。这些都是人们至今着墨不多、然而恰恰是具有根本性的基本问题。所以,我们不敢苟同李泽厚先生所作出的下述判断:“不是宇宙论,不是认识论,不是科学的本质、内容、范围,也不是真正的形而上学,而是具体的人生观成了时代的焦虑、学术的主题,成了人们(特别是青年一代)寻找追询以便确定或引导自己的生活道路的现实指针。”[3] 这显然是把哲学学术问题跟现实人生问题绝对对立起来了。假如事情果真如此,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既然科玄论战实质上跟“科学”和“形而上学”即哲学问题毫无关系,何以那一大帮参战者却还在那里文不对题地大谈特谈哲学和科学呢?可见科玄论战确实是跟哲学问题大有关联的。事实上,科玄论战的一个很突出的特点,恰恰在于力求从哲学或者形而上学的高度上,来对现实社会人生问题作出解答;换句话说,就是要把解决人生问题置于解决哲学根本问题的基础之上。这也从一个侧面启示我们:如果不能从哲学根本理论上解决问题,也就不可能真正彻底地从思想上解决所谓“人生观”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看法与李泽厚先生的正好相反:这场科玄论战,其哲学史或者人类思维史的意义大于其思想史的意义。

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如果不从哲学高度上根本解决问题,科玄论战的问题就不可能真正得到解决;另外一方面,假定科玄论战对于中国“思想史”的意义,本身已经成为历史,也就是说,假定中国现代化的成功已经使科玄论战的那种“思想史”意义失去了任何现实意义,试问科玄论战提出的哲学层面的问题本身就得到解决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是因为,科玄论战提出的哲学层面的问题,其实正是我们今天面对的全球性的、人类共通性的一些问题。科玄论战不仅具有中国思想史的意义,尤其具有世界思想史的意义。所以,我们打算集中精力于探讨科玄论战所提出的真正的哲学问题。

当然,我们所说的从哲学上对科玄论战加以分析,决不是过去那种简单化贴标签的做法。那种做法,举例来说,有学者称:“所谓‘科学与人生观论战’,无非是反动哲学内部一场分不清是非的争吵”;“什么玄学派,什么科学派,他们都是唯心主义派,在哲学的两军对战中,他们都是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对立的。”[4] 这种简单化的做法,当年陈独秀已然如此:科学与玄学的对立,在陈氏那里被简化为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对立;而科学派主将丁文江的“存疑的唯心论”,在陈氏看来也与玄学家张君劢的“新宋学”相差无几。然而历史已经表明,这种“哲学的”处理方式是不解决问题的。玄学派、科学派,他们都是绝对“反动”的吗?都是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绝对“对立”的吗?只要指出他们是“唯心主义”,就万事大吉了吗?事情恐怕远远不是这么简单,远远不是一个“无非”就能说透的。

而且,这种简单化贴标签的处理方式,也不符合历史的实际。当年的唯物史观派固然与科学派有对立的一面,但我们也不应忽视,它们两者在针对玄学派时是结成了“联合战线”的,因为它们共同具有科学主义的倾向。“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哲学上更多地是接受了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而对现代新儒学等文化保守主义派别的研究成果和理论建树似乎重视不够。1923年科玄论战中唯物史观派与科学派之间结成联盟就颇能说明这一点。”[5] 此乃是当年的铁的事实。

再者,这场论战诚然是由张君劢的“人生观”演讲引发的,论战中也频频出现“人生观”的字样,因而被称为“人生观论战”;但如果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场关于人生观或者人生哲学问题的论争,那是非常狭隘的。实际上,它更准确的名称应该是“科学与玄学的论战”。进一步说,论战中所谓“玄学”指的就是经典意义的“哲学”或曰“形而上学”,所以,这场论战的实质是哲学与科学的冲突[6];并且,根据论战的内容及其背景,我们还应该更确切地指出,这是一场“认知”与“意向”的交锋,“知识”与“价值”的交锋,“理智主义”与“意志主义”的交锋[7],“工具理性”与“目的理性”的交锋,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交锋[8]。它所关涉的是三个重大问题:哲学的性质、科学的性质、哲学与科学的关系。显然,这三个问题本身都不是科学论域内的问题,而是哲学论域内的问题(即便“科学的性质”,也不是科学本身的课题,而是“元科学”或者科学哲学的问题)。

论战的思维方式问题

说到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紧张,这就涉及对“科学”(Sciences)与“人文”(Humanities)的理解问题。近代以来,人们逐渐形成了对科学与人文的一套基本看法,大致包括五个方面:1. 态度趋向: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科学精神被理解为一种求“真”的态度,而人文精神则被理解为一种求“善”与“美”的态度。2.对象范围:事实世界与价值世界。事实世界被理解为一种“实然”的存在,价值世界被理解为一种“应然”的存在。3.运思方式:科学方法与人文方法。科学方法主要被理解为理智的经验归纳与逻辑演绎,人文方法主要被理解为非理智甚至反理智的直觉或思辩。4.凝结形式:科学知识与人文学术。科学知识被理解为一种由事实陈述所构成的集合体系,人文学术被理解为一种由价值陈述所构成的集合体系。5.应用领域:技术手段与行为规范。技术作为科学原理的应用,被理解为用以支配自然力的实用性的物质手段;规范作为人文原则的应用,被理解为政治的、法律的、伦理的、审美的标准。

显而易见,这是一种典型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的一个结果,即近代以来的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对立。“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各自都有其片面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科学主义推崇科学、知识的理性、逻辑、客观性标准,排斥主体、意志、价值等等,从其积极意义上来讲,包含了一种‘唯科学至上’的倾向;人本主义强调人的生命、情感、意志、直觉、价值、主观能动性和个人体验,排斥绝对的客观、外部规律、社会制约性等等,从其积极意义上来说,包含了一种‘唯价值主义’的倾向。”[9] 在这种格局里,哲学的位置是很尴尬的:科学主义者把它放到这一边,人文主义者把它放到那一边。这种基本看法形成了一种“传统”,正是它造成了我们所说的“知识与价值的紧张”;不仅如此,它还造成了一种至今难以消除的混乱,就是把“人文”本身与“人文学术”或者“人文学科”混为一谈。事实上,“人文”(the humane)跟“人文学科”(the humanities / the sciences of the humane)是截然不同的:前者乃是一种意向性(情感性、意志性)的东西,如文学、艺术、宗教、道德、法律等;而后者则是对前者进行认识的一种认知性(知识性、科学性)的东西,如文学理论、美学、宗教学、伦理学、法学等。

可是,当人们对这种现状进行研究分析的时候,流行的“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分析方法,本身却仍然是一种二元对立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的影响很大,大家都这么讲,似乎科学与人文天生就是彼此对立的。例如有美国学者分析中国八十年代的思潮,认为当时思想领域的“精英”都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又都代表着政治自由主义的倾向,却分为两派:一是科学主义派,以胡乔木、苏绍智、金观涛为代表;一是人文主义派,以王若水、李泽厚、甘阳为代表。[10] 其实这种划分是很值得怀疑的,至少是不确切的。例如,我们只要稍稍回忆一下中国现代思想史,就不难看出:中国的“科学派”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西化派”。这且不说,今天的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论”学者也是如此分析问题的。他们的分析方法可以概括为:知识与价值在实践中得到统一。但其基本哲学前提却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事实上这远远不是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换句话说,这是一种“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然而不论科学还是人文,都是社会意识形式(这里不是“社会意识形态”)[11]。所以,进一步说,科玄论战所蕴涵的更为深层的问题是:同样作为社会意识形式的科学与哲学或“玄学”之间,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它们与人生问题又是怎样的一种关系?这就是说,科玄论战首先关涉的乃是心灵的意识形式问题。进一步说,科玄论战的焦点,在于“自由意志”问题。对此,张君劢曾指出:“此二十万言之争论,科学非科学也,形上非形上也,人生为科学所能解决与不能解决也,有因与无因也,物质与精神也,若去其外壳,而穷其精核,可以一言以蔽之,曰自由意志问题是矣!”[12] 这确实是抓住了问题的一个关键。科学派否定自由意志,故肯定科学能够支配人生观;玄学派肯定自由意志,故否定科学能够支配人生观。所以,对自由意志的态度,是科学派与玄学派之间的一道分水岭。而意志问题,本身仍然是一个意识形式问题。所以我们说,科玄论战的深层问题是意识形式问题。而意识形式问题显然是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因为对意识形式的探究本质上是意识对自身的一种“反思”。

提问方式的问题

科玄论战确实影响深远,以至于这场论战可以说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直到今天,它依然是一个热门话题,著作不少,文章更多。这就令我们不得不思量:何以如此?何以这场争论至今似乎仍然遥遥没有止息之期?我们认为:从学理上来看,一个基本原因在于,由于上述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直到目前为止,论战双方的提问方式本身就是大成问题的。如果我们还是继续这样提出问题,而不改变我们的提问方式,那么可以肯定,科玄论战的问题将是永无求解之日的。这是因为,这种提问方式本身已经注定了它是一个无解的方程。这种提问方式就是:科学与人文、知识与价值、理智与意志、认知与意向,谁是第一位的、谁是第二位的?谁是“本”、谁是“末”?谁主要、谁次要?如此等等。这类似于所谓“先有蛋还是先有鸡”一类的问题。这种提问方式,本身就是理智分析、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产物,亦即恩格斯语义上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产物。人们持论的立场,不是站在这一边,就是站在那一边。另有一种更为常见的貌似公允的所谓“一分为二”方式,就是各打五十大板,然后各给一把糖果;然而究其实质,这种方式仍是那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可是我们要问:

科学与人文、认知与意向,它们原本就是对立的吗?

如其不然,它们原本是怎样的关系呢?

这种对立又是如何发生的?

它们应该怎样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统一起来?

其实,科学与人文、认知与意向的二元对立,乃是理智分析的结果,即是心灵的“已发”状态;表现在人类思维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它恰恰是近代以来西方思维方式的特征。问题在于,心灵的“未发”状态本来如何?[13] 未分之前究竟怎样?既分之后又当如何?其实,对于心灵的整一状态来说,分析所得的科学与人文、或者认知与意向,都只是“末”;浑然一体的心灵才是科学与人文、认知与意向之“本”。此“本”既是心灵“未发”的底层,也是心灵“已发”的极至。这正是当今或者未来真正意义上的哲学或“玄学”或“形而上学”的课题。这就是说,真正的哲学,必须超越认知与意向的二元对立,超越知识与价值的紧张,寻求两者的统一或同一,尤其是要寻求这种统一或同一的真正可靠的基础。

我们认为,这个基础就是“人的存在”或实践、以及作为实践的内在精神投射的浑然一体的心灵存在。换句话说,我们的基本方法就是马克思的实践论——当然是我们所认为得到了正确理解的马克思的实践论。马克思说:“我们看到,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有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并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14] 同样,认知和意向的对立,知识和价值的紧张,也只有在实践基础之上才能得到解决。这是因为:实践本身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统一场”。实践的观点是我们超越知识与价值的紧张的存在论基础——认知与意向在实践中产生之际原本就是同一的;知识与价值在实践中最终也必然是统一的。这正如马克思所说:“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5]

虽然科玄论战的提问方式本身无可避免地存在着问题,因而它提出的问题是无法得到解决的,但是毕竟科玄论战的意义在于它提出了问题,而不在于它解决了什么问题。它促使我们意识到: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不是提出与之不同的新的问题,而是改变原问题的提问方式。

注释:

[1] 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第57、58页。

[2] 郑家栋:《现代新儒学概论》,第39页。

[3] 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第57页。

[4] 吕希晨、王育民:《中国现代哲学史》,第108页。

[5] 方克立:《现代新儒学与中国现代化》,第583页。

[6] 当时王平陵有一篇文章,题为《“科哲之战”的尾声》,其中“科哲之战” 的提法,就是相当准确的。此文收入《科学与人生观》。科学与哲学的冲突是由来已久的。两者的关系颇为复杂,但从近代以来,则主要是这样一种互动关系:由于科学要从哲学中独立出来,两者发生冲突;但是由于两者毕竟是人类思维一以贯之的两个不同层面,它们又互相渗透。

[7] 我们把“rationalism”译为“理智主义”而不是“理性主义”,乃是鉴于德国古典哲学对“理性”(reason)与“理智”亦即“知性”(understanding)的区分。康德的“实践理性”实质上是“自由意志”,这与近代所谓“理性主义”(应称“理智主义”intellectualism)判然有别。

[8]“科学主义”(Scientism)或译为“唯科学主义”,是一个词;但有两种用法:一指“科学态度”、“科学方法”,一指那种以科学为把握世界的唯一方式的思想方式。本书意指后者,尤其指那种把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方式。

[9] 李德顺:《价值论》,第414页。

[10] Shiping Hua: Scientism and Humanism: Two Cultures in Post-Mao China (1978-1989).

[11] 关于“意识形式”(forms of idea)与“意识形态”(ideology)的区分,简单讲:意识形式是指意识把握存在的方式,它只涉及形式的方面;例如作为一种意识形式的逻辑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就是纯粹形式的。意识形态则是意识之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而这种内容首先是一种政治意志。

[12] 张君劢:《人生观之论战·序》,收入《中西印哲学文集》。

[13]“已发”“未发”乃取中国哲学术语,详见本章第2节“心灵的结构”。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5: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几个前提问题

 

 

2.心灵的结构

 

前面说到,科玄论战的深层实质问题乃是意识形式问题,也就是说,是心灵对人生问题的把握方式问题。科学派注意到心灵的认知方面,认为人生问题是个认识(感知、理智)问题,即求“真”的问题;玄学派注意到心灵的意向方面,认为人生问题是个意志、情感问题,即求“好”或“善”和“美”的问题。玄学派那种意向主义地理解的哲学,与科学派那种认知主义地理解的科学,是两种社会意识形式;而认知与意向本身,则是心灵结构的两个基本方面。故而对人生观问题的讨论,其前提乃在于从哲学上对意识结构或心灵结构的分析。所以,我们这里首先讨论人的意识或“心灵”问题。[1] 这不仅是近代以来的“认识论”、而且是整个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将使我们对科、玄双方的评价有一个理论的标准。

心灵的分析

为了寻求对“未分”的浑然一体心灵的把握,我们仍然不得不从“已分”的心灵状态入手。对人的心灵、意识或精神生活,可以从两个维度加以分析。一个维度是一种二分法[2],可以分为“认知活动”、“意向活动”两类。认知活动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即“感知”(经验的)与“思维”(逻辑的);意向活动不是认识,但也同样包括感性和理性两种,即“情感”(情感是一种“感”)和“意志”(所以康德称意志为“实践理性”)[3]。另一个维度,也是一种二分法:“显意识”(有意识),“潜意识”(无意识)。前者是人能够意识到的心灵状态,后者则是未能意识到的心灵状态。

认知的潜意识状态,由于迄今尚无可靠的专门研究,我们这里采用中国哲学的话语,称之为“性知”[4],没有感性与理性之分。意向的潜意识状态,略相当于弗洛伊德的研究领域,更无现成术语,我们不妨称之为“性向”,同样没有感性与理性之分。(详见下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5: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几个前提问题

 

3.意识的形式及其基础

 

马克思曾说过,人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把握世界。我们可以对世界作认知的把握──感性认识的把握、理性认识的把握;也可以对它作意向的把握──情感的把握、意志的把握。不论认知还是意向,本身都是意识的内容;这种内容要表现为一定的形式,这就涉及“意识形式”(不是“意识形态”)的问题,包括“认知形式”、“意向形式”问题。

意识形式从认知方面看即认知形式,分为感知形式(感觉、知觉、表象等等)、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这些都是人们熟知的;然而,从意向方面来观察的意识形式、即意向形式,还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领域。这些都是从显意识层面来看的。意识形式还能不能从潜意识层面来看?这些都关系到对科、玄双方应作出怎样的分析评价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着重从判断或命题分类的角度进行一点初步的探讨。

判断的形式

下面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一下判断的形式。

康德对判断的研究是最富于启发性的,我们从他的判断分类谈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对判断作了两种分类:先天判断(先验的)和后天判断(经验的),分析判断(“说明的判断”,主词包含宾词)和综合判断(“扩充的判断”,主词没有包含宾词)。此两者之结合,判断可有四种:先天分析判断,先天综合判断,后天分析判断,后天综合判断。但“后天分析判断”不可能成立,因为经验判断的主词是不可能普遍必然地包含宾词的。这样一来,康德就把判断分为三种:

先天分析判断:独立于经验,主词包含宾词,不能扩充知识,具有普遍必然性。

先天综合判断:独立于经验,主词不含宾词,能够扩充知识,具有普遍必然性。

后天综合判断:来自于经验,主词不含宾词,能够扩充知识,没有普遍必然性。

康德认为,理智主义者只承认先天分析判断,而经验主义者则只承认后天综合判断,都没有注意到“先天综合判断”;而数学、科学与哲学的命题,恰恰都是先天综合判断。

然而在我们看来,事实上,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涉及的判断只有两类,就是先验判断(先天)、经验判断(后天)。而且这两类判断其实都属一个更大的类,亦即都是认知判断或事实命题(关于他所谓“知”或“真”的),而没有涉及“意向判断”或“价值命题”(关于他所谓“意”或“善”和“情”或“美”的)。关于意向判断或价值命题的研究,是在他的《判断力批判》中。为了弥合现象界与物自身、必然与自由之间的分裂,康德提出了“判断力”理论。判断力是一种特殊的能力,就是将特殊的东西纳入普遍的东西中的能力。这是一种关于“情”或者“美”的认识能力。康德把关于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分为两种情况,而表现为这样两种判断:

    1,决定的判断:普遍的东西是既予的,加之于特殊的东西之上;此属知性判断,属于纯粹理性问题,例如将知性范畴加之于感性材料。

    2,反思的判断:特殊的东西是既予的,从而去寻求普遍的东西;此种反思判断,是判断力问题。这种判断又进一步分为两种:

审美判断:形式的、主观的、合目的性的表现(关于自然界的美)。
目的判断:实质的、客观的、合目的性的表现(关于自然界的目的论)。
前者例如“这朵花是美的”;后者例如“有机界是有目的的”。然而两者都是“合目的性的”。“合目的性”是沟通现象界与本体、必然性与自由意志的关键。康德的问题在于:他是在“情”或“美”的范畴下、即在“判断力”中来讨论这个问题的,即是在“意”或“善”、亦即“实践理性”以外或者以上来讨论这个问题的。然而无论如何,康德已经涉及到了认知判断与意向判断的区分问题。

关于认知判断与意向判断之区分的更为明朗的思想,乃是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价值学派)提出的。文德尔班首次明确区分了“事实世界”(表象世界、经验世界)与“价值世界”(意志世界、本体世界),从而明确区分了“事实命题”(知识命题、科学命题)与“价值命题”(伦理命题、美学命题):

(1)事实命题:逻辑判断,根据“因果性”、“必然性”范畴,表述经验事实,涉及经验与表象,具有认识意义。

(2)价值命题:道德判断,根据“价值规范”,表达态度评价,涉及情感与意志,具有伦理、美学、实践意义。

他们认为,价值世界比事实世界更本真,因而价值命题比事实命题更具有决定意义。并且,归根到底,知识问题是要受价值问题的影响与支配的,因而事实命题或多或少也是一种价值命题。例如,文德尔班认为:“认识问题本身就具有某些价值性质的东西,这些东西引起由理论问题到实践问题的过渡”;“因而在肯定和否定的判断中,都存在着伦理学和美学判断中的肯定或否定的因素。”[1] 所以,他们认为哲学就是关于普遍的价值的学说,“哲学的目的就在于研究这些作为价值的价值,探讨它们的意义,以便把它们纳入一切价值的普遍的、目的论的联系中。”[2]

后来的生命哲学或多或少继承了这个重要思想,从而影响到张君劢的思想。

狄尔泰区分了“物质科学”(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历史科学)。所谓“精神”或曰“生命”,就是“直接以人的精神而存在的‘内在’的实在”;这种生命实在,其实就是意向活动,即意志与情感。生命哲学认为,这种生命存在是不能用外在的理智分析方法去把握的,只能用内省的自我体验、直觉或“阐释学”的方法去把握。但生命哲学家所特别地注重的“直觉”,其实是心灵对其自身的意向活动的反思,也就是说,这也还是纯粹属于认知范畴的东西。他们谈论的不是意向活动对事物的评价,而是心灵对自身意向活动的一种认识(不论“反思”、还是“直觉”)。“精神”与“直觉”的这种关系,略相当于我们上文说到的“良能”与“良知”的关系。而真正首要的问题并不在于对意向活动的反思,而在这种意向活动本身;不在于良知对良能的把握,而在于良能本身。这就是说,从判断的角度看,意向活动本身才是表现为价值判断的,而这种反思则应该是一种事实判断。价值判断本身就是一种意向活动,而直觉或反思都是认知活动。在这个问题上,不论生命哲学还是张君劢的“人生观”哲学,都是稀里糊涂的,倒还不如此前的新康德主义者弄得清楚。

以上讨论表明,意向的一种重要意识形式是“意向判断”或“意向命题”,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价值判断”或“价值命题”;它是与人们通常所说的“事实判断”即认知判断相对而言的(参见下表)。

认知判断(事实判断):
(1)经验判断(感性判断,罗素所谓“原子命题”)

(2)逻辑判断(理性判断,罗素所谓“分子命题”)

意向判断(价值判断):
(1)情感判断(例如审美判断)

(2)意志判断(例如道德判断)

据我们的研究,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区别,在于谓词的不同类型:事实判断的谓词是一个认识范畴或者事实范畴,它们被列入了亚里士多德的谓词表或康德的范畴表中(实体、属性、量词,等等);价值判断的谓词则是一个意向范畴或者价值范畴,而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一个“价值范畴表”(好的、善的、美的、有用的,等等)。可是研究价值推理依赖于价值判断的研究,而研究价值判断则依赖于价值范畴的研究,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价值范畴表。西方哲学作为一种本质上是求真的哲学传统,事实上是用事实范畴表去淹没了价值范畴表的显现。

意向判断包括“情感判断”、“意志判断”两种。审美判断便是一种情感判断,而道德判断则是一种意志判断;两者都属于价值判断。情感判断的谓词是表达情感的范畴,而意志判断的谓词是表达意愿的范畴。

判断之为判断,似乎总应该是心灵的“已发”状态,也就是说,已经从无意识进入到了有意识层面的。然而这里就可以产生一个问题:“未发”之潜意识状态,有没有一个“作出判断”的问题?换句话说,能否提出“性向判断”、“性知判断”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很“玄”的问题,但显然是可以讨论的。

于是,我们似乎应该讨论一下胡塞尔的“意向性”(Noesis)范畴了。在我看来,胡塞尔所关注的,其实仍然是康德的问题、甚至是笛卡儿的问题:认识何以可能?进而存在何以可能?他的“现象学”就是要找到一种理解“精神现象”或者“意识”的底层的方法;然而,饶有兴趣的是,他却是使用的“意向”这个概念来描述这个心灵底层。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塞尔所理解的“意向”,不是我们所讲的那种与“认知”相对举的意向,而是某种将主体与对象联系起来的心灵基础,这种联系既有意向(情感、意志)的一面,又有认知的一面;也就是说,胡塞尔之所谓“意向”,乃是认知与意向之统一的心灵基础;他的“本质直观”与其“意向性”的关系,类似于孟子的“良知”与“良能”的关系;他的“现象学的还原”,就是想要找到这个心灵基础;而他所谓“意向结构”,则是对这种浑一的心灵基础的进一步分析,企图由此揭示整个心灵意识在后来之全面展开的最初秘密所在,以及主体与对象之联结的秘密所在。

所以,在我看来,胡塞尔对“意向性”的“本质直观”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直觉”或“良知”:其形式本身是认知性的,而其内容又有意向性,即是认知与意向之原初的同一。这就是说,直觉乃是一种综合性的潜意识的初发状态:既有感知、理智的成分,又有情感、意志的成分。无疑地,胡塞尔的“意向性”概念是人类对心灵结构的认识的一次巨大进展。但是,胡塞尔本人在使用这个概念的时候,未必已有如此明确的意识;在他那里,“意向性”仍是一个充满认知主义、理智主义或笛卡儿主义色彩的东西。他的“意向分析结果表明,我们的意识的最一般本质在于:它具有构造对象的能力。这种构造能力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它可以将散乱的感觉材料综合为统一的对象客体;第二,我们的意识还会将它自己构造起来的对象设定为是在它自己之外存在着的。……它们一同构成意识的‘意向本质’。”[3] 前者是认识论的基础,后者是存在论的基础;胡塞尔与笛卡儿一样,从认识论推出存在论。

为了与胡塞尔的“意向性”和通常意义的“意向”以及 “直觉”相区别,我们似乎应该换一种说法。我们称之为“领悟”[4]。前面谈到的所谓“良能”“良知”,是就其“未发”“初发”之潜能而言;这里所谓“领悟”,是就这种“良知”“发动”的状态而言。

所谓“领悟”,是一种对心灵存在的直截了当的把握。它既非逻辑演绎法的推论,也非所谓“科学归纳法”的结果。领悟当然也与经验有关,也就是说,是有经验作为基础的。没有相当的生活实践经验的积累,是谈不到有所领悟的。但是,从经验到领悟,绝非归纳的过程。领悟也与理智有关,没有相当的理智能力也谈不到领悟。但是,真正的形而上学命题是不可能由逻辑理智推导出来的。领悟的关键,就在一个“悟”字。“悟”是一种非常复杂、玄妙的过程:它长期积累,而瞬间完成;它有演绎而非演绎,有归纳而非归纳;它是经过“经验”的,但最终是“超验的”;也是经过“理智”的,但最终是“超智”的。所谓“超”,就是并不否认感性与理性,而是超越它们。确实,领悟作为一种特定的把握存在的方式,是“非理性”的。所谓“非理性”,是说它不是一种理性思维或者逻辑思维;但它并不是“反理性”的,也就是说,与其说它是排斥理性的,不如说它是包容理性的。它含有理性,却不等于理性,正如它含有感性,却不等于感性。不仅如此,领悟当中含有意向的成分——意志的成分、情感的成分。领悟是用整个的心灵去亲吻存在、去拥抱存在。

现在我们回到上文的那个问题:潜意识有没有一个“作出判断”的问题?我们认为,这里边应该作出这样一种区分:“判断的形成”,“已经形成的判断”。已经形成的判断总是“已发”的、即属于显意识状态的;而判断的形成方式或其来源却有几种,其中有一种就是潜意识的。具体来说,判断的形成途径或其来源可有这样三种情况[5]:

(1)经验地产生的:归纳地得出的,有意识的。

(2)逻辑地推导的:演绎地推出的,有意识的。

(3)直觉地领悟的:直截地悟出的,无意识的。

这种直觉领悟,就其对其结果的陈述来看,乃是显意识的;就其形成过程来看,则是潜意识的。这种潜意识状态下的直觉领悟是一种更直接的“判断”过程,但它不是一个“命题”形式[6]。这种直觉领悟的“判断”既是一种认知判断(即含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成分),也是一种价值判断(即含有情感和意志的成分)。

社会意识形式

意识形式就个体来说,乃是“心灵结构”的问题;就群体来说,则是“社会意识形式”的问题。而社会意识形式与心灵,具有同构关系。于是,我们便有了种种互相不可替代的社会意识形式 (参见下表):

(1)作为社会认知形式的,就是a.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它们作为社会理性认识形式;b.社会心理、舆论、新闻报道等等,它们作为社会感性认识形式。

(2)作为社会意向形式的,则有a.伦理道德规范、法律政治规范,它们作为社会意志形式;b.文学、艺术等等,它们作为社会情感形式。

               社会认知形式          社会意向形式

    感性层:       社会感知形式          社会情感形式

              (社会心理等)          (文学艺术等)

    理性层:       社会理知形式          社会意志形式

              (科学理论等)          (伦理法律等)

这些不同的社会意识形式,构成社会群体的人对存在的不同把握方式。

不仅如此,这些社会意识形式还是可以互相把握的:

(1)认知形式可以对意向形式加以把握。例如,可以对伦理道德、法律、政治、文学艺术进行科学的研究,结果就是伦理学、法学、政治学、美学、文艺学等等。这些研究所体现的,是社会的认识。

(2)意向形式反过来也可以对认知形式加以把握。例如,可以对科学技术成果进行伦理道德评价。例如目前对于“克隆技术”,正在进行伦理的、法律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全面评价。这些评价所表达的,是社会的意向。

人们往往将这两类社会意识形式混淆了,例如,将法律(意志形式)与法学(认知形式)相混,将文学(创作、作品,情感形式)与文论(理论、方法,认识形式)相混。很多的学术论争都是这种混淆造成的,科玄论战中也存在这个问题。其实,科学知识可以有助于认识人生问题,求得关于人生的真理;反之,人生意向也可以体验评价科学问题,求得关于科学的价值评判。

而对于我们这篇论文的课题来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哲学。哲学既非纯粹的社会认知形式,亦非纯粹的社会意向形式。心灵虽然可以如上所述地分为若干方面,但它本来是一个统一体,这在社会意识形式上也是有相应体现的:体现心灵意识或者精神生活之统一性的社会意识形式,就是哲学或者“形而上学”。哲学应能统辖整个心灵的活动,也就是说,应能统辖认知与意向、显意识与潜意识。所以哲学既不能被单纯归结为属于意向方面的“价值观”或者张君劢式的所谓“人生观”,也不能被单纯归结为属于认知方面的“科学”等等。当年屠孝实曾指出:“哲学既本其热烈之情感,发为超越之欲望,继即以此欲望为动机,构成相当之理想,而假概念以证之。”[7] 这是对哲学之意识形式特征的一种很好的说明。

然而,西方近代以来的哲学,虽然在主观上都想完整地把握心灵的活动,可是由于它们总是仅仅从心灵的某一个特定方面着眼,“以偏概全”(从历史的观点看,这当然也可以理解),结果它们客观上都没有达到真正的哲学或者“形而上学”。它们各执一端的结果,就是西方近代以来哲学的“精神分裂”,这正如庄子所说,“道术将为天下裂”。

因此,就判断这种意识形式看,还有一种判断,不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上来看都是独特的,那就是真正的“哲学判断”或者“形而上学命题”。哲学作为一种理论形态的东西,当然要运用各种意识形式、尤其是逻辑思维形式;但是,在我看来,真正最具有形而上学意味的意识形式,就判断而言,既非事实判断,也非价值判断,而是一种可称之为“形而上学判断”的命题形式。不论“道德形上学”、“宗教形上学”,还是自然形上学、理念形上学,这种“形上判断”,通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在量词上,它是普遍判断。

(2)在模态上,它是必然判断。

(3)在对象上,它不是关于某种特殊的具体存在的,而是关于一般的“存在之为存在”(亚里士多德语)的;且此存在已包含了“人的存在”。[8]

(4)在方法或其形成上,它不是经验的或者逻辑的,而是直觉领悟的(有经验而又“超验”,有理智而又“超智”)。

(5)在内容上,它不是纯粹认知的,而是认知与意向之同一的,亦即包含了意志、情感的内容的。蔡元培曾指出:“世人或以哲学为偏于求真方面,因而疑情意方面,不能不借宗教的补充;实则哲学本统有知情意三方面,自成系统,不假外求的。”[9]

哲学史上许多著名的命题都是这种形上判断,例如:“存在者存在着,不存在者是不存在的”;“万物皆备于我”;“人是被判定为自由的”等等。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所谓哲学,就是对存在之为存在的领悟。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在一个哲学理论体系中,所用的都是这种形上判断;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任何哲学理论体系中都运用几乎所有的思维形式。但是在任何哲学体系中,都有少数几个最核心最基本的命题,它们构成整个理论体系的逻辑前提,类似科学体系当中的所谓“不证自明的公理”。[10] 而恰恰是这种命题,它们既不是经验、也不是逻辑可以得出或者证明的;它们都是直觉领悟的结果。例如关于“上帝”的判断,关于“理念世界”的判断,关于“物质”的判断,关于“心性”、“仁”、“道”的判断,等等,都是直觉领悟的形而上学命题。

可是西方近代以来的哲学传统,总是把认识论(知识论)和价值论(伦理学)分离对立起来。张君劢亦如此,他在谈到孟子时说:“他所说的共同认可有两种:(1)理论原则即西方专门术语所谓理论知识(逻辑、知识论、科学原理等)所认可的;(2)正义原则即西方哲学所谓伦理原则所认可的。在中国思想中,这两种研究合在一起,知识原则往往被掩盖了。”[11] 这其实是对孟子的误解。张是从孟子这段话引出这个结论的:“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12] 这并不是伦理原则掩盖了知识原则,而是伦理原则与知识原则一起建立在一种更高的原则之上,此即形而上学存在论的原则。孟子的立论既不是在知识论的层面上,也不是在价值论的层面上,乃在存在论层面上。不论知识论或认知原则,还是价值论或伦理原则,都必须建立在真正的哲学存在论的基础之上,如下图:

人的存在
(存在论)
|
——————
|       |

人      人   
的  价  的  知
意  值  认  识
向  论  识  论

关于人的存在论,既为价值论、也为知识论提供最终的形而上学原则。这种关于人的存在论,我们认为就是马克思的实践论。对于科玄论战的问题,正如马克思说的:“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13]

实践及其结构

所以,我们最后回到马克思的实践观上来。上述真正意义上的哲学或形而上学的基础,恰恰在心灵对实践的完整领会。“心灵的结构”与“实践的结构”不仅是“同构”的,而且本来就是直接同一的。[14] 心灵结构的秘密,就存在于实践结构之中。

为此,我们有必要首先对“实践”本身加以考察。

西方古代的“本体论”哲学,曾经试图追寻世界的“本体”(noumenon)——本原(origin)与本质(essence),亦即某种终极的“实在”(reality)。这种“离人而言天”(此儒家哲学语)的努力,却以中世纪对“上帝”的论证而告终。近代“认识论”哲学开始检讨我们对本体的这种“认识”本身的问题;但其前提仍然是对这种“本体”的承诺或者预设:这种本体不是被设想为某种“实体”(substance),便是被设想为这种实体的某种“本质”属性(innate character / essence);一言以蔽之,“实在”是可以离开人的存在及其心灵意识来谈论的某种“实体”的纯粹客观存在。然而我们看到,由此出发,经验主义无可避免地走向了不可知论,而理智主义同样势所必至地走向了先验论,表明了这种“离人而言天”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都是“此路不通”的。自从康德宣布这种“物自身”的不可知,认识论时代便宣告结束了。后来的所谓实证主义思潮,就其对“认识”的探索而言,不过是“认识论时代”的挽歌。

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贡献,是从人的“实践”来理解一切“存在”或者“实在”。在马克思看来,实践是唯一的实在;离开人的实践的所谓“客观存在”对人来说是不存在的。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实践“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15] 这里的“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当然是包括了物质自然界在内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16] 所以,在我们看来,“实践”是马克思的存在论以及整个哲学的最高原理或其终极预设。所以,如果我们仍然试图在那里寻求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乃至将此“本体”规定为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的“物质”抽象,那其实不是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过是一种“前马克思的”东西而已。当然,这并不是否认物质的客观存在,从纯粹科学的自然史的角度来看,物质自然总是在先的;但是从哲学预设论的角度来看,思维的终极预设只能是人的存在,亦即实践[17],而物质,不过是实践的一种内在要素。所以,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18] 这就是说,对人来说,自然界不是自在存在的,而是在人的实践中、由人的实践活动“生成”的。所以,在马克思看来,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只能是人的实践。而此“实践”,乃是人自己的“事”。“事”是唯一的“实在”,故称“实事(求是)”。胡塞尔说:“面向事情本身”;马克思说:面向实践本身。实践作为唯一的实在,即人的存在。

然而,现代西方存在主义哲学也关注“人的存在”;因此,我们不妨考察一下存在主义的“存在”概念。对此,可以从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这个著名命题开始。

(1)存在主义出现以前的哲学、尤其是“本体论”[19]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可概括为“本质先于存在”。[20] 这里所谓“本质”既指人的本质,也指世界的本质、即“本体”。古代形态的哲学总是要去寻找某种“本体”,以之作为一切存在的形而上学基础、依据。这种本体具有两种基本含义:或为一切存在的“本原”,或为一切存在的“本质”。不论哪种含义,都是基于同一的预设:此本体为一种实体(substance)或其属性。亚里士多德讲:“那根本的、非其他意义的、纯粹的‘有’(或译“存在”——引者注),必定是实体。”[21]“‘有是什么?’这个问题,正就是‘实体是什么?’这个问题。”[22] 这种本体预定了一切存在的本质,从而决定了一切存在的存在。在中国哲学,是讲“天道变化,(人、物)各正性命”(《易传》):儒家讲“天命之谓性”(《中庸》),道家讲“朴(即道)散而为器”(老子),都是一种“天”“道”的本体预设。在西方,这种本体预设则是“上帝”、“理念世界”、“物质”之类。总之,“人”与“物”的本质是由这种本体来预定的。

(2)存在主义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这就是说,是人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本质,进而造成了世界的本质。换句话说,人之本质是其意志的自由选择及其行动的结果。其实不特存在主义,意志主义以及生命哲学早已确立了这个基本精神:人的生命意志不仅是人自身的主宰,而且是世界之存在与本质的主宰。这就抛开了人之外的形而上假设,“上帝死了”,“理念”也死了;唯人自己独立自主地活着。这是很了不起的;但是,这里也存在问题:其一,人何由被抛入存在状态?这个问题被存在主义者悄悄地悬置起来了。其二,先有人的存在,然后才有人的本质;这就是说,曾经有过一个时候,人有存在而无本质,即存在着一种“无本质的存在”。这是不可设想的、荒谬的。

(3)在马克思看来,既非“本质先于存在”,也非“存在先于本质”,而应当说“存在即是本质”。实践既是人的存在,亦即人的本质。我们在“谋划”未来时,此“谋划”的实践既是我们此刻的存在、亦是我们此刻的本质;我们在实际“创造”未来时,此“创造”的实践既是我们未来的存在、亦是我们未来的本质。所以,严格来讲,存在主义说“人造成了自己的本质”,那是不对的,因为这里有个先于、外于实践的“人”在,但这是不可能的;应当说“实践作为人的存在而造成了人的本质”。所以,与其说“实践是人的实践”(似乎人是先于实践的),不如说“人是实践的人”(人与实践“同在”)。通常理解,先有一个主体即人,然后他对一个对象或者客体采取行动,此即实践。其实这是大谬不然的。没有实践便没有人。实践既是一切存在、包括人的存在的现实起点,也应当是一切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起点。总之,离开了实践,休谈人,也休谈世界的存在。

“实践”本是中国儒家哲学的一个术语,又称“行”、“践行”或者“践履”。儒家各派对它的理解是有分歧的:或以为是将“知”付诸“行”(知先行后,如程朱),或以为是即“行”以求“知”(行先知后,如王廷相),或以为是“行”当下便是“知”、“知”当下便是“行”、“知”在“行”中(知行合一,如王阳明)。但是,他们在重“行”上却是非常一致的。我们认为,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是最可取的。用今天的话来说,此即“意识与实践之直接同一”。王阳明有一句话,是非常值得咀嚼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23] 可注意的是,儒家之所谓“知”并不仅指认识,甚至主要地不是在说认识问题,而是在说意向(伦理道德)问题(即“行的主意”);儒家之“知”是认知与意向的统一,亦即整个意识。“知行合一”,是说心灵意识与实践是不可分割的。我们甚至于应该这样讲:意识是内在于实践的。所以,“心灵与实践是内在地同构的”,这是我们的一条基本“公理”。承认这条“公理”,有助于我们下文对实践结构的分析。

中国传统哲学有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就是“理在事中”。“理”就是实事求是之“是”,就是真理。所谓“理在事中”,是说真理存在于“事情”中、实践中、生活中。这也是个“知行合一”的问题:意识与实践是直接同一的。所以,我们有“实践出真知”的命题。传统“唯物反映论”之偏颇,在于它以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纯粹“客观存在”为前提性预设,因而想要寻求所谓纯粹的“客观真理”。然而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客观存在”是不存在的,只有实践或者生活才是唯一的实在;因而并不存在所谓“客观真理”。如果说实践是主观与客观的同一,那么真理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真理在实践中,在生活中。我们之所以要“实事求是”,就是因为“是在事中”或者“理在事中”——真理在生活中。

下面我们具体讨论实践的结构。首先讨论实践的要素。实践包含以下基本要素:主体(即人)、客体(对象)、活动。但这只是一种最初步、最粗略的分析。事情的关键在于“活动”,因为正是活动把主体与客体结为一体;否则人不成其为主体,对象也不成其为客体,它们双方各为自在,互不相干,也跟实践毫不相干。一旦“活动”起来,人与其对象就“打成一片”了。因此,我们尤当更进一步分析这种“活动”的结构。

但传统理解的“实践”结构、即某种“物质活动”的普遍结构,可以说是不可能被概括出来的。意识到这一点很要紧。例如,我们不能说某种“物质生产”活动的程序就是我们要寻求的实践结构。又如,活动是人这个主体的活动,关涉到人的身、心两个方面;然而这“身”的活动方式却并不能标示实践的结构,我们不能说某人身体的活动方式就是他的实践结构。但我们也注意到,身、心这两个方面的活动不仅是同步的、而且是同构的,因此自然而然地,心灵的结构便是实践结构的一个“投射”。换句话说,透过心灵的结构,我们可以把握实践活动的结构;而且只有透过心灵的结构,我们才能把握实践活动的结构。

但我们这里所说的“心灵结构”,乃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我们在前面已分析过的心灵的结构,[24] 只是一种静态的分析;然而在实践“活动”中,心灵也是活动着的,也就是说,此时心灵的结构也是一种动态的结构。从“活动”本身的角度看,心灵结构包括“意向活动椚现?疃瘲认知活动与意向活动之统一”三个阶段;从这种活动的“结果”看,心灵结构包括“价值椫?稐知识与价值之统一”三个阶段。(参见下图)

心灵与实践的动态结构

                                       意向     认知     认知与意向之统一

                   “心”精神性活动:——价值——知识——————设计——
                                         |       |               |
                                            反馈        反馈

                   “身”物质性活动:——————————————————

我们看到,实践的动态结构是从“价值”追求开始的;然而按马克思的理解,实践是从“需要”开始的[25],正是需要决定了价值。这就是说,实践是从一种意向开始的,因为需要不是一个认知范畴,而是一个意向范畴:需要乃是意志性的、情感性的东西。那种毫无目的性、意向性的活动绝非实践。有了需要、并且为了满足这种需要,我们才去认识,然后才有所谓“知识”。

所谓“设计”,我们是指人所特有的“精神性的生产”或者“观念性的创造”。例如一种典型的设计,就是“技术”。通常把“技术”与“科学”相提并论,以为它们都是一种纯粹认知性的、“工具理性”的东西,这是很不确切的。科学是一种纯粹认知性的东西;技术却不然。严格说来,技术作为一种“设计”或者精神创造,虽然不是意向本身或者“目的理性”本身,但它既要利用“知识”,又要根据“需要”,乃是认知与意向的统一、知识与价值的统一、“工具理性”与“目的理性”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在这整个活动过程当中,三个阶段都在互相“反馈”把握:意向活动根据需要去“评价”认识活动或知识、设计;认识活动根据知识去“认识”意向活动或需要、设计。这种“反馈”,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意识形式的互相把握”。

如此说来,我们似乎落入了我们自己一开始就批评过的“认知与意向之孰先孰后”的窠臼之中,似乎主张意向优于认知、价值优于知识。其实不然。我们可从三个方面说明这个问题:

1.在整个实践活动以及心灵活动的过程中,整一的心灵自始至终都在发挥作用,都在“亲自过问”;这种整一的心灵作用,才是整个实践活动的各个阶段的终极控制中心。否则我们无法理解:在这个过程的终结处,知识与价值、认知与意向何以能够统一起来?这里有一个自始至终“君临”着、“关照”着整个活动过程的心灵意识在。用信息控制论的术语讲,这是整个实践活动的“控制器”;但它不是机器式的控制中心,而是人的能动的心灵意识本身。此种意识的“意向结构”(胡塞尔语)既具有认知性的“性知”,也具有意向性的“性向”;既指向主体自身,也指向客观对象。但它本身,则自始至终是整一的。

2.在实践活动以及心灵活动之初,心灵意识原本是同一的。前面说过,实践是从需要开始的;其实,这还不是真正的开始。实践的真正开端,乃是一种类似胡塞尔所谓“意向性”的意识,它是认知与意向的原初同一,有意识与无意识的原初同一。后来的认知与意向、知识与价值的分离,不过是它潜在的内在结构的展开。

3.而在实践活动以及心灵活动之末,心灵意识重新达到自身的统一。心灵根据意向性的需要,调动认知性的知识,进行关于未来的设计,实际上就是将知识与价值整合到一起,凝集在同一对象上。实践的结果正是知识与价值的合一、认知(经验、理智)与意向(意志、情感)的合一。

我们前面谈到了“设计”的性质问题,这里还有必要更进一步加以深究。我们以“技术”为例,说明设计不是、或不应该是单纯认知性质的东西。任何技术设计都是有目的性或意向性的,问题仅仅在于那是一种怎样的目的意向。举例来说,目前人们批评有些科学家想要尝试“克隆人”的技术,说是无视伦理规范、缺乏道德观念。然而从事“克隆人”技术设计的科学家何尝没有自己的目的?只不过他们的目的可能是纯粹个人的,例如求名求利。所以问题并不在于技术是否具有目的意向性——那是必然的、无可避免的;而在于那是怎样一种目的意向。

广义的设计远不止是技术设计,人对未来的任何一种谋划都是一种设计。所谓“理想”、所谓“目标”等等,无非是人的一种设计;它们无不是认知与意向的统一、知识与价值的统一、手段与目的的统一。

以上关于意识形式及其实践基础的讨论,为我们进一步讨论科玄论战的问题确定了观念前提。

注释:

[1] 文德尔班:《哲学概论》;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117页。

[2] 李凯尔特:《历史哲学》;转引自同上第118页。

[3] 倪梁康:《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存在问题》,《哲学研究》1999年第6期。

[4] 参见本章第2节“心灵的结构”附图、第八章第3节“玄学与科学”。

[5] 这里,我们没有计入所谓“类比推理”。类比作为一种思维形式,在中国哲学中是很常见的;但它虽是一种“思维”形式,却很难说就是一种“逻辑推理”形式。严格的“逻辑”当指演绎逻辑,所谓“归纳逻辑”也是大有争议的。至于“类比”,它很可能应该算是一种直觉领悟的形式。

[6] 关于“命题”与“判断”的区别,简单说:判断是一种心理过程,命题是这种心理过程的结果的语言表达或者陈述。所以,直觉的领悟可以说是一种判断,然而不能说是一种命题。

[7] 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8] 有一种争议,是说海德格尔的关注所在究竟是一般的存在还是人的存在。此争议其实是基于对海德格尔的一种误解的,是“人的存在”与“非人的存在”这种二元分析思维模式的产物。

[9] 蔡元培:《简易哲学纲要》,附入蔡著《中国伦理学史》,第250页。

[10] 哲学体系作为一种理论形态的东西,就其“叙述的方法”(马克思语)来看,也是一个逻辑的系统;只是它的“公理”、即其逻辑前提是直觉领悟的结果。这是因为,除了哲学自己,没有谁能为哲学提供逻辑前提;而哲学为自己提供的逻辑前提,本身却绝不是逻辑思维的结果。

[11] 张君劢:《新儒家思想史·导论》,见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张君劢卷》第24页。

[12]《孟子·告子上》。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

[14] 黑格尔的辩证法,其实就是试图揭示这个问题的,它所试图解决的不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而是思维和实践的同一性问题:绝对精神就是绝对存在;这种绝对存在的自我展开,作为逻辑思维过程,其实就是实践过程本身。

[15]《费尔巴哈》,第21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8页。

[17] 科学以承认自然的客观存在为前提,这在理论逻辑上恰恰是一种“预设”,这种预设,正是哲学所要探究的东西。哲学不能以“自然”为预设,只能以“存在”为预设。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31页。

[19]“本体论”或译“存在论”,西语为同一词Ontology。今有学者认为:传统本体论当译“本体论”,因其本体乃是某种实体;而今本体论、尤其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当译“存在论”,因其“本体”、例如“实践”,不是某种实体而是某种存在“状态”。

[20] 狭义地讲,这是中世纪的“本质主义” Essentialism,或曰“本质先于存在论”、“实在论”;广义地看,近代以前的本体论哲学都是某种“本质先于存在论”。

[21]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7卷,第1章,1028a10-31。

[22]《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63页。

[23] 王阳明:《传习录·上》。

[24] 第一章第2节“心灵的结构·心灵的分析”。

[25] 参见《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5: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科玄论战的背景

 

1.西方哲学文化背景

 

科玄论战的爆发当然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广的背景:既有中国自身的历史、时代背景,又有世界范围内尤其是西方世界的历史、时代背景;既有思想文化方面的背景,又有社会现实方面的背景。科玄论战的双方往往都是一些留学西方、熟悉西方思想文化、与西方第一流哲学家存在交往、乃至于平等“对话”关系的人物。所以,不了解西方思想文化背景,就无法理解这场“科玄之争”。

类似的例如关于80年代的情况,美国学者Shiping Hua认为,当时仍然是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对立;存在三种版本的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的科学主义,中国式的技术决定论的科学主义,系统论的经验论的科学主义;三种版本的人文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人文主义,新的儒家人文主义,文学批评的人文主义。就其历史文化背景而论,它们可追溯到西方唯物论的科学主义传统和马克思主义的人文主义传统;中国注重实用技术的科学传统和儒家的人文传统;西方经验论科学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批评1。这个分析当然未必十分确当,但它的好处在于指出了现今知识与价值之紧张关系的三大背景:中国传统的,西方的和马克思主义的。对于科玄论战来说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追溯其中国的和西方的历史文化背景。

“大战”之后的欧洲思潮

第一次世界大战对西方世界思想文化的冲击是巨大的,它造成了时代思潮的大转向:大战以前,人们对文艺复兴以来的理性精神充满信心和乐观;然而大战之后,西方世界涌起一股悲观主义情绪。这种悲观情绪像传染病一样弥漫开来。人们开始怀疑所谓“理性”,反省所谓“科学”。对理智与科学的这种检讨,甚至一直追溯到 “轴心时代”古希腊。与此同时,与科学主义相对立的人文主义思潮涌动起来,传播开来。

对此,张君劢曾经评述道:“近三百年之欧洲,以信理智信物质之过度,极于欧战,乃成今日之大反动”;“要之,此二三十年之欧洲思潮,名曰反机械主义可也,名曰反主智主义可也,名曰反命定主义可也,名曰反非宗教论亦可也。……现时代之特征……曰人生之自由自在,不受机械律之支配,曰自由意志说之阐发,曰人类行为可以参加宇宙实在。”2 张君劢的“新玄学”,也是西方世界这种时代思潮在中国土地上的一种反响。

就对西方近代以来思想文化传统的悲观失望情绪的反映而言,德国历史哲学家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的《西方的没落》可以说是一个极典型的文本。此书英译者爱金孙(C. F. Atkinson)曾评论道:“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在1918年7月出版,也就是正在四年世界大战的转折点时出版,…人们之所以要读这本书的愿望必然是在战后的条件下产生的,是由于战后的条件而产生的,因此,这本严肃而艰涩的历史哲学获得了印数九万册的销路。书名很合时宜,容易使高等知识分子把它看成一部切合时宜的著作。”3 这就是说,这本书的实际影响产生于战后西方的现实。

这种现实情况在西方知识分子心目中产生的总体效果,就是:“书名很合时宜”——“西方的没落”。正如汉译者齐世荣先生指出的:“第一次世界大战震撼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同盟国的统治阶级固然因失败而沮丧,协约国统治阶级也被战后风起云涌的革命运动和国内经济的残破弄得焦头烂额。在这种情况下,西方资产阶级及其知识界弥漫着悲观的空气,西方的前途如何是他们十分忧虑的问题。”4 斯宾格勒作为一个敏感的学者,早已预感到这一点,“当时他已感到世界大战迫在眉睫,是‘历史危机的必不可免的外在表现’。后来大战的爆发及其结果,更使他感到震动。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思想家,他悲观失望,于是把‘西方的没落’看做全人类的没落,断言一切文化都逃脱不了死亡的归宿。”这种悲观失望情绪在当时西方的整个思想界、文化界是普遍存在的;这就是当时斯宾格勒的著作之所以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所在。当梁启超一行人作“欧游”的时候,这种悲观情绪强烈地感染了他们。

但斯宾格勒以及整个西方思想界、文化界的悲观失望,毕竟还不是彻底绝望。“西方文化优于一切的思想已经深深印在斯宾格勒的头脑中,他决不甘心于西方的没落,于是又通过强调西方文化的特殊精神和特殊使命来宣扬一种改头换面的‘西欧中心论’,更确切些说是‘德意志中心论’”;“斯宾格勒的著作虽然也讲西方的没落,但又断言与世界上已经死去的七个文化比较,西方文化尚未走到尽头,仍有生命,而‘大一统帝国’这个最后阶段将在2000-2200年间出现。这就使那些感到前途莫测的西方资产阶级至少仍怀有一线希望。”这又是斯宾格勒的著作之所以受到普遍欢迎的另外一个方面的重要原因所在。我们注意到,这与中国的东方文化派、玄学派那种“西方文明破产了”的论调中所表现出来的对于西方文化的彻底绝望是很不同的。——后者倒是从西方文化的“破产”当中,读出了“东方文化”的生机和希望。

所以,作为世界大战及其历史背景的典型反映,斯宾格勒的著作带有双重的色彩:一方面,它是悲观主义的,宣告了西方文化的衰朽没落,表达了一种末世的情绪。但另一方面,它又是“乐观主义”的,即又对西方文化、尤其是德意志文化,怀有一种强烈的复兴的信念,以至引出了后来麦克尼尔的所谓《西方的兴起》。5 这种文化哲学,后来成为纳粹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来源。但在当时,西方社会的主流情绪毕竟还是悲观主义的。这一点在当时的文学、艺术、新闻、哲学以及社会心理等各方面都是可以得到普遍印证的。

在这种悲观失望的文化氛围中,与科学主义相对立的人文主义思潮崛起了。据张君劢的说法,这是一个“玄学”运动勃兴的时代:

窃尝推之,十九世纪末年以来,玄学运动之所以勃兴者,盖有数故。科学家以官觉达坦6为张本,苟其解释,能满足人心之要求,斯亦已矣。无如其所谓解释者,不外乎前后现象之相关,而宇宙之神秘初不之及。此其反动之因一也。科学家以理智(即论理公例)解释一切,而活社会之事实,非论理或定义所能限定。此其反动之因二也。科学家好以因果律为根据,然验之人事其出于因果外者,往往而有。心灵之顷刻万变,更非因果所能范围,于是哲学家起而大昌自由意志之说。此其反动之因三也。既不以形下为满意,乃求所以达乎形上;而形上之中,其所慰安人心者,则曰宗教;于是有提倡耶教改革者如倭伊铿,亦有自实用主义以明宗教之为用者,则曰詹姆士。此反动之因四也。要之,此二三十年之欧洲思潮,名曰反机械主义可也,名曰反主智主义可也,名曰反命定主义可也,名曰反非宗教论亦可也。若吾人略仿孔德时代三分之法,而求现时代之特征之一,吾必名之曰新玄学时代。此新玄学之特点,曰人生之自由自在,不受机械律之支配,曰自由意志说之阐发,曰人类行为可以参加宇宙实在。盖振拔人群于机械主义之苦海中,而鼓其努力前进之气,莫逾于此。7

确实,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西方世界的悲观情绪的,是西方世界人文学者对人文精神的呼唤。仅就哲学领域而择其要,就有德、意、法国的新黑格尔主义,德、法的生命哲学,新托马斯主义,基督教唯灵论,美、法的人格主义,基督教进化论,以至存在主义等等。这些哲学思想派别尽管立场不一,歧见纷呈,但至少有一点共同的倾向,就是对科学理智主义持一种怀疑乃至批判的态度。这些,我们将在下一小节加以讨论。

不仅人文主义者,即便科学主义者也在检讨“科学”理念。例如试图拯救“科学危机”、为科学寻找更坚实的基础的现象学运动,尤其在其后期,也结合人文潮流,而对科学本身进行了反思。胡塞尔(Husserl)晚年提出了“生活世界”的概念,试图克服现象学的科学主义倾向。他反省说:“最为重要的值得重视的世界,是早在伽利略那里就以数学的方式构成的理念存有的世界,开始偷偷摸摸地取代了作为唯一实在的、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经验到并能被经验至的世界,即我们的日常生活的世界。”8 而现在,是应该重返“生活世界”的时候了。唯其如此,现象学才能为后来的存在主义解释学所接应。对此,伽达默尔评论:“自然科学带来了工业时代,当自然科学的胜利进程在19世纪统治了一般的思想,历史科学9本身便受到如此强烈的影响,以至实践哲学的传统完全落到了下风。哲学问题的重点完全转移到了所谓的认识论范围,认识论愈来愈多地给19世纪的大学哲学打上了印记。在20世纪,现象学才带来一种向生活世界的转折。随后马丁·海德格尔从胡塞尔现象学与威廉·狄尔泰的历史思维方式的冲突中把解释学发展为关于人的定在的普遍分析论。”10

伽达默尔认为:“当我们今天在哲学本身内开始把解释学独立出来,真正说来我们乃是重新接受了实践哲学的伟大传统,这种传统曾被上世纪的科学垄断精神所压倒。在我的小书《科学时代的理性》书名中,理性这个概念所表示的,是知识和真理的整个为科学的方法意识所不能把握的半圆状态。在德语中这可以从‘理性’一词的一个衍生词上看出来,它使同实践的关联成为无可忽视的东西:即我们常谈论的‘合理性’。与此相似,法语在‘理性的’和‘知性的’两词间作出了区别。真正说来理性的德性并非只是要实现人类生活的一个半圆,而是应当能支配给人类打开的整个生活空间,也应当能支配我们的一切科学能力和我们的一切行动。”

此处“合理性”之所谓“理性”,是指的康德那样的“实践理性”,实即意志或者意向。德国古典哲学将“理性”(reason)与“知性”(understanding)区别开来。知性仅指科学理智,至多只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半圆”;而理性则兼理智(如纯粹理性)与意志(如实践理性),乃是人类生活的“整个空间”。但是由于“科学垄断精神”“压倒”了这种“整圆”的“理性”,于是人类的精神生活陷入了我们下面将要描述的“精神分裂”状态。

哲学的“精神分裂”: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

上述西方世界的时代思潮,还有更为久远的背景值得我们注意。“这场‘科玄之争’,是有深广的世界思想文化背景的。我们知道,现代世界的哲学界、思想文化界,分裂为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股大潮。以丁文江、胡适之等为首的‘科学派’,以张君劢、梁启超等为首的‘玄学派’,分别代表了这两大世界思潮在中国思想文化界的传播。”11 为此,有必要对西方近代以来的思想文化尤其哲学的历史进行一番简要的回顾。近代以来的西方哲学界、思想文化界,分裂为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营垒。这种“精神分裂”是怎样发生的?它具有怎样的哲学意义?

我们认为,西方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思潮的对立,是西方哲学史、思想史、精神史发展的必然。就哲学来看,古代及中世纪本体论哲学是要把握外在的客观实在,而近代认识论哲学则是要把握我们的心灵如何把握实在。然而联系到迄今为止的整个西方哲学来看,这种转向与其说是“认识论转向”(Epistemological turn),毋宁说是“意识论的转向”或者“心灵的转向”,也就是说,哲学研究从外向的对存在的探究,转为内向的对人之自身意识或者精神、心灵的探究,这种探究不止于认知方面,还包括意向方面。

我们在前面曾经分析过心灵的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有认知与意向两个方面;另一个维度,则有显意识和潜意识两个层次。认知方面又分为有意识的感性、经验的认识和理性、逻辑的认识,与无意识的直觉或“性知”;意向方面又分为有意识的情感和意志,与无意识意向或“性向”。西方近代以来哲学对人的心灵的探索,正是沿着这些维度,尤其是感性经验认识、逻辑理性认识、意志及潜意识意向,逐步扩展、渐次深入的。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里都存在两个对立的思潮。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是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对立。这个阶段是从培根和笛卡儿开始的,他们研究人类有意识之认知部分,这就是所谓“认识论转向”。此时哲学尚未顾及心灵的意向方面,而只是致力于心灵的认知方面。培根着重研究认识的感知一面,发展了经验归纳逻辑,从而在英国开创了经验主义传统。笛卡儿则着重研究认识的理智一面,发展了概念演绎逻辑,从而在大陆开创了理智主义传统。这两大派的对立,形成了一种“认知的分裂”。但是它们其实都是理智主义的,经验主义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理智主义。这里对于理智的极度张扬,已经埋下了后来的知识与价值之分裂的伏笔。

近代经验主义哲学是由培根(F. Bacon)开创的。在他的著作《新大西岛》中,培根描述了一个科学技术主宰一切的理想社会(不论幸或不幸,这个理想今天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实现了)。为了这个理想,他锻造了一种“新工具”,即经验归纳法。这本书的全称是:《新工具或关于解释自然的指导》。可见,如果说古代自然哲学的着眼点在于“解释自然”,那么培根的着眼点则在于“如何解释”;此即哲学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然而,与其说在培根心目中“知识就是力量”,不如说在他看来“经验就是力量”,因为在培根看来,“一切自然的知识都应求之于感官。”12 经验归纳虽然意在提供一种从感觉经验中导致知识的“逻辑”方法,但其本身也是对人心灵的经验感知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的结果。这就意味着他抓住了科学的两大支柱(即经验与逻辑)之一:经验或实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培根堪称“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13。然而很有意思的是,培根的经验主义哲学是从批判怀疑论和不可知论开始的,但他开创的这个哲学派别后来却以怀疑论和不可知论告终。其实不仅培根本人,就是今天的论者也没有意识到,他的“四假象”说,正表明了感觉最终是靠不住的东西。经验主义企图通过感知去把握实在,到头来却发现实在并不买感知的账。

霍布斯(T. Hobbes)继续探索心灵的感知方面,但是在坚持经验论立场方面却是不彻底的:他虽然直捣唯理论祖师笛卡儿的先验“自我”,但自己也陷入了几何演绎法的唯理论;他对事物的“名称”之符号论性质的天才觉察,也是偏离经验主义立场的;他对物体性质所作的两种“偶性”(纯客观的广延和形状,带有主观性的感知“影象”)的区分,已预示了经验主义走向不可知论的方向。不过他基本上还是一个经验论者,例如,他那本著名的论证专制制度之合理性的《利维坦》也是从“经验”出发的。洛克(J. Locke)的《人类理解论》是经验主义、乃至于整个认识论研究领域的空前巨著。他第一次明确意识到了认识论的“问题”所在,是反思人的心灵的认识能力,“看看什么物象是我们的理解所能解决的,什么物象是它所不能解决的”。他首先进行“扫清道路”的工作,即对天赋观念论(“普遍同意”论、“理性发现”论)展开批判,由此导出其著名的“白板”说,为把一切知识置于感知经验之上“打定基础”。接下来,他详论自己的经验主义哲学:一切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上的;这些知识不外来自“内外两种感觉”;感觉提供“简单观念”,心灵把它们组合成“复杂观念”(从具体的感知到概括的“抽象观念”),进而把它们联接成表现为判断句的“知识”。然而,通过划分知识的三种等级(直觉、论证、感觉)、考察“知识的范围”,洛克不但偏离了经验立场,而且已经打开了通向不可知论的大门:“我们知识的范围不但达不到一切实际的事物,而且甚至亦达不到我们观念的范围”;我们只能获知事物的“名义本质”,而无法获致其“实在本质”或其“实体”。14 这种作为一切性质之支撑者的实体,颇似后来康德所说的不可知的“物自体”。

贝克莱(G. Berkeley)直接继承了洛克的经验论哲学。人们过去总以为他是别有用心地利用了经验论,殊不知他的哲学实乃经验论发展之合乎逻辑的结果。他首先致力于对“物质实体”的解构,证明那不过是一种“假设”;同时作为经验主义者,他进一步证明了“对象和感觉原本是一种东西”、“物是观念的集合”的命题;他那著名的“存在即被感知”的命题,最终宣告了由感知经验以通达客观实在是不可能的。贝克莱的经验论的直接继承人是休谟(D. Hume)。但是,如果说贝克莱的不可知论是要论证上帝的存在,那么休谟的不可知论则是怀疑经验以外的任何“实在”的,这种彻底的怀疑论,连“上帝”乃至“自我”这样的存在都在怀疑之列。这种彻底的怀疑论,其实正是一切彻底经验论势所必至的结局;相形之下,过去的经验论都是不彻底的。可以说,休谟才是最早一个“拒斥形而上学”的哲学家。实际上,休谟所提出的下面这个问题,从此成为哲学史上最引人入胜、以至于成为此后哲学发展的一大动力的课题:“我们借什么论证能够证明人心中的知觉是由和它们相似(如果这是可能的)而实际完全差异的一些外物所引起呢?”15 康德后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其实没有完全超出休谟的思路,就是:关于“实在”或者“上帝”之类的问题,不是一个认识的问题,而是一个信仰的问题。

从培根到休谟,经验论哲学对心灵的感知能力进行了越来越深入的分析,但最终却宣告了由感知经验以达至客观实在的不可能。另外一条可能的思路,则是由理性或理智以把握实在的路线,那就是唯理论的方式。这一派对心灵的理知能力进行探索,但最终也不能解决把握实在的问题。

近代理性主义哲学由笛卡儿(Rene Descartes)开创。笛卡儿把自己的“形而上学”视为人类知识之树的“树根”,并把它植根于“理性”之中;为此,他对心灵的理性认知方法进行了深入的探究。他用数学式的精确的逻辑演绎法,由“自我”心灵的存在,推演出一切实在的存在,充分展示了人类理性的力量。然而从笛卡儿开始,一切理性主义都是建立在非理性的基础之上的,尽管他们未必意识到或愿意承认这一点:他们的逻辑推演确实是很理性、严密、精致的,然而这种逻辑推演的最初前提却是一点也不理性的,准确的讲,是直觉的。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这条所谓“不证自明”的公理,不是不愿“证”,而是无法“证”;它是直觉的产物。他从怀疑一切开始,找到了那条唯一无可怀疑的命题,这说明什么?说明唯有直觉才是无可怀疑的。笛卡儿自己也承认,“除了通过自明性的直觉和必然性的演绎以外,人类没有其他途径来达到确实性的知识。”16 由于直觉比演绎更根本,这种理智主义毋宁说是一种直觉主义。这就是一切唯理论的永远不可抗拒的宿命。他虽然说“我用‘直觉’一词,并非意谓感觉的不确定的证据或者想象的靠不住的判断——它们笨拙地把事物纠结在一起,而是意谓心灵的清晰而专注的概念,它是如此简洁而明白无误,以至于我们的理解是无可置疑的。换句话说,直觉是清晰而专注的心灵的无可置疑的概念,它仅仅从理智之光出发。”17 然而这种“心灵”的“理智之光”本是“先验”的东西或曰“天赋观念”。这就需要上帝出场了,难怪笛卡儿首先“合理”地推出的是“上帝”的客观实在,这与中世纪神学家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绝无两样。

斯宾诺莎(B. Spinoza)的唯理论比笛卡儿的更极端,他是用严格的几何学的逻辑演绎法来建立他的“伦理学”体系的。他申明志在“尽力寻求一种医治理智并且纯化理智的方法,使理智可以正确圆满地认识事物”18,并为此首先写成了《理智改进论》。这表明他的哲学是要为认识自然而首先认识、改进理性本身。而在他看来,“理性”思维的典范就是几何学的方法。然而就对心灵的理智能力的考察而言,斯宾诺莎较之笛卡儿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他仍然是把认识建立在理智基础上,进而把理智建立在直觉基础上,认为:“除了真观念(即直觉——引者注)外,还有什么更明白更确定的东西足以作真理的标准呢?”19 莱布尼兹(G. W. Leibniz)对“单子”或“灵魂”的“知觉”和“表象”能力的探究,实际上也就是对心灵的理知能力的研究。单子相互之间的这种“知觉”虽有一定的经验主义色彩(所以他有所谓“大理石纹路”说),但本质上还是理智主义的;例如他称构成人的灵魂的“第二级单子”为“理性灵魂”,就是继承了伯拉图以来的理智主义传统;单子之间的那种“前定和谐”,表明理智能力不是经验的结果,也就是说,那是一种先验的能力,“观念原先就是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之中的,我们的思想只是来源于我们自身的本性的深处”20(此乃是上承笛卡儿、下启康德的观念)。总之,莱布尼兹的思想有如他的一篇名文的标题:《以理智为基础的自然和神恩的原则》。所以,他与经验论者洛克展开论战;贬低经验论的“事实的真理”,推崇唯理论的“推理的真理”。然而“单子”作为真正的“实在”,恰好不是“推理的真理”,而是一种预设的“信念的真理”(首先相信实体应具有“能动性”或“力”的能力)、乃至“类比的真理”(与当时列文虎克等人的生物学结果类比)。

总起来看,唯理论对心灵的理知能力进行了精湛的分析;但也同经验论一样,未能通过理智达至客观实在。经验论与唯理论对“实在”的证知的最终宣告破产,表明了对实在的把握本来并不是一个认识的问题。对此,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评论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不仅如此,两派的分道扬镳导致了西方哲学的一种“认知的分裂”。但是这种分裂又是有其共同前提的,那就是一种认知主义、理智主义或知识主义的思想路线。

康德(I. Kant)超群绝伦的“问题意识”,使得他意识到关于心灵的这种“认知分裂”的严重。他要对人的心灵的认知能力重新加以“批判”,澄清其起源与界限,既批判经验主义的“怀疑论”,也批判理性主义的“独断论”。康德试图弥合这两大派的对立,为此写了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他说:“我们这个时代可以称为批判的时代。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逃避这个批判的。……只有经得起理性的自由、公开检查的东西才博得理性的尊敬。”21 可见他基本上是个理智主义者、科学主义者,试图建立一种“科学的形而上学”(为此,他写了《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康德首先把问题归结为“先天综合判断是否可能、如何可能”的问题,因为在他看来,数学、自然科学和形而上学的判断都是“先天综合判断”;而只有这种判断才能既提供新知识、又保证具有普遍必然性。这种判断或“知识”,正是先天的知性形式与后天的感性材料的统一。

然而康德这种努力的结果仍然归于不可知论,也就是说,不论是分别通过经验论和唯理论,还是通过这两者的综合,都不能解决认识如何把握实在的问题。这是因为,知识虽然是从“经验”开始的,但经验并不是作为客观实在的“自在之物”本身,而只是“现象”,即只是心灵固有的先天形式与自在之物刺激感官之后产生的后天表象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对心灵的认知方面进行了更完备的考察(特别是对“知性范畴”的分析,其精密是前所未有的),另一方面进一步宣告了企图由纯粹理性或者“认识”来把握“实在”(世界、灵魂、上帝)确实是不可能的(在康德看来,“本体”这个概念正表示了它是不可认识的)。康德宣布哲学或形而上学是不可能的,其实是宣布那种企图把握实在的“认识论”不可能。可以说,康德已经结束了哲学的认识论时代。那么,心灵如何才能把握实在?只能通过“道德”、“信仰”、“自由意志”,或曰“实践理性”。康德明确提出“实践理性”高于“纯粹理性”,这一点被后来的意志主义哲学奉为先驱。

第二阶段

此阶段从意志主义的崛起开始。从此,西方哲学进入了探索意向活动的时代。就此而言,叔本华是一个伟大的标志。不过,早在康德(I. Kant)那里,意向活动就已经被探讨了。他给理性划定界限,却为意志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他为此又写下了《实践理性批判》。“实践理性”这个概念标示的其实乃是意向,却被冠以“理性”之名,使得此后的整个德国古典哲学虽然具有强烈的意志主义色彩,却被称做“理性主义”。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与《道德形而上学探本》是同一母题的两本著作,意在探寻某种普遍必然的道德原则。在他看来,道德主体不是经验存在的人,而是理性存在的人;道德原则不是一种经验的原则,而是一种理性的原则。所以,他称之为“实践理性”。但事实上,这并不是一种所谓“理性”,而是一种“意向”的东西。康德又称之为“绝对命令”;但“命令”并不是一种“实然”的认知陈述,而是一种“应然”的意向要求。可见康德显然把作为认知的“理性”与作为意向的“意志”两者相混了。不过,这在西方哲学探索人类心灵的意向活动的初期似乎也是在所难免的。另外,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探讨的“目的性”问题,其实也是一个“意向”问题;同时,也是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的另一个伟大贡献,就是他已经对心灵意向的“情感”方面进行了相当深入的探讨;限于篇幅,我们这里暂不讨论。

随后的整个德国古典哲学,一直到黑格尔,都是意志与理智的同一,而不仅仅是理智主义;总起来看,德国古典哲学带有强烈的意志主义倾向。例如费希特(J. G. Fichte)的“自我”,就纯然是一种“活动”、“行动”,也就是意志;“你在这里生存,是为了行动;你的行动,也只有你的行动,才决定你的价值”22。正是这个绝对“自我”意志首先建立了“自我”,然后建立了“非我”,最后又建立了“自我与非我的统一”。他用“自我创造非我”来标示人的实践,又用“非我限制自我”来标示人的认识;而前者作为意志行为当然是更为根本的。最后,他终于提出了“大我意志”来统辖众多分离的“小我”。谢林(F. W. J. von Schelling)的“同一哲学”与其说是自然哲学之客体与先验唯心主义之主体的同一,毋宁说是认知与意向的同一,因为这个“绝对的同一”或“无差别的太一”之创造物质与心灵,正是一种本体意义的意志行动;而他的“天启哲学”,这种所谓“积极的哲学”,更是直接诉诸“信仰”,因而诉诸“意志”(这个意志似乎是神的意志,其实是人本身的意志)。难怪费尔巴哈当时就指出它是“反理智主义”的。

至于黑格尔(G. W. F. Hegel)的辩证法,确有明显的理性主义性质,他的整个哲学体系,是思辩理性的展开;但这只是表面的东西。在我看来,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与其说是绝对理性,不如说是“绝对意志”;而他的辩证法与其说是理性的展示,不如说是绝对意志的自我展现。绝对精神为什么要自我展开?这里存在一个动力问题。黑格尔以为这个动力就是“矛盾”,“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23;这是不对的,矛盾只是辩证运动本身,而非这个运动的动力。黑格尔哲学最根本的特点是:“实体即是主体。”绝对精神之所以要展开运动,是因为它本身就是行动的意志。所以,在我看来,绝对意志乃是绝对精神的内容,而理性或辩证法不过是这个绝对意志自我展现的形式。黑格尔所强调的“思维的能动性”,本质上正是绝对意志。“理性出现在世界上,具有绝对信心去建立主观性和客观世界的同一,并能够提高这种确信使成为真理。”24 然而“建立真理”的这种“绝对信心”不是绝对意志又是什么?马克思曾指出:“在黑格尔的体系中有三个因素: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意识以及前两个因素在黑格尔那里的必然的矛盾的统一,即绝对精神。”25 然而如上所述,费希特的“自我意识”正就是意志。正因为如此,黑格尔也与康德一样,在其逻辑学中认为“实践的理念”高于“理论的理念”,而“绝对理念”乃是理论理念与实践理念的统一;又在其精神哲学中认为“实践的精神”高于“理论的精神”,二者的统一就是“自由的精神”。所以他批评道:“理智与意志的区别往往不正确地被理解为每一方各自具有固定的与独立的存在,好像意志可以没有理智而存在,或者理智可以没有意志而存在。”进而明确指出:“实在的自由的意志是实践的和理论的精神的统一性,自由的意志实现了自己的意志的自由。”26。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辩证法是理性活动与意向活动的统一,其中绝对意志是最根本的东西(不过,黑格尔本人也未必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由于受到法国启蒙思想的强烈影响,他只对“理性”范畴有明确的意识)。至于整个“客观精神”(法、道德与伦理)阶段,黑格尔更是明确无误地把它们归结为“自由意志”的体现。探究了心灵的“意志”方面,却又把它与某种“理性”相混淆,这就是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的一脉相承之处。

总起来看,可以说德国古典哲学突出了意志与理智的统一性,这也算得上一种成功;但这种“成功”也可以说恰恰是一种失败,因为意志与理性(意向与认知)的不分,正妨碍了他们对意志本身进行较为透彻的研究。唯其如此,我们对后起的意志主义哲学应给予足够的历史评价;他们的“唯意志论”,起到了一种矫枉过正的作用,使得人们能够暂时撇开认知,专心致至地探究心灵的意向。自从意志主义登上历史舞台,西方哲学开始了“认知与意向的分裂”,即意志论与知识论的对立,从而开始了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的对立。

叔本华(A. Schopenhaur)所标举的唯意志论,在西方理智主义传统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他将德国古典哲学当中的意志问题推向极至,使其充分地突显出来了。他批评理智主义哲学是把理智本体论化,而他自己则是把意志本体论化。从物质到精神,一切存在都是意志的产物、表现。叔本华的哲学首先是对康德的继承和发展。他也把世界分为“现象世界”和“自在之物”。区别在于,康德把“实践理性”或者意志看做通达自在之物的途径,而叔本华则直接把意志看做就是自在之物本身。就“现象”而言,“世界是我的表象”27;就“自在之物”而言,世界是我的意志。应该承认,把认识确定为工具性的,而把意志确定为目的性的,“知识按其起源和本质来说,完全是服从意志的”28,这是叔本华的贡献。但仅讲意志,把一切存在归结为意志,这毕竟是偏颇的。而尼采(F. W. Nietzsche)不过是用积极的“权力意志”取代了叔本华的消极的“生存意志”:“生物所追求的首先是释放自己的力量——生命本身就是权力意志。”29“这个世界就是权力意志——岂有他哉!”30 但尼采比叔本华更具有时代感、历史使命感,他对认识论哲学时代的结束有更明确的意识;不仅如此,他甚至比谁都更明确地意识到希腊雅典时期以来的理性主义传统存在的问题。所以,他提出要“重估一切价值”;估价的准则就是权力意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5: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种人文主义哲学对意志进行探索的同时,西方科学主义哲学关于心灵的认知方面的研究仍在进行。在这方面,最突出的是以“科学的哲学”相标榜的实证主义哲学。由法国的孔德(A. Comte)开创的实证主义,经过英国的穆勒(J. S. Mill)和斯宾塞(H. Spencer),以至于奥地利的马赫(E. Mach)的所谓“经验批判主义”,形成了一股相当强大的科学主义潮流。实证主义试图超越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对立,然而实质上仍不过是近代经验主义的变种。他们企图将哲学改造为建立在经验基础上所谓“实证的科学”,然而他们最大的成就只是社会学而不是哲学。孔德宣称自己“发现了一条伟大的根本规律”,那就是他著名的关于人类思想发展历史的三阶段论。据此,孔德对哲学与科学进行了“判教”,宣布与“实证科学”相比较,哲学只是一种低级的知识形式。这算是一种西方式的“科玄之争”吧。

这种“科玄之争”,在德国“新康德主义”运动中的两大派别之间表现得极为典型。李普曼(O. Liebmann)发出“回到康德那里去”的号召以后,德国人开始重温康德哲学。由于康德哲学本身的二元论性质,他们在康德那里找到了不同的东西:一派是以柯亨(H. Cohen)为代表的马堡学派(先验逻辑学派),走的是认知主义的路向;一派是以文德尔班(W. Windelband)为代表的弗莱堡学派(价值学派),走的是意向主义的路向。柯亨把康德的“物自体”归结为“经验自身”,进而把“经验”或者“感觉”归结为“思维”本身;于是,这个世界就只剩下了“纯粹认识的逻辑”。显然,这是一种逻辑主义的科学主义。文德尔班则从另外一个方向上去解读康德,那就是“自由意志”论。在他看来,哲学曾经有过两个基本领域:寻求宇宙知识,探讨人生价值。现在前者已被各种科学瓜分,哲学领域就只剩下价值问题了。有两个不同的世界: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前者是表象世界、现象世界;后者是意志世界、本体世界。对前者的研究涉及知识,表现为知识命题;对后者的研究涉及意志、情感,表现为价值命题。后者高于前者,涵盖了前者。与此相应,科学则分为“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这些创见确实非同寻常,但同时也昭示了知识与价值、认知与意向的更为严重的分裂。我们看到,中国的玄学派张君劢的思路与之酷似。

新康德主义要“回到康德那里去”,新黑格尔主义则要“复兴黑格尔哲学”。这种“复兴”作为一种重新“解释”,当然与黑格尔哲学有所不同,但也与黑格尔哲学具有一脉相承的一致之点,那就是认知与意向的同一。我们且以布拉德雷(F. H. Bradley)为例。他所寻求的“绝对”或者“最终实在”,作为“一”,作为“和谐的全体”,是含括了感知、理智、情感、意志的,甚至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同一。要把握这个“绝对实在”,理智是无能为力的,只能借助直觉、依靠领悟。结果我们发现,无论对于认识或知识,还是对于意向或价值,布拉德雷都没有告诉我们多少新东西。

此后对心灵的意向方面加以进一步探索的是生命哲学。广义地来讲,意志主义也是一种“生命哲学”;但是,意志主义充分突显的乃是心灵意向当中的“意志”问题,而生命哲学则是把包括意志在内的整个“意向”活动或者“精神生活”作为自己的论域。生命哲学以为本体的所谓“生命冲动”,乃是在认知之外的、更为根本的心灵活动,即意向活动。生命哲学的开创者狄尔泰(W. Dilthey)在其《精神科学引论》中,区分了“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提出“这种科学的对象不是什么‘外部的客体’,而是直接以人的精神而存在的‘内在’的实在。”31 这种“精神”或者“内在的实在”,就是“生命”;但它不是一种实体,而是一种流动或者“冲动”。自然科学只能把握这种生命冲动在受到阻碍时“外化”或者“客观化”的产物,无法把握生命本身;为此他提出了精神科学特有的方法,即“阐释学”。狄尔泰的继承者齐美尔(G. Simmel)进一步提出:作为世界本原的生命乃是一种永恒不断地“自我超越”的“活力”;物质存在只是一种“增加的生命”,精神文化则是“提高的生命”。狄尔泰的生命哲学更接近叔本华,而齐美尔的生命哲学更接近尼采。生命哲学集大成者是伯格森(H. Bergson)。在他看来,宇宙的本质不是物质实体,而是一种“生命之流”、“意识之流”,一种“绵延”,一种不断的“创造”;“这条河流只有流动”,“这是一种状态的连续,其中每一个状态都既预示着以后,又包含着以往。”32 针对达尔文进化论,他提出了关于生命冲动的“创造进化论”,认为这种“生命之流”乃是向上的冲动,而物质只是它向下堕落的产物,生物则是这两者之结合。由于这种“意识流”乃是一种潜意识状态,本身是非理性的,所以它不能通过理智去认识,而只能通过“直觉”去把握;“我们只能在直觉中,直接地把握绵延”;“所谓直觉就是把自己置身于对象之中,是意志生命的交融”33。因此,直觉高于理性。生命哲学对心灵的意向方面进行了相当深入的探究,并深入到了潜意识领域。

第三阶段

真正对潜意识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深入探究的,则是弗洛伊德(S. Freud)。正是从他开始,西方哲学从显意识探索进入了潜意识领域。当然,应该指出,此前的意志主义、生命哲学已经涉及了潜意识领域,他们所谓“生命意志”其实不仅仅是狭义的“意志”,而是包括了意志、情感及潜意识在内的。弗洛伊德的研究,正是对意志主义与生命哲学的继承发展。但是,潜意识问题确实是到了弗洛伊德那里才被充分地突显出来的。按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人的心理结构由三部分构成:“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超我”是由后天的社会性意识构成的潜意识,亦即我们所谓“良心”;“本我”则是先天的本能性的潜意识,亦即生命冲动。“自我”是有意识,就是自我意识,是感知与理智的机构。“本我”遵循“快乐原则”,“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超我”处于两者之间。弗洛伊德由此首次建立了揭示人类完整的意识结构的一种模型:“本我/超我/自我”。他的最大问题在于把“本我”仅仅归结为“里比多”(Libido性欲),试图用“性冲动”来解释一切社会、文化、历史现象。弗洛伊德学说的伟大意义,既不在于他那具体地建造的意识结构,这个模型当然需要不断予以修正;更不在于他对“里比多”的津津乐道;而在于他划时代地肇始了人类对自身潜意识的反思。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一开始就遭到猛烈攻击,可以说由此形成了一种“显/潜分裂”,亦即“显意识研究”与“潜意识研究”的对立;但是由于精神分析还是属于意向研究、人文主义思潮的,因而这种对立也还是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的对立。

我们由此自然而然地想起法兰克福学派(Frankfurt School)。该派有所谓“弗洛伊德的马克思主义”主张。作为一种“批判的社会理论”,它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对科学主义的批判。霍克海默(M. Horkheimer)以人为本,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持一种批判的态度;认为马克思从前期的“批判性”转向后期的“科学性”是其失误;“传统理论”的科学主义的哲学基础在于“主体与客体分离”的“二元论”,导致了对人的忽视;“批判理论”采取“主体与客体同一”的一元论,引向人本主义立场。阿道尔诺(T. W. Adorno)哲学的核心观念是其“主体与客体同一论”,这种同一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场”;但他仍然认为,“主体的首要性看来是没有疑问的”34。弗洛姆(E. Fromm)则率先将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化,就是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其实质是试图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调和起来,以“爱”的教化去化解科技对人性的压抑。马尔库塞(H. Marcuse)继承了这个宗旨,认为以科技为基础的“发达工业社会”是对人性“爱欲”的压制,“技术的进步=扩大奴役”,使人不成其为人,即成为了异化的“单向度的人”。哈贝马斯(J. Habermas)首先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命题,但对此持否定态度,因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里,“技术与科学是意识形态”35,意识形态乃是一种权力话语,代表着资本对人的奴役。 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中对科学主义的批判,确有不少值得我们注意的东西。

但是,20世纪最强大的哲学潮流似乎是科学主义的分析哲学。分析哲学的诞生是从哲学方法的革新开始的,倡导一种与传统的思辩方法相对立的科学的“分析”方法,最突出的特征是所谓“语言分析”,因为他们认为过去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许多问题、尤其形而上学的问题,往往都是语言的误用导致的,是“伪问题”。这种语言分析实质上是逻辑分析,就是透过容易导致误解的句法结构而去发现真正的逻辑结构。这就使得分析哲学具有了理智主义的因素;但另外一方面,分析哲学作为对新黑格尔主义的反抗,本质上是英国经验主义传统的继承。所以,分析哲学是近代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在经验主义基础上的合流。换句话说,分析哲学本质上是认知主义、理智主义、科学主义的哲学;分析哲学家往往同时又是科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物理学家或语言学家。进一步讲,分析哲学的“语言分析”事实上是“科学语言的分析”;他们认为传统哲学的语言以及日常语言是不科学的、充满歧义的;哲学的任务是为科学服务,具体来说就是分析科学中所使用的语言。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可以说是一种“科学哲学”36。

但是“语言分析”分为两途:罗素(B. Russell)开创的“人工语言分析”,实际上是数理逻辑的分析技术。摩尔(G. E. Moore)开创的“日常语言分析”,则是分析的自然语言的准确用法。而事实上,维特根斯坦(L. Wittgenstein)是分析哲学的精神之父。前期的维特根斯坦与罗素一起,建构了逻辑原子主义。维特根斯坦提出了著名的实证主义原则:“全部哲学是语言批判。”这里他事实上确定了实证主义的两大基本原则:一是“经验证实原则”。一个命题除非是可以被经验证实或者否定的,否则就是没有意义的。二是语言分析或者逻辑分析原则。因为知识是经验范围以内的事情,而语言就是经验事实的“图象”或“摹写”,经验之外的事情是不可说的,应该保持沉默;哲学的任务就是确定怎样才能说出正确而有意义的语句,亦即符合逻辑句法的语句。唯有逻辑本身才是可靠的,“逻辑之外一切都是偶然的”37。显然,这就是经验主义与理智主义的结合。但是,当他大谈特谈“逻辑”的时候,正如罗素指出的,“维特根斯坦先生终于还是说出了一大堆不能说出的东西”,因为他承认逻辑不是经验的东西,而是“不可说”的“超验”的东西。然而罗素本人也认为:“逻辑是哲学的本质。”在他看来,如果说科学的任务是对经验材料进行逻辑的整理,那么哲学的任务就是对科学的陈述进行逻辑的分析。这还是经验主义原则和逻辑主义原则。我们只有一个世界,就是经验世界。经验世界乃是“原子事实”的集合,它们由“原子命题”来表述,其真值由经验来验证;若干原子事实构成“复合事实”,它们由“分子命题”来表述,其真值由逻辑来验证。科学或者语言就是陈述这个经验世界,哲学就是对这种陈述作逻辑分析。

这种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就是逻辑实证主义(维也纳学派)。该派更进一步明确了“经验证实原则”,例如石里克(Moritz Schlick)讲:“一个命题只有在下列条件下才能说明其有意义:就是它通过一种试验可以区别的,可以断定它是真的或假的。”38 卡尔纳普(R. Carnap)加以修正:“我们必须肯定两种证实:直接证实与间接证实”;“一个不能直接证实的命题,就只有通过间接的证实,即对从这个命题与其他已证实的命题一起推导出来的命题加以证实。”39 这就引入了逻辑的问题。从而,卡尔纳普提出了关于“两种真理”的理论:“经验的真理”是已被经验证实的事实命题,所使用的是描述经验事实的“对象语言”;“逻辑的真理”就是符合逻辑句法的命题,所使用的是描述逻辑句法关系的“元语言”。卡尔纳普虽然区分了语言的两种职能——表述职能(representative function)与表达职能(expressive function),实际上是认知语言与意向语言的区分,但两种真理都只涉及语言的表述职能,而与表达职能无关。科学以及科学的哲学也是如此,它们都是基于经验证实的逻辑分析的。逻辑实证主义发表了许多颇有价值的思想,但他们始终绕不过当初休谟提出的疑问,最后不得不求助于语言符号的“约定主义”。逻辑也好,经验也好,都不过是社会的约定。

摩尔和后期的维特根斯坦开辟了日常语言哲学。后者在其《哲学研究》等书中更进一步缩进了语言的外壳:“不问意义,只问用途”;即再不要试图寻求一个词的客观对应物,它只是“语言游戏”中的一个棋子。这就更加彻底地逃避了关于实在的问题,亦即更加彻底地拒绝了在他看来不过是精神病语言的“形而上学”。他称:“必须把语词从它们的形而上学的用途带回到它的日常用途中来。”40 应该承认,不论人工语言还是日常语言的分析都是必要的,但哲学的任务决不是语言分析。语言分析是语言学或逻辑学的事情;对于哲学来说,语言分析只是欲善其事而利其器的问题。

这种“拒斥形而上学”的科学主义的实证主义哲学发展到蒯因(W. V. O. Quine)那里,终于意识到形而上学问题的不可逃避。蒯因那篇著名的《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几乎摧毁了逻辑实证主义的两个基础原则,即逻辑真理(分析的必然的真理)与经验真理(综合的或然的真理)严格区分的原则、经验证实原则。逻辑的真理其实归根到底同样不是分析的而是综合的、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一切以经验为基础。但是那种坚持每一观念都必须还原为直接经验的经验论的还原论同样站不住脚,因为任何一个科学命题都不可能单凭经验加以证实。他代之以另外两条原则:整体性原则,即具有经验意义的单位不应该是句子,而应该是科学的整体;实用性原则,即检验科学理论真伪的标准不应该是经验的观察,而应该是在经验中使用的效果。此即实用主义的实证主义。蒯因视科学为一种应付环境的工具、亦即“用过去的经验来预测未来的经验的工具”,这本身没有错;问题在于他模糊了科学理论与客观实在之间的关系问题。这就涉及他提出的著名的“本体论承诺”了。他正确地指出了,“拒斥形而上学”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科学理论都预先已经承诺了某种关于实在的形而上学本体论;但他对这种科学对本体论的承诺的理解仍然是实用主义的。不过我们想要指出的是,这种实用主义观念中是否蕴涵了某种意向主义或者意志主义的重要因素,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我们这个“科学”的时代,不仅科学主义的哲学大行其道,而且还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叫做“科学哲学”的研究领域。把科学作为哲学的一个特定的研究对象,这就是科学哲学。41 不过,作为一个哲学流派的科学哲学并不等于科学主义哲学。他们当中有的人持科学主义立场,而有的人却持人文主义立场。波普(K. R. Popper)的批判理性主义就是一种经验主义的科学主义的科学哲学,它反对传统经验主义的经验证实原则,而主张经验证伪原则——仍是一种经验主义原则。能否为经验所证伪,就成为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划界标准。但是他又坚持认为:理论先于观察。并且他也不拒绝本体论问题,而主张一种“形而上学实在论”。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反对历史决定论的时候,注意了自由意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科学哲学的发展历程中有一种很值得研究的现象,就是它本身已经体现了理智与非理性化的紧张、认识与意志的紧张、实在论与信仰化的紧张。库恩(T. S. Kuhn)认为科学“范式”的转换并不具有“进步”的意义;他甚至否认科学与迷信的区别。拉卡托斯(I. Lakatos)的“科学研究纲领”倒是承认科学的进步的,衡量进步的标准就是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历史本身。而费耶阿本德(P. K. Feyerabend)的工作则是科学的非理性化,发展出一套“无政府主义的认识论”,甚至宣称“科学是最新的宗教”、“方便的神话”而已,他从而对科学主义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后来的“新历史主义学派”中,夏佩尔(D. Shapere)坚持科学的实在论观点,而劳丹(L. Laudan)则代表了反实在论的实用主义倾向。

20世纪最引人注目的哲学现象之一就是所谓“现象学运动”。胡塞尔(Husserl)的现象学试图为拯救陷入危机的科学与欧洲文明寻求一种“绝对的、终极的有效真理”。为此,他对自然科学的真理信念进行了批判。他既批判科学主义的心理主义和自然主义真理观,也批判人文主义的历史主义真理观。他的现象学则是先验理性主义的,认为“作为严密科学”的哲学应该从先验的“纯粹自我意识”中寻求某种“纯粹观念系统”或“纯粹逻辑”,来作为科学的基础。胡塞尔的现象学是笛卡儿、康德的先验理智主义的现代版本。但他的现象学有两个特别引起我们注意的地方。一个是他的意向性学说。所谓“意向性”(Noesis)是说的纯粹自我意识固有的朝向某一目标的指向性。“意向结构”包含三个要素:意向活动,意向主体,意向对象。这其实是把人的外在的实践关系内化为自我意识内在的意向关系,于是真理的标准就成了某种先验的纯粹理智。所以,胡塞尔所谓“意向”不同于我们理解的意向:他的“意向”是一种纯粹认知理智的范畴,却充当了一切科学及客观存在的基础。应当承认,这是解决主、客对立的一种方式,虽然只是一种先验理智的方式。另外一个是他的方法论。现象学本身是理智主义的42,但它的方法论却不是理智主义的,毋宁说是直觉主义的,或者说是“超智”的。我们说过,一切理智主义的前提和基础必然是直觉主义。在胡塞尔,那就是他的所谓“本质直观”。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学说、尤其是它的“本质直观”方法,与人文主义哲学、例如存在主义哲学是相通的。

作为20世纪最重要的一种人文主义哲学的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或译“生存主义”),就是用现象学的方法来研究自己的对象领域:存在(existence生存)。此“存在”是世界的存在,但是首先是人自身的存在。海德格尔(M. Heidegger)作为胡塞尔的学生,率先用现象学方法来探究“存在之为存在”(或者“是之为是”)的问题。他的方法虽然是现象学的,但他的问题却不是其师的问题,而是“存在”(Sein)、尤其是人的存在(Dasein)。海德格尔在一定意义上乃是继承了尼采的事业,就是试图超越自巴门尼德、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的西方理智主义传统。在他看来,哲学自来所探究的都不是本应探究的“存在”,而只是“存在者”(Seiendes);但存在者要由存在来说明,存在本身是首要的。显然,他试图超越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物质和精神的对立,将一切二元对立消融在人的存在当中。但他又与尼采不同,毋宁说更接近于叔本华,就是把存在归结为“烦”、“虚无”、“畏”--“向死而生”。只有“死”这个问题才能使人走出“沉沦状态”,给人以关于存在的真谛的启迪:本真的存在乃是独一无二的。这决不是理智可以把握的,所以他说“思是存在之思”,“科学并无所思”。他所谓“思”,是现象学的直觉方法:只有通过一种“原始的直觉”,才可能达到“在的澄明”。总之,思的对象是个人本己的,思的方法是直觉的,这都不是科学所能为力的。雅斯贝尔斯(K. Jaspers)与海德格尔的一大区别,在于他是一个有神论者,为了摆脱“死亡”这种“临界状况”,人只能飞往上帝。哲学就是学习死亡,从事哲学就是飞向上帝。他对科学技术进行了批判,认为科学技术使人失去了自我、意义、价值,变成了“机器的零件”。但他并非一概反对科学技术,他说:“在科学里,一知半解的知识使人放弃信仰;完整的知识使人返回信仰”;“哲学教授尊重一切能够提供必然知识的科学,但他反对科学的自负。”43 于是他自称为“新的人道主义”,亦即“有神论的人道主义”。

萨特(J. P. Sartre)则是乐观主义的。他也用现象学的方法来探究“存在”问题,但他的现象学更接近于胡塞尔乃至笛卡儿,他说:“世界上决没有一种真理能够离开'我思故我在',我们从这一点就可以得到一个绝对真理:自我意识是存在的。”44 作为客观世界的“自在的存在”只是“荒谬”,它必须由“自为的存在”赋予意义;但是作为主观意识的“自为存在”则是“虚无”,唯其“虚无”人才会是“自由”的--此即“存在先于本质”,即人自己造就了自己。人是绝对自由的,这种自由体现在行为的自主选择上。意志的这种绝对自由无时不在、无处不有;这里没有任何先验的准则、没有任何因果的联系。但是这里存在一个悖谬:既然“人之初是空无所有的”、尚无本质的虚无的纯粹存在,他此时也应该没有自我意识;但萨特又明确讲:“自我意识是存在的。”确实,若一开始就没有自我意识,人又据何作出选择、体现自由?

但萨特的“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值得注意。他说:“存在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块飞地。”45 这当中似乎有深意在焉。尤其可注意者有三:其一,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应该是“真正的人学”。确实,对人的关怀、发现、阐释应该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所在;马克思的最终理想不仅仅是无产阶级的解放,而是全人类的解放,即人本身的解放。但马克思所理解的“人”不是孤零零的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其二,不是“物质第一性”,而应该是“存在”第一性。确实,马克思哲学的第一原理并不是“物质第一性”,而是实践第一性。但此“实践”与萨特的“存在”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萨特是“存在先于本质”,而在马克思毋宁说是“存在即是本质”——实践即人的本质。其三,没有所谓“自然辩证法”,只有“人学的辩证法”。确实,马克思哲学本身并无所谓“自然辩证法”,只有人的辩证法——实践的辩证法、历史的辩证法。关于人的实践的历史过程,萨特总结出了一个公式:个人的“构成的实践”→群聚→集团(融合集团→誓愿集团→章程集团)。这显然并不是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的历史或者历史的实践。但萨特所强调的马克思哲学的人文主义品质确实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与人文主义的存在主义直接对抗的是科学主义的结构主义哲学思潮。索绪尔(F. de Saussure)的普通语言学本来只是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局部理论,然而它具有若干方法论意义:强调社会性的“语言”,忽略个人性的“言语”(前者为体、后者为用,前者是本质、后者是现象);区分出语言符号的“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cation)两个方面;注重研究语言的社会性、约定性,符号性、形式性,系统性、结构性,封闭性、自足性,稳定性、转换性等等。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C. Levi-Strauss)受雅各布逊(R. Jokobson)音位学的启发,发现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普遍方法论价值。他把人看做一种“意指性动物”(Signifying creature),他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普遍符号化了的。支配人类行为以及社会生活的是一种无意识的符号结构,类似语言的“深层结构”。他用这种方法来研究原始部落的亲族关系和神话传说,发展出一种“结构主义人类学”。 结构主义由此成为一种新型的科学主义的哲学方法。列维-斯特劳斯认为,“哲学思考只能从科学中吸取营养”46;而对他来说,“科学”首先就是语言学,“语言学与人文科学的关系就如同数学与物理学的关系。”47 这种语言学本质上是笛卡儿理智主义的,这一点我们从乔姆斯基(N. 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那里不难看出。乔姆斯基的一本书名告诉我们,这是《笛卡儿语言学》。他的代表作《句法结构》力图透过语言的杂多的“表层结构”(语法结构),发现语言的同一的“深层结构”(逻辑结构)。前者是从后者“转换-生成”的,而后者是一种先验的心灵结构。乔姆斯基理论的秘密,是现代数理逻辑的公理化方法:一个语言系统就是一个公理体系;为数不多的构成“深层结构”的基本句法,就是逻辑推演的“公理”;表层的语法,则是从这种公理中推演出来的若干“定律”;所谓“转换规则”,就是公理系统的“演算规则”。问题在于作为公理构成深层结构的基本句法从何而来?乔姆斯基认为那是先验的能力。显而易见,这是一种典型的先验理智主义理论。

值得注意的是阿尔图塞(L. Althusser)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他对“科学”与“意识形态”的严格区分是很有意义的;然而他据此对马克思的思想发展作了分析,划分出三阶段:理性人本主义的意识形态阶段(1840-1842);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意识形态阶段(1842-1845);科学阶段(1845以后)。各个发展阶段的这种变换之间并没有什么继承性,而是一种本质“结构”的转换。例如黑格尔哲学的本质结构是“矛盾一元论”,而马克思哲学的本质结构则是“矛盾多元论”。于是,在他笔下,成熟的马克思就成了一个科学主义者。这实在是值得我们警醒的。

最后,我们感到实在是有必要讨论一下实用主义哲学,不仅因为这个哲学是科学派例如胡适的基本思想背景,而且因为这个哲学据说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颇能相通。皮尔士(C. S. Peirce)所开创的美国实用主义哲学本质上是一种经验主义-科学主义哲学,但它确实又是比较注意主观意志的哲学。在皮尔士看来,所谓事物就是在经验上的效果,这种效果给我们以行动的信念。他讨论了四种确立信念的方法:“固执的方法”、“权威的方法”、“先验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他赞成最后一种建立在实验效果上的方法,实质是经验主义的方法。真理作为信念,就是导致成功的效果。其实这里隐含了一个作为认识前提的东西,就是那个追求成功的效果的意志。詹姆士(W. James)则更是明确标榜“彻底经验主义”,但他的理论同样隐含了意志问题。例如他说:“我的经验乃是我所注意的东西。”48 问题在于你为什么特别注意某一个事物?这里就存在你的意向。所以,他自称其实用主义“总是采取中间的调和路线”,这是确实的。作为胡适的老师的杜威(J. Dewey)自命其哲学为“经验自然主义”或者“自然的经验主义”,当然也是一种经验主义哲学。他有一些思想是值得重视的,诸如经验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统一体,知识是行动的工具,实践效果是衡量真理的尺度等。应当承认,实用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确实有可以相通的地方。但两者在哲学上最根本的差别,在于对“实践”的理解是不同的。实用主义的“实践”概念就是“经验”概念,本质上是属于英国经验主义传统的。

过去我们的哲学界有一种关于哲学的“党性”的说法,叫做“两军对垒”,意思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以及“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对立。其实,现在看来,西方近代以来哲学领域最大的“两军对垒”,毋宁说是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的对立。这种状况直到现代哲学当中不仅依然如故,而且变本加励。作为一种最新思潮的后现代主义、尤其是“解构主义”,试图消解西方理性主义或者理智主义传统,但它本身的符号主义倾向仍然没有摆脱理智主义的窠臼。

西方的理智主义传统

以上讨论、尤其是对广义的实证主义的讨论表明,西方广义的理智主义或者认知主义传统,包含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经验主义,一是逻辑主义。这种传统一方面以“能知”代替“所知”,将存在本身混同于意识;另一方面又以认知掩盖意向,即以“知”代“行”。总起来说,就是理智压倒一切。

所以,虽然西方思想文化虽然呈现为人文主义与科学理智主义的对立,但从总体上看,基本上是理智主义传统的天下,从古希腊到现时代莫不如此。正如丹尼尔·贝尔指出的:“理性判断一直被认为是思维的高级形式,而且这种理性至上的秩序统治了西方文化近两千年。”49 这个古老的传统,至少可以追溯到柏拉图那里,甚至赫拉克利特那里。

赫拉克利特(Herakleitos)的“逻各斯”(Logos)学说就已经是理智主义的张本。这个“逻各斯”既是自然本身的“道”、客观规律,又是语言的“道”、理性、理念、主观意识,可见这是以“能知”代“所知”的滥觞。进一步说,“逻各斯”不是感知性的,而是思维、理性的。“眼睛和耳朵对于人们是坏的见证”;“博学并不能使人智慧”;“智慧只在于一件事,就是认识那善于驾驭一切的思想。”50 “逻各斯”本质上乃是思想——“驾驭一切的思想”。此前的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的“数”,实质上也是一种“逻各斯”:“万物的本原是一”,而“1”就是理性51。他与赫拉克利特的分歧仅仅在于:“逻各斯”是“斗争”还是“和谐”。

巴门尼德(Parmenides)首次提出了西方形而上学的根本范畴“存在”(古希腊文on, 英文being)问题,同时也更进一步确定了西方哲学理智主义的以“能知”代“所知”的思路。他的名言是:“只有存在者存在着,不存在者是不存在的。”52 此话原文:Estin einai, ouk estin me einai。其中“存在”一词乃是系动词einai,即“是”;其动词形式是eimi,动名词形式是on;而estin (te) 是其存在用法,相当于英文的be (there)。einai这个词有两层意思:一是存在性,属对象性语言的用法,表示世界的本体;二是表述性,属元语言的用法,表示判断。所以,巴门尼德那句名言的意思就是:“存在者是,不存在者不是”;或者:“存在的东西可由‘是’表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可由‘是’表述”。对此,我们从巴门尼德的另外一句话可以看得更加清楚:“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一的。”53 换句话说,能被表述者与存在者是一回事。用思维、理智、语言、表述来把握客观存在本身,这就是古希腊哲学的一个根本特征。

这个特征通过雅典哲学传承下来,成为西方哲学的基本传统,它甚至也为我们理解现代西方哲学的所谓“语言学转向”提供了一把钥匙。当初苏格拉底(Sokrates)的“精神助产术”--“辩证法”,就是这种传统的“发扬光大”:寻求真理不是通过实际的考察,而是通过理智的论辩。“辩证法”(dialectics)这个词就是从“谈话”或“论辩”(dialect)发展而来的。这意味着:对实在的把握取决于对语言的理解。而对语言的理解,在苏格拉底看来,又取决于对概念的正确运用。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有两样东西完全可以归功于苏格拉底,这就是归纳论证和一般定义。这两样东西都是科学的出发点。”54 苏格拉底由此把一切归结于理智、知识。例如他的一句名言是:“美德就是知识。”意思是说:有善的美德就是有关于“善”的概念的知识;“不道德”只是“无知”的同义语。这种知识论的伦理学直到今天还是西方伦理思想的主流。苏格拉底可以说是最早的认知主义者、理智主义者、科学主义者。

柏拉图(Plato)的“理念论”更是典型的理智主义,这是人所共知的。他不仅是苏格拉底的高足(流传下来的柏拉图的著作都是“对话”--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形式),还深入钻研过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他还继承了巴门尼德的“存在”观念及其唯理主义。“理念”范畴不仅直接来自苏格拉底的“概念”,而且正是他所理解的“存在”本身。“理念”(idea)具有两点重要含义:一是思想、概念,一是理想、典范。在他看来,不是理念来自经验事实的归纳,而是经验事实之存在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所谓认识,不过是“回忆”理念--先验理性。总之,作为“真实世界”的理念世界,是最实在的存在。--正是以思想代存在的典型。黑格尔评论道:“柏拉图的研究完全集中在纯粹思想里,对纯粹思想本身的考察他就叫辩证法。”55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作为柏拉图的学生、苏格拉底的再传弟子,继往开来,深刻地影响了未来的西方思想。西方的形而上学是在亚氏手里建立起来的(他称之为“第一哲学”),西方理智主义传统也由此而巩固起来。亚氏第一次明确界定了哲学形而上学的对象,是“专门研究‘有’(或译‘存在’)本身,以及‘有’凭本性具有的各种属性”;“考察作为‘有’的‘有’,以及‘有’作为‘有’而具有的各种属性”56。此“有”即希腊文on,是einai的动名词;它相当于英文being,是to be的动名词。作为形而上学对象的“作为有的有”,希腊原文“to on he on”(英文being as being)。我们上文说过,希腊文on既有存在性,即可译为“‘在’之为‘在’”;又有表述性,亦可译为“‘是’之为‘是’”。我们汉语用“是”“在”“有”三个词来对译on或being,正可以揭示出on或being的意谓:“是”为系词,它是一种断定,属于元语言的或者知识论、逻辑学、语言学的范畴;“在”和“有”为动词或动名词,是描述性的,属于对象性语言的或者存在论的范畴。希腊哲学对此未有明确区分,这影响到后来的西方哲学。亚里士多德就是如此,在他那里,存在论、逻辑学、语言学搅在一起,这一点,我们从他的《范畴篇》《解释篇》《分析》前篇、后篇及《形而上学》可以看得很清楚。他说:“那根本的、非其他意义的、纯粹的'有',必定是实体。”57 一方面,它是一切事物的基质;另外一方面,它是逻辑的主词。如他所举的例子“苏格拉底是人”,“苏格拉底”在存在论意义上是一个实体,他是自足地存在的;在语言逻辑意义上是一个主词,它是可以被“是”表述的。这显然是巴门尼德的“存在的东西可由‘是’表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可由‘是’表述”同样的思路。“苏格拉底是…”这个表述也就是巴门尼德的“存在者存在着”(Estin einai)。所以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最高界定是:人是理性的动物。难怪巴门尼德讲“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一的”,亚里士多德也讲“思维者和被思维者是一样的”58。后来的西方哲学总是大讲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总是强调“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并且总是用思维--乃至于用语言--来说明存在,这是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他们眼中的世界不是世界本身的构造,而是“世界的逻辑构造”59。

亚里士多德创立了谓词逻辑,而斯多亚学派则创立了命题逻辑。该派同时兼具有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倾向,总的是理智主义的哲学。他们认为宇宙的本性是理性,人的本性也是理性;他们要人“断激情”、“不动心”。他们赞赏赫拉克利特的“火”亦即“逻各斯”,称之为“普遍的理性”,实即上帝意志的体现,由此而得出了决定论和宿命论的结论:“服从神灵......因为一切事变是为最完满的智慧所统治着的。”60

饶有趣味的是,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都是“合乎理性”或者叫做“合乎逻辑”地推出上帝的存在的。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犹如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争论,换句话说,都是在理智主义传统范围内的争论。尽管他们强调信仰高于理智,但这与后来的理智主义最终得依赖于直觉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安瑟伦(Anselnus)对于上帝的“本体论证明”在逻辑上无懈可击,但他自己承认:“我决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61 倒是阿伯拉尔(Petrus Abailardus)主张“理解后再信仰”,但他的通过逻辑方法寻求真理的主张恰恰更是理智主义的东西。后来托马斯(Thomas Aquinas)更尊崇理智,他就利用亚里士多德来提出了对于上帝的“五大论证”,进一步表明了逻辑理智可以很好地为宗教信仰服务。

欧洲“文艺复兴”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古希腊理智主义传统的复兴,但他们却没有后来的理智主义那样偏狭。一般来说,他们是兼顾理智与自由意志的。例如,但丁(Alighièri Dante)主张:“首先能实行思想,以辨别是非,其次则能将其所认定之是非悬为目的,而以行动达此目的。简单说,就是先思而后行。”62 不过,我们似乎也不难从中读出一种思维优先的理智主义味道来。大致讲,理智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时代潮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5: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代理智主义的最大代表是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兹。笛卡儿试图对所有知识进行一次“理性”的、实即演绎逻辑的清理,因而第一步工作就是寻求整个推理体系的大前提。他意识到,这个前提应是“存在”或“是”本身;这个前提既是所有知识的逻辑前提,它本身就不能是被“推出”的逻辑结论。那么这个前提从何而来?此时,希腊思维方式发生作用了:存在的,总是能被思考的。于是就有了笛卡儿的著名论式:Cogito ergo sum(I think therefore I am),此即“我思故我在”或“我思故我是”。这里,思维就成了存在的充分而且必要条件。这就是所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一直影响到德国古典哲学乃至于现代西方哲学的思维模式。斯宾诺莎是笛卡儿的直接继承者,他是把真理建立在“真知识”(指理智与直觉)的基础上、又把真知识建立在“真观念”(直觉)的基础上。为了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问题,他设想了主体与客体的一种对应关系:物的广延属性作用于人的肉体,物的思想属性作用于人的心灵。这就是说,物的思想属性与人的思想属性本来是同一的。莱布尼兹则用“单子”解决这个问题:“单子”这种东西既是构造一切存在的基本实体,它本身又是一种精神性的“灵魂”。单子按其知觉能力的高低形成不同的等级,最高级的单子是构成上帝的单子;其次是构成人的单子,亦即“理性灵魂”。从后者看,思想与存在本是一回事。

我们说过,德国古典哲学是理智与意志的直接同一;这里我们还想指出,它同时也是思维与存在的直接同一。而此“同一”,正是古希腊哲学理智主义的观念“存在者与能被思考者同一”的近代体现。康德的哲学号称“批判哲学”,他对“知”“意”“情”、“真”“善”“美”进行全面系统的批判,但是在这一切之外、之上的,正是“理性”或者理智:“我们这个时代可以称为批判的时代。……只有经得起理性的自由、公开检查的东西,才博得理性的尊敬。”63 以理性或理智来反思和评判一切,这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一个特征。费希特的“知识学”认为,思维与存在不过是理智自身固有的两个系列,即“观念系列”与“实在系列”;一切——包括“物质的、占据空间的世界的表象”——都是从理智(自我意识)中产生出来的。自我建立自我→自我设立非我→自我统一非我:都是理智的自我意识的作用。谢林也是如此解决问题的:“自然与我们在自身内所认作智性和意识的那个东西原来是一回事。”64 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绝对意志的展开,更是对于理智的运动过程的描述。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是哲学的起点,这个起点构成哲学的全部意义”65;而他的解决办法,就是逻辑学的一元论。他的希腊式的思维方式使他“坚决相信思想与事情是符合的”;“任何对象,外在的自然和内心的本性,举凡一切事物,其自身真相,必然是思维所思的那样”66。他说:“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67 这与巴门尼德说的“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一的”实出一辙。全部意识就是理智,全部存在也是理智本身而已。

西方理智主义传统在现代西方哲学中的传承,最突出地体现在语言-分析哲学的逻辑主义之中。他们“拒斥形而上学”,把哲学归结为语言-逻辑分析,这实际上就是希腊哲学那种以思想代存在、以“能知”代“所知”的翻版。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认为,原子命题构成逻辑系统,原子事实构成外部世界,这两者是一样的。罗素认为,哲学的方法就是逻辑分析,维特根斯坦则更进一步认为,哲学本身就是逻辑分析——语言分析。让我们来看看他的一番话:“真正说来,正确的哲学方法应该是这样:除了可说的之外,就什么也不说;可说的就是自然科学的命题,也就是某种和哲学不相干的东西,然后,当某人要说什么形而上学的东西的时候,就总得向他指明,他对他命题中的某些记号并没有赋予任何意义。”68 真正的事实、问题,不仅是可思的,而且是“可说的”;并且这种“说”,一定是在符号逻辑的语言中的“可说”。于是“世界就是我的世界”,因为“我的语言的界限就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69。这是理智主义导致唯我主义的一个妙例。

分析哲学认为形而上学不过是语言的误用、“胡说”。所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称:“哲学是一场反对用语言来蛊惑我们理智的战斗。”70 维也纳学派自陈的使命是:“捍卫科学,拒斥形而上学。”他们把自己的哲学界定为“意义的追逐”;然而他们所追逐的只是语言的意义,而不是存在本身的意义;或者说,他们用语言的意义代替了存在的意义。至于蒯因后来重建本体论,主张“形而上学是科学”。为此,他提出了“本体论承诺”问题:在构造一种科学理论时,也就承诺或者约定了这个理论的对象的存在;一旦接受了一种科学理论,也就承认了这种理论预设的对象的存在。为此,他制定了“本体论承诺的标准”:“存在就是成为某变项的值。”例如张三存在,那是因为我们承认他是以下表达式的逻辑变项的一个值:x(x是张三)。这又是以逻辑语言或思维代存在的一个典型。如果说普罗太戈拉说过“人是万物的尺度”,那么,在分析哲学家看来,思维-语言-逻辑就是万物的尺度。

西方哲学这种以“言”代“有”、以“思”代“在”的理智主义传统,确实异常强大,以至于现代人文主义最杰出的哲学大师海德格尔,最后也未能彻底逃出“语言的牢笼”,以至承认“语言是存在的家园”。而这种理智主义,为科学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

注释:

1 Shiping Hua: Scientism and Humanism, P.6

2 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 [英]查理·弗·爱金孙:《西方的没落》英译本,第1卷序言,1926。

4 齐世荣:《德意志中心论是比较文化形态学的比较结果——评〈西方的没落〉》,见《西方的没落》中译本卷首。下同。

5 W. H. McNeill: The Rise of the West: A History of the Human Community.

6 Sense data 感觉材料——引者注。

7 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8 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第58页。

9 德国哲学也称之为“精神科学”,是指自康德哲学至生命哲学以来的、体现“实践理性”精神的人文主义学术。

10 伽达默尔:《科学时代的理性》中文版序,1987。下同。

11 黄玉顺:《“科玄之争”再评价》,1999年《中国哲学史》第1期。

12 培根:《新工具》,第22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3页。

14 洛克:《人类理解论》,第530、286页。

15 休谟:《人类理解研究》,第135页。

16 转引自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上册,第511页。

17 John Cottingham: The Rationalists, P.34-35.

18《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第232页。

19 斯宾诺莎:《伦理学》,第76页。

20《人类理智新论》P.445,伦敦1916英文版;转引自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上册第594页。

21 转引自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下册,第39页。

22 费希特:《人的使命》,第79页。

23 黑格尔:《小逻辑》,第66页。

24 黑格尔:《小逻辑》,第410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77页。

26 转引自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下册,第286、295页。

27《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第5页。

28 转引自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下册,第409页。

29 转引自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下册,第421页。

30 尼采:《权力意志》,第696节。

31 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157页。

32 柏格森:《形而上学导言》,第68页。

33 同上第71、67页。

34 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380页。

35 参见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

36 那种以科学为对象的哲学应该叫做“科学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而非“科学哲学”(scientific philosophy)。

37 同上第414页。

38 石里克:《实证主义与实在论》,见《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第268页。

39 卡尔纳普:《哲学与逻辑句法》,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419、420页。

40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116节。

41 其实这种哲学不应称为“科学哲学”(scientific philosophy),而应称为“科学的哲学”,即是“关于科学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亦即不是那种标榜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哲学问题的哲学,而是一种专门研究有关科学的哲学问题的哲学。

42 胡塞尔愈到晚年愈带有人文主义色彩,但他的哲学基础不是人文主义的;他虽然也批判科学主义,但他批判的只是实证主义的科学主义。

43 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345页。

44 同上第350页。

45 萨特:《辩证理性批判》第3页。

46 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598页。

47 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599页。

48 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209页。

49 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第97页。

50《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6页。

51 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第8卷,第1章;同上第20页。

52 参见《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

53 同上。

54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13卷,第4章,1078b。

55《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204页。

56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4卷,第1、2章。

57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7卷,第1章,1028a10-31。

58 亚里士多德:《论灵魂》,第3卷,第4章;《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53页。

59 此为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之著作名Der Logische Aufbau der Welt。

60《古希腊罗马哲学》,第440页。

61 同②第240页。

62《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第19页。

63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

64《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德国哲学》,第210页。

65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第292页。

66 黑格尔:《小逻辑》,第77、78页。

67 同上第120页。

68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631页。

69 同上第151、149页。

70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 309节;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656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5: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科玄论战的背景

 

2.中国思想文化背景

 

科玄论战的代表人物,一般具有双重文化背景:一方面是西方思想文化背景,另一方面则是中国思想文化背景。他们都是一些饱读诗书、饱经中国传统熏陶的学者。不仅玄学派中人熟知中国文化原典,就是科学派中人对中国典籍也都是耳熟能详的。在他们的血脉中流淌着中国文化的滋养,浸润着中国文化的精神。唯其如此,“科玄之争”具有着深厚的中国思想文化背景。

“大战”之后的中国思潮

大战之后西方世界对理性与科学的批判反思,在中国也一时来势汹涌。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是个典型,其中有一段为人们所广为引用的著名评论:

要而言之,近代人因科学发达,生出工业革命,外部生活变迁急剧,内部生活随而动摇,这是很容易看得出的。……依着科学家的新心理学,所谓人类心灵这件东西,就不过物质运动现象之一种。……这些唯物派的哲学家,托庇科学宇下建立一种纯物质的纯机械的人生观。把一切内部生活外部生活都归到“物质运动”的必然法则之下。不惟如此,他们把心理和精神看成一物,根据实验心理学,硬说人类精神也不过一种物质,一样受“必然法则”所支配。于是人类的自由意志不得不否认了。意志既不能自由,还有什么善恶的责任?……现今思想界最大的危机就在这一点。宗教和旧哲学既已被科学打得个旗靡帜乱,这位“科学先生”便自当仁不让起来,要凭他的试验发明个宇宙新大原理。却是那大原理且不消说,敢是各科的小原理也是日新月异,今日认为真理,明日已成谬见。新权威到底树立不来,旧权威却是不可恢复了。所以全社会人心,都陷入怀疑沉闷畏惧之中,好象失了罗针的海船遇着风雾,不知前途怎生是好。既然如此,所以那些什么乐利主义强权主义越发得势。死后既没有天堂,只好尽这几十年尽情地快活。善恶既没有责任,何妨尽我的手段来充满我个人欲望。然而享用的物质增加速律,总不能和欲望的升腾同一比例,而且没有法子令他均衡。怎么好呢?只有凭自己的力量自由竞争起来,质而言之,就是弱肉强食。近年来甚么军阀,甚么财阀,都是从这条路产生出来。这回大战争,便是一个报应。……

总之,在这种人生观底下,那么千千万万人前脚接后脚的来这世界走一趟住几十年,干什么呢?独一无二的目的就是抢面包吃。不然就是怕那宇宙间物质运动的大轮子缺了发动力,特自来供给他燃料。果真这样,人生还有一毫意味,人类还有一毫价值吗?无奈当科学全盛时代,那主要的思潮,却是偏在这方面,当时讴歌科学万能的人,满望着科学成功,黄金世界便指日出现。如今功总算成了,一百年物质的进步,比从前三千年所得还加几倍。我们人类不惟没有得着幸福,倒反带来许多灾难。好象沙漠中失路的旅人,远远看见个大黑影,拼命往前赶,以为可以靠他向导,那知赶上几程,影子却不见了,因此无限凄惶失望。影子是谁,就是这位“科学先生”。欧洲人做了一场科学万能的大梦,到如今却叫起科学破产来。1

“科学破产”的说法当然是站不住脚的,即便当时科学确实在某些方面显露出某种危机,那也只是特定范式的科学形态的危机,而非科学本身的穷途末路。事实上我们看到,科学仍然在呈加速度地突飞猛进地发展着。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西方的理智主义、科学主义确实有它的负面。例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年也对西方理智主义进行了批判,他们指出:曾几何时,“一切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辩护,或者放弃存在权利;”然而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和启蒙学者的华美约言比起来,由‘理性的胜利’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竟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2 西方资本主义的胜利,从历史的意义上来看也是“理性的胜利”;唯其如此,这种资本主义的“令人极度失望”的一面自然也就使人不得不去省思检讨理智主义的负面了。

关于梁启超《欧游心影录》所发生的影响,胡适曾评论道:“直到民国八九年间梁任公发表他的《欧游心影录》,科学方才在中国文字里正式受了‘破产’的宣告”;“自从《欧游心影录》发表之后,科学在中国的尊严就远不如前了”;“我们不能不说梁先生的话在国内确曾替反科学的势力助长了不少的威风。”3 说科学在中国的尊严远不如从前了,当然是言过其实的;但科学在中国从此也开始受到检讨和批评,则是事实。

对理智主义和科学主义的这种检讨,人们追询得相当远。例如当时菊农就说:“我们站在理想主义的立脚点上看,以为现代的悲哀,人生的烦闷,文化的停滞都是由西方文艺复兴的两种精神所酿成。我们常听见研究文艺复兴的历史家说,文艺复兴有两大意义,即新人与新宇宙之发见。主观方面是个人之发见,客观方面是宇宙之发见。换言之,便是个人主义与机械主义。假如我们听了历史家的话承认现代文明是文艺复兴的产物,那么现代的文明便是个人主义和机械主义的文明。”4 且不论这种说法是否经得住仔细推敲,它至少可以使人们更少一些盲从、迷信,更多一些清醒。其实,对西方理智主义传统,仅仅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是远远不够的;这种传统是从轴心时代开始奠定的,对此,我们上文已有讨论。

但这只是科玄论战在当时中国的背景,实际上这种中国思想文化背景也跟科玄论战的西方思想文化背景一样,有更悠久的历史传统,这就是我们下面将要讨论的“汉学”与“宋学”的对立。

学术的“两军对垒”: “汉学”与“宋学”

从西方文化传统的背景看,如果说科玄论战的科学派代表了科学理智主义传统,那么玄学派就代表了人文意向主义传统;然而就中国文化传统的背景看,如果说科学派继承了“汉学”的传统,那么玄学派就继承了“宋学”的传统。

在中国传统学术中,“汉宋之争”是个长久委决不下的问题。“汉学”继承了汉代经学、严格来说应是汉代古文经学的传统5,注重对经典作“实事求是”的考据工作,更接近于“科学”;“宋学”继承了宋代理学、尤其心学的传统6,注重对经典作“微言大义”的发挥工作,更有哲学意味。

关于中国的学术与西方的哲学,张君劢作过一种比较:“汉学宋学两家,苟各认定范围,曰甲之所研究在考据,在训诂名物;乙之所研究在义理,在心性;……因是之故,甲尊汉儒,乙宗宋明理学,同为理学之中,而又有朱子陆王之分。窃尝考之学术史上之公案,其与此相类者,莫若欧洲哲学史上经验派理性派,或曰惟心派惟物派之争。”7 并且列表比较如下:

欧洲惟物派之言:

(1)培根云,事实之搜集。

(2)陆克(洛克——引者注;下同)云,一切意象由经验而入。

(3)惟用主义者(实用主义者)云,意象之有益于人生者为真。

(4)边沁云,宇宙之两主宰:曰苦,曰乐,乐为善,苦为恶。

(5)英美学者,好用沿革的方法。

(6)休谟氏云,经验之往复不已,于是有习惯上之信仰。

汉学家之言:

(1)王引之云,遍为搜讨。

(2)顾亭林(顾炎武)云,多学而识。阮元云,学者…实事求是,不当空言穷理。

(3)顾亭林云,文之不关于……当世之务者,一切不为。

(4)戴东原(戴震)云,仁义礼智,不求于所谓欲之外,不离乎血气心知。

(5)章学诚云,六经皆史。

(6)阮元云,理必出于礼,又云,理必附于礼以行。

欧洲惟心派之言:

(1)康德分人之理性为二:其在知识方面,曰纯粹理性,能为先天综合判断;其在人生,曰实行理性(实践理性),能为自发的行为。

(2)康德云,关于意志之公例(规律),若有使之不得不然者,是为断言命令(绝对命令)。

(3)康德云,伦理上之特色,为自主性,为义务概念。

(4)惟心派好言心之实在。

(5)柏格森云,创造可能之处,则有自觉性之表现。

(6)柏格森云,本体即在变中。

(7)倭伊铿云,人生介于物质精神之间,贵乎以精神克物质。

(8)最近新惟心派提倡自觉的努力之说。

孔孟下逮宋明理学家之言:

(1)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又曰,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2)孟子曰,舜之居深山之中,……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

(3)孔子曰,为人由己,而由人乎哉?又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又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4)理学史上有危微精一之大争论。

(5)子曰,惟天下至诚……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

(6)子曰,易不可见,乾坤或几乎息矣!

(7)子曰,克己复礼为仁。

(8)子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比较的结果,他说:“若就其应用言之,关于自然界之研究与文字之考证,当然以汉学家或欧洲惟物派之言为长。其关于人生之解释与内心之修养,当然以惟心派之言为长。”张君劢还有个说法:“吾以为汉宋学之争,即西方哲学界上心为白纸非白纸之争也。惟以为白纸也,故尊经验;惟以为非白纸也,故觉摄(感觉)与概念相合,而后知识乃以成立。汉宋两家之言亦然,一以为心为危微精一允执厥中,故贵乎人之勤加拂拭;一以心为非危微精一允执厥中,故必求之训诂名物之中。”张君劢是赞成“宋学”“心学”的,“抑自理论实际两方观之,宋明理学有昌明之必要。”

以上张君劢对中、西哲学的比较虽然未必全然伦类,但也不无道理。无独有偶,科学派也进行这种类比。例如胡适,“适之推崇清代经学大师,称为合于西方科学方法”8。丁文江也说过,“许多中国人,不知道科学方法和近三百年经学大师治学方法是一样的。”9 这就充分说明,今天的科玄之争与传统的汉宋之争确实是大有关系的。这是什么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科学派更近于“汉学”传统,玄学派更近于“宋学”传统。

近世汉宋之争,是从清代嘉庆年间开始的。当时江藩写出了《国朝汉学师承记》八卷,表彰乾嘉学派的训诂考据之学。此书甚至把开创清代学术风气的黄宗羲、顾炎武都置之卷末,认为他们颇近于理学,“多骑墙之见、依违之言,岂真知灼见哉!”(不过,书末另附的成于道光年间的《宋学渊源记》虽然抑宋扬汉、多存偏见,但在客观上保存了不少清代学术资料。)为反击《汉学师承记》,方东树作《汉学商兑》三卷,否定乾嘉学派,维护程朱理学。这种争论,直到今天似乎还有气候。

汉学的两个典型形态,是汉代“古文经学”和清代“乾嘉学派”。汉代经学分古文经学和今文经学两大派别。古文经学以《尔雅》、《说文解字》为权威,注重儒家经典的文字考据、名物训诂,其优长在于实事求是,其流弊在于繁冗琐屑,“皓首穷经”,“一经说至百余万言”。所以,当时又有注重微言大义的今文经学与之抗衡。乾嘉学派的实学风气,实始自明清之际顾炎武。顾氏鉴于明末政治衰朽的教训,批评当时“学者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空谈心性的王学风气,起而提倡“通经致用”的学风。清代经学家阎若璩、胡渭、惠栋、戴震等人学习汉代古文经学注重训诂考据的治学方法,形成了“吴”、“皖”二派的盛极一时的乾嘉学风。乾嘉学派在“通经”方面创获空前,但是在“致用”方面却谈不上。唯其如此,才有“宋学”的兴起。

宋学的两个典型形态,是宋代广义“理学”、尤其“心学”,和清代“常州学派”以至晚清“今文经学”。但事实上“宋学”的学风应追溯到汉初兴起的“今文经学”,其实际开创者为董仲舒,而集大成者是何休。他们认为孔子当年删定“六经”,意在“托古改制”。他们一面阐发儒家经典隐含的“微言大义”,发挥哲学思想;一面以此议论时事,干预时政。后来因拘于“家法”、流于怪诞而衰微。宋代的“宋学”主要有朱熹的“闽学”、陆九渊江西学派的“心学”、叶适的永嘉学派、陈亮的永康学派以及吕祖谦的金华学派。他们相互之间差别颇大,而且互相攻击;尤其是朱、陆之争,叶、陈“事功之学”和朱、陆“道学”之争,被江藩讥为“同室操戈”。例如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之间,就有“道问学”与“尊德性”的区别。但是从总体倾向看,他们大多不太注重训诂考据,而是注重“性命义理”之学。及至清代中叶以后,今文经学得以复兴,其代表是以庄存与、刘逢禄为领袖的常州学派。后经廖平、一直到康有为,“宋学”、尤其是春秋公羊学成为维新变法的思想武器。

平心而论,汉、宋两派确实各有所长。宋学之长,在其对于思想领域的推进。例如今文经学、尤其是春秋公羊学,在中国思想史上的作用是巨大的。中国思想史上有两次思想大转型,都与春秋公羊学有密切关系:一次是从上古宗法奴隶制王国到中古地主制帝国的意识形态转型,以董仲舒的公羊学为代表;另外一次是从中古到近代资产阶级立宪制度的意识形态转型,以康有为的公羊学为标志。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社会思潮活跃时期,往往与今文经学有关。汉学之长,在其对于纯粹学术的推进,尤其对于古典文献学(目录、版本、校勘)、传统语文学(文字、音韵、训诂)的贡献。所以,大致来说,宋学作为“义理之学”,更近于哲学;汉学作为“考据之学”,更近于科学。在这个意义上,汉宋之争犹如古代的科玄之争。

中国的心性主义传统

但无论是玄学派还是科学派,他们无疑同时继承了中国文化当中的某种共同的传统,这个传统,就是心性主义。中国学术传统中虽有汉学与宋学的分别,然而毕竟心性主义是其主流传统。蒙培元先生说:“‘心性论’是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它贯穿于中国古代哲学的始终,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的特点。”10 心性主义决不仅仅是儒家的传统,而是包括儒、道、释在内的整个中国哲学的传统。这与西方以理智主义为主流传统适成对照,构成中国哲学传统的基本特点:人文主义、意志主义、直觉主义、理想主义。

我们知道,玄学派、尤其是张君劢所张扬的,正是这种心性主义传统;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科学派及唯物史观派中人也同样具有浓厚的心性主义色彩。

这里以丁文江和陈独秀为例。丁文江作为一个科学主义者,主要采纳了英国经验主义的传统;但与此同时,他又有强烈的“理想主义”(亦即唯心主义,两者是一个词idealism)色彩。这突出表现在他所主张的所谓“存疑的唯心论”(skeptical idealism)上。这本来是马赫主义的立场,认为所谓“客观存在”的事物只不过是“感觉的复合”;这种立场一旦超出科学的范围而被普遍化、意识形态化,立即变成一种“科学唯心主义”、“科学霸权主义”了。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一文中将中国的希望寄于青年,而将青年的希望寄于自由人格的确立11。由此,他将人格自由问题诉诸伦理道德革命。为此,陈独秀写了那篇《吾人最后之觉悟》,声称“吾敢断言曰: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文中,回顾了近代以来国人的思想觉悟由浅入深的过程,由物质器物层面到政治制度层面,再到当前的精神文化层面,“此等政治根本解决问题,不得不待诸第七期吾人最后之觉悟。此觉悟维何?”那就是“伦理的觉悟”,就是必须树立全体国民的独立人格,培养他们的自由精神。12 显然,这与中国心性主义传统完全一致。

中国心性主义传统主要体现在儒家思想中。孔子为此奠定了基础。他把前此的外在的“礼”化为内在的心性的“仁”,或者说他是为“礼”建立了一个心性论基础。所以,他指出:“人而不仁,如礼何?”13 仁是一种先验地内在于人的道德情感。仁首先是先验内在的:“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14 仁同时是一种道德情感: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15 这种人本主义对照于西方的理智主义,是一种道德情感至上主义。

至于孟子,则初步完成了儒家心性论,成为儒家“心学”的真正始祖、中国心性主义的泰斗。孟子继承了大致体现在《中庸》里的“天命之谓性”的子思心性思想,发展为一种由“尽心”而“知性”、由“知性”而“知天”的心学。此学说的核心就是性善论,认为人生而具有“良知良能”,即仁、义、礼、智“四端”;所以“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16;“万物皆备于我”,只要“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17 他的结论是:“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18 至此,中国心性主义传统正式确立起来了。

宋明理学继承孟子的心性学说,吸收了道、释的一些思想资源,达到了中国心性哲学的高峰。这个哲学形态的核心,就是“天理-心性”结构。如果说注重“道问学”的程朱理学是天理、心性贯通,那么注重“尊德性”的陆王心学就是天理、心性合一。陆九渊讲:“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19;“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20 王阳明尤注意作为天赋道德观念的“良知”问题,提出“致良知”说:“良知即是天理”;“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21 程颢认为:“先圣后圣,若合符节,非传圣人之道,传圣人之心也;非传圣人之心也,传己之心也。己之心无异圣人之心,广大无垠,万善皆备。”22 所以“己便是尺度,尺度便是己”23。理学从《尚书·大禹谟》中挑选出“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来,称之为“十六字心传”,看做是历代圣人相传下来的个人修养和国家政治的根本原则,要求人们灭弃“人心”“人欲”,发挥“道心”“天理”。其精华是仁道人文主义,其流弊是封建禁欲主义。

这种心性主义传统虽以儒家为主,但道家道教和佛教同样具有这种心性主义特点。

道家似乎是讲“道”不讲“心”的,其实未必。老子虽讲“虚其心,实其腹”,但此“虚心”并非不讲心性,而是以道为心的意思。以道为心,这就是“德”。儒家讲“得天为性”,道家讲“得道为德”,此处的“天”与“道”、“德”与“性”原是可以相通的。所以道家所说的得道为德,与儒家所讲的得天为性是一致的;道与德的关系,就是儒家“天命”与“心性”的关系。只不过在具体内容上道家对“德”的理解与儒家对“性”的理解不同。道家所谓“贵柔守雌”,所守的也就是这个“德”。作为道家正宗的庄子学派,实际上更是讲心性的。庄子追求的最高境界,乃是一种绝对的精神自由,就是“逍遥”、“齐物”、“坐忘”、“无待”等等;此等精神自由境界的追求,正是心的事。

至于道教,其宗旨也不过虚“心”向“道”而已。例如葛洪以“玄”为“道”,而其修道的基本方法就是“思玄”。何谓思玄?他说:“玄道者,得之乎内,守之者外,用之者神,忘之者器,此思玄之要道也。”24 由谁思之?当然是“心”了;所以他讲“得之乎内”,就是承认玄道乃是本心固有的东西。道教“内丹”讲“精、气、神”,其“精”“神”与儒家的“性”“心”是相通的:“精”犹“性”也,“神”犹“心”也。《淮南子·精神训》认为:“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禀于地也。”这里所谓“所受于天”,也就是儒家《中庸》所说的“天命之谓性”。看来,后世王重阳等提倡“三教合一”,不是没有根据的:中国儒、道、佛都讲心性论。

中国佛学区别于印度佛学的一个根本特征,在于它吸收了中国哲学传统、尤其儒家传统的心性主义;所谓佛教的中国化,根本上是心性化了。这是因为原典佛学存在一个根本的悖论,就是:既无主体“自性”,那么谁在“超脱”?换句话说,超脱生死轮回的追求内在地隐含了一个逻辑预设,就是主体的本心自性、或者自我意识的存在。这就是儒家讲的“心性”。所以中国佛学、尤其禅宗,大讲“不执外修”、“不假外求”、“识自本心”、“明心见性”、“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之类,就是用自心本有的“般若智慧”去觉知“自心真性”。过去人们常讲宋明理学是受了佛、道的影响润泽,这固然不错,但只是问题的一面;问题的另一面是佛学先受了儒学、尤其是心性论的影响而中国化了、心性论化了。

中国心性主义传统源远流长,一直影响到近现代。在科玄论战中,科、玄双方都被打上了这种心性主义的烙印:玄学派的唯意志主义倾向固然是心性主义的;科学派的唯科学主义又未尝不是如此。科学本来只是一种认识,但当它又被化为一种意志——一种意欲支配一切的普遍意志、绝对意志时,这种超常膨胀的支配欲本身就是一种心性论的表现。

注释:

1 转引自胡适《科学与人生观·序》。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页,第297-298页。

3 胡适:《科学与人生观·序》。

4 菊农:《人格与教育》,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5 今文经学与后来“宋学”的学风很类似。

6 程朱理学、特别是朱子还是很注意名物训诂的,即可以与“汉学”相通。

7 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下同。

8 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9 丁文江:《玄学与科学——评张君劢的〈人生观〉》,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0 蒙培元:《中国心性论》,第1页。

11 原载《新青年》,收入《独秀文存》。

12 同上。

13《论语·八佾》。

14《论语·颜渊》、《论语·述而》。

15《论语·颜渊》、《论语·学而》。

16《告子上》。

17《尽心上》。

18《告子上》。

19《与李二宰》。

20《象山先生全集·杂说》。

21《传习录》中。

22《宋元学案·明道学案·语录》。

23《遗书》卷十五。

24 葛洪:《抱朴子·畅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5: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科玄论战的背景

 

3.1919:历史潮流的转向

 

以上所讨论的是科玄论战的较为一般的历史背景;然而这场论战更直接的背景则是中国当时的思想文化状况。科玄之争的爆发,乃是中国近代以来、尤其“五四”前后思想文化发展的合乎逻辑的必然结果。

我们发现,中国从近代到现代的历史,与当代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80年间,1919年和1989年是两个转折点,由此形成两个犹如“<”形的折叠式的历史走向:1919年、1989年之前是自由化、西方化思潮的泛滥,这之后则是中国文化本位主义、马列主义的重新确立。这个“<”形犹如一把角尺,大致标示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所内涵的历史转折:以1919年为界,如果说运动前期是科学主义所向无敌的时期,那么运动后期则发生了对科学主义的怀疑、反省、乃至批判。“科玄之争”的爆发,正是新文化运动的前期与后期两种思路碰撞的结果。

五四前期的全盘西化:科学主义倾向

迄今为止,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精神实质的把握太过笼统了。其实如上所言,以李大钊开始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为分界,所谓“新文化运动”,应截然分为前后两个时期,这两个时期所标识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历史走向:前期的基本指向是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后期的基本指向是马列主义、社会主义的。把新文化运动的基本精神理解为“民主与科学”,那只适用于运动前期,那时“全盘西化”的思潮是占了绝对上风的,是“西风压倒东风”。在这个意义上,“科学”乃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基本宗旨之一。所以,科学主义思潮乃是势所必至的。

五四运动何以会发生?什么是五四运动的精神原动力?什么是它的真精神?

对此,恐怕许多人会立即作出反应:“德先生”(Democracy)和“赛先生”(Science)──民主精神与科学精神。诚然,五四运动的基本精神中包括民主与科学,对此,早在1919年春,这场伟大运动的精神领袖陈独秀在他那篇著名的《〈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1中便已“布告天下”:“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这篇“答辩”确然给人以强烈的印象:《新青年》、进而整个五四运动,其宗旨不外乎民主与科学。八十多年来,“民主与科学”一直作为五四运动的当然代码。在一定层面上讲,这也不算错。所谓“在一定层面上”,我的意思是,人们往往只看到了五四运动的工具层面的东西,没有看到它的目的层面的东西。不仅科学只是人类意志的一种工具,民主亦复如此。我并不是要否认民主与科学是好东西,而是想说,好东西毕竟只是东西,不是人本身,它们为人所用,服务于人的目的。所以,我们不妨作进一步的追问:五四运动为什么高扬民主与科学?究竟是谁在德先生和赛先生的背后?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再回头去看看陈独秀是怎么说的:“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你瞧,在陈独秀心目中,引进民主与科学的目的,在于“救治中国”。原来如此。说到底,五四运动真正的精神动力,仍然是救亡图存这个自近代以来的强大主题,换句话说,是民族主义2。这是各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正如美国学者艾恺(Guy J. Alitto)所说:“这里所说的‘现代化’,同现代社会中的民族国家之兴起的所谓的‘新国家主义’有着不可分割的千丝万缕的联系。”3

早在《新青年》创刊之初,陈独秀便在《敬告青年》4中写道:“吾国之社会,其隆盛耶?抑将亡耶?非予之所忍言者。彼陈腐朽败之分子,一听其天然之淘汰,雅不愿以如流之岁月,与之说短道长,希望其脱胎换骨也。予所欲涕泣陈词者,惟属望于新鲜活泼之青年,有以自觉而奋斗耳!……固有之人伦、法律、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则驱吾民于二十世纪之世界以外,纳之奴隶牛马黑暗沟中而已,复何说哉!于此而言保守,诚不知为何项制度文物,可以适用生存于今世。吾宁忍过去国粹之消亡,而不忍现在及将来之民族,不适世界之生存而归于削灭也。……立国于今之世,其兴废存亡,视其国之内政者半,影响于外国者恒亦半焉。……投一国于世界潮流之中,笃旧者固速其危亡,善变者反因以竞进。……各国之制度文物,形式虽不必近同,但不思驱其国于危亡者,其遵循共同原则之精神,渐趋一致,潮流所及,莫之能违。……国民而无世界智识,其国将何以图存于世界之中?……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这篇发刊词一开始便已宣示了五四运动的精神基调,那就是“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此处所谓“科学与人权并重”,便是后来所说的“民主与科学”,它们不是目的,而是“其国将何以图存于世界之中”的手段。陈独秀一生思想数变,而民族主义则是一以贯之的精神。

不特陈独秀,五四时期的思想精英们无不以民族主义精神为动力;而且不特五四时期,中国近代以来的所有思潮无不贯穿民族主义精神。林毓生曾指出:“中国接受西方的思想和价值观念,主要是以中国的民族主义为基础的。”5 这是颇有见地的。民族主义,这实在是理解中国近代、现代、当代历史的一把钥匙。这是有其深刻的世界历史背景的:民族主义同时也是理解整个世界现代历史的一大关键。一部现代世界史,可以说是一部民族国家(Nations)竞争史,这里,一切政治意识形态都只不过扮演了一种工具的角色。

但是,五四运动的民族主义,较之中国近代以来其它各个时期,有其独特的思想文化品格:在德先生和赛先生的背后,从民族主义到科学主义民主主义之间,还有一大精神中介:自由主义6。自由主义确实是五四运动的又一大精神动力,可以说是五四运动的一面精神旗帜。这种自由主义的要义在于:思想解放,人格独立。或者更简单地讲,自由就是独立自主。这种独立自主,包括两种主体(后来的历史表明,这二者将发生严重的冲突):个体的独立自主,这就是个性解放运动;民族群体的独立自主,这就是民族解放运动。

上文提到的陈独秀的《敬告青年》实质是一篇中国自由主义的宣言。文中称引“德国大哲尼采(Nietzche)别道德为二类:有独立心而勇敢者曰贵族道德(morality of noble),谦逊而服从者曰奴隶道德(morality of slave)。”在他看来,“法律上之平等人权,伦理上之独立人格,学术上之破除迷信,思想自由,此三者为欧美文明进化之根本原因。”7 正由于此,他将人格自由问题诉诸伦理道德革命。为此,他写了那篇《吾人最后之觉悟》,声称“吾敢断言曰: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8 这就是说,他把个性的解放、自由独立人格的建立,视为解决中华民族生死存亡问题的根本途径。此文中,陈独秀回顾了近代以来国人的思想觉悟由浅入深的过程,由物质器物层面到政治制度层面,再到当前的精神文化层面,“此等政治根本解决问题,不得不待诸第七期吾人最后之觉悟。此觉悟维何?”那就是“伦理的觉悟”,就是必须树立全体国民的独立人格,培养他们的自由精神。他把中、西政治制度的精神文明基础进行了一番比较:“儒者三纲之说,为吾伦理政治之大原,……三纲之根本义,阶级制度也9。……近世西洋之道德政治,乃以自由平等独立之说为大原,与阶级制度极端相反。此东西文明之一大分水岭也。”于是,陈独秀的结论是:“盖共和立宪制,以独立平等自由为原则,与纲常阶级制为绝对不可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废其一。”这就证明,中国必须大力张扬自由主义。

五四运动自由主义思潮的另一位思想领袖是胡适。胡适留学美国,深受英美自由主义传统的影响。他投入五四运动虽是从文学改良入手的,但在他的文学观中所处处渗透的正是自由主义精神。以他那篇影响巨大的《文学改良刍议》10的所谓“八不主义”来看,他是以文体的改革来作为个性解放的一种途径,以使文学成为思想自由的表现手段。这些主张其实正是要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一种体现,要求独立的思想,自主的表达。

五四时期自由主义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反传统,以此为自由主义思潮的传播扫清道路。在反传统问题上,一向以和平改良著称的胡适却与陈独秀一样是相当激进的。他引证以反传统著称的尼采(注意,陈独秀也引证尼采),要“重估一切价值”11。这种尼采式的“重估一切价值”的态度是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的基本态度,胡适称之为“评判的态度”(亦即批判的态度):“评判的态度,简单说来,只是凡事要重新分别一个好与不好。仔细说来,评判的态度含有几种特别的要求:(1)对于习俗相传下来的制度风俗,要问:‘这种制度现在还有存在的价值吗?’(2)对于古代遗传下来的圣贤教训,要问:‘这句话在今日还是不错吗?’(3)对于社会上糊涂公认的行为与信仰,都要问:‘大家公认的,就不会错了吗?人家这样做,我也该这样做吗?难道没有别样做法比这个更好、更有理、更有益的吗?’”为此,胡适激烈地批判了传统的贞操观、孝顺观12,最后矛头直指封建的礼教、孔教:“这个道理最明显:何以那种种吃人的礼教制度都不挂别的招牌,偏爱挂孔老先生的招牌呢?正因为二千年吃人的礼教法制都挂着孔丘的招牌,故这块孔丘的招牌──无论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来,捶碎、烧去!”

在这种批判、“破”的基础上,胡适进行了“立”的工作,大力宣传自由主义思想。这方面的一篇代表作,就是发表在1918年6月《新青年》“易卜生专号”上的长文《易卜生主义》13。文中,胡适指出:“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由发展。易卜生的戏剧中,有一条极显而易见的学说,是说社会与个人互相损害:社会最爱专制,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Individuality),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等到个人的个性都消灭了,等到自由独立的精神都完了,社会自身也没有生气了,也不会进步了。”

以上讨论表明,五四运动源于双重的精神动力:民族主义,自由主义。五四运动的精神动力既有自由主义、又有民族主义,当时的自由主义者们既是个体主义者,又是集体主义者。这是五四运动的一种突出的“精神现象”,很值得人们去深入分析。简单说来,是不是可以这样讲:五四时期民族主义集体主义的精神背景是民族文化,而自由主义个体主义的精神背景则主要是西学东渐。五四知识分子几乎人皆具有双重的文化背景,既从小受诗书礼乐的熏陶,后来又受欧风美雨的浸润,于是形成了他们的那种双重精神品格。这是从主观方面来看的。从客观方面来看,五四运动的双重精神动力,来自当时面临的双重历史任务,那就是人们对五四运动的历史动因的另外一种概括:“反帝反封”。民族落伍,国家贫弱,军伐割踞,民生凋敝,激发了反封的要求;外国侵略,列强欺凌,激发了反帝的要求。于是五四运动激烈地反封建、反列强。然而一个曾经长期为人们所忽略的问题是:“反帝”与“反封”之间存在着张力。反帝的历史境遇需要的是民族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这是当时三民主义的崛起、后来文化保守主义的抬头、马列主义的传播之历史依据;而反封的历史境遇需要的则是民主主义、个体主义精神,这是自由主义之历史依据。而当时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却是这两种矛盾倾向的复合体,也就是说,他们既是自由主义者,从而激烈地彻底地反封建反传统,大肆鼓吹全盘西化;同时又是民族主义者,对西方列强心存疑虑戒备,并在内心深处潜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

结果是这一批人后来分化为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三大派别:自由主义西化派,中国文化本位派,马克思主义派。这种三足鼎立的思想格局,竟一直维持到今天。当时,这三大思想派别中,中国文化本位主义充分认同中国的传统,但却严重脱离中国的现实需要;马克思主义者似乎正好相反,他们对中国的现实问题有深刻的把握(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革命成功的关键),但却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中国的文化传统(此种倾向发展的顶峰便是后来“文化大革命”的“破四旧”);至于自由主义者,则既脱离中国的现实,又脱离中国的传统。对此,可称之为“中国自由主义的两大脱离”。

与此相应,“五四”自由主义者也是科学主义者(或称为“唯科学主义”)。关于科学主义,美国学者郭颖颐认为,“唯科学主义(形容词是‘唯科学的’Scientistic)可定义为那种把所有的实在都置于自然秩序之内,并相信仅有科学方法才能认识这种秩序的所有方面(即生物的、社会的、物理的或心理的方面)的观点。”14。这个定义还是不够全面的。简单来说,科学主义就是那种把科学视为唯一的真理形式、企图用科学支配一切、乃至把科学意识形态化并信仰化的态度。

当时科学主义的压倒一切,诚如胡适形容的:“近三十年来,有一个名词在国内几乎做到了无上尊严的地位;无论懂与不懂的人,无论守旧和维新的人,都不敢公然对它表示轻视或戏侮的态度。那个名词就是“科学”。这样几乎全国一致的崇信,究竟有无价值,那是另一问题。我们至少可以说,自从中国讲变法维新以来,没有一个自命为新人物的人敢公然毁谤“科学”的。”15 对此,张君劢曾经评论道:“盖二三十年来,吾国学界之中心思想,则曰科学万能。教科书之所传授者,科学也。耳目之所接触——电灯、电话、自来水——科学也。乃至遇有学术之名,或以结尾者,无不以科学名之。一言及于科学,若临以雷霆万钧之力,唯唯称是,莫敢有异言。”16

当我们仔细寻思中国科学主义现象之后,不能不明确指出:中国科学主义是以民族主义为其时代精神背景的。科学主义之所以不仅是中国当时历史的必然,而且可以说是一种时代的需要,就因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中国的现代化迫切需要科学。这种以民族主义为精神背景的科学主义倾向,直到今天可谓依然。笔者最近读到一篇文章,呼吁在宣传“科教兴国”时,要“改进宣传方法,用忧患意识激发民族的自觉性”;认为,“‘知耻而后勇’,在科技宣传问题上,我们需要有‘落后就要挨打’的危机感,要以民族的自知之明形成民族的科技忧患意识,要以民族的忧患意识把发展科技激发为整个民族的自觉行为。”17 这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科学主义”这种心理倾向的一种典型的流露。

另外一个方面,正如有学者曾指出的:“当儒学发生意义危机,文化领域出现价值真空时,西方的科学挟船坚炮利而来,成为中国知识分子普遍认同的文化权威。科学的权威性从清末的器物层面上升到‘五四’的本体层面,开始具有一种包含、覆盖一切的价值本体的意义。这种思潮由于在中国文化中找到了一元化有机宇宙观思想模式的支持而迅速本土化、普遍化。科学的有效性、权威性从自然领域伸展到社会、历史、道德各个领域,原本作为工具理性的科学在中国流变为富于终极意义的科学主义,它为各种政治意识形态在科学的名义下扩张化、独断化提供了价值上的合法性。”18 于是,科学主义成为当时的一种具有普遍权威的价值趋向。简而言之,中国现代科学主义思潮乃是古今文化、中西文化两种向度的冲突消长的必然产物。

“五四”时期的科学主义思潮在哲学上的表现,最主要的有:实用主义,新实在论,马赫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等等。例如胡适从美国引进、并大力倡导的实用主义,就是当时最时髦的哲学之一。当时传入的那些哲学,很多都是科学主义倾向的。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当时的时代需要这种科学主义哲学。

但在科学主义盛行的年月,中国文化本位主义的思潮从来也没有完全停息过。这就如美国学者陈志让所说:“在1898年的改良和五四运动之间有三种可以辨识的新传统思潮,每一种都有它自己的使儒家思想和古代传统适应现代情况的策略。一种是旧式学者和政治活动家当中的国粹运动”;“第二种新传统思潮,是由梁启超在辛亥革命以后作为一个有威信的政界元老返回大陆时所领导的。……现在他企图明确并保护有历史根基的‘国性’——在人际关系和精神上自我修养的独特中国准则中看到的一种可能仍然充满活力的社会道德。”“第三种思潮,是对仍然吸引了许多人的儒家主要精神信条的现实意义的关心。……把孔子学说视为有用的现代信仰体系。所有这三种新传统思潮共同具有某些主要的特征:全都怀疑主要的西方道德价值——把它和竞争的个人主义、寻求利益的物质主义及功利主义等同起来。作为反应,全都含蓄地把核心的中国道德价值解释成这些西方道德价值的对立面。”19 这本身就表明了传统乃是某种无法割断的精神血脉,尽管它有时仅仅表现为一种精神的潜流。

但当时毕竟是科学主义倾向占据了压倒的的优势,可以说是科学主义的天下。李泽厚说:“‘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倡白话文反对旧道德的启蒙方面,就这样延续地表现为某种对自己民族文化、心理的追询和鞭挞,表现为某种科学主义的追求,即要求或企图把西方的近代科学作为一种基本精神、基本态度、基本方法,来改造中国人,来注入到中国民族的文化心理中。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23年爆发了‘科玄论战’。”20 其实,这只说到了科玄论战背景的一半,即科学派的背景;另外一半、即玄学派的背景,是我们下面要说的东方文化派的崛起。

“东方文化”的重振:民族人文主义意识

中国文化本位主义的重新崛起,可以说是世界思潮在中国的一种折射式反映。“一战之后,世界思潮为之一变,其在中国的表现,就是‘五四’后期的文化反思,有所谓‘文化保守主义’的崛起,对‘五四’抛弃传统、全盘西化的倾向提出批评,要求珍视中国传统的价值。于是,出现了梁启超《欧游心影录》、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这样的著作,诞生了‘东方文化派’、‘现代新儒家’这样的思想派别。”21 当时的东方文化派、现代新儒家,他们对科学主义的批判、对人文精神的再行张扬,是与其对西方文明的失望、对东方文明的重建信心联系在一起的。他们那种“人文”意识,与他们的“东方”意识是密不可分的,所以,我称之为“民族人文主义意识”。这种东方现代人文主义与西方近代人文主义是不同的:从深层意识上来看,前者是民族主义的,后者至少在主观上是“人类主义”的;从哲学上来看,前者是意向主义、意志主义,后者是认知主义、理智主义。中国现代人文主义对理智主义的批判与西方近代人文主义对理智主义的张扬,确实是大异其趣的。

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现代新儒家,张灏指出:“自始,新儒家即显著地与其他二支文化保守主义不同,这二支文化保守主义在五四之前的文化界即具声势。其一的‘国粹学派’从一般文化的或种族的特性的观点,来界定中国固有的国粹,新儒家则不如此,而是从一传统流派——儒家——来认同于中国文明。当国粹学派以排外意识的努力,在某一文化种族的历史特性中,寻求中国固有的国粹之时,新儒家却以普遍意识来宣称,在儒家思想里,中国文化具有超越文化本性的价值。……事实上,新儒家与其他当代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的最大分野,即在于其自视为宋明理学‘伦理精神象征’的现代保护者,他们视此为儒家信仰的精髓。”22 现代新儒家并不全盘否定西方文化,承认中国传统文化本身“开”不出“科学与民主”来;但他们同时坚信中国文化传统当中自有超越的东西,它是可以“转换”出“民主与科学”的。

另有学者指出:“新儒学最初是作为对科学主义的反动而出现的。新儒学承认科学的工具有效性,却怀疑和拒斥科学主义对价值本位层面的渗透和扩张。在他们看来,现代化作为一个世俗的运动本身不能提供任何意义,人生的价值必须回到中国文化中最富形而上学气质的宋明理学中去。这样,新儒学就比一般的文化保守主义者具有更明确的回归指向,儒学在他们的重新阐释中第一次完成了与政治系统的分离,成为相对独立的意义系统。”23

按张君劢的说法:“近三百年之欧洲,以信理智信物质之过度,极于欧战,乃成今日之大反动。吾国自海通以来,物质上以炮利船坚为政策,精神上以科学万能为信仰,以时考之,亦可谓物极将返矣。”24 为此,他对科学进行了一番反思:“夫科学之有益于实用,孰得而否认之?然其流弊所届,亦不可不研究。试略举之,则有五端:(一)自十九世纪后,英德各国列自然科学于学校科目之中,然物理也、生物也、博物也,同属自然现象,故同以官觉为基础。官觉发达之过度,其非耳之所能闻,目之所能见,则以为不足凭信。(二)科学以对待以因果为本义。有力而后生动(端奈(牛顿)第一律),物理上之因果也;思想与脑神经相表里,生理上心理上之因果也;生命之基础在细胞,生物上之因果也;社会进化,视其国之地理气候如何,历史上之因果也。若此云云,岂无一面之真理?然学生脑中装满了此种学说,视己身为因果网所缠绕,几忘人生在宇宙间独往独来之价值。(三)科学智识之充满,以为人生世上之意义,惟官觉所及者足以了之,于是求物质之快乐,求一时之虚荣,而权利义务之对照表,尤时时悬在心目之间,皆平日之对待观念有以养成之。(四)科学以分科研究为下手方法,故其答案常限于本范围内。然人类所发之问,往往牵及数种学科,故科学之所答者,非即吾人之所需,惟有令人常以此另一事了之。且分之尤细,则入之尤精。然时时在显微镜中过生活,致人之心思才力流于细节而不识宇宙之大。(五)教育家为应付社会中之生计制度计,常以现时生计制度为标准,而养育人才。于是学一艺而终身于一艺,为无产者谋生之不二法门。若夫变更社会之贫富阶级,使凡为人类,各得为全人格之活动,皆得享全人格之发展,则为适应环境之科学的教育家所不敢道。”25

从1919年“一战”结束,到1923年论战爆发之前,这段时间中国思想文化领域的情形,为“科玄论战”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这其间,最引人注目的是三件事:1.梁启超《欧游心影录》的刊出(1920年);2.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的出版(1922年);3.张君劢《人生观》的发表(1923年)。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一种历史的趋向,直逼张君劢的“人生观”演讲。但是张君劢有自己独特的、更为高迈的视角:从纯哲学的角度提出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正因为作为主将的张君劢能直接从纯哲学的角度提出问题,才使科玄论战具有了较之当时其他论争更加浓厚纯正的哲学意味。

关于张君劢这种既从纯哲学角度以及“精神科学”层面、又从东方文化尤其中国文化传统立场来反思科学的作法,我们或许可以从当代德国巨哲伽达默尔于1987年写下的一段文字中得到某种理解:“在某种意义上,这一时代是一个科学的时代,科学正把自己本身和自己的应用扩展于整个世界。但正因为如此,它也就成了这样一个时代,在这里,不同类型的文化正愈来愈强烈地意识到其固有的根源和特色。……担当这种思考的乃是这些精神科学。……科学的意义如其在17世纪达到新的意识时那样,从其本源来看,自然还不曾同这样的任务相关联。实现科学‘真正的’概念的,是近代各门自然科学及其在经济与技术中的应用。在英语用语中唯有各门自然科学才真正叫做‘sciences’(科学)。与此相反,各门所谓的精神科学(humanities人文学或letters古文学)却曾需要一种哲学论证。这种论证能使它们的真理性获得确认,并无须使解释学的概念及其客观性完全适合自然科学的概念。”26 我们发现,张君劢正好是由于“意识到”中国“文化”“固有的根源和特色”、从而“担当”起对“精神科学”给予“哲学论证”的“思考”。 如果说伽达默尔的议论指明了一种世界性的精神生活潮流,那么张君劢的工作就体现了这种世界背景在中国的必然呈现。这种精神生活潮流,就是民族文化传统在哲学的引导下、在现代“精神科学”层面上的觉醒、复兴。

五四后期的思潮转向:马列主义潮流

大约从1919年开始,中国现代思潮转向了马列主义。这种转折,也为科玄论战的爆发提供了一种强大的思想文化背景。

有学者已然指出:“科学与人生观论战是始于1915年的新文化运动的继续和终结。”27 此话如果加以正确的解释,是颇有道理的。新文化运动的旗帜是“科学”主义与“民主”主义。科玄论战作为新文化运动的“继续”,表现在它与新文化运动的科学主义思潮一以贯之——说到中国现代的科学主义,它的确立过程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严复的大力译介是它的初步引进,新文化运动的大肆张扬是它的大张旗鼓,而科玄论战则是它的大获全胜,自此而后,“科学”可以说是高视阔步、“包举海内,并吞八荒”、莫能睥睨、莫敢谁何了。而科玄论战作为新文化运动的“终结”,则表现在两个方面:其负面是科学主义毕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批评,人文主义、中国文化本位主义思潮崛起;其正面是科学主义虽然并未真正受到冲击,反而愈见势头强劲,但是毕竟从自由主义西化派的经验主义的科学主义话语转变为了当时的唯物史观派的科学主义话语。这是一种绝对不可小视的重大转折,其社会历史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那时对马克思主义的如火如荼的传播,我们可以从当时犹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的激进期刊略见一斑,这些刊物纷纷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在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当中,李大钊最为典型。自1918年开始,李大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以宣传介绍马克思主义:《庶民的胜利》(1918)、《Bolshevism的胜利》(1918)、《新旧思想之激战》(1919)、《我的马克思主义观》(1919)、《阶级竞争与互助》(1919)、《再论问题与主义》(1919)、《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1919)等等。由此可见当时时代思潮之大转向的一斑。“问题与主义之争”与“社会主义论战”,更直接成为科玄论战的思想背景之一。

当时马克思主义者在其宣传唯物史观的过程中,确实表现出强烈的科学主义倾向。所以,唯物史观派与科学派一起,成为玄学派或中国文化本位派的对立面。这是时势使然的必然结果。论者指出:“旨在为现代社会政治秩序寻求价值支援的新文化运动,潜藏着深固的意识形态化倾向。当‘科学’和‘民主’被由救亡驱策而又充满意义认同渴求的知识界奉为全能化的‘新信仰’时,也就预示着‘五四’价值重建运动的限度。科学作为一种解释客观世界秩序的现代知识体系,本不具有任何价值意义。‘五四’的乌托邦式‘科学’崇拜,在对‘科学’寄托了全能化的社会功利和价值期望的同时,必然失落终极关怀和深化儒学式微所引发的意义危机。……实际上,‘五四’后陈独秀的倡基督教和胡适的创‘社会不朽’新宗教,正是表征着新文化运动在终极关怀层面的严重阙失。新文化运动之以知识代价的科学主义倾向及其所造成的价值真空,成为激活文化保守主义的催化剂。‘五四’以后,梁启超和梁漱溟对西方科学主义、理性主义的批判和对儒家人生哲学的阐扬,引发了文化保守派和文化激进派在价值重建问题上的思想冲突。‘科学与人生观’论战,就是以此为背景而发生的。”28 这番议论虽然不无偏颇,但也说出了一些实际情况。

总起来看,自从近代西学东渐以来,中国仿佛经历了一次思想的炼狱,如张君劢所说:“中国适应西方人生观的整个过程有若欧洲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与拿破仑战争三个时期的总和——这是一个为时五百年的变革时期。但是,中国同样的变革却须在六十年间完成。在这个时期内,中国面对很多不同的思想潮流:在经济方面,有资本主义、个人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在政治方面,有代议政治、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在哲学方面,有辩证唯物论、唯心论、实用主义及其他思想派别;在宗教方面,有有神论与无神论。中国人突然间面对这许多问题,他们对这些问题且必须有所选择与表示其特有立场。”29 今天,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仍然面临如此这般的局面:前现代、现代、后现代搅在一起,形形色色的思想纷至沓来,令人眼花缭乱,不可开交。

注释:

1 原载1919年《新青年》第6卷第1号;收入《独秀文存》。

2“民族主义”这个词语的用法没有任何褒贬的色彩,它不过表示那种一切以民族利益为价值尺度的立场和态度。中国近代以来的民族主义,包括“驱除靼虏,恢复中华”,其所谓“民族”都是指的整个中华民族。这种民族主义把中华民族的兴衰存亡放在第一位,一切以此为转移。

3《世界范围内的反现代化思潮·前言》。

4 原载1915年9月《新青年》创刊号;收入《独秀文存》。

5 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第14页。

6 对“自由主义”和“自由”应作严格区分。自由是古今中外所泛有的一个普遍观念,自由主义则是近代以来的一种历史的、具体的意识形态。另外,“自由主义”在当代中国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原因在于,它后来与马克思主义发生了对立。

7 见《袁世凯复活》,原载《新青年》,收入《独秀文存》。

8 原载《新青年》,收入《独秀文存》。

9 指封建等级制度──引者注。

10 原载《新青年》第二卷第5号,收入《胡适文存》卷一。

11 胡适:《新思潮的意义》,收入《胡适文存》第1集。下同。

12 胡适:《贞操问题》、《“我的儿子”》;收入《胡适文存》第1集。

13 收入《胡适文存》第1集。

14 郭颖颐:《中国现代思想中的唯科学主义》,第17页。

15 胡适:《科学与人生观·序》。

16 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7 张颢瀚、张龙平:《科技兴国再思考》,1999年11月5日《光明日报》。

18 许纪霖、陈达凯主编:《中国现代化史》,第28页。

19 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第392-394页。

20 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第51页。

21 黄玉顺:《“科玄之争”再评价》,1999年《中国哲学史》第1期。

22 张灏:《新儒家与当代中国的思想危机》,收入罗义俊主编《评新儒家》。

23 许纪霖、陈达凯主编:《中国现代化史》,第28页。

24 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5 同上。

26 见伽达默尔特意为其《科学时代的理性》中译本所作的序言。

27 许全兴等:《中国现代哲学史》,第204页。

28 高力克:《“五四”后的社会文化思潮》;见许纪霖、陈达凯主编《中国现代化史》第370-371页。

29 张君劢:《新儒家思想史》,见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张君劢卷》第562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5: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科玄论战的过程

 

科玄论战自1923年2月开始,一直到1924年年底基本结束,历时将近两年之久[1];此后仍然断断续续,但已不是那么集中。整个论战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论战的缘起与爆发:从1923年2月张君劢发表“人生观”讲演,到同年张发表长文反击丁文江的驳斥。

(2)论战的展开:从1923年5月梁启超作《关于玄学科学论战之“战时国际公法”》,到同年吴稚晖发表《一个新信仰的宇宙观及人生观》,其间科学派、玄学派双方人物纷纷登场,论战愈演愈烈。

(3)论战的深化及结局:从1923年11月陈独秀为论战文集《科学与人生观》作序、邓中夏发表《中国现在的思想界》,直到1924年岁末,其间“科-玄”论战发展为科学派、玄学派和唯物史观派三大派的思想论争。

本章将对论战的整个实际过程作一番回顾与梳理,以此作为我们讨论的史实基础;在叙述中我们将作一些必要的简略评论,但是暂时不予展开。

 

1.棒打“玄学鬼”:论战的缘起

张君劢的“人生观”演讲

 

1923年2月14日,张君劢在清华大学作了题为“人生观”的演讲,对科学主义“科学万能”的思想倾向提出批评。听讲者都是即将赴美学习科学的留学生。这篇演讲词随之发表于《清华周刊》第272期。[2] 恐怕张君劢自己也始料不及,这次讲演竟会导致中国现代思想文化史上一场影响巨大深远的论争。

张君劢开宗明义指出,科学与人生观是根本不同的:“科学之中,有一定之原理原则,而此原理原则,皆有证据”;然而“同为人生,因彼此观察点不同,而意见各异,故天下古今之最不统一者,莫若人生观。”他接着将科学与人生观加以比较,列举了以下五点区别:“第一,科学为客观的,人生观为主观的。”这里是讲“标准”问题:科学的标准是客观的,“科学之最大标准,即在其客观的效力”,这里主观必须符合客观;故科学的“一种公例[3],推诸四海而准焉”。而人生观的标准是主观的,这里客观必须符合主观;因而“是非各执”,“漫无是非真伪之标准”。“第二,科学为论理[4]的方法所支配,而人生观则起于直觉。”这里是讲“方法”问题:科学是采用“论理”(逻辑)方法的,而人生观是“直觉”,“无所谓定义,无所谓方法,皆其自身良心之所命,起而主张之,以为天下后世表率。”“第三,科学可以以分析方法下手,而人生观则为综合的。”这里也是在讲“方法”问题,但却不是逻辑的层面,而是从一种更高的层面上来讲的。逻辑的方法,不论归纳还是演绎,都是以分析为基础的。所以“科学关键,厥在分析”;而“人生观者,全体也,不容于分割中求之也”,“若强为分析,则必失其真义”。“第四,科学为因果律所支配,而人生观则为自由意志的。”这里是讲的两类不同“现象”的起因或者根源问题。张君劢区分了作为科学对象的“物质现象”乃至“生理”现象,和作为人生观对象的“纯粹之心理现象”。前者的“第一公例,曰有因必有果”,“无往而非因果之支配”;而后者则“反是”,“为之主体者,则在其自身而已”,“皆出于良心之自动,而决非有使之然也”。“第五,科学起于对象之相同现象,而人生观起于人格之单一性。”这里是讲“原则”问题:由“对象”的不同“特征”,而要求不同的“原则”。“自然界现象之特征,则在其互同;而人类界之特征,则在其各异。”因此,“科学中有一最大之原则,曰自然界变化现象之统一性”;故科学首先求其“类”,“既有类,而其变化现象,前后一贯,故科学中乃有公例可求”。而“人生观者,特殊的也,个性的也,有一而无二者也”;故人生观的最大原则,应该是“单一性”。

于是,张君劢总结道:“人生观之特点所在,曰主观的,曰直觉的,曰综合的,曰自由意志的,曰单一性的。”这一切,都是与科学的特点截然不同的。之所以有这种根本差别,张君劢认为其原因在于:“人生观之中心点,是曰我”;科学对象是纯粹的“非我”,而人生观的问题则是以“我”为中心的“我”与“非我”的关系问题。这里,已触及了科学知识与人文价值的区别问题,但其表述显然是不确切的。

关于这种以“我”为“中心点”、关涉到“我”与“非我”之关系的人生观问题,张君劢列举了以下九个方面:(一)就我与我之亲族之关系: 1,大家族主义;2,小家族主义。(二)就我与我之异姓之关系:1,(1)男尊女卑;(2)男女平等。2,(1)自由婚姻;(2)专制婚姻。(三)就我与我之财产之关系:1,私有财产制;2,公有财产制。(四)就我对于社会制度之激渐态度:1,守旧主义;2,维新主义。(五)就我在内之心灵与在外之物质之关系:1,物质文明;2,精神文明。(六)就我与我所属之全体之关系:1,个人主义;2,社会主义(一名互助主义)。(七)就我与他我总体之关系:1,为我主义;2,利他主义。(八)就我对于世界之希望:1,悲观主义;2,乐观主义。(九)就我对于世界背后有无造物主义之信仰:1,(1)有神论;(2)无神论。2,(1)一神论;(2)多神论。3,(1)个神论;(2)泛神论。张君劢说:“凡此九项皆以我为中心,或关于我以外之物,或关于我以外之人,东西万国,上下古今,无一定之解决者,则以此类问题,皆关于人生,而人生为活的,故不如死物质之易以一例相绳也。”

在接下来张君劢又专门提出四大方面“有关人生观之问题”,“曰精神与物质,曰男女之爱,曰个人与社会,曰国家与世界”。分别陈述如下:

其一,关于精神与物质。在张君劢看来,科学是关乎物质的,而人生观是关乎精神的;两相比较,他是重精神、轻物质的:“科学之为用,专注于向外,其结果则试验室与工厂遍国中也。朝作夕辍,人生如机械然,精神上之安慰所在,则不可得而知也。”在此,他对中、西文明进行了对比,认为中国的是“精神文明”,西方的是“物质文明”:“自孔孟以至宋元明之理学家,侧重内心生活之修养,其结果为精神文明。三百年来之欧洲,侧重以人力支配自然界,故其结果为物质文明。”两者虽各有千秋,然而到底西洋的“物质文明”的文化或人生观不足以解决人生观问题,所以导致了“一战”的灾难;唯有中国的“精神文明”的文化或人生观才能解决人生问题。在他看来, “一战”的爆发,根本在于西方文化或者“文明”的原因:“一国偏重工商,是否为正当之人生观,是否为正当之文化,在欧洲人观之,已成大疑问矣。欧战终后,有结算二三百年之总帐者,对于物质文明,不胜务外逐物之感。厌恶之论,已屡见不一见矣。”

其二,关于男女之爱。张君劢对“男女平等,恋爱自由”之风颇有微词,以为男女恋爱问题远非“人生第一大事”,只不过是“非为神圣高尚”的“占有冲动”而已。这里,他的矛头所向仍然是西方文明:“而今之西洋文学,十书中无一书能出男女恋爱之外者,与我国戏剧中,十之七八不以男女恋爱为内容者,正相反对者也。”

其三,关于个人与社会。张君劢认为:“总之,智识发展,应重个人;财产分配,应均诸社会。”但在这里,他对西方制度亦有微词:“譬诸教育过于一律,政治取决于多数,则往往特殊人才为群众所压倒矣。生计组织过于集中,则小工业为大工业所压倒,而社会之富集中于少数人,是重个人而轻社会也。”

其四,关于国家与世界。张君劢虽然主张一种世界主义,但也明确表达了他的中国文化本位立场:“我国向重和平,向爱大同,自无走入偏狭爱国主义之危险。”

通过以上四点讨论,我们不难看出,张君劢之用心所在,实乃中西文明的比较。他对西方现代文明基本是持批评态度的,而对中国传统文明则是颂扬有加的。但他立论的根据还是人生观与科学的区分,其结论是:“科学无论如何发达,而人生观问题之解决,决非科学所能为力,惟赖诸人类之自身而已。”“盖人生观,既无客观标准,故惟有返求之于己,而决不能以他人之现成之人生观,作为我之人生观者也。”

显然,张君劢这里所说的“人生观”就是他所主张或者理解的哲学。在张君劢看来,哲学就是解决人生问题的。所以,他说:“所谓古今大思想家,即对于此人生观问题,有所贡献者也。譬诸杨朱为我,墨子兼爱,而孔孟则折衷之者也。……亚丹斯密,个人主义者也;马克斯,社会主义者也;叔本华、哈德门,悲观主义者也;柏剌图、黑智尔,乐观主义者也。彼此各执一词,而决无绝对之是与非。然一部长夜漫漫之历史中,其秉烛以导吾人之先路者,独此数人而已。”

总起来看,张君劢这次“人生观”演讲,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重大问题:(1)科学与人生观(实即他所主张的哲学)的比较。在这个问题上,他的观点可以称做“分治论”,亦即认为科学只能解决自然观的问题,哲学才能解决人生观的问题。(2)中西文化的比较。在这个问题上,他的立场就是“中国文化本位论”;但对西方文化也并不是一概拒斥,而是主张考虑“西洋之有益者如何采之,有害者如何革除之。”而且主张中西文化的“沟通”,并寄希望于当场听讲者。(3)文化与人生观(哲学)的比较。认为哲学是文化之关键,“文化转移之枢纽,不外乎人生观”;所以提醒人们,在提倡“新文化”时切不可忘记了中国固有的人生观。

 

丁文江痛打“玄学鬼”

 

张君劢“人生观”演讲发表以后,据他所记,“吾友丁在君(丁文江字在君——引者注),地质学家也,夙以拥护科学为职志者也,读我文后,勃然大怒,曰,诚如君言,科学而不能支配人生,则科学复有何用?吾两人口舌往复,历二时许,继则以批评之文万余字发表于《努力周报》。”[5] 这就是丁文江作于4月12日、发表在北京《努力周报》第48、49期的长文《玄学与科学──评张君劢的“人生观”》[6]“科玄论战”由此爆发。

丁文江把张君劢的人生观哲学斥为“玄学”,称张君劢“玄学鬼附身”。“玄学”本指魏晋时期的吸收儒家思想、而以道家思想为主的哲学。但在丁文江的文章里,“玄学(Metaphysics)这个名词,是纂辑亚列士多德遗书的安德龙聂克士造出来的。”可见丁意是指的“形而上学”,即本体论哲学(Ontology)。应该说,这就是本来意义的“哲学”。当时林宰平曾对丁文江提出批评:“原文题目是玄学与科学,他所批评的却是张君劢的人生观,一开头就很奇怪了。玄学是专讲本体论的,君劢先生在清华讲演对不对另是一个问题,但是他明明是讲他的人生观,并没有提到什么玄学.”[7] 其实张君劢所说的“人生观”正是他所理解的哲学;丁文江称之为“玄学”,即形而上学,确实是抓住了问题的实质。不仅如此,他意识到了张君劢“人生观”演讲的欧洲哲学背景,所以,他一开篇就说:“玄学真是个无赖鬼——在欧洲鬼混了二千多年,到近来渐渐没有地方混饭吃,忽然装起假幌子,挂起新招牌,大摇大摆的跑到中国来招摇撞骗。”张君劢从此便被称为“玄学鬼”,“玄学”从此背上了臭名。

我们知道,丁文江是一个科学主义者,而科学主义是“拒斥形而上学”的,他们认为,凡是不能为经验所实证、为逻辑所处理的,都是非科学的毫无意义的形而上学或“玄学”,而“玄学却是科学的对头”,是应该加以拒斥的。于是,丁文江从以下八个方面驳斥了张君劢的“人生观”哲学:

一.“人生观能否同科学分家?”

丁文江首先把张君劢的理路归结为:“人生观‘天下古今最不统一’,所以科学方法不能适用。”然后据此加以驳斥,指出:“人生观现在没有统一是一件事,永久不能统一又是一件事”;“何况现在‘无是非真伪之标准’,安见得就是无是非真伪之可求?”“要求是非真伪,除去科学方法,还有什么方法?”其实张君劢演讲一开始所说的“天下古今最不统一”,只是指出了人生观的现象;但他的演讲并没有停留于此,而是旨在揭示其所以然,也就是说,他要阐明人生观为什么不能统一。为此,他才分析了他所认为的人生观较之于科学的五大特征。至于这五点区别是不是准确,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但丁文所指责的“玄学家先存了一个成见,说科学方法不适用于人生观”,是不能成立的。而丁文却抓住“最不统一”来做文章,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

但丁文所提出的“人生观能否同科学分家”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真问题。人生观确实是可以与科学有联系的,张君劢式的“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办法确实不能说明问题。即便是人生态度或价值观念,也可以由科学来加以研究。不过,丁文江的意思却是把人生问题仅仅归结为一种认识问题,这也失之偏颇。

丁针对张文里所列九大类人生观问题,再列出四类(“就我对于天象之观念”、“就我对于物种之由来”、“就我与我之贸易关系”、“就我与我之知识起源”),并认为两者之间是并没有本质区别的,都是科学的对象。其实不然,丁文所列与张文所列的问题是确有区别的。

二.“科学的智识论”

丁文江指出:“不但是人生观同科学的界限分不开,就是他所说的物质科学同精神科学的分别也不是真能成立的。”对物质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区分,据张君劢自己所言:“若夫我之分类曰物质科学与精神科学之分,取材于翁特氏论理学中之二分法,曰确实科学,曰精神科学。吾所以不取确实科学之名者,以物质二字与精神相对待,为明晓计,故取而代之。”[8] 然而就其精神实质而言,这种区分当源于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文德尔班等人对“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及“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的区分;后来生命哲学家狄尔泰等人发展了这一理论,遂提出“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区分问题。作为生命哲学在中国的传人,张君劢提出“物质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分别,是有充分的理据的。但是应该指出,这种区分还是很不成熟的,例如,“精神科学”这个提法就是很成问题的:如果它直接是人生态度或者价值取向的表达,它就不是任何意义的“科学”,因为“科学”是个认知的范畴;如果它是一门科学,它就不是人生态度或者价值取向本身,而是对之的认识或者研究。在这个意义上,丁文江的指责是不错的:不论“物质科学”,还是“精神科学”,既为科学,则必符合科学的规范。

但作为一个马赫主义者,丁文江在此处阐述的却是一种“经验实在论”立场,包括这几层意思:1.经验原则:科学知识起于感知。“觉官感触是我们晓得物质的根本。我们所以能推论其他可以感触觉官的物质,是因为我们记得以前的经验”;“无论思想多么复杂,总不外乎觉官的感触。”2.逻辑原则:另外一些知识起于据经验而进行的逻辑推论。他以“自觉”(自我意识)为例,“旁人有没有自觉呢?我不能直接感触他有,并且不能直接证明他有,我只能推论他有”;“我看见人家受了觉官的感触也往往经过了一个期间,方才举动。我从我的自觉现象推论起来,说旁人也有自觉,是与科学方法不违背的”。以上丁文江所标举的经验与逻辑,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两大“法宝”。在他看来,科学乃是“以心理上的现象为内容”的。3.唯心原则:物质存在最终起于经验-逻辑。归根到底,“我们之所谓物质,大多数是许多记存的觉官感触,加了一点直接觉官感触”;“我们所晓得的物质,本不过是心理上的觉官感触,由知觉而成概念,由概念而生推论。科学所研究的不外乎这种概念同推论,有什么物质科学,精神科学的分别?”可以说,丁文江提出了一个很典型的公式:物质=感知+推论。“所以冒根(摩尔根——引者注)在他的《动物生活与聪明》那部书里边叫外界的物体为‘思构’(construct).”这些话,简直是贝克莱“存在即被感知”的翻版了。丁文江把这叫做“浅近的科学知识论”,又叫做“存疑的唯心论(Skeptical idealism)”;由此出发,经验主义走向不可知论,由此排除本体,“拒斥形而上学”。丁列举了一串西方科学主义者的名字,“他们以觉官感触为我们知道物体唯一的方法,物体的概念为心理上的现象,所以说是唯心。觉官感触的外界,自觉的后面,有没有物,物体本质是甚么东西:他们都认为不知,应该存而不论,所以说是存疑。他们是玄学家最大的敌人,因为玄学家吃饭的家伙,就是存疑唯心论者所认为不可知的,存而不论的,离心理而独立的本体。”

丁文江的立论,是基于两条 “原则”的:其一,“凡常人心理的内容,其性质都是相同的。心理上联想的能力,第一是看一个人觉官感触的经验(经验原则——引者注),第二是他脑经思想力的强弱(逻辑原则——引者注)。”其二,“天才豪杰同常人的分别,是快慢的火车,不是人力车同飞机。因为我们能承认他们是天才,是豪杰,正是因为他们的知觉概念推论的方法完全与我们相同。”这两条原则其实就是一条,即经验主义的心理联想主义的原则。“根据这两条原则,我们来审查概念推论:第一,凡概念推论若是自相矛盾,科学不承认他是真的。第二,凡概念不能从不反常的人的知觉推断出来,科学不承认他是真的。第三,凡推论不能使寻常有论理训练的人依了所根据的概念,也能得同样的推论,科学不承认他是真的。”第一、三条都是逻辑原则的要求,第二条是经验原则的要求。可见,这仍然是心理主义、经验-逻辑主义的立场。

三.“张君劢的人生观与科学”

这里,丁文江从五个方面指出:张君劢的“人生观”,“决逃不出科学的范围”。其中,有几个论点很值得注意:(1)“凡不可以用论理学批评研究的,不是真知识。”不能用逻辑思维来加以处理的,就不是真知识。——这个判断本身问题不大;问题在于张君劢所说的“人生观”恰恰不是“知识”的范畴,而是意向范畴。(2)“科学的材料原都是心理的现象,若是你所说的现象是真的,决逃不出科学的范围。”丁文江在这里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要推出“真现象逃不出科学范围”,其前提不应该是“科学材料都是心理现象”,而应该是“现象都是科学的材料”。(3)“科学未尝不注重个性直觉,但是科学所承认的个性直觉,是‘根据于经验的暗示,从活经验里涌出来的’。”科学也有个性、直觉的问题,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但丁文江仍然站在经验主义、心理主义的立场上来说话,把个性和直觉归为“经验的暗示”。这样的个性直觉,决不能保证科学的科学性——共通性、普遍性;然而真正的直觉绝非经验的直观,而是本质的洞察,它是具有共通性、普遍性的。

四.“科学与玄学战争的历史”

这里,丁文江简述了科学从哲学中分离和独立出来的历史,这些确实都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但这不能证明哲学必将消亡。然而丁文江称:“玄学于是从根本哲学[9],退避到本体论(Ontology)。他还不知悔过,依然向科学摆他的架子。……科学不屑得同他争口舌:知道在知识界内,科学方法是万能的,不怕玄学终久不投降。”丁文江就这样宣判了哲学的死刑。

五.“中外合璧式的玄学及其流毒”

丁文江准确地指出了张君劢所宣讲的乃是“中西合璧式的玄学”:“张君劢的人生观,一部分是从玄学大家柏格森化出来的”;“西洋的玄学鬼到了中国,又联合了陆象山、王阳明、陈白沙高谈心性的一班朋友的魂灵,一齐钻进了张君劢的‘我’里面。”确实,张君劢的人生观哲学乃是西方的生命哲学与中国的宋明心学相结合的产物。但丁文江作为科学主义者,对张君劢的两大思想来源的评价都是很不公允的。他不是运用说理、而是引用他所崇拜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罗素的话来对柏格森进行了可以说是人身攻击:“罗素在北京的时候,听说有人要请柏格森到中国来演讲,即对我说,‘我很奇怪你们为甚么要请柏格森。他的盛名是骗巴黎的时髦妇人得来的。他对于哲学可谓毫无贡献;同行的人都很看不起他。’”这样来评论柏格森,实乃出于哲学立场的偏见。丁文江同时又攻击陆王心学,指责他们只知“玄而又玄”地“高谈心性”。对心学的这种批评是由来已久的了,至迟可以追溯到明末去。其实,对心学以及与之相对立的程朱理学、乃至乾嘉“实学”的评价,还是一个迄无定论的学术问题。

丁文江指责这种玄学有两个方面的巨大危害:

一是对人生的危害:如果“一班的青年上了他的当,对于宗教、社会、政治、道德一切问题真以为不受论理方法支配,真正没有是非真伪;只须拿他所谓主观的、综合的、自由意志的人生观来解决他”;“书也不必读,学也不必求,知识经验都是无用”;如此这般,那将会是怎样的人生?显然,这里对张君劢的观点有所歪曲。张君劢并没有说过“知识经验都是无用”的,而只是说它们无关于人生观问题(这当然也不是十分妥当);他所说的人生观“没有是非真伪”,也只是从认知上、知识性上、逻辑性上而言的,并没有说在意向上、价值观上、道德观上均无是非可言(但张君劢在这个问题上的表述确也存在若干问题)。

二是对社会的危害:一旦没有了是非真伪的标准,“假如张献忠这种妖孽,忽然显起魂来,对我们说,他的杀人主义,是以‘我自身良心之所命,起而主张之,以为天下后世表率’,……这种社会可以一日居吗?”这里显然也是一种误解,即对“我自身良心之所命”的误解。张君劢这里讲的“良心”,便是中国心学所说的“良知”,类似康德所说的“自由意志”的“道德律令”,并非纯粹个体性的随心所欲,恰恰相反,它是一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意识。不过,我们也要看到,不论是张君劢本人的人生观哲学,还是西方生命哲学,在这个问题上都还存在着严重的理论问题。

六.“对于科学的误解”

丁文江在这里列举出人们对科学的三种误解:“向外”的(务外逐物),“物质的、机械的”。对此,他申辩道:(1)“我们已经讲过,科学的材料是所有人类心理的内容”;“张君劢说科学是‘向外’的,如何能讲得通?”(2)科学不仅是“物质的”;科学对人心大有裨益:“科学不但无所谓向外,而且是教育同修养最好的工具”;“不但使学科学的人有求真理的能力,而且有爱真理的诚心”;“ 拿论理来训练他的意想,而意想力愈增;用经验来指示他的直觉,而直觉力愈活”。(3)科学不是“机械的”;“了然于宇宙生物心理种种的关系,才能够真知道生活的乐趣。这种‘活泼泼地’心境,只有拿望远镜仰察过天空的虚漠、用显微镜俯视过生物的幽微的人,方能参领得透彻”。这里,丁文江倡导“科学万能论”。就对象言,“凡是真的概念推论,科学都可以研究,都要求研究;”“无论遇见什么事,都能平心静气去分析研究,从复杂中求简单,从紊乱中求秩序;。”就方法言,“科学的万能,科学的普遍,科学的贯通,不在他的材料,在他的方法。”这种方法,当然就是上文讲的经验归纳和逻辑推理的方法了:“科学的方法,是辨别事实的真伪,把真事实取出来详细的分类,然后求他们的秩序关系,想一种最简单明了的话来概括他。”科学万能的一个最重要的例子,是可以改良人种:“近年来生物学上对于遗传性的发现,解决了数千年来性善性恶的聚讼,使我们恍然大悟,知道根本改良人种的方法,其有功于人类的前途,正未可限量呢!”

七.“欧洲文化破产的责任”

丁文江不承认“欧洲文化破产”之说,认为:“我所不得不说的是欧洲文化纵然是破产(目前并无此事),科学绝对不负这种责任,因为破产的大原因是国际战争。”这是基本正确的。战争的原因当然不是科学。不过,“一战”以来欧州思想文化界确实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也是不争的事实。那么,“一战”的爆发就没有一点欧洲思想文化方面的背景值得检讨吗?丁文江把战争的原因归为个别领导人物的不懂科学:“对于战争最应该负责的人是政治家同教育家。这两种人多数仍然是不科学的”;“一班应负责任的玄学家、教育家、政治家却丝毫不肯悔过,反要把物质文明的罪名加到纯洁高尚的科学身上。”这样的说法,恐怕天真了一点。他还详述欧洲近代以来的历史,得出一个结论,作为依据:“欧美的工业虽然是利用科学的发明,他们的政治社会却绝对的缺乏科学精神。”

八.“中国的‘精神文明’”

丁文江不同意张君劢所采取的“西方为物质文明,中国为精神文明”这种当时比较流行的说法,指出:“至于东西洋的文化,也决不是所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这样笼统的名词所能概括的。”这个批评完全正确。中国有中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西方有西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丁文江又有一种偏颇,就是把“中国的‘精神文明’”归结为宋明陆王心学,进而便斥之为“无信仰的宗教,无方法的哲学”,并把宋元之际、明清之际的民族灾难统统算在心学的账上。

丁文江还有一种很值得注意的说法:“许多中国人不知道科学方法和近三百年经学大师治学的方法是一样的。”这里所说的,就是乾嘉学派以来的考据之学。他从而盛赞“汉学”(考据之学),而痛斥张君劢所景仰的“宋学”(心性之学),指其高谈心性,百无一能,遇事束手无策,只会祸国殃民。这也是当时许多人的看法,甚至梁启超也这么看。当然,中国考据之学与西方科学有相通之处,如重实证、归纳等等;但两者到底有本质区别,属于根本不同的传统。

最后,丁文江引用了胡适的一句话来作“结论”:“我们观察我们这个时代的要求,不能不承认人类今日最大的责任与需要是把科学方法应用到人生问题上去。”

细读丁文,对张文的批驳可以归结为三点:(1)人生观并不是主观的,而同样是客观实在的。丁指责张:“拿主观客观来分别人生观同科学”,但他自己文章里却“没有法子把人生观同科学真正分家”。(2)人生观因而也是有客观的是非标准的,并且是有公例可求的。丁认为,既然都是客观的事实,就都是有是非标准、因而有统一的公例可求的。丁文江的这个观点,在认知的意义上是能够成立的。(3)求其公例的方法,就是经验主义的归纳方法。“我们所谓科学方法,不外将世界上的事实分起类来,求它们的秩序。等到分类秩序弄明白了,我们再想出一句最简单明白的话来,概括这许多事实,这叫作科学的公例。”显然,这是英美经验主义传统的归纳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6-18 16:2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