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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w8la

▉500个短篇恐怖故事合集▉(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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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30 19: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No.28 月光下的足音
  
外边那轻微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程安脸色有些发白,神情不安的从床上坐起来,看了看宋歌。宋歌始终坐在监视器前,看着门外的动静,他的脸色比程安还要惨白,连身体都在微微颤抖着。
  此时夜半,晦涩的月亮悬挂在空中,透露着一种惶然诡异的景色,外边的长街上车流不断,商场里边也一样的是灯火明亮,货架上的所有商品静静的摆放着,等待着明天一早开门后任顾客挑选。诺大的一座连锁超市一个人也没有,除了程安和宋歌这两个年轻的保安之外,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但是那足音仍然在响着,就象一个背负着沉重行囊的旅人,每迈出一步,都是那么的吃力,啪唧,啪唧,啪唧唧,脚掌拍击着平滑的大理石地面,沉重的身体压迫着地表发出的声音在午夜的静寂中是如此的清晰,听得人惊心不定。
  看不到人,只能听到清晰的足音却看不到人。为心里的恐惧所逼迫,程安突然嚎叫了一声:“是谁,快出来!再不出来我就开枪了!”
  宋歌颤抖着走到程安身边,他手中拎着一枝电警棍,也喊了一声:“出来吧,我看到你了,别躲了!”
  脚步声停了下来,如同一只垂死的鸟,从高空跌落,引发了空气中一连串的余响。然后,就在这令人窒息的寂静中,那清晰的足音再次响起,穿透自然界层层屏障,势无可挡的渗透进来,冲击着程安和宋歌的耳膜。
  恐怖的气氛过于强烈,宋歌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呻吟,突然程安用肩膀撞了他一下:“快看。”
  顺着程安的手指方向,宋歌低头一看,不由得魂飞魄散。
  地面上,清晰的印着一只足印。
  那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是一个女人的脚印!这是一个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脚印!!!
马哲心满意足的啪嗒着泛着乌黑的嘴唇,两只粗大的手掌象是在面盆里和面一样,正在揉搓着身下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半眯着眼睛,近乎绝望的呻吟着。她有一张知性女人的脸,额头极宽,容貌非常有特点,但是不够十足的女人味。马哲不喜欢这种相貌的女人。他觉得女人长得漂亮才是一切,至于头脑智慧吗,那玩艺最好不要有的好。
  不过女人的智慧终究有限,就拿马哲身体下的这个女人来说,虽然她是商界赫赫有名的女强人,以其头脑过人精明绝顶而著称,还不是一样让他马哲压在了身体的下面?如果她不是二十四家连锁超市的董事长的的话,马哲连看她一眼都懒得看,惶论娶她做老婆和她上床了!
  马哲今年三十岁出头,满脸的络腮胡子,胸毛黑厚,雄性特征极为明显。他在一家名为蓝月光的超市做保安主任。这家超市是集团公司旗下的二十四家连锁超市中的一家,有一天邱董事长来超市视察,马哲意外的发现这个年轻的女人脸色透着明显的苍白疲乏,分明是缺少情爱的滋润。想不到这个鼎鼎大名的女富婆在情感上竟然是一片沙漠,马哲立即打起了主意。
  年轻的女董事长叫邱莼,在商界拼杀得久了早已乏倦不堪,只是因为她和身价过高,等闲男人不敢上前,所以才会单身打拼。马哲却全然不理那套,对她一番死缠烂打,而邱莼帮本对这个身材高大的保安主任也有几分好感,不知不觉的就相信了他的甜言蜜语,嫁给了他。
  婚后,马哲几次暗示老婆激流勇退,回家做全职太太,把财产交给他打理。但是邱莼却发现他的能力很是一般,如果真的把家产移交给他的话,只怕过不了多久两人就会沦落到喝西北风的地步,所以拖延着没有答应。
  对于邱莼的拖延,马哲心里说不出来的恼火,可是时机不到,他也不敢发作,只是耐心的寻找着机会,但是,这种机会会有吗?
  马哲正在胡思乱想,放在桌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窥视了一下邱莼的脸,见她没有什么反对的表示,就拿起了手机:“喂……嗯,”他的脸色变得奇怪起来:“什么?是一个女人光脚走路的脚印?我说你们**的喝多了吧……那可是大理石铺的地面啊……”他把手机放下,对邱莼说了句:“老婆,东门外的那家分店有了点事情,我得过去处理一下。”
  “我和你一起去。”邱莼一听超市里有事,担心马哲去了胡来,就坐了起来。
  马哲怔了一下:“老婆,这么小的一件事……”
  “不行,你处理事情考虑得太少,我一定要亲自过去。”邱莼说着,穿好衣服下了地,和马哲开车到了那家超市,程安和宋歌正面带惊恐的等候在门外,见到两人急忙迎了上来:“邱董事长也来了。”邱莼嗯了一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的经过……我们也说不清,还是请邱董和马主任你们亲自看一看吧。”程安和宋歌将马哲和邱董带到了超市里边,指着地下的那个脚印让他们自己看。
  地面上的那个脚印还在,而且也许永远也消除不了。
  那是深深的陷在大理石石质里边的印痕,给人的感觉就好象是这块大理石还是一块粘土的时候,那只脚就踏了上去,留下了这么一个足印。然后,经过亿万个岁月的沉积,烈火与冰霜的洗礼,终于经凝结为坚硬的石块。当它做为板材被剖开,打磨之后,就将这只足印呈献给了世人。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变得简单起来了。让人疑惑的是,事情远没有这么复杂,没有这么漫长,这个美丽的足印,早在白天的时候还没有出现,地面的大理石全部是光滑的平面,只是到了晚上,超市关门之后,那神秘的足音响起,大理石地面上就被踩出了这只脚印。
  这是人为造成的!
  马哲蹲下身,仔细的看了看那只脚印,就立即做出了这个判断。
  在大理石地面上留下印痕,好象很难,其实非常简单,只要有一种发射出高温弧光的电喷仪,对准大理石表面慢慢喷射热焰,不一会儿的功夫大理石表层就会熔化,喷出一个脚印痕迹之后,再将周边炙烤的部分打磨掉,就可以象现在这个样子吓唬人了。
  马哲从不相信任何超出于他的理解之外的东西,一看到这奇异的现象他就知道有人在搞鬼,是这个长得猴一样的程安?还是那个比猴更象猴的宋歌?很明显的是,肯定是这两个家伙合起伙来干的,但是为什么呢?马哲蹲在地上,心里思衬着,男人所思所想,无非不过是钱和女人,这个程安和宋歌穷极无聊的在大理石上烧出这么一只脚印,究竟目的何在呢?
  钱……女人……!一想到女人,马哲的脸色立即变了,他迅速的瞟了程安和宋歌一眼,站了起来,对邱莼说道:“你先到里边坐一下,这点小事,就由我来处理吧。”邱莼见事情不象自己所想象的那样,点了点头,就进保安室去了。
  看着邱莼进了保安室,马哲阴沉着一张脸,伸手招了招宋歌:“你,跟我过来检查一下超市里边的情况,说不定真的有人躲在里边。”又用手一指程安:“你,往那边去看看,步话机不要带,放在在儿给董事长壮壮胆儿,有什么事你直接用手机向我报告。”程安狐疑的答应了一声,和马哲宋歌分开,去巡示货架去了。
  马哲带着宋歌走进远远的一个角落里,突然转身,猛一提膝,撞在宋歌的下阴上,宋歌猝不及防,痛得倒吸了一口气,刚要呼喊出声,早已被马哲伸出一只手,扼住了他的脖子:“说,是谁的主意?”
  宋歌痛苦的翻着白眼,马哲扼人喉咙的技术非常高超,能够透过一丝气不至于憋死,却喊不出声,只能断断续续的一个字一个字往外挤:“不……不……不是我……马……主任……你误会了……呃!”
  “误会?”马哲鼻子里哼了一声,用力一推,宋歌被推倒在地:“哼,就凭你们两个,想跟我耍这种小心眼,真**的活腻了,说,是不是程安的主意?他是不是想用这个来吓唬我?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了?”
  宋歌被马哲那副凶恶的表情吓呆了:“他……他什么也没跟我说过,什么也没说过。”
  “你一张嘴,我就知道你在撒谎!”抓住宋歌的衣领,马哲将他提起来,逼视着对方的眼睛,满脸煞气的说了一句:“你要是今天不跟我说实话,我就打断你的脊椎骨,让你一辈子爬不起来!”
  宋歌恐惧的眨着眼睛:“程安他……他也没说什么……他就是说……说马主任以前在这里玩过的一个女人……还说……如果他要把这事说出去的话……你……你不光做不成董事长老公了……恐怕就会立即蹲……蹲监狱……就说过一次。”
  马哲哼了一声,将宋歌扔在地上,追问道:“然后你们就设下这个圈套,是不是?想讹诈我吗?哼,没那么容易,哼,你去把程安给我叫过来,今天晚上我就掰开来跟你们好好谈谈。”
  宋歌如逢大赦,爬起来向着外边飞跑,跑着跑着,突然站住了,在他的面前,那方平滑的大理石地面上,赫赫然有一个脚印。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宋歌狐疑的站住,看看前边又看看后面,心想这事真是怪透了,这里居然还有一只脚印,和保安室门口的那一只一模一样,但为什么只有一只?难道超市里边有个一条腿的女鬼?
  他心脏砰砰的跳着,左顾右盼了好一会,见没有什么异常的动静,这才安下心来,绕着脚印走过去,拨腿向保安室飞奔,远远的就看到程安正站在保安室门前,那张脸呆若木鸡,满头是汗。
  宋歌一直跑过去:“小程,马主任让你过去一趟,找你有事。”
  程安一动不动,宋歌又说了一遍,程安还是没有反应。宋歌觉得不动劲,使劲推了他一下,程安这才如梦方醒,转过脸看了一眼宋歌,那张脸上充满了惊怖之色:“宋歌,你看,你看。”
  宋歌低头看了看,地面平整光滑,映衬着天花板的灯光。他纳闷的摇了摇头:“一切都很正常啊,没什么不对劲的,你怎么成了这么副模样?”
  程安呆呆的望着他:“正因为一切都很正常,所以事情才非常不对劲。”
  宋歌皱了皱眉头,刚要说话,忽然跳了起来,他这才注意到,他们站的位置,正是那只神秘的脚印所在的位置。可是,此时那块大理石平滑齐整,那神秘出现的女人足印,又神秘的消失了。
  大理石的地面上突然出现一只脚印,又突然消失,这种事……程安和宋歌两人面面相觑,只觉得什么地方一股阴寒气息逼来,冷嗖嗖的直刺入心中,不由得激泠泠的打了个寒噤,两个人互相看着对方,还是程安先说了句:“邱董事长和马主任都在呢。”
  听程安这么一说,宋歌顿时放下心来,邱董事长和马主任可是有钱人,身家豪富,他们都不害怕,而他和程安不过是两个穷保安,随时都会被人家踢出商场,两个人的命抵不上董事长家里的养的那条狗值钱,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可怕的?这么一想,两个人的胆气顿时壮了起来,再不理会门前那离奇出现又神秘消失的女人足印,大摇大摆的向前走去。
  走了几步,程安突然站住,将宋歌拉到一边:“喂,我跟你说起的那件事,你没告诉马主任吧?”
  宋歌眼睛眨了眨,不敢说实话,就回答道:“那怎么可能,咱们兄弟自己说的话,怎么可能告诉别人。”
  “哼,其实你真的应该告诉他的。”程安冷笑了一声:“那件事,知道的只有他和我两个人,当时你不知道那个女人哭得有多惨,身上的皮都被老马给剥下来了,也不知道老马的邪性劲怎么那么大。其实那个女的不过是在超市门下躲一会雨,却被老马非说人家是小偷给弄进来了,我还以为老马只是玩玩她就完了,谁知道玩完之事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老马怕她出去报案,索性就干脆把那个女的给灭了。我当时在一边看着吓得裤子都给尿湿了……跟你说了这么多,你不会会报案吧?”
  “我?”宋歌打了一个冷战:“咱们是哥们儿,你相信我才告诉我这些,我怎么会出卖你呢。”
  “你就是真的出卖了我我也不怕。”程安冷笑道:“你在女厕所里边偷安窥视装置的事情,我这里都有录相,只要把那些录相拿出来放一下,超市里的女服务员们和女顾客就会把你撕成碎片,你信不信?”
  宋歌呆若木鸡,好长时间才醒悟过来:“什么……你……你原来都知道?”
  “我和你一起负责商场的监视系统,能不知道你都偷偷干些什么吗?”程安用阴森森的语气说道:“大家都是男人,脑子里的东西除了钱和女人之外,还能有什么玩艺?我早就知道不说出来,就是为了防止你哪一天想在后面卖了我,哼哼,哥们儿,醒醒吧,以后你乖乖的跟着我,听我的话,少不了你的好处,否则,哼哼!”他一拳打碎身边柜台上的玻璃板,看了看淌血的手,扬长而去。
  宋歌面如死灰,一动不动的立在那里,身体的反应机能彻底失去。突然之间他的身体就象是被一根弹簧疾速弹起,一下子跳到半空,闪在一边,然后回过头来,他那双惊诧到了极点的眼睛,呆呆的注视着地面上刚刚出现的一只女人足印。
  刚才他和程安谈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地上,地面根本就没有这个足印,那么这个足印是怎么出现的?而且,它居然跟保安室门前消失的那只足印一模一样?
  突然之间他发疯的狂奔起来,一直冲到他回来的路上曾经遇到脚印的地方,果然,那只曾经让他惊心不定的脚印,此时已经消失了。
  宋歌终于明白了,那只脚印,那神秘的脚印,它自己会走动!
  程安大摇大摆的往前走,拐过一个高高的货架,看到马哲正满脸阴郁的站在那里抽烟,他站住了,用狡滑的目光瞅着马哲:“老马,你找我有事?”
  “废话,没事我叫你来干什么?”马哲冷哼了一声,他的目光阴冷,在程安的脸上移动着:“咱们俩那天晚上干的事,你怎么跟宋歌说了?你知道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的事情?让人知道了咱们俩都会被杀头的。”
  “杀头的是你,我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从犯。”程安笑嘻嘻的说道:“那天晚上就咱们两个轮班的时候,是你硬说在门外避雨的那个女孩子是小偷,把她逮进来的,也是你假装搜赃物,把她身上的衣服扒光的,第一个强暴了她的是你,说不能放了她的也是你,后来剥了她的皮,往她身体上撒盐末和胡椒粉,折磨了她整整一夜才死去的人,还是你,我就是在一边看着,所以要是被人逮住的话,杀也只是杀你的头,我怕什么?”
  马哲的脸上浮现出一层隐隐的青气:“姓程的,操*你*妈你这么大声干什么?不想活了?”
  “我怎么就不想活了?我太想活下去了。”程安愤怒的驳诘道:“可我**的活个什么劲?要钱没钱,要女人没女人,眼睁睁的看着你搂着董事长上床,用她的钱偷偷的在外边玩女人,而我却花不到一分,你说我还活个什么劲?”
  马哲恼怒的看着他:“你**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说!”
  “什么意思?”程安愤怒了,冲着马哲叫嚷起来:“我是什么意思这还用问吗?钱,老马兄弟,自从金钱被发明以来,你的问题只有这一个答案!”
  马哲急促的喘息着,好长时间过去,他才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现在还不能动手,这个家伙是有备而来的,搞不好反倒会被他占了主动,那事情可就麻烦了。想到这里,他后退一步,可怜兮兮的叹了口气:“哥们儿,不是兄弟我不照顾你,都**的怪邱莼那个贱女人把钱把得太紧,你不知道啊兄弟,我虽然是她名义上的丈夫,可实际上跟她家里养的猫狗差不了多少,想从她手里抠出点钱来,你不知道有多难啊,兄弟,不然的话我能不照顾你吗?咱们可是兄弟啊。”
  “你这套我都听腻了,”程安不耐烦的说道:“少废话,咱们说点正格的,你打算用多少钱摆平这件事吧,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马哲被逼无奈,牙痛似的吸了一口冷气:“兄弟,先说说你要多少吧。”
  程安用手指在空中划了个半圆:“一半财产。”
  马哲失笑了起来,为了强化他失笑的效果,他蹲坐下来:“兄弟,你真会开玩笑,一半财产?那好,每个月把我的薪水分给你一半,这你总该满意了吧?”
  程安的脸色变得铁青:“姓马的,你明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马哲认真的问道。
  “我是指集团公司的所有资产的一半!”程安冷森森的说道:“少一个崩子,我也不干。”
  “可这钱不是我的,是邱莼的。”马哲冷静的告诉程安。
  程安冷笑:“是你的,迟早会是你的,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慢慢的把手中的烟蒂扔下,用脚研灭,马哲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既然咱们把话都说开了,事情就好办了,这样吧,趁今天晚上这个机会,你帮着我把邱莼干掉,那我就把所有的财产分给你一半,咱们哥俩一起发财。”
  “一言为定。”程安的眉宇间透出一道凶恶的杀气,伸出一只手和马哲相握,就在这个时候,超市里边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尖利的惨叫,两个人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是宋歌,他嚎叫什么?”
  宋歌的嚎叫透着一种渗人的凄惨与绝望,猝然而起,悠悠不绝,在空荡荡的超市商场里回荡徘徊着。那种惨嘶仿佛是从他的五腑六脏中发出来的,透着一种明显的血腥味道,强烈的刺激着人的听觉神经,让马哲和程安从心里感受到一种极度的恐怖与惊竦。
  “出什么事了?”马哲和程安急忙拎起电警棍,循声跑了过去,他们跑到宋歌发出惨嚎的地方,却惊讶的东张西望着,这里四下里一切正常,商品井然有序的摆放在货架上,灯光柔和的照射着四周,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宋歌那绝望的呼号,近在咫尺的凄厉回响着。
  “什么东西?怎么回事?”马哲和程安没头苍蝇一样的胡乱奔跑着,却怎么也找不到宋歌,只有那凄恻的哀号,声音却越来越远,仿佛是从无路可至的阴狱之中传来,渐渐的,哀号声化为一声悲泣,四下里恢复了原有的宁静。
  “你找到他了没有?他到底在哪里?”惨嚎声渐渐消落,超市商场里只有马哲和程安的吼叫声,在空落落的商场里显得犹为突出:“他究竟掉什么里了?是不是下水道?”
  可这里附近并没有下水道,不仅没有下水道,连地下通道也没有,马哲还不甘心,他蹲在地上,用指甲徒劳的想把大理石地面撬起来,找到沉陷入其中的宋歌,但是地面铺得很结实,单凭指甲根本不可能撬开。
  那么他到底掉什么地方去了呢?马哲困惑了,百思不解的搔着头皮。程安更是方寸大乱,他趴在地上,眼睛在货架底层扫来扫去,满心希望能在哪一个角落里发现宋歌。
  两人找了一遍又一遍,连眼睛都看得疼了起来,但是仍然找不到宋歌,那诺大的一个男人,竟然无形无影的消失了。
  “算了,不找了。”马哲找得累了,突然之间他想起什么来,面色如土的看着程安:“他会不会……”
  程安一惊,知道马哲想要说什么,就回答了一句:“不可能吧?那天咱们俩不是把那个女人的尸体御了开来,混在牛肉里边绞成馅了吗?再说……”
  再说什么,程安没有说出来,虽然他没有说出来,但马哲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脸上顿时浮现出阴森森的杀气:“哼,就算那个女人真的变成了鬼,我也不怕,她活着我都不怕,死了就更不怕了!”这样一说,他的勇气也恢复了,原有的暴戾与凶悍再次让他的脸上露出了狞厉的神色:“别废话了,干脆利用这个机会,你马上过去把如邱的女人干掉,干掉了她,这里的一切就全是咱们俩的了。”
  “好,只要有钱,老子是什么也不顾了。”程安把衣袖一卷:“好,上一次是你动的手,这一次由我来,从今天开始,咱哥俩是一条线上拴的蚂蚱,跑不了你,也蹦不了我!”
  他大踏步的向前走去,顺手掂了掂手里的电警棍:“老马,我这过去动手,你去把铰肉机打开。”
  “好喽,”马哲吆喝一声。眼看着程安大步走远,他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狞笑:“哼,想**的跟我分钱?做梦去吧,等你杀了邱莼我就宰了你,谁让我是她丈夫来着?替她报仇当场打死凶手,也是我这个做丈夫的份内的职责吗。”
  程安听不到马哲的喃喃自语,他拎着电警棍大步的走着,他已经想好了,等一会儿进了保安室,先用电棍将毫无防备的邱莼击倒,然后剥了她的衣服,好好的享用享用,钱,女人,男人活在世上,还不是就为了这两样东西……他突然站住了,有些迟疑不定的看着前面的地面。
  前面的大理石地面上,清晰的印着一个女人的脚印,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女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程安的脑子一片空白,已经不会思考了。那只曾经出现在保安室门外的脚印,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一只脚印怎么会自己跑?是不是有人把那块大理石换到这里来了?他蹲下身,用手摸了摸地面。
  地面上坚实平滑,绝不会是刚刚换在这里的。程安感觉到更加的困惑,他迟钝的摇着头,伸出手,去摸一下脚印的边缘。
  当程安的嚎叫之声在商场里猝然响起的时候,马哲不满意的摇了摇头,这个程安动起手也太生猛了一点,怎么不说给邱莼一个痛快?还有,邱莼这个娘们儿怎么嚎叫起来这么个动静,难听死了,比狼嗥还要难听……不对!他终于醒悟过来,一跃而起,这不是邱莼在惨叫,这是程安的声音!
  向着哀号之声的方向,马哲疾跑了两步,又突然站住了,他的脸色变得灰白,大滴大滴的汗珠从头上淌了下来。程安的惨叫跟刚才宋歌的惨叫太想象了,都不是那种能够从人的喉咙中挤出来的声音,那是人的五腑六脏被搅动,那是一只手硬生生的从人的喉管伸入,揪住肺叶声带往外拉扯时才能够发出的凄厉悲鸣!那是人被挤压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脏器被挤压得从嘴里喷吐出来的时候才有可能发出来的声音,那是……马哲猛的摇了一下头,打断这种恐怖的联想与猜测。
  他咻咻的喘息着,就象是一只野兽一样喘息着,一时之间不明白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长时间过去,他才壮起胆,循着程安的惨嘶声寻找过去。到了,就是这一带,就在这附近,就在他的身后,就在他的耳旁,就在他的头上,就在他的脚下……那悲惨的嚎叫之声不绝于耳,丝丝缕缕的逼近过来,可他就是看不到程安。
  程安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惨叫?难道真的是在地狱里?
  马哲被这神秘的事情折磨得快要疯狂了,他推倒货架,拼命的用警棍砸烂跌落地上的瓷器,用脚使劲的踹墙壁,蹲下身双手抓住警棍捣蒜一下的捣着地面,但他所有的努力非但没有任何效果,反而是耳听着程安的惨嚎声渐渐远去,就象是消落了秋冬中树上的木叶一样,渐飘渐远,终于沉寂下来。
  马哲折腾累了,绝望的坐在地上,茫然的回想着今天夜里所发生的事情。到底出了什么事了?他遇到了什么了?为什么他会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喘息?为什么他的心里感受到极度的恐惧?
  脚印!
  他突然想起来了,对了,是那只脚印,一个出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的脚印,是那只……他迟钝的眼睛移开,一眼就看到了近在身边的那只脚印,那只脚印就在这里,它一直追逐着他!
  霎时间马哲汗毛倒竖,发出了一声恐怖的尖叫,疾速的跳了起来,后退几步,眼睛直勾勾的盯在那只脚印上。
  那只脚印冲着他,脚趾头的部位扭动了一下,突然抬了起来,向前跨出了一步,逼近了他。
  马哲再次爆发出一声骇人的惨叫,他没办法不惨叫,一只脚印居然自己会移动,这匪夷所思诡奇到了极点的事情把他的胆子吓破了,他一迭声的尖声惨叫着,不停的步步后退,脚印固执的追逐着他,把他逼迫到了墙角,再也无路可逃。
  马哲此时已是心胆俱裂,那凶悍的戾气荡然无存,他象个孩子一样的蹲在地上,尽可能的把自己的身体缩小,用双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吧,可是那声带被抻裂断的惨嚎声仍然持续不断的从他的口腔中喷射出来,胆汗将他的脸色染得碧绿,一双眼珠骇得几欲脱眶跌落,这使他的表情看起来可怕到了极点。
  脚印无声,因为它没有承载着重量,所以落下时自然不会有声音发出。但是它存在着,移动着,始终未曾停息的移动着,向着马哲,它跨前一步。
  邱莼坐在阴气森森的保安室里,她感觉自己正在熟睡状态之中,可是意识却非常的清醒。她清醒的意识看到自己正在看一盘录相带。
  她看到自己坐在监视系统前,神色平静的看着屏幕,屏幕里,有两个保安正在谈笑,这两个人,一个是与她贴体同命的丈夫马哲,另一个人,则是保安程安,还有一个保安正躲在另一个屏幕里,象她一样正注视着屏幕里的屏幕,屏幕里的屏幕展示的是女洗手间里的情形,女人们进进出出,所有私隐的行为都暴露在这个叫宋歌的监视之下。
  她看到马哲在和程安两个人说笑着,言语之间非常的猥亵,他们正在进行男人的话题,谈论金钱,谈论女人,在谈论有了钱之后怎么快意的玩弄女人。接着好象是外边下起了雨,马哲和程安手忙脚乱的关上窗子,然后马哲出去了,程安一个人躲在床上看一本黄色画册,闭着眼睛用手指抚弄着那些平面的裸体女人。
  马哲回来了,他扭住一个女孩子的手腕,声色俱厉的训斥的对方,女孩子哭泣着,从坤包里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给马哲看,但是坤包却让马哲挥打落,接着马哲和程安两个人开始对女孩子进行搜身,动作流于下贱,女孩子极力的反抗着,在换来一顿殴打之后,她绝望的啜泣起来。
  马哲的搜身动作越来越出格,他的手在女孩子细嫩的部位用力的捏着,终于,他那张脸变得狰狞可怖,强行剥落了女孩子的衣衫,把她推倒在桌子上蹂躏了她,这个蹂躏的过程持续的很是漫长,因为马哲和程安两个人在轮流蹂躏这个孤弱无助的女孩子。
  然后马哲和程安激烈的争论起来,程安的抗辨只是象征性的,马哲很快取得了胜利,接下来他们俩开始慢慢的屠杀这个女孩子,这个过程同样的非常漫长,邱莼直到现在才知道马哲居然还是个剥人皮的专家,他用非常轻柔的动作,用锋利的刀子在女孩子细嫩的脚裸处割开一道小小的伤口,然后他揪住伤口两侧的皮肤,用力的往伤口里边吹气。
  女孩子的惨叫引发了空气的悲鸣与震动,邱莼惊讶的发现自己在梦中竟然是如此的冷静,继续无动于衷的观看着剥皮的过程。
  女孩子的身体渐渐膨胀起来,但是她仍然活着,绝望的泪水已经淌干,马哲小心翼翼的用刀子从伤口处探进去,动作无限怜爱的将那张美丽的人皮剥除,在保持女孩子最大程度的痛苦的同时,让她以一具激烈翻滚的脂肪与鲜肉合成的生命形式继续存活下去。
  天快亮了,马哲对程安说道:是应该结束她的痛苦的时候了。两个人兴高采烈的把这只在绝境的惨痛中不停挣扎的肉球拖出去,一直拖到菜疏部那具进口的巨大铰肉机前,那悲惨的生命虽然不再具有存活的价值,但是她仍然进行徒劳的反抗,镜头向前推进,邱莼清晰的看到那只布满了筋络与肌健组织的脚在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上踩出了一个深深的脚印。
  脚印!!!
  殷红的鲜血淌流在地上,汩汩不绝的灌入到脚印之中,邱莼不无惊讶的看到,那只脚印似乎是一种活的生命现象,那么多的鲜血流了进去,却全都被这只脚印吞咽了下去,牺牲者所有的鲜血都已经喂食了它,它却仍然处于饥饿状态之中。在它日后获得生命的岁月里,或许它需要的食物远比人们所想象的更多!
  突然之间打了一个寒噤,邱莼惊醒了,她被自己刚才的那个噩梦给吓坏了,喊了两声马哲,却不见人进来,她有些慌乱的站起来,想出去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当她站起来的时候,却突然呆住了,不由自主的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就在她的脚下,有一只脚印正在走进来。
  那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是一个女人的脚印!这是一个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脚印!!这只美丽的脚印正在向她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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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30 19: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No.29 夜魔   
  
  娟和阿岩结婚三年了,一直没有小孩,阿岩的母亲很着急,总是催他们去检查。美娟和阿岩都去医院检查过了,两个人都很正常,没有什么毛病,但是为什么三年没有小孩呢?
  阿岩在家是独生子,他的父亲死的早,母亲把他抚养大,没有什么别的要求,只是希望能看着他结婚生子。美娟自己也很着急,什么毛病都没有,就是不生孩子。每天对着阿岩那唉声叹气的母亲,美娟烦恼极了。
  这天夜里,美娟做了个梦,梦见一个白白净净,穿着红兜肚,笑眯眯的小男孩向自己跑过来,美娟慌忙中扶住小男孩,不料,手一扶到那个小男孩,小男孩就不见了。美娟醒来后,觉得这个梦怪怪的,但是也没放在心里。将近一个月过去了,美娟一直都很正常的例假已过了一个多星期了,美娟心里一动,该不是真的这么巧吧?美娟请了假,偷偷去医院做了检查,拿着那张写着阳性的检验报告单,美娟简直幸福得有点不知所措了。美娟回到家,婆婆奇怪美娟怎么不上班,这么早就回来了,美娟几乎是颤抖着把检验报告单拿出来递给婆婆,却忘了婆婆根本不识字。婆婆还是从美娟激动的脸上和那张划着红红“ ”号的报告单上看出了一切,心脏一向有病的婆婆差点激动得心脏病再次发作。
  这一来,美娟在家里的地位真是大大提升。家里的家务全由婆婆包下了,不仅如此,婆婆还让阿岩每天送美娟上下班,虽然美娟一再说不需要,但是婆婆还是强令阿岩这么做。自从怀孕后,美娟感到自己和以前大不相同了,美娟以前性格内向,很少和人交往。但是现在,美娟常常和单位的女孩子泡在一起,她喜欢她们身上的味道。美娟和婆婆的关系也好了很多,她也常常和婆婆聊天,陪着婆婆看电视。大家都说美娟变了,而且自从怀孕后,大家都说美娟比以前更漂亮了。这大概就是母性的魅力吧,美娟心里想。
  几个月过去了,随着美娟的肚子突出,婆婆更是忙着给美娟进补,阿岩不但要接送上下班,而且要陪美娟去医院、散步,一家人都围着美娟忙得团团转。
  然而人有祸福旦夕,就在美娟离预产期差不多还有一个月的时候,阿岩的母亲不幸去世了。一天早晨阿岩起来的时候,没有看见母亲象往常那样在忙来忙去预备早餐,好象还在睡觉,于是他推开母亲的门,发现母亲脸色苍白神色平静地躺在床上,阿岩慌忙走过去试了试母亲的鼻息,他吃惊地发现,母亲已经死了。事后阿岩心里一直很内疚,明知母亲心脏不好,还让她那么操劳,母亲一定是劳累过度,夜里心脏病发作了。美娟安慰阿岩说,无论如何,母亲都走得很安心了,她的心事已了,看她走的时候那么平静。阿岩一想也是。
  办完阿岩母亲的丧事后,阿岩和美娟商量,让美娟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妈妈过来帮着照应一下。美娟打个电话给妈妈,和妈妈说了阿岩母亲的丧事,以及她和阿岩想请妈妈来照应一下。美娟的妈妈一口答应了,只是说要迟几天去,要在家先把爸爸的生活安排一下。
  没有办法,美娟只有提前开始请产假。
  自从母亲死后,阿岩和美娟都很劳累,这几天以来,他们都是早早就上床睡觉了。
  半夜,阿岩的左臂感到一阵凉意,他摸摸身边,身边是空的,阿岩一下子从无边的睡意中惊醒过来。身上的被子被掀开在一边,美娟却不在,他看看房间里,没有人,阳台的门却是开的。阿岩轻轻起来,拿了件衣服向阳台上走去。美娟可能是睡不着,到阳台透透气。可是,阿岩走上阳台,阳台那不足三平方米的地方,连个人影也没有,美娟去了哪里呢?阿岩正想去客厅再看看,却忽然看见隔壁的阳台上走出一个人来。那个人双手直直地向前伸着,走路的姿势一步一步有点死板。阿岩凑着街上射来的暗淡光线仔细一看,那不正是美娟吗?美娟怎么会从隔壁那家的房间里走出来呢?阿岩想喊她,又觉得美娟的情形不太对,莫非是梦游?就在阿岩一犹豫间,美娟已经爬上了阳台,她正慢慢把一只脚向着这边阳台伸来。这房子还是母亲单位的房子,很老的,阳台之间的空隙不足一米,因为是单位的住宅房,在工厂的后面,四周是工厂的高墙,加上单位都是熟悉的人,所以也没发生过盗窃。这时,美娟已挺着大肚子,笨拙地跨上了这边的阳台。阿岩双手紧紧捂住嘴,生怕手松一点,叫声就会不由自主地溜了出来。听人说,梦游的人是不能在梦游中被叫醒的,否则会吓死掉的。阿岩看着美娟慢慢从阳台上下来,看也没看阿岩一眼,伸直了双手,眼睛半闭着,一步一步走进房间,笔直地向着床上一倒,继续她的好梦了。
  阿岩给美娟盖上被子,也上了床躺下了。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结婚这么多年了,怎么从来没发现美娟有梦游症呢?现在美娟有了身孕,万一梦游中出了什么事怎么办?母亲死了也不会瞑目的呀。要不要告诉美娟,让她注意点呢?思来想去,阿岩还是决定不告诉美娟,只好他自己夜里辛苦一点,看着她吧,反正离预产期也只有半个月了。
  吃早饭的时候,阿岩小心地问美娟昨晚做了什么梦,美娟一无所知地说:“不记得了,可能太累,一觉好象就睡到天亮。怎么啦?”
  “哦,没什么,好象夜里听见你说梦话,但又不是很清楚哦。”阿岩忙掩饰过去。
  晚上阿岩下班回来,美娟已做好了晚饭,阿岩劝美娟等他回来做就可以了,美娟说没什么,过了几天妈妈来就好了。说着两个人坐下吃饭,美娟轻轻叹了一口气,阿岩问她怎么了,美娟又长叹了一口气问阿岩:“你说,今年是不是对老人特别不利?”
  阿岩楞了一下,有点摸不着头脑:“什么意思啊?”
  美娟放低了声音,悄声对阿岩说:“隔壁的阿婆昨天夜里死了,听说死得还挺平静,家里人早上才发现。”
  “什么?”阿岩一下呆住了,“你说什么,哪一家的阿婆?”
  “就是隔壁王家嘛。”美娟用筷子头指了指。
  阿岩觉得背后一阵冷汗冒出来,那不正是昨天夜里美娟爬过阳台的那一家吗?这么巧昨夜就死了?阿岩呆呆地坐在桌前,不知说什么才好。
  “你怎么了?”美娟问阿岩。
  阿岩惊了一下,“没什么,没什么。”阿岩说着低下头吃饭,但是他吃的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只是心里有着说不上来的恐惧,他不时想到美娟爬阳台的样子。
  晚上,阿岩对美娟说怕夜里影响美娟休息,所以想要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美娟说:“大着肚子也不是一两天了,以前都没影响,现在还说什么怕影响,要分开来睡?”阿岩尴尬地喃喃着:“你夜里说梦话,声音好大。”美娟不由笑了,“你就我说梦话影响你睡觉吗,说什么怕影响我。哎,好了,随你吧。”阿岩不由在心里松了口气。
  幸好两天后美娟的妈妈就来了。美娟的妈妈收拾了阿岩母亲以前住的房间,住在了里面。自从美娟妈妈来了以后,家里有了生气,阿岩也没那么恐惧了,也许美娟只不过是有梦游罢了,只是隔壁阿婆死得有点巧。几天过去了,离美娟的预产期更近了,家里很平静,阿岩也没有再发现美娟梦游,阿岩又放下心来。
  这天夜里,阿岩被开门声惊醒过来,他心里忽然就充满了恐惧。他慢慢睁开眼,他看见美娟正站在沙发前!阿岩竭力抑制住身上的颤抖,他尽量眯起眼睛,能看见美娟,但又不让美娟看出他醒了。阿岩害怕极了,但是他一动也不敢动。阿岩紧张地盯着美娟,美娟在沙发前站了好久,忽然调头向她妈妈地房间走去。阿岩轻轻出了一口气,但随即他又紧张起来。他看着美娟走进房间,他也下了床,光着脚很轻地走到那个房间门口,小心地探头向里张望。这一下,阿岩几乎快吓死过去了,他看见美娟站在她妈妈的床头,慢慢弯下腰去,嘴对着她妈妈的嘴,然后,阿岩看见她好似用力地吸了一口气,就直起身体,仰起头来,仿佛在回味着刚才吸的那口气。过了一会儿才慢慢转过身来。
  阿岩吓得几乎动不了了,但是看到美娟转过身来,阿岩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爬起来跑向沙发,他刚在沙发上躺下,就看见美娟从她妈妈房间出来了。这次美娟没有向沙发走来,她径直走回自己的房间了。
  阿岩很想起来看看美娟的妈妈,但是他没有勇气,也不敢,他怕惊动了美娟,现在是半夜三更,谁知会发生什么呢?阿岩极度惊恐地躺在沙发上,却又不敢发出一点点的声音,他在无声的恐惧中煎熬着。天亮了,他依然不敢起来去看看美娟妈妈,他怕被美娟知道他昨天夜里看着她。到了平时美娟妈妈起床的时间,但是房间里一点声音也没有。阿岩在不断增加的恐惧感中煎熬。
  终于到了平时该起床的时间。阿岩颤抖着从沙发上爬起来,他双脚发软,却不得不走到美娟妈妈的房门口。他看见美娟妈妈面色苍白地躺着,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还是强压住恐惧,一步一挨地向床前走去,他慢慢伸出手放在美娟妈妈鼻前,一点气息也没有了。这时,阿岩终于忍不住心里的惊恐,放声大叫起来。
  在阿岩的叫声中,美娟跑了进来,她一看见床上毫无生气的妈妈,也跟着阿岩一起叫起来,她一边叫,一边伏倒在妈妈身上大声哭着。阿岩看见美娟伏倒在妈妈身上的样子,不由又想到了昨天夜里看见的一幕,他忍不住大叫着打开门想冲出去,但打开门后,他看见门口站着楼上楼下的好多邻居。阿岩收住了叫声,抱住头哭着蹲在了门边。
  阿岩叫来了许多朋友和单位同事,大家看阿岩家里连连出事,也很同情他,都纷纷给他帮忙。阿岩尽量躲着美娟,可是等他冷静下来仔细考虑,他这样避开美娟是不行的。说出他看到美娟……不行,谁也不会信的,离婚吧,肯定不行,美娟快生了。可是,美娟的行为让他好恐惧,谁知道她哪一天也会象对她妈妈那样对阿岩呢?想来想去,阿岩决定还是先让美娟住进医院里,等她生了孩子以后再想办法和她离婚。
  美娟没有告诉她家里妈妈已经死了,她怕爸爸受不了刺激。
  美娟还有三四天就到预产期了,阿岩劝美娟先住进医院,家里现在这么乱,又没人照料,美娟先是不同意,但经不住阿岩劝,想想阿岩说得不错,于是就同意了。
  那天上午阿岩和美娟送美娟妈妈去了火化场,办完了一切,下午阿岩就送美娟去了医院。美娟住了院,阿岩心里放松了许多,只觉得一阵倦意。但是医生说美娟就快生了,这几天都要留人在医院。吃完晚饭,美娟看阿岩一副没精打彩的样子,让阿岩回去休息。阿岩很想回去,但是觉得又不妥,于是犹犹豫豫。美娟对阿岩说,现在一点感觉也没有,离预产期还有几天呢,于是阿岩放心地回去了。阿岩一回到家,家里的电话正在响着,接了电话,原来是同事打来问候的,聊了几句,阿岩收了线。他怕再有人打电话来,索性拔了电话的插头。
  谁知道阿岩走后没多久,美娟忽然肚子痛起来,护士来看了说是阵痛,快生了,于是找家属来,找来找去也没找到,只好先送进产房里。美娟把家里电话告诉一个护士,托她给阿岩打电话,护士过了一会儿进来告诉她,说打通了没人接。产房里只有美娟一个待产妇,护士只是过一会才来看一下。在光线暗淡的产房中,美娟的肚子一阵痛过一阵。
  阿岩终于可以放心睡个觉了,最近这一段时间,阿岩已煎熬得不成人样了。拔去电话插头,阿岩去洗了个澡,然后往床上一倒,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半夜里,阿岩被一阵恐惧感惊醒过来,他觉得床前站了个人。他猛然睁开眼,恐惧感一下子袭击了他的全身。他浑身冒着冷汗,嘴唇颤抖着,极度的恐惧已让他动不了了。阿岩的床前站着的正是挺着大肚子的美娟!阿岩眼睁睁看着美娟伏下身来,嘴几乎贴在了阿岩的嘴上,最后,阿岩看见她做了个深呼吸的动作……
  凌晨六点钟的时候,美娟在医院里生了个男孩。
  一直到中午,阿岩也没有出现,家里的电话一直没人接。美娟心里害怕极了,托人打电话叫来单位的同事,托她们去她家里看一下。下午,几个同事拎着一罐鸡汤来到医院,美娟正抱着小BB,看见同事来到,美娟忙问起阿岩,几个同事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说话,美娟心里忽地冷地象下了霜:“是不是,是不是阿岩他,他出事了?”美娟看见几个同事不约而同地低下了头,美娟的泪哗地涌了出来。
  她看着怀里这个一出世就没了爸爸的小BB,却看见他正咧开嘴在笑。美娟的泪滴落在他的嘴上,他伸舌头舔了一下,美娟就忽然想起梦中那个向她扑来的小男孩,真的很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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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30 19: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No.30 人皮面具
  
  系里的小礼堂门口贴着一个通知,还有几天就到万圣节了,系里准备在万圣节开一个化妆舞会,地点就在系里的这个小礼堂。
  星期六的下午,郑彦和同寝室的几个同学一起上街,为万圣节系里开的化妆舞会做准备。
  在商业区的一家精品店里,墙上挂着各种万圣节的鬼面具,红红绿绿的脸,一副副狰狞的模样。
  小缪随手拿起一个鬼面具套在头上,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照完了又脱下来,再换一个。其他的同学也在一个一个挑着面具,每人都在拣着自己喜欢的面具。
  郑彦把墙上挂的面具都看了一遍,没有他喜欢的。他不想把自己装扮成恶鬼的模样,他想要特别一点的,可是这里没有。
  几个男生头上都套着鬼怪面具,一齐冲出精品店去,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都看着他们,那些年轻的女孩子,一边看着他们大笑,一边叽叽咕咕地谈论着什么。郑彦走在最后,他觉得小缪他们的那副模样简直象是傻瓜,不,十足就是大傻瓜!
  小缪停下来,歪头看着郑彦:“你没买?”
  “都是鬼怪,太老套了!”郑彦耸了耸肩。
  “你不是想扮王子吧?”
  “那也好过满屋子的鬼!”
  “那么,谁会扮公主呢?”小缪大笑起来。
  其他的同学都回学校去了,只有小缪还陪着郑彦在满街乱转。
  明天晚上就要开舞会了,郑彦还没找到合适的面具,小缪劝他随便买一个就算了,可是他却说:“我一向是宁缺勿滥!”
  “如果你买不到你想要的呢?”小缪斜眼看着他,“不参加舞会了吗?”
  郑彦用手把脸捏成一个古怪的样子,“那我就这样,扮一下《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
  一个下午很快过去了,天开始黑下来,饥肠碌碌的小缪实在忍不住了,拉着郑彦一头撞进路边的一家面馆,在靠着玻璃窗的座位上坐了下来。面馆里的人很多,他们叫了东西很久了,还是没有端上来。郑彦一边和小缪聊着天,一边向外面张望着。
  “我出去一下。”郑彦忽然站起来,转身出去了。
  小缪看着郑彦走进面馆对面的一家小店里,他正在盯着那个店看的时候,他们叫的面端上来了。小缪顾不上等郑彦回来一起吃了,他自己一边鼓起嘴吹着挑起来的面条上的热气,一边向口里送着,他实在饿坏了。
  对面郑彦的位置上坐下一个人,小缪斜眼看到一张陌生的脸孔,于是一边吞咽下口里的面条,一边对那个人老实不客气地说:“那位子有人!”说着,却又觉得有点不对,他放低筷子,抬头向那人看着:“天哪!这是什么!郑彦!”
  对面的那个人从颈子上抓了一把,向上一掀,一个面具被拿了下来,却是郑彦。
  小缪一把抢过郑彦手上的面具,仔细地看着。
  那个面具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人脸,而且和郑彦一样,是张男人脸。可是,面具看上去却象是真的一样!面具的质地细腻,极有弹性,薄薄的,不象一般的面具那样是橡胶铸的,而是,而是象一种极细腻的什么皮。面具的做工也是极精细的,双眼的形状和人双眼的曲线一样,眉毛一根一根,象真的人眉一样,嘴唇处留一个洞,在人套上面具时,可以露出自己的口唇,而唇的形状、唇上人中处的凹陷和嘴边的法令线,也都是极细致,一丝不苟的。无论怎么看,那个面具都象是一张极逼真的男人的脸!
  “你在哪里找来这玩艺的?”小缪兴奋得也不觉得肚子饿了,“象真的一样!”
  郑彦用手指了指玻璃窗外对面那个小店面,“我刚在那里买的。”
  小缪咽了一口唾沫:“一定好贵吧?”
  “不算很贵,比你们买的面具价钱贵一倍吧!”
  “划来呀!我也要去买一个!”小缪说着马上要站起来,一副要冲出去的模样。
  “别去了,我买的是最后一个,老板说货很抢手,都卖完了。”
  “哎!”小缪长叹一声,有点丧气,不过他很快又兴奋起来:“好哥们,你是不是可以把他借给我戴一戴?”
  “当然可以,不过,要等万圣节舞会以后!”
  “现在不行吗?”
  郑彦一把抢过面具,“不行,我现在要收起来了,等明天晚上再戴。我警告你啊,不要把面具的事告诉别人,否则以后都不借给你戴!”
  “哎,好吧!真不够哥们!”小缪又抓起筷子来,“不过,说真的,要是戴着面具,穿一件高领的衣服,把面具和颈子的接头处盖住,别人一定认不出你来!”
  郑彦在同寝室的人都走了以后,才慢斯条理地打扮自己。他采用了小缪的意见,穿了一件高领的白色毛衣,面具戴上后,他把面具底下和颈子相接的地方细细地用高领掩盖住。他对着寝室里那唯一的一块巴掌大小的镜子看了又看,实在看不出什么痕迹了,这才出门。
  离得老远就听见小礼堂里那低沉的略带恐怖的音乐,礼堂门口也有紫色的灯光射出来。
  郑彦走到礼堂门口,正想进去,却被门口做接待的几个女生拦住了。
  “今天是化妆舞会,你还是去化个妆再来吧!”一身黑衣,披着黑斗蓬,带着黑色尖顶宽边帽,化妆成小巫女的江云燕用她那做道具的扫帚拦在郑彦的面前。虽然她戴着用羽毛做成猫头鹰脸的面具,郑彦还是一下就听出了她的声音。
  “难道你认为我没化妆吗?”郑彦笑着问她。
  “难道你认为你化了妆吗?”江云燕学着他的口气反问他。
  “好吧,既然你不相信,我可以让你看看,但是,你不许叫,也不许告诉别人!”
  “哼!”江云燕从鼻子里发出一下极轻蔑的哼声,但是她接着就发出一声尖叫:“啊!”她手中的扫帚惊得掉在了地上。
  郑彦冲着江云燕做了个怪脸,走进了小礼堂,他听见身后的那班女生在问江云燕怎么了,江云燕没有出声,她一定是吓呆了!
  整个舞会上,郑彦成了最受女生们欢迎的男生。
  女生们几个一伙地跑来看郑彦,一边和他聊着天,一边用眼死盯着他的脸,郑彦有时被看到脸红,但是好在他戴着面具,别人看不出来。
  他很容易就请到女生跳舞。在他们系里,男生的比例是以人数绝对占大多数的优势压到女生的,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今晚就是最好的例证。
  大二、大三的学姐们,今晚也放下了尊驾,怀着她们的好奇心来和郑彦跳舞。她们当然不是真的喜欢郑彦,或是郑彦的舞跳得多好,吸引了她们,说实在的,郑彦的舞跳得简直可以说是糟糕。郑彦心里当然明白,她们只不过是找个借口来看看他脸上的面具。
  女生的小消息传得真是快,郑彦心里想,他记起自己看过的一个科幻小说,说科学家们在研究蛾的信息传递方式,据说是用脑电波传递的。可能女生间的消息传递也和蛾差不多,他想,是用脑电波,不是用语言,男生间的消息传递就差多了,黄色笑话都不会传递这么快!
  舞会的高潮已经过去了,郑彦的身边还围着几个女生。这几个女生是抱着怀疑一切的思想,来试图说服郑彦取下面具的。
  不过,无论她们怎么说,郑彦就是不肯取下面具。
  不对头的感觉是在一个女生说了一句话:“你一定是和江云燕合伙来骗我们的!”之后,郑彦“呵呵”笑着,一边用手在脑后摸了一下。
  这一下,郑彦的心里打了个冷颤,一种不祥的感觉涌上心头,他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又具体说不上来到底有什么不对劲,他的心里有奇怪的害怕的感觉。
  舞会还没结束,郑彦就偷偷地溜了。
  一路上郑彦用手摸了几次后脑,但是却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他很快回到寝室。
  打开寝室的灯,郑彦轻轻吐了一口气,他伸手想取下戴着的面具。可是,他的手却僵在了半空中。
  “这不可能!”郑彦心里想,莫非他的面具掉了?要不怎么会摸不到面具的接口?可是,刚才在礼堂里,那些女生围着他的时候,没谁认出他来,说明那时面具还在的!他又想到那时他摸后脑时那种不祥的感觉,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对了,就是那时他摸后脑,觉得,觉得他好象根本就没戴面具似的!
  郑彦出了一身的冷汗。
  慢慢静下心来,他向着寝室里唯一的那块镜子走去。
  到了镜子跟前,他却怎么也不敢向镜子里望,那种不祥感再次浮了上来。
  郑彦强压住内心的恐慌,极快地向镜子里望了一眼,这一下,他不由地向后退,终于退到一张床边,他惊吓得一下子跌坐在床上。
  刚才,他在镜子中看到的,赫然是那张面具的那个脸孔!
  郑彦慌乱地用手在颈子下边抓挠着,试图找到面具的接口,但是,他什么也没摸到。他不甘心地又跑到镜子面前,镜子里依然是那张面具脸!
  他一面照着镜子,一面用手在颈子上摸着,但是他感觉到他摸的根本就是自己的皮肉,没有一点那时带着面具的隔膜感。而他,更没有发现面具的接口!
  郑彦用力揪着头发,一阵疼痛传来,那不是在揪面具的感觉,是真的在揪他自己的头发!
  不知过了多久,寝室外传来嘈杂声,舞会结束了。郑彦听见同寝室的几个人说说笑笑地向寝室门口走来,他忙躺到床上,用被蒙了头,装睡着了。
  可是郑彦睡不着,他听见同寝室同学在兴奋地谈着舞会和女生,直到他们都上床睡着了。
  “这一定是个梦,一定是梦!”郑彦在此起彼伏的鼾声中对自己说,“是的,这是一个恶梦,等梦醒了,一切就都会好了!”郑彦不知是什么时候真的睡着的。
  “快起来,上课迟到了!”郑彦在小缪的大叫声中醒来,他迷迷糊糊地伸头向外看看,却被小缪的话吓出一声冷汗,“你戴着面具睡觉啊!操,头脑有毛病了你!”
  郑彦猛地缩回到被中,他用手摸了摸颈子,原来昨晚并不是做梦!
  寝室里安静下来,教学区那边传来隐隐的铃声。又过了一会儿,郑彦确定寝室里真的没人了,这才把头伸出被子看看,寝室里空空的。
  郑彦一跳下了床,来不及穿上鞋子,赤着双脚向寝室里唯一的那块镜子走去,伸头向镜子里一看,然后他绝望地闭上了眼。
  郑彦急急如丧家之犬,从寝室里窜出去,也不知要去哪里。好象是被打的落水狗,一路上尽拣没人的地方走,最后来到校园里较偏的一个小花园。
  郑彦心里很乱,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找了个石凳坐下,想安安静静地想一想。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胖胖的女生走进了花园,她好奇地看了看郑彦,郑彦听见脚步声,也不由地抬头看了那个胖女生一眼。
  那胖女生却呆了似的,她瞪着郑彦看了好久,突地低呼一声,转身飞快地向花园外跑去。
  莫名其妙!郑彦在心里暗骂着,可是,过了一会儿,他想起胖女生的神情,不由地害怕起来,莫非她认识他?知道他戴着面具?郑彦想到这里,忙起身向花园外走去。
  快到花园门口的时候,郑彦看见那个胖女生和另外一个长发的女生正站在花园门口。他转身想回到花园里,却听见那个女生在喊他:“你等一下!”
  郑彦犹豫着停下脚步,却没敢回头。他听见两个女生的脚步声,一下子,两个女生又站在了他的面前。
  他看见那个长发的女生,满脸的惊疑,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他的脸。
  “真象!”他听见长发的女生对着胖女生说,“真是太象了!”
  胖女生看看长发女生,又看看郑彦,“你说他不是邵勇?”
  “不是,”长发女生吸了口气,“虽然脸长得很象很象,但是邵勇没那么高,也没那么瘦。”
  郑彦听着两个女生的对话,不由起了好奇心,“你们以为我是谁?”
  “你认识邵勇吗?”长发女生的声音里带着丝丝的颤抖。
  郑彦不解地摇摇头,难道她们以为他是那个邵勇吗?
  长发女生眼里有了点泪光:“他是我男朋友,去年万圣节,系里开化妆舞会,我和他在舞会上跳了最后一支舞,第二天他就失踪了,我再也没见过他。你和他长得真象,连左耳垂下边的那颗黑痣都,都……都差不多。”女生的声音小了下去,开始呜咽了。
  “什么?”郑彦心里一震,“那他在舞会那天化了什么妆?”
  长发女生有点不解地看着他,“他戴了一个象真人似的面具,很英俊的一张脸。”
  郑彦的心里别别地跳着,他的脑子在飞快地转着,他想到了一点什么,却又不太明白。两个女生什么时候走的,他一点也不知道,他只是忽然想到了卖面具的那个老板。
  郑彦来到那家他买面具的小店,胖胖的老板正坐在一张椅子上算帐。
   “老板,我前天在你这里……”郑彦的话忽然被卡住了,他一抬头正看见那一排挂在墙上的面具里有一张不同的面具,一张象人脸一样的面具,而那面具是那么地眼熟,是他在镜子里看过无数遍的那张脸!他自己的那张脸!
  “你想要些什么?”老板肥肥的脸上挂着商人惯有的狡黠的笑,“面具吗?”
  “这面具,这面具……”郑彦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这面具可是最新品种,戴上后和真人的脸一样。要吗?”
  郑彦看着老板脸上那仿佛熟知一切的笑,恨不能一拳揍扁那张肥脸!可是他压住了心底的火,指着自己的脸问道:“能和这张脸一样真吗?”
  “当然!”老板仍笑着,压低了声音,“你一定会喜欢的,半个小时,保证比这张脸还真!”
  老板开了一个高价给郑彦,无论郑彦怎么说,他一点也不让步,没带那么多现金的郑彦只好把来上学时老爸送给他的那块价值不菲的手表抵压给了老板,说好过几天来赎。
  郑彦戴上自己脸孔模样的那张面具,偷偷溜回寝室。
  中午,小缪回寝室喊郑彦起来吃饭,郑彦在被子里哼哼着说不舒服不想吃。其实,郑彦是怕他一起来,又听见小缪的大叫:“你怎么还带着面具呀!”他怕,怕一切回不去了。
  下午,寝室的同学都出去了,郑彦才从被子里伸出头来。他用手摸着颈子,没有带面具的感觉,再拧拧脸,拉拉头发,痛的。郑彦下了床,小心地来到镜子跟前,极快地抬眼向里面一扫,他心里松了一口气。于是再次抬眼,对着镜子中仔细地照着,真是他自己了。
郑彦打扮了一下,带上足够的钱,先去饭店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然后去了卖面具的那个小店。
  胖胖的店老板一看见郑彦,脸上就露出了微笑,“你来了。”
  郑彦也笑着,走进店里,一屁股坐在老板的椅子上,“是的,我来赎我的手表,表呢?”郑彦一边说着,一边向挂面具的墙上看去,一排面具中果然有着郑彦前两天买去的那张面具。
  老板拿出手表递给郑彦,郑彦看了看,没什么问题,顺手带在了手腕上。
  郑彦掏出钱来,数了一下,正是差老板的数目。老板笑眯眯地看着郑彦,他在等着郑彦把钱给他。郑彦却又把钱放回了口袋里,老板呆了。
  “我想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郑彦慢斯条理地说,“你的面具是哪里来的?”
  老板脸色变了变,恶狠狠地问郑彦:“你想赖帐吗?”
  “不,只要你回答我的问题,我就把钱给你。”郑彦笑了,“对了,忘了告诉你一声,那张面具脸的主人,”郑彦指指墙上的面具,“我知道他失踪一年了,你不想惹官司吧?”
  老板脸色变了又变,却又忽然堆上笑来:“我看这样吧,我不要你的钱了,你还是走吧!”
  “你不告诉我一切,我是不会走的。”郑彦好整以暇地看着老板。
  “你别逼我!”老板瞪着郑彦,瞪了许久,又笑了,“你想报警?等你报了警,警察来到这里,你以为我还会让他们找到什么?”
  郑彦笑得更开心了,“你以为我会离开这里去报警?我只要在这里大叫,街上的巡警马上就会来了,你以为我会笨得离开这里,给你时间收拾吗?”
  老板象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他一屁股坐在一个木柜上,连连叹气:“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只是好奇心重,想知道面具的秘密,你告诉我,我决不会告诉其他人的。”
  “好吧!”老板长叹了一口气,“你告诉别人,也没人会信你的,我也确实要找个人说说这件事了。几年前的一天,我的店开张没多久,我刚进了我的第一批面具。那天有个老太婆拿了个面具来,问我买不买,我看那面具象真人的脸一样,不由起了好奇心,但又怕她开高价,我卖不出去会亏本。她好象看穿了我的心事似的,说:‘我把货寄在这里给你代卖,卖出的价钱给我一半,’于是我就收下了面具。没多久,一个年轻人买走了面具,第二天,老太婆就来了,她拿走了一半的钱,并给了我另一个面具,却正是买面具的那个年轻人的脸!我吓坏了,老太婆却在临走时对我说:‘如果是和你卖掉面具一模一样脸的人来找你,你就把这个面具卖给他,告诉他会恢复原样的,但价钱要开高些。’果然,那天上午,一个长着和我卖出去的面具一模一样脸的年轻人来了,从他的声音里,我听出他就是上次买面具的那个人。后来,我慢慢发现了奥秘,谁买了面具,买面具人的脸在几天之内就会变成面具送来我这里,有时,买面具的人会回来找我,我就卖他自己模样的面具给他,他就会再变回原来的样子。大多数人都会回来,但也有人不回来,他的面具脸就等着卖给下一个人,比如你买的那个面具,就是主人不再回来要的。再后来,我自己试过,戴上面具半个小时,那张面具就成了我的脸了,第二天,老太婆送过来的面具是我自己的脸,她嘿嘿笑着,并不找我要钱。”老板说着,又长出了一口气,“我就只知道那么多了,那老太婆总是神神秘秘,我找不到她,她却总是能找到我。也许哪一天过厌了,我也戴上面具,不再换回原来的脸了。”
  郑彦也长出了一口气,他站起来,把钱掏出来,递给老板,老板却不肯收,郑彦将钱放在椅子上,走出门时,回头对老板说:“也许哪一天,我也买个面具,不再换回来了。”
  很快,学校要放假了。
  这是郑彦上大学后的第一个假期,郑彦和小缪上街去买东西,他们想看看这个城市里有什么土特产,买一些带回家过年。
  买了一大堆的东西,天已经黑了,小缪拉着郑彦去吃饭,随便进了一家面馆,靠窗坐了,郑彦却发现正是他那次买面具时和小缪吃面的面馆。
  在等着面端上来的时候,郑彦对小缪说:“我出去一下。”
  郑彦径直走到他上次买面具的店里,看见胖胖的老板正背对着门,扒在收银台上算帐。
  “Hi,老板,生意好吗?”郑彦象老朋友似的向老板打招呼。
  “托你的福,生意还过得去。”老板边说边转过身来。
  郑彦却看见面前是一个三十来岁,皮肤有点黑,国字脸看起来很诚实,大大眼睛高鼻梁的人。这张脸和那胖胖的身材好象不是很相称,看上去有点好笑。
  郑彦抬起头,看见那一排挂着面具的墙上,有一张不同的面具,白白胖胖的脸上带着点狡黠的笑。
  却正是小店老板的那张脸!
(大家读累了吧,让眼睛轻松下,你自由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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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23: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今次既故事太长啦,无咩心机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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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 10: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额 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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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12: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呢。。。继续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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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 1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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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 20: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完了..
后面还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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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22: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w8la 于 2009-7-3 23:00 编辑

是太长了。灵友们看的烦,我也累。快没信心继续贴下去了。应<撒那特思>要求还是继续吧,要是看累了;烦了;请回贴告诉我,我会终止的。


No.31 十三人头塚
  
这是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它的一侧是平原,另外两边是断续的丘岭,背面则是高山。
  方书打开军用地图,他指着小村庄对钟成保和张平易说:“这里就是围坳村了,过了这个村庄,再往里走就是山区。我们只要再经过三十多公里的无人区和大约五公里的旅游区就到达目的地了。”说着,方书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是下午四点十三分,我们不如就在这个小村庄里过夜吧,明天一天我们一定可以走过无人区的。”
  经过三人的讨论,他们决定在小村庄里找一户人家借宿。
  方书他们三人是某大学的学生。
  暑假开始时,大学里计算机系的学生自发组织了一次探险旅游的活动,这次活动得到了学校很多人的响应,而他们三人也是自愿参加这次活动的。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参加者每三人一组,以某旅游区(山区)的某个景点为目的地,每一组队员必须从指定的地点出发,徒步从出发地走到目的地。这中间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而其中有几十公里(二十几到四十几公里不等)的山区。
  在这之前,发起人和参加者利用现代化的条件对所要探险的地区做了详细的资料收集。幸运的是给他们找到一份很详细的军用地图,但是,即使这样,对于要穿越的山区还是有很多的不了解,而这份军用地图只是在山区内标明了很多的无人区,至于无人区内的情况,一样是很不明朗。
  方书他们三个在学校是死党,号称“三剑客”的,他们一起参加这个活动,并要求分在了一组里。他们从某个小县城出发,前一半的路程在他们看起来,并不觉得太因难。只是在往围坳村走的这二十几公里是勉强可以走人的土路,稍微难走一点。
  三个人在围坳村的一户人家借宿,主人很热情地留下他们。
  这一户人家有祖孙三代,奇怪的是都是女人。最老的是一个六十多岁老婆婆,还有一个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最小的那个是个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祖孙三代,三个女人。
  那个小女孩很好奇地看着方书他们,她小心地用手摸摸钟成保的衣服:“你们有枪吗?”
  三个小伙子不禁笑起来,他们身上穿着一样的迷彩服,小女孩把他们当成当兵的了,这套迷彩服是他们探险旅游的统一服装。
  张平易把手放进裤子口袋里,伸着一个手指向裤袋外顶出来一点,使它看起来真好象一把枪的枪口那样:“有啊,你要不要看看?”
  小女孩跑出门去,把那个老婆婆拉了进来:“奶奶,他们有枪!”
  那个老婆婆和方书他们一起笑起来。
  刚吃过晚饭,小村庄里的人似乎都集中到这户人家来了。三个大学生来到这样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来借宿,在这个小村庄就象是来了一个小戏班子似的。乖乖,三个城里来的大学生,可是不简单的事情。
  奇怪的是,这个小村庄里好象大都是女人,有几个男人,也都是老的老小的小,这个小村庄里的壮年男人呢?
  村里的女人,尤其是年轻的女人,围着三个年轻大学生,七嘴八舌地问着一些可笑的问题,年纪大一些的,就笑着在边上听着年轻人叽叽喳喳地说着笑话。
  “你们是出来干嘛的?咋走来咱这个庄上的?”一个大眼睛的小姑娘问方书。
  “我们是出来旅游的,但是我们不能坐车,我们要靠两条腿走到旅游区去!”方书简单地解释着。
  “那要走到啥时候!”另一个小姑娘接过去问,“你们明天往哪里去?”
  “明天,我们从这里上山,穿过这片山区,就到我们的目的地了。”
  “什么?你们要从这里上后面的这座山?还要爬过山去?”一个小姑娘尖叫着。
  忽然,整个屋里本来正热闹的气氛没有了,所有的人都停下话来,目光一起集中在方书他们三个人身上,那目光中透着怪异。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张平易问那些村里人,可是没人回答他。
  过了很久,那户主人家的老婆婆对他们说:“哎,你们还是回去吧,别上后面那座山。”
  “为什么?”方书追问着。
  “后山,是个不祥的地方,听大娘的话,别去。”
  “大娘,我们是不迷信的。”钟成保笑起来,可是,所有人都看着他,用怪异的目光。
  “不是迷信,那是真的。”老婆婆叹了一口气,“那是真的事,有三十多年了,那年我才嫁来这里不久。”老婆婆的眼光迷离起来。
  方书看见,村里的那群小姑娘正一个接着一个地溜了出去。
  三十多年前,正是文革初期,小村庄虽然偏僻,但是也受到了这股运动的影响。围坳村的年轻人自行组织了一个队伍,专门和对派的人进行武斗。其实所谓的对派,不过是邻村的年轻人组织的而已。围坳村和邻村历来有怨恨,为了土地的问题,已经是从古打到今的了。文革让这两个对头村,更加名正言顺地为了“革命”斗争起来。
  那一年的秋天本该是个高兴的季节。
  在连年的天灾人祸下,小村庄生存下来的人都饱尝了饥饿的滋味,而这一年史无前例的大丰收,让农民更加明白土地对他们的重要。丰收的粮食都放在小村庄前的那个打谷场上,连着多天的劳累,村民们都快支持不住了。村长决定让村民们回家去好好睡一夜觉,于是,从村里选出来十三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在夜晚来打谷场看守粮食。
  可是,第二天对于围坳村所有的人来说,却是一个恶梦,一个永远醒不了的恶梦!
  天刚麻麻亮,勤劳的村民们就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了打谷场,他们看见那十几个年轻人横躺在打谷场的一头,可能是睡着了,村长让人去叫醒他们。走过去想叫醒他们的人却发出了恐惧而凄厉的尖叫!那个场面,凡是看到的人,在以后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夜夜都做恶梦。
  昨晚还生龙活虎的十三个小伙子一夜间都横死了!而且,这十三个小伙子都是被人用利刀切断了颈项,头滚落在一边,打谷场一边的泥土地都被血染红了!最可悲的是,其中一个小伙子只剩下了一颗头,而他的身体,却莫名不见了。
  最先在恐怖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是老村长,他很快安排了一下,一边叫人去找那个只有头的狗剩的尸体,一边招集村里的干部和老人们聚在一起开了个会。开会决定,一、这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不能入村中的老坟地,因为他们是横死鬼;二、请个先生(那种神汉)来做法事,并给死的人下符咒,以防横死鬼出来作祟;三、这件事决不可以外传,以防以后没有女人肯嫁来本村。
  以上的决定是多么的愚昧啊,可是,在那个时候,这么愚昧的决定就被全村的人都接受了。
  就在这些决定被执行的时候,出现了一点问题。
  那个只有头而没了身体的死人狗剩,经寻找,村里的人发现他的身体不知被什么野物拖去山里吃掉了。
  狗剩的娘,在解放以前是一个巫婆,她的巫术是方圆几十里都有名的,可是解放后,她被批判为迷信,政府强行制止了她的活动。后来她嫁给了村里的一个老稣夫,生了个儿子就是狗剩。她的老头子不久前才死了,现在她唯一的儿子也死了。
  狗剩娘,这个昔日有名的巫婆,她不肯让他儿子的头同其他人一起埋葬,她说要救活她的儿子,她偷偷地带走了狗剩的头,从此失踪了。
  其他十二个人的尸体,在被做完法事下了符咒后,老村长带了几个后生将他们埋在了后山上的密林深处,除了当时去埋尸体的人以外,没人知道尸体埋葬在什么地方。
  可是,这一切仅仅是围坳村人的恶梦的开始。
  没有多久,先是老村长突然发病死亡,接着,其他参与埋葬尸体的人在两个月内都离奇暴死,而这些人除了老村长以外,其他人都是壮年男子,平时都是身强力壮的好劳力,却无病无灾地突然都死了。村里的壮年男子迅速减少着。
  接着,村庄里每隔几年就会有一个壮年男子离奇失踪,失踪的人大都是在去后山时不见的。
  村子里慢慢开始传说后山埋葬的十二个横死鬼因为是横死而投不了胎,所以他们拉那些壮年男人去做替身。村里的男人在成年后,不是失踪了就是不愿再呆在村里去了外面,反正无论如何,都没有再回来的。
  那件事发生后,第一个失踪的人就是方书他们借宿的这一家老婆婆的丈夫,那时老婆婆还是个小媳妇,而她的肚里正怀着个孩子。
  在她丈夫失踪后两天,邻村传来消息,邻村的两个年轻人突然疯了。这两个疯了的人口口声声说看见了狗剩的鬼魂,说狗剩的鬼魂去找他们两个索命。直到那时,围坳村的人才明白,那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是被邻村另一派的武斗分子派去的两个人杀死的,就是那两个疯了的人。可是,围坳村的人再也没有年轻力壮的人去向邻村人讨回公道了。后来,周围的几个村子里也有人说在外面看见过围坳村失踪的人,可是,到底有没有,谁也不知道,因为,失踪了的,没有一个有个音讯传回来。
  说到这里,老婆婆流下了眼泪:“我的命真苦,第一个不见了的是我那死鬼老头,可是不久前……”老婆婆的声音梗噎了,“我那老鬼留下的腹遗子,也在后山不见了,留下他媳妇儿和才十岁的女儿。”
  中年妇女和小女孩儿看见老婆婆哭,也跟着哭了。
  “牛不见了就算了,铁蛋非要上后山去找,叫他别去后山找,他就是不听,果然,一上了后山,就再也没下来。”老婆婆哭着说,“孩子,大娘好心劝你们,别上那后山!”
  听完老婆婆说的事,大家谁也不说话了。干坐了一会儿,村里的人都回去了,方书他们三个也去睡了。
  在房间里,三个人沉默了许久,张平易问:“我们明天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要去了,你被吓着了?”钟成保拉了被子睡下了。
  “睡吧,明天还要起早上山呢!”方书拍了拍张平易的肩也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方书他们三个吃完早饭,不顾老婆婆的劝阻,向后山上进发了。
  村里的小姑娘小媳妇们都跑去村尾,看着方书他们走上后山去,每一个看着他们的眼光都充满了不可思议不可理解,仿佛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仿佛在看着三个死人。这种目光让方书他们的心里觉得一阵阵发寒。
  三个人的脚步有点沉重,不过他们走的还是很快。
  山中的景色真是很美,小路边开满了野花,林子里各种各样的鸟叫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是一曲不用乐器演奏的《维也纳的森林》。淡薄的雾在林间慢慢地流动,天边的云层一点一点红起来,象一个在化妆的少妇,正一层一层地涂着唇膏,美丽而精细。
  三个年轻人渐渐被这山中清晨的景色吸引了,钟成保随着鸟鸣声打着口哨,方书也折了片树叶,“吱呀”“吱呀”地吹着,张平易也不由地兴奋起来,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三个年轻人已经将昨晚围坳村故事带来的阴影忘记了。
  走了有半个小时的样子,已经越来越难走,山上没有路了,他们只有顺着山洪冲积的水道和微裸的山石向上走,以绕开那些茂密的树林和小灌木丛。
  忽然,走在最后的张平易“哎哟”一声弯下腰来,方书忙回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我肚子疼,好象想拉肚子,一定是村里吃的东西不干净。”张平易一边说着一边东张西望,“我去那边拉屎,你们等我一下。”他说着一头扎进旁边的一处密林中。
  “懒人屎尿多。”钟成保笑着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坐下,方书也一屁股坐在他的身边。两人打开地图研究着,边研究着,边在地图上找出他们现在的位置,做下记号。
  却说张平易捂着肚子走进树林,一眼看见树林里有块大石头,他走过去放下身后的背包,转身向石后走去。
  突然,张平易脚下一空,他一脚踩进一个洞里,跟着整个人摔倒,就象在一个斜坡上似的,跌跌撞撞地向下滚,中间不时撞到洞壁。张平易顾不了许多,只是用手抱着头,任由自己一路滚跌下去。不知撞到了什么东西,张平易滚落的身体才停下来。
  张平易确定他不再往下跌落,才慢慢松开抱住头的双臂,睁开眼看了一下。这似乎是个山洞,但不知为什么,洞中并不黑暗,有很微弱暗淡的光不均地洒落在他面前的地面上。张平易很快地从地上爬起来,他张眼四顾。
  这确是一个山洞,但首先印入张平易眼中的,却是山洞壁边的人骨骼!那是一架架横躺在那里的骨骼,每一副骨骼的骨头很完整!
  山洞一侧的壁上有一盏很暗淡的油灯,它在山洞壁的一个凹槽里。这让张平易感到极度的诡异,这个装满人骨骼的山洞,还有油灯在燃着,莫非常常有人来添油?
  张平易慢慢地转过身,他觉得好象浑身骨头都生了锈似的,那种怪异的感觉让他不由地发抖。“……九,十,十一,十二……”他数着那些骨骼,十二具,整整十二具!莫非,这里就是围坳村的人埋葬那十几个横死的小伙子的地方?
  随着张平易慢慢转动的身体,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最后他的目光定住了,他的脸色苍白的好象死人似的,他那么恐惧,他看见了什么呢?
  他面前一米之遥的地方有一个用泥土拓成的土台,土台上放的却赫然是一个人头!而那颗人头却是颗仍有血有肉的人头!他被放在一个木制的盘中,盘中有些透明的液体,透过那液体张平易可以看见那颗人头的颈项,似乎这颗人头是被从颈项上切下来的,在切口处还可以看见皮肤和连着的肌肉微微向外翻起。那颗人头的双眼紧闭,他看起来就象是一个睡着的人,但是他却是没有连着身体的,他是谁?他是死是活的呢?
张平易转动着眼光,他看见土台的旁边还有一具单独的骨骼,这具骨骼比那十二具都小,难道这具骨骼是女人的?张平易愣了一下,莫非这颗人头就是狗剩的人头?莫非土台边这具骨骼就是狗剩娘,那个老巫婆?那么,这颗人头是用巫术保存下来的了?他还活着吗?张平易不由起了好奇心,他向那个土台走去,他想摸一下那颗人头,看看那颗人头是不是还象活人的头那样。
  走到土台边,张平易低下头仔细看着那颗人头,看了一下,他不由地伸出手去,想摸摸那颗人头。就在这时,张平易忽然看见那颗人头睁开了双眼!他甚至还对张平易咧开嘴笑了笑,一口白烟就从他的嘴里喷了出来。张平易的一声惊呼闷在了嗓子眼里,眼睛一闭就昏了过去。
  张平易醒来的时候,看见还是在山洞里,他前面站着一个穿迷彩服的人正背对着他。“方书!”张平易喊那个人,那人听见喊声回过头来,张平易差点又昏过去!那个穿着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的人的那张脸,却是刚才在土台上的那颗人头的那张脸!
  张平易这时才发现他自己的不对头,他怎么好象在那块土台上?张平易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他感觉不到他的身体了,然后,他一低头就看见了他面前的那个木盘和那个土台……他看不见他自己的情况,但是他现在可以想象出那种情况,他的头被放在那个土台的木盘上,而他的身体,却正是那颗人头下面连接着的那个穿迷彩服的身体!
  这就是老巫婆的巫术!
  张平易闭上了眼,“你是狗剩?”
  “咦?”那个人诧异的声音也有着笑意,“你知道狗剩?”
  张平易想点头,却发现他自己已连这个最简单的动作也不能做了,于是他只有说,“是,我昨晚在你们村过的夜,我听说了那个故事。”张平易睁开眼。
  “那你知道铁蛋吗?”那人笑了,“我是铁蛋!”
  张平易愣了,“你是铁蛋?”
  “你知道了故事的前一半,却不知道故事的后一半。”铁蛋说,“我告诉你吧!狗剩的娘想用巫术救她的儿子,她首先想到的是用那十二个横死鬼的尸体代替她儿子被野物吃了的身体。”铁蛋说着向那十二具骨骼努了努嘴。
  “她偷走狗剩的头,在山上等着十二个横死鬼被埋下。可是,那时天还很热,加上做法事,等埋人的那帮人走后,老巫婆找到这个埋葬地,那十二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老巫婆只好另外想办法,她用巫术把狗剩的头保存下来,又在这个洞里下了巫,让这个洞成为一个巫洞,然后她用了所有的生命下了一个巫,如果有人掉进这个洞里,他只要好奇地走到离狗剩的头一尺以内,狗剩就用巫术换下这个人的头,而自己的头长在这个人的身体上,就象刚才我和你一样。”张平易叹了一口气。
  铁蛋继续说,“后来老巫婆死了,村子里有人无意中掉下洞来,狗剩就换下了那个人的头,那个人就是我爹。因为我爹和狗剩都是围坳村人,有着骨血关系的,狗剩临走时就把巫术的施法教给了我爹。后来不断掉落这里的人都是我们同村的,这个巫术的施法就一直保留下来。既然你也知道这么个事,我就告诉你这个巫术的施法,你就慢慢在这里等着有人来吧!”
  铁蛋说着就把巫术的施法告诉了张平易,可是张平易愣愣地望着他:“我没听清,你过来再说一遍。”铁蛋向前走了两步,又说了一遍。
  “我还是不太清楚,你可以走近一点再告诉我吗?”张平易一脸的恳求。
  铁蛋又向前迈出一步,但他突然警觉起来,“你想骗我走近你?没那么容易!”他大声又说了一遍巫术的施法,然后对张平易说,“我要走了!”
  张平易叹着气,“你要回围坳村吗?”
  “回村?不!不回去了,我回去了人家会知道这件事的,我还不给当成妖怪抓了!”铁蛋说着大踏步头也不回地向洞口走去。
  十几分钟过去了,张平易还没出来,方书不由地说:“咦,张平易去了这么久?”
  “哎,你不知道他吗,他常在洗手间里蹲上半个钟的。”钟成保笑着说。
  两人又等了七八分钟,方书忽然变了脸色,“太久了,我们喊喊他。”方书对着林子里喊张平易,可是没有人回答。钟成保的脸色也变了,两人互相望着,一股寒意慢慢升起。方书和钟成保一边向树林里走,一边叫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
  树林里的光线暗淡,方书一眼看见张平易的背包放在一块大石上。两人走向石块,走在前面的方书叫着钟成保:“快看!”
  大石的后面有一个黑黑的洞,如果不仔细看,一下子是很难看到这个洞的,洞口边上长着草,草有被压过的痕迹。
“可能张平易掉下去了。”方书在洞口喊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方书拿出一支手电筒,向洞里照着,洞是顺着一个斜坡向下的,不远处还有个小小的弯,手电筒的光不能完全照到里面。方书看了看钟成保,“他可能摔晕了,我下去看看,你准备好急救包。”
  “哦!”钟成保大叫起来,“我把急救包忘在大娘家了!”
  “怎么这样?”方书皱起眉头。
  “是大娘不小心切了手,我拿紫药水给她擦,急救包拿出来就忘了放回去。”钟成保喃喃地辩解着。
  “这样,你赶快回去拿急救包,我下去,先把张平易弄上来!”方书说着已经打开电筒走下洞口。
  钟成保放下背包,“你,小心点!”
  方书看了他一下,“没事,你快去吧!”
  “哎!”钟成保看着方书又转身向洞里走去,也转身飞快向山下跑去。
  钟成保快跑到山下时,忽然看见前面路上有一个穿着迷彩服的人,好象是张平易,“张平易!张平易!”钟成保大叫着,“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他追上前面那个人,拍拍那个人的肩,那个人回过头来,却不是张平易,是个皮肤黝黑,发型土时土气的农村壮汉。
  “对不起,认错人了!”钟成保忙向他道歉。
  “没什么!”那个人咧嘴憨厚地一笑,却一拐走上另一条山中的小路,快步走远了。
  钟成保心里觉得很怪异,那个人身上穿的明明是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却是个农村人,怎么会这样呢?钟成保顾不上多想,跑下山拿了急救包一路又向山上爬去。
  钟成保回到刚才离开的地方,他一眼看见洞口边坐着一个人,“方书!没找到张平易吗?”那个人在他的喊声中回过头,却是张平易。“咦,方书呢?”钟成保问张平易。
  “方书?我没看见呀?”张平易目光在洞口游移着。
  “他不是下去找你吗?”钟成保指着洞口说。
  “是吗?我真的没看见他,我掉下洞里摔昏了,过了一会儿醒来,我就顺着亮光向洞口爬上来。出来后没看见你们俩,就看见这些背包,我就想你们一定没走远,会回来拿背包的,于是我就坐在这里等着。”张平易急急地说着,好象唯恐钟成保不相信似的。
  “这样?”钟成保皱着眉,“真是奇怪!”钟成保忽然想到刚才看到的那个穿着迷彩服的农村人,他不由心里一抖,“方书不会出事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拿出电筒来,“我先下去看看,你休息一下。”说着,钟成保向洞里走去。
  张平易张口想喊钟成保,可是他没喊出声。
  过了大约十分钟左右,洞里上来一个人,张平易用眼角扫了一下,上来的是方书。方书没说话,走到大石块边上,拿起他自己的背包,背在背上,对张平易说:“走吧!”
  张平易也拿起自己的背包背上,留下钟成保的背包,随着方书走了。
  方书和张平易在当天傍晚赶到了此次探险旅游的目的地。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有另外两组先到了。
  大家看到他们俩纷纷围上来,有人问:“咦,钟成保呢?”
  张平易看看方书,方书也正望着他,“哦?他还没到吗?他在路上和我们分开走了。”
  “怎么这样?你们干嘛分开?”大家都很诧异。
  “是这样,我们在一个岔路口有了分歧,钟成保坚持说应该走另外一条路,我们劝他不听,他自己走另一条路去了。”方书解释着,张平易的目光游移着不望向他。
  “哦,不要紧,还有一大半人没到,我们再等等。”大家安慰着他俩。
  两天后,所有的人都到齐了,钟成保还没有到。组织者召集大家开会,开会决定,所有的人再等钟成保一天,如果还等不到,其他人先回去,留下方书、张平易和组织者去报警并协助寻找。方书和张平易的脸惨白的,互相望着。
  谁想,第二天的上午,钟成保却一身风尘地赶来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毛蓝色的中山装,下身穿条黑色的布裤子和一双黑土布鞋,打扮得象个农民一般。
  大家纷纷问钟成保出了什么事,钟成保喃喃地说:“我出了一点事,衣服都不能穿了,这身衣服还是在农村人那里买的,所以迟了。”大家再问,钟成保就什么也不说了。
  旅游回去后,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再也不象过去那么好了,好象互相躲着对方似的,有时远远碰到了,也是不约而同的一转身,各自走了。
  参加这次活动的人,在学校里到处大吹自己的探险经过,只有他们三个人——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闭紧了嘴什么也不说。偶尔有人问起,他们也是寒着脸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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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22: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No.32 镜鬼·鬼镜
 自:Club.ChinaRen.com
认识阿达半个月了,小毓第一次被邀请去他家。于黄昏时驱车前往,坐在副座的她心如鹿撞。
  下车,阿达殷勤开门。郊外三层楼的小别墅,在她看来,也算豪宅。园子里开着妖艳的花,猩红色,说不出名字,只是香气恁地好闻。
  在客厅烛光晚餐,一面半人高的长镜映得星火明明晃晃。镜色古旧,与屋内风格不符,她好奇地凑上跟前。
  “这是古董,有八、九十年,我收了来,找新的框配上。是不是很奇特?”阿达递上一杯酒,双眼迷离。
  她抿了口酒。心神荡漾的味道。再看那镜,多出层光晕,昏黄昏黄的。镜中的自己,脸色酡红,比平日更娇艳。
  阿达返回吃菜。她多留了一刻,忽然眼花,瞥见镜中有张脸一闪而过。极媚,极魅。回头,什么外人也没有,再看,总觉得镜中有人,只看不清。
  惊出冷汗,她倒退数步,跌坐在阿达怀里。
  “小毓,你很紧张?”他索性搂紧了些,“怕我吃了你不成?”拥抱很温暖。忘了恐惧,添了悸动。颤颤地,感觉他吻上唇。一时间什么都不记得。
  他松开,意味深长地说,“天热,我去洗个澡。”走向楼上卧室,背影的轮廓很健美。
  小毓不安,又是渴望,又是慌乱。阿达是老板,年纪轻轻有了产业,算是人才。许是对自己一见钟情,刚来十天就升了她两级。茶也喝了,戏也看了,走到这一步,仿佛注定。来此之前,彼此都知道会发生什么。现在终于到了。
  一个人静坐。似乎能听到楼上的水声,冲洗着欲望。不经意又瞄到那面镜,光影流转,每换一个角度,就幻出各色彩光。只是隔得远,再看不到任何异常。
  是错觉。她摇摇头,望楼梯发呆。乳黄的灯光下,走出个蒸腾的身影,雾气朦胧中,他显得越发英俊。
  “你去?”一件粉色丝绸睡衣,薄如蝉翼,从他手上流淌下来。
  红着脸,默不作声,她逃到楼上。他跟在后面,在浴室外的床上,点一支烟。
  手抚过肌肤,微微颤抖,在水中渐渐红润。一扇门板,暂时挡住热剌剌的注视,她尽情凝看自己。这木板却挡不了绮思。他躺下,不停地玩手上的打火机。点火,熄灭,再点,再熄。
  出得门来,他猛地弹起坐定,两人都不说话,对望数十秒。终于,他一个箭步,抱紧了她。
  这一夜很快过去。
  次日,阿达来接小毓,再见他,眉眼都更亲切。在邻里的艳羡中,坐上他的车,顿时觉得身份已与往日稍异。
  办公室里,除了阿达的秘书芬妮外,个个都对她加了恭敬。“毓姐,你的咖啡。”有人帮她冲咖啡,有人为她做跑腿,老板娘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之后,去他的别墅就成了家常便饭。偶尔,仍看到那镜里有人脸,哀怨到十分,却也美得不似人间女子。一见到,她就心惊肉跳,于是自我解释,只是因为心惊肉跳,这才产生幻觉。
  直到有一天,发觉不对,她竟有了。得赶紧和他结婚,她对自己说,预备郑重地和阿达谈一次。
  那夜,吃过晚饭,他照常说要去冲凉。她连忙阻止,说:“我有重要的事。”他停下来听。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他笑起来,拧她的脸:“你还年轻,想那么远的事干什么?”没当回事,径自又上楼去了。
  她烦恼地坐在镜前,唉,是她口气不对,缺乏技巧,还是他没责任心,只想玩玩?年轻?看镜中容颜,分明已经不小,虽然,这泛黄的镜,照不出皱纹。
  是啊,没有皱纹,仔细看了看,她仍美丽。而且,似乎越来越美,这镜子化去她眉角的愁,眼里的忧。一点点变化,渐渐已不像本来面目,只是不自知。她越看越爱,全副精神都投在镜里,舍不得移开视线。却原来,自己如此美丽,不输绝色佳人。
  就在此刻,奇事发生。她眼前大亮,亮到睁不开眼,轰然一记,脑中就觉一空。然后,黑漆漆的,居然什么也看不见了。
  她拼命甩头,拼命张眼,看见一副奇景。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叉腰站在面前。
  “你是谁?”天哪,她发不出声!再看,不由得毛骨悚然。她居然看见面前是一张餐桌,旁边是沙发,再那头是顶天的装饰墙,那么——镜子呢?
  她看来看去,找不到那面镜子。身后,小毓想,我身后面是什么?回头,可惜什么也看不到,漆黑一片。
  那个自己,笑眯眯地凑上脸来,眼中有一丝狡黠。左看右看,十分满意,仿佛对面的她,是面镜子。醒悟到自己在镜子里时,小毓吓得魂飞魄散。是啊,为什么看不见手脚,看不见其他!她的身体,已经被别人借去,只剩灵魂,困在一面镜子里。
  “我看了你很久,现在,轮到我享受了。”那个灵魂嘿嘿冷笑,摆出合度的微笑等待阿达,再不与她说话。
  小毓想,这是谁?鬼怪吗?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竟能把自己吸进来?难道自己也成了鬼?
  来不及思考,阿达已经下来,亲吻那个人。那人喜滋滋搀他上楼,临走,抛个媚眼给她,让她背过气去。
  半夜,那个人悄悄下楼,孤魂般在屋里飘。取了杯牛奶,汩汩喝了几口,黑亮的眸子定定射来。她看到熟悉的容颜,不熟悉的目光,竟在镜里瑟瑟发抖。只是那人没有走近,朝她这个方向怪笑了两声后,走了。
  次日,阿达始终没有下楼。下午三点,大门的把手转动,芬妮的头探了进来。
  “阿达,你在家吗?”芬妮蹑手蹑脚上了楼。随后一声尖叫。
  过了很长的时间,她看见芬妮扶着阿达,一步步走下楼。阿达赤裸的身上,全是血痕,手脚也有被绑过的淤痕。
  “我还以为你死了,原来你喜欢这个。”芬妮脸色难看。
  “该死的小毓,居然真打!”他愤愤,“还塞住我的口。”“别说了!谁要你爱惹狐狸精?”芬妮用嘴堵住他的。
  他一把推开:“老子痛死了,快拿药膏来!”小毓的心忽然凉了,对后来的亲热已无动于衷。只是不停地想,那个在她躯壳里的鬼是谁?是否,也是他曾经的过客?
  接下来的日子,恐怖、新奇、无聊。小毓不得不接受恐怖的事实,她的确被锁在镜子里,无法脱身。但也有新鲜事给她瞧,譬如,阿达的衣服一个月送洗一次,喜欢赤身在家里走,吃早餐时给五、六个女人打电话。哼,五、六个女人!
  等阿达上班去,无聊成了保留节目。没人看她一眼,没事情发生,没声音响动。整个别墅死了,她的心也死了。
  晚上是这里最热闹的时节。阿达喝醉了酒,由男人、或者女人带他回来。男的俊美,女的妖娆,都是高挑身材。然后,那些人就没再下楼。她开始诧异,后来就明白,为什么以前,时不时的,他说晚上要和客户应酬。
  芬妮也是这儿的常客,还做些除草、打扫的家务。有时像他老妈,奉送唠叨一小时。只是她温柔,见他脸色变了,马上换种声调。小毓在镜里暗想,他是几时和芬妮好上的呢?还是从来就如此?
  起初,她在镜子里吃醋,这是她想嫁的人啊。慢慢地又不屑,什么臭男人,背地里乱七八糟,送给她也不要。再后来,后悔踏错电梯,明明该到十八层,她去了十九层,才会遇上命中魔星。她只求做个前台小姐,而他,看了一眼,就让她做经理助理。接着,平步青云。
  她发誓,如有天能重获自由,她一定安分守己,绝不得陇望蜀。
  形形色色的人来了,走了,她再没见到那个鬼附身的自己。只是一次听阿达电话里和人提起,说小毓嫁了个老头,居然结婚没两天就生了。说的时候,他仍是恨恨的,摸着额头的伤。
  她恨阿达,也恨那个吸她进来的鬼。唯一让她解恨的,是她肚里阿达的种,是送给他俩最好的礼物。
  一年过去,她在镜里住得也习惯了。只是不甘心。那个鬼既然能出来,她也可以。反复回想掉入镜中的情形,她一一分析其中的窍门。来这里的女子,都喜欢照镜。怎样能让她们,和她换个地方住?
  “咦,这镜子有点奇怪。”“哎呀,这面镜子很漂亮。”每当听到这样的话,她都会集中精神,聚集所有的念力,盯住来人的脸。可惜,她还无法把那张脸的影像变得如花似玉,当然也无法多留得一刻目光。她最想报复的是阿达,只是他,照镜也只照得几秒,常常看两眼就走,根本注意不到镜里的玄妙。
  又过了大半年,阿达到外地开拓生意,一直不在家。然而别墅仍有用处。某日中午,她看见芬妮用钥匙开了门,勾进一个少年。这少年比阿达小上十岁,光滑的脸上写满青涩。芬妮梳洗完毕,红扑扑地走出,让少年如睹仙子,惊得目瞪口呆。
  镜里的她,看西洋景,都忘了要脱身。直到芬妮在她面前坐下,说:“我美不美?”少年只是喉咙里作声,说不出话。芬妮咬了咬唇,“你还不快去?”少年发足跑上楼。芬妮对镜自怜,不知不觉看得久了。“我美不美呢?”芬妮喃喃自语,摸过双颊,抚过双唇。
  她大喜,这是最好的机会。对准芬妮的眼,她发出迷幻的光。芬妮如饮美酒,熏然欲醉,恍惚地向镜子张开两手,痴痴地说:“好美!这是我吗?”时间一秒秒过去。盯着芬妮的她累得不行,就在此时,身上一轻,眼前一黑。一念未已,手已能抬起。
  哈哈,她终于出来了。忍不住狂笑数声。叉着腰,得意地看那面镜,如今的她,虽然换了面目,却终于恢复自我。想起曾经的恐惧感,她好心地对镜子说了一句:“别害怕,你只是在镜子里,再找个人换你好了。”她知道,在镜子里,时间的真相看得很明白。日子很容易过去。
  看了楼梯一眼,那美少年正在楼上。迟疑中,她还是走出别墅。奇怪的是,芬妮这双眼看出去的景象,不同于以往。旁人射来的目光,总有点似曾相识。
  倏地,飘过一张脸,恍若从前吓过她的那副面孔。连忙追上,一看,那容貌,不是她曾经的脸。那人诡异地一笑,白衣轻荡,转眼没在人群中。
  她找了家卖镜子的店,走入,明晃晃的,看清她寄居的壳。蓦地里,她惊觉,那张熟悉的鬼脸,又在这镜中若隐若现。
  恍惚中走出店门,阳光刺目,眼前的路划出无数分岔,她不知该往哪里去。
  在这世上,有一群镜鬼,仓皇来去,找不到旧时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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