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查看: 41893|回复: 371

[注意]如果你胆子大就做这18件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17 01: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able width="72%" bgcolor="#ffffff" border="0"><tbody><tr><td class="f14" align="left" width="97%"><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87%" border="0" style="TABLE-LAYOUT: fixed; WORD-WRAP: break-word;"><tbody><tr><td class="gray14">1、星期五晚上修剪指甲就会失恋 <br/>   <br/>2、据说,如果注视着裂开的镜子,就会被吸到镜子里去。如果在合并的镜子里,看到的第十三张脸的眼睛是闭着的话,那这个人不久就会魂归西天了。 <br/>   <br/>3、半夜两点不可以照镜子,否则会看到自己以外的人。 <br/>   <br/>4、听说准考证的号码要是可以被七或三整除,那就一定可以考上(感觉跟机率好像有关)。&nbsp; <br/><br/>5、据说要是一对情侣分别站在树的左右两边探出脸来照相的话,将来一定会分手;即使结了婚也会离婚&nbsp;。&nbsp; <br/>   <br/>6、据说要是在房间的四面墙壁都贴满海报的话,就比较容易被鬼压床。这是因为幽灵无法从房间出去的缘故。睡前看着房间的四个角落之后再睡,就会被鬼压床无法动弹。&nbsp; <br/><br/>7、浴室天花板的四个角落有很多幽灵,据说它们趁人在洗头的时候杀人(我正好是站着洗头=&nbsp;=)。 <br/>   <br/>8、看到灵车或丧礼要把自己的拇指藏起来,否则父母会死得很悲惨,也有人说如果不暂时停止呼吸也不好。(倒是曾有个人骑脚踏车的时候看到灵车,结果为了把拇指藏起来而把双手放开,结果连人带车摔倒了=&nbsp;=&brvbar;&brvbar;)。&nbsp; <br/>   <br/>9、耳朵深处要是觉得搔痒,隔天就有好事;早上史是左边耳朵痒,当天就有好事(好像不管怎样都是好事嘛)&nbsp;。&nbsp; <br/><br/>10、很多人在说话却忽然静下来的时候,听说是天上有天使经过,可是,也有人说是恶魔经过。&nbsp; <br/>   <br/>11、据说,长头发的人比较容易看到幽灵(聚灵吗?)&nbsp;。&nbsp; <br/>   <br/>12、晚上背对着墙壁念书的话,会有一个老婆婆从墙壁中跑出来,拍念书的人背膀二次。这次绝不能回头,不然头会被她砍掉。&nbsp; <br/>   <br/>13、如果二十岁之前都没看到幽灵,那就一辈子都不会看到。同样的,如果二十岁之前都没有被鬼压过,就一辈子不会有了。&nbsp; <br/><br/>14、如果看到短尾的猫就会失恋;星期六下午如果看见黑色的猫就会有不好的事发生;看到黑色的猫如果不倒退三步的话,就会发生不幸的事。 <br/>   <br/>15、如果指甲上出现白色斑点?就会有人赠送你想要的礼物。 <br/>   <br/>16、早上缝制东西的话,会发生不祥的事。&nbsp; <br/><br/>17、晚上九点一直盯着天花板看时,窗户会传来「咚!咚」的声音,这时如果不问:「请问是哪位?」的话,过几天就会死。&nbsp; <br/><br/>18、如果看了此贴不回,后果不堪设想。。。。。 <br/></td></tr></tbody></table></td></tr><tr><td height="17"></td></tr></tbody></table>
发表于 2006-7-17 05: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p>什么啊,好吓人啊,我有好几见事都做过呢</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7 22: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全部做下看~![em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7 22: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nbsp;&nbsp; 我试过里面的几种,根本就没事,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8 00: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p>晕噢`不可能的</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29 23: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p>偶没有看</p><p>眼睛看花了`呵呵`~``</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7 18: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回~~我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5 19: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p>貌似回过了 `</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9 01: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1和5不做其它试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5 00: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p>可怕哦</p><p></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5-5 19:1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