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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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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3 21: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月影之剑 于 2018-12-24 19:56 编辑

12月21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对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公开审问宣判。判决内容如下:六名被告犯聚众斗殴罪,获刑两年半至八年有期徒刑不等。斗殴案主犯“小辣椒”获刑八年,其余五名从犯按情节严重分别依法判处刑罚。


“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已全部审结完毕,主犯小辣椒真名陆晓琪八年刑罚,以及此前已经获刑的五名被告以外,法院还针对斗殴案内三名未成年人处以刑罚。尽管三名未成年人仅仅十七岁,还没有达到国家法定的成年岁数,但是犯罪事实确凿、情节严重、对社会影响巨大,分别获得不同刑罚。根据21日上午,法院的审判来看,受审的六名被告年龄都处在17至19岁之间。青春年华,却锒铛入狱,不由引人深思,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


根据法院对案件的细节公布,斗殴案的起因竟然源于“社会摇”。警方给出的文件显示,2018年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在社交工具上发布了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广受社会摇爱好者好评称赞。随后,“小辣椒”发现了这一视频,认为黄某的社会摇舞步是抄袭自己的,质问黄某遭到否认。随后,二人矛盾升级,进一步产生了冲突,在社交网络上互相谩骂,约定2018年2月25日晚上在南宁市永和大桥上聚众斗殴。


25日晚,双方都组织好约架斗殴的人群,黄某组织了二十多人参与斗殴,“小辣椒”陆晓琦拉上了一百多人声势浩大的带领至永和桥。双方在永和大桥南金茶城门口遭遇,矛盾爆发,使用管制刀具、粗铁钢管互相斗殴。主犯“小辣椒”陆晓琦全程参与斗殴,其余被告都使用了刀具参加斗殴。参与斗殴人数巨大,甚至造成了相关路段的暂时性中断,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群众对社会治安感到惶恐,影响极其恶劣。


法院判定,陆晓琦组织群体在社会公众场合持危险器械斗殴并且人数众多、规模巨大,本案严重损害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相关路段的交通混乱,而后又经网络广泛传播,对社会影响十分恶劣。陆晓琦、莫越、陈某、梁浩、邓某、黄某积极参加犯罪活动,犯罪事实明确,判定为聚众斗殴罪。主犯陆晓琦组织犯罪,并且主要准备犯罪器械,一审判决陆晓琦有期徒刑8年,莫越有期徒刑6年,陈某有期徒刑4年。三名未成年犯罪两年半至三年不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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