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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和矫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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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7 13: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是夏雯静 于 2018-1-17 14:03 编辑

伪“满洲国”可以说是警察、宪兵、特务的“世界”。整个东北130万平方公里是座大监狱,在这座大监狱里又设立了许许多多的罪恶昭彰的小监狱、矫正院。日本侵略者在监狱和矫正院里日夜不停地刑讯和残杀东北人民。伪满洲国司法部司法矫正总局局长中井久二1954年供认:“我是1941年7月17日任司法部参事官和司法矫正总局局长的,掌握本监99个,分监85个,代用监所约20个,后来逐年增加。……我在司法部任职四年中,管理全满监狱,关柙抗日志士和中国人民总数每年约有10万至20万。”
实际上,日本侵略者在东北各地所设立的监狱,远远超过了中井久二供认的数目。据不完全统计,1934年就有189所,仅辽宁一省就有50所,以后又陆续新建了许多。至于各种名目的看守所、拘留所更是不计其数。各地监狱在工矿区都设有刑务署,作为对判刑的“犯人”罚以苦役的监督执行机构。
仅据伪奉天省警察厅的报告记载:该警察厅1936年内捕杀监禁我爱国志士和居民19623人。牡丹江监狱佳木斯分监鹤岗刑务署,设立于1943年春,先后共收监“犯人”3,800多人。这些人都是从长春、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等地逮捕并判刑的“政治犯”、“思想犯”、“嫌疑犯”。
这些“犯人”在监狱中过着非人的生活,惨遭毒刑。以哈尔滨分监为例。这所监狱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有50多个监房,其中有两个特殊监房和四个女监房,一个刑讯室,常年关押着800多名“犯人”,其中妇女约100人。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犯人”增多,达到了1,300人,晚上只能侧身睡在地上。“犯人”早晨5点钟就被打起来,屈膝而坐,不准动,不许说话,大小便都在监房,而且要报告,否则就要遭到毒打。每个“犯人”都要带七八斤重的脚镣,有的同时被带上手铐。有的双手被反铐在背后,有的整天被捆在凳子上。
监狱的刑法有:把人绑在刑桩子上用炉钩子、铁板烙;把人绑在露天刑柱子上打完后扒光衣服,冬天浇上凉水“冻冰棍”;夏天让蚊子咬;在地上烧一堆炭火,上面放一张带刺的铁丝网,把衣服扒光推到网上烤,人一滚动则血肉淋漓,皮烂骨焦,日本宪兵称之为“烤”刑;还有压杠子、灌煤油、腊烧、开水浇、滚钉笼、坐老虎凳、刀劈、刀铡、活埋、绞死、喂狼狗、开膛破肚等,所有酷刑都被使用。
哈尔滨副监狱长阿部源三郎1956年供认:“我在1942年到哈尔滨分监任职。那里监禁着900多人,以后由警察、宪兵和铁路警护团送来的犯人,一年就有l,000人左右。中井久二曾下过为了防止暴动和逃跑,必须严加警戒的命令,我曾督促部下防止事故,给犯人全部带上脚镣,发现细小的犯规行为就踢、打和动用各种刑具,对闲谈的人要打、对吵闹的人要带手铐。……1944年就杀害了400多人。”
曾于1936年7月被日本宪兵逮捕,后来被关押在哈尔滨分监的王大可作证说,他进监狱的第一天就被带上手铐和七八斤重的脚镣,从监狱大门走到监房,小腿上的皮全被磨掉。日本人先是用鞭子抽打他,打昏后再灌凉水。他的衣服被打成一条一条的,血与衣服粘在一起,晚上连衣服都脱不下来。第二天,他的头部又被日本人用火铲打破。
哈尔滨分监由于生活条件极端恶劣,“犯人”发病率高达50~60%,每天至少有一二人死亡,多者一天有五六人死亡,平均每年死亡500~600人。
再以承德监狱为例。承德监狱每年判死刑300多人,有期徒刑500多人。从1941年以后,“国事犯”日益增多,1942年和1943年关押1,000多人,仅1943年下半年送到承德监狱的“国事犯”就有800人左右。
日本侵略者为了审讯方便,在监狱里开设“治安庭”。在院里摆上桌子,日本人坐在上面,“犯人”排成队坐在地卜,日本人说判什么刑就是什么刑,根本无法律和法律程序可言。判死刑的当场就被拉出去枪毙或砍头。l943年一年,承德监狱就开了五次“治安庭”,在水泉沟砍了300多人的头。最惨的是1942年12月的一次,在水泉沟砍了700多人的头。水泉沟居民潘德贵揭露说:“1936年,日本人占了水泉沟,不让我们种地,他们把那里变成了杀人场,那里共有九个杀人坑。每次杀人都是在白天,‘犯人’由日本宪兵押着,用汽车拉来。一部分宪兵在山顶放哨,把拾柴的农民赶走。‘犯人’都带着手铐脚镣,黑布蒙着眼睛,日本人把‘犯人’砍了头后,连尸体也不埋,我们也不敢去埋,夏天尸体腐烂,很远就能闻到臭味。在1942年12月一次就杀了700多人。同时把病死在监狱的人的尸体也拉到这里来,扔在杀人坑内,一个春天就扔300多具,每年春天都有。”
矫正院是根据1943年9月18日公布的可以任意迫害东北人民的《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成立的。在伪首都新京(今长春)成立“司法矫正总局”,在各主要城市及主要工矿地区普遍成立“矫正辅导院”,全东北共有八九十个,矫正辅导院其实是以强迫劳动为主的变相监狱。
所谓《保安矫正法》就是把“认为有犯罪危险的人”送到特设的矫正辅导院,进行“精神训练”,同时强迫从事沉重的劳役。而《思想矫正法》则是对“可能犯政治罪者”,实行“预防拘禁”,同时也施以劳役。为什么要设置矫正院,伪满洲国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说得十分明白:“为了强制中国人长期劳动,以便达到战争急需物资的增长和扩大支援日本的目的,……。”
这样,日本军警只需加上个“有犯罪危险”的帽子,就可以随意地把任何一个人抓走,投入矫正辅导院。实际上,这两项反动法令正式公布之前,任意捕人的暴行已在进行,反动法令的公布,使日军警滥捕滥杀有恃无恐。
日本军警捕人的方法大体有两种:一是个别逮捕,他们依据自己的意愿和判断,乱抓滥捕东北人民;二是以“抓游民”为名,集中地和大批地逮捕东北人民。如1943年4月,在佳木斯市“抓游民”,警察派出所在该市区南北市场中央大街不问青红皂白把人围起来,或把街道两头堵起来抓,抓住后送到检察厅,再送到矫正辅导院。以1943年在奉天“抓游民”为例,4月27日逮捕3,576人;5月4日逮捕326人;6月22日逮捕3,500人。基本上是把行人拦截起来,有多少抓多少,统统扣上“游民”的罪名,送进矫正辅导院。
矫正辅导院均设在工矿附近,以便把监押的人充作劳动力。但矫正辅导院不单是劳动营,也是监狱。矫正辅导院明文规定,对收容的人必要时可以使用刑具。
以鹤岗矫正辅导院为例。该辅导院成立于1944年5月,院长和辅导官都是日本人,他们身上都带着枪支和军刀。关押在这里的“游民”有201人,到同年底增加到600人,后来又增加到1,200多人。这些人无辜地被处以六个月至两年的劳役,在院内接受“思想矫正”。
被关押的“游民”,大都是从佳木斯、富锦县、牡丹江等地抓来的。他们都是有职业的劳动人民,有的是商人,有的是工人,有的是农民。他们并没有什么犯罪行为,只是在娱乐场所或街道上无故被警察逮捕的。抓来后,首先是一个一个地搜身,将携带的东西全部没收;其次是进行面貌、体型特征登记,将特征画成图,然后换上号衣强迫劳动。
曾被当作“游民”抓去的芦本忠说:“我是1944年6月被抓进鹤岗矫正辅导院的。被抓时,我在牡丹江天鹤旅店做零工,日本人说我‘思想不好’,就把我关进了矫正辅导院。这次因为‘思想不好’被抓的共有400多人。到了矫正辅导院要接受搜身、登记,还要换上紫色号衣。我是357号。在院内不准叫名字,只准叫号。
“我们班19人,被强迫到井下挖煤。每天早上6点,一直干到晚上6点。上下班谁走得稍慢一点,日本人就用镐把打。劳动中谁说话或劳动不卖力气,或完不成规定数量,晚上就被提到刑房拷打。刑房有铁骨鞭、老虎凳、火炉、棍棒等刑具。刑房一股腥味,墙上到处是血迹。
“有一天,我们19人在井下挖了5米多远,日本人不给支顶棚,我们要求了几次都不答应,仍打着我们继续挖煤。结果我们挖了7米多远,井顶果然塌了下来,19人都压在里面,我在外面一点,腿被砸伤,侥幸没有被砸死,其余的18人全被砸死。
“我的脚被砸伤后,流血化脓,日本人不但不给医治,还打着我下井挖煤。我实在干不了活,就把我送到‘病房’。‘病房’潮湿,大小便都在房子内,又不准开窗户,臭气熏人。由于劳动繁重,时间长达12小时,发病率很高,重病号都关在‘病房’,连躺的地方都没有。在‘病房’的病号每天只吃四两高梁面或棒子面,而且不给水喝。大都是活着进去,死的出来。我进去的第二天早上刚醒来时,发现有两个人压着我,推开一看都死了,一个是l080号,另一个是630号,我在‘病房’里每天都见到有4~5人死去。
“由于‘病房’里人多,谁死了也不知道,过了好几天,日本人才叫人收尸。第一次用黄毯裹走34具尸体,扔到鹤岗东的‘万人坑’里,黄毯再拿回来,留着下次裹尸使用。第二次用同样的方法裹走30具,第三次裹走20具。
“日本侵略者为了防止‘游民’逃跑,经常无缘无故审讯人和拷打人,被拷打的人大多是被扒去衣服,吊在梁上,用皮鞭抽打,打晕过去,再灌凉水,醒来后继续打。打后,第二天照常强迫去劳动。如刘永才就因挨打,第二天就死了。
“对企图逃跑的‘游民’,打得更加厉害,甚至当场打死。1944年7月,有数十人企图逃跑,抓回来20多人,当场就打死三人,其中七人送到佳木斯警察厅。1945年2月,企图逃跑的七名‘游民’,逃跑时被电网电死一人,其余六人被抓住,毒打了十几次,一人被打死。1945年3月,有四人企图逃跑、抓住两人,虽然他们手脚都被冻坏,但仍然遭到毒打,几天后就死了。鹤岗矫正辅导院,从1944年5月成立,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到底折磨死多少人,根本无法统计。”
在日本侵略者14年的血腥统治下,美丽富饶的东北变成一座人间地狱。从长白山下到兴安岭巅,从松嫩平原到长城线上,到处白骨累累,血迹斑斑,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惨死在日本侵略者的屠刀下。

由于日俄战争的胜利,日本得到了觊觎已久的东北铁路开发权。日俄战争结束后的1906年,日本对中国东北的经济侵略拉开序幕。1906年6月7日,明治天皇颁布“南满洲铁路株式会社”(即“满铁”公司)的第142号令,规定“满铁”负责经营东北地区的铁路运输业,总裁、副总裁由政府任命,天皇裁可。11月26日满铁召开成立大会,第二年4月1日正式营业。
满铁的总社址先设东京,后迁往大连,分社址在日本。为了同关东都督府在侵华活动上步调一致,由满铁总裁兼任关东都督府顾问,关东都督府的明证长官兼满铁副总裁。满铁公司第一任总裁后藤新平曾说过:“当初设立南满铁路股份公司,盖出于不把满铁看成一个经营的铁路事业,而欲使之成为帝国殖民政策或我帝国发展的先锋队。”满铁理事兼调查部长岗村参太郎曾说,满铁“在经营之外,必须经常注意国运之发展和国权之扩张”。
“满铁”从表面上看,它是一个经营铁道事业的公司,实际上它是一个担负着政治、经济、文化侵略三重任务的特殊机构。附属地的最高行政机构“满铁总社”设总裁,统管整个附属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由日本内阁大臣一级的重要人物担任。如首任总裁藤新平曾任东京市长和日本内务相,作为“满蒙是日本的生命线”的鼓吹者,在“九一八”前任住中国领事的松冈洋右,1935年担任满铁总裁,1940年担任日本外相,直接参与了缔结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的三国同盟条约。满铁在“代替政府经营南满洲”方针的指导下,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情报等方面推行日本“帝国殖民政策”的重要综合性侵华机构。其职能除了经济掠夺外还主要包括:
殖民侵略:
满铁附属地是指从长春到大连(包括安奉路)这段铁路及其支线两侧各30里的区域。这是日俄战争后,日本从沙俄手里接过来,经清政府《中俄密约》承认了的特权,也是日本帝国主义在我国东北最早侵占的一块领土。“满铁”从俄国人手中接收南满铁路附属地时,面积共为148.7平方公里,经过不断扩张,至1931年扩张到482.9平方公里。满铁总社在附属地内又下设许多出张所、事务所。附属地的铁路贯穿长春、四平、开原、铁岭、沈阳、辽阳、鞍山、营口、盖平、瓦房店、抚顺、本溪、丹东等十余个城市。这些城市都是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九•一八”事变前,日本殖民当局通过“满铁”附属地控制了大半个东北的经济命脉。与此同时,日本开始向附属地大规模移民。1905年,日本进入南满时,在附属地里基本上没有日本人,到1936年,日本人已占附属地所有居民的41%。中国在铁路附属地内的一切主权被剥夺。日本在铁路附属地内建立一整套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体系和司法制度之外的殖民制度,成为实际上的殖民地。
“满铁”附属地的教育制度,分日本人教育和中国人教育两大系统,采取中、日学生分校制度。由总社的地方部学务科全面控制和监督。学务科里设有称为“辅佐机构”的视学机构,配备若干名视学和视学委员。视学分为初等教育视学、中等教育视学、满人教育视学。他们秉承上级指示,视察和指导教育工作,并进行调查研究。地方上也设有视学,视察和指导某一特定地区的教育,并对有关教育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视学委员则主要从事特定学科的指导工作,作为附属地教育的“辅助机构”,还有原南满教育专科学校所属的满铁教育研究会、满铁中等教育研究会等,负责研究和调查教育的实际问题。附属地的各种幼儿园、初等学校、实业补习学校和图书馆等,原则上归各地事务所长管理;各类中等学校、专科学校和医科大学等归地方部长管理。
间谍活动:
满铁为给日本决策机关的侵华政策和行动提供“科学的依据”,于1907年3月成立了“满铁调查部”,从事搜集情报,进行间谍活动。不久,又设立了“东亚经济调查局”、“满洲史地调查部”、“地质调查部”等机构,同“满铁调查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有效地进行“国策调查”。在“九一八”后日本侵华战争中,“满铁”21000余名日本社员中有15800余人因“战功”而获得军方的奖赏。
经济侵略: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通过满铁逐步抢夺中国政府经营的铁路和中外合资的铁路。1931年10月10日起,关东军向“满铁”交待“委托经营”。东北铁路大权全部落到满铁手里。大连是东北物资进出口的地方,也一直由满铁经营。伪满政府成立后,就把海口运输和内河运输的权力全部委托给满铁。空中运输则由“满洲航空服务公司”垄断。伪满政府成立后进占邮政局。1933年开办了“满洲电话服务分公司”,垄断了全部通讯业务。在近40年的经营中,“满铁”在中国东北建立了远东地区最为稠密的铁路网,并随铁路推进建立了邮电通信网络。
九一八以前,东北的海关由设在上海的由英国人控制的总税务司管理,作为庚子赔款和其他外债的抵押。日本与伪满同上海的总税务司多次交涉,都被拒绝了。但在大连海关内,关长和税务司司长都是日本人,职员中70-80%是日本人,伪满就利用这些人,先是不再把关税上缴给总税务司,然后赶走了欧美籍的官员,夺取了大连海关。继而又夺取了其他海关的盐税和专卖权。
东北地区的金融原来就有被称为“四行号”支撑东北金融的四个金融机构:
东三省官银号,东北地方政府的官办银行,资本2000万元;边业银行,奉系军阀势力设立的,资本525万元;吉林永衡官银行,省政府的金库,资本1000万元;黑龙江省官银行,资本200万元。四银行还在沈阳设立了“辽宁省城四行号联合发行准备库”,以及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在东北的分支机构。九一八事变的第二天,关东军就派兵占领各银行,洗劫一空。抢走东三省官银号库存黄金十六万斤,抢走张学良存在边业银行中私有黄金七八千两和古玩字画等。有日本侵略者供认,从“四行号”中掠取资金达1.4亿元。
1932年7月1日,伪满中央银行正式开业,垄断货币发行,集中信贷管理,控制国民经济,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
两次《产业五年计划》与东北大规模工业化
在伪满政府成立后,日本觉得仅靠满铁还不能达到预想的成效,就在1937年5月1日由伪满政府公布了《重要产业统制法》和设立了“满洲重工业公司”,并颁布了《产业五年计划》,二十世纪前期亚洲规模最大的工业化进程,伴随着日本更大规模的经济资源掠夺开始了。
1937年,日本年产生铁256万吨,伪满年产生铁约70万吨,总计是326万吨;钢,日本产量是648万吨,伪满50万吨,总计698万吨。七七事变以后,由于战争的需要,伪满在第一个“产业五年计划”中,把许多重要的产品指标,都做了大幅度的提高。如:钢锭由185万吨增加到316万吨,向日本运送112万吨;生铁由253万吨增加到450万吨,向日本运送152.2万吨;煤炭由2716万吨增加到3110万吨,向日本运送600万吨;液化煤由80万吨增加到177万吨;挥发油由82.6万吨增加到174万吨,向日本运送145.3万吨;铝由2万吨增加到3万吨,向日本运送1.625万吨;汽车由4000辆增加到5万辆;飞机由340架增加到3万架。
以上计划的修改,不仅仅是经济指标的大幅度增加,更是使整个生产计划成为日本经济计划的组成部分,由此可以看出从我国东北大量掠夺战争资源对日本战时经济的支撑作用。
1941年9月,为了支持侵略战争,伪满政府又正式确定了第二次“产业五年计划”。在这个计划中,更着重于掠夺战争资源。与第一个计划相比,第二个计划首先要确保“供应日本”的物资,特别是钢铁和非金属等。
鞍山和本溪湖是日本帝国主义在我国东北掠夺钢铁资源的两大据点,1931年本溪制铁的生铁产量是6,5万多吨,到了1944年生铁产量为37万吨。1931年鞍山的生铁产量是27.6万多吨,仅次于当时日本最大的钢铁企业八幡制铁所的产量。1933年日本拓务省准许满铁把鞍山制铁所的设备,转给由满铁全额持股的昭和制钢所,以原来鞍山制铁所的3座高炉为基础,扩建炼钢设备。到了1937年,生铁的年产能力增加到70万吨;钢锭年产能力达58万吨。到了1943年生铁产量达130万吨;钢生产能力达133万吨,已成为亚洲最大钢铁联合企业。在日本本土遭到轰炸的战争后期,中国东北是支撑战争的主要原材料基地。
幅员辽阔的东北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蕴藏在13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中。日俄战争以后,有些以前被俄国和其它外国控制的煤矿被日本人接手,其中最主要的是抚顺。日本占领了抚顺后,又对另一重要的煤矿阜新煤矿(原称新邱煤矿)进行渗透,获取了矿权。九一八事变前,在我国东北的煤炭生产中,日本经营的煤矿处于垄断地位,而抚顺煤矿又处于绝对优势。1932年满铁地质调查所经过调查,推定全东北煤的埋藏量是48亿吨。伪满后期,满洲炭矿公司经过调查,推定全东北煤的埋藏量超过200亿吨。据统计,抚顺煤矿的煤产量,在九一八事变前的29年就达852万吨,占东北煤炭总产量的69%。如此大产量的煤炭在东北市场上销售量并不大,而是被输出和运往关内各地销售,其中最主要的是运往日本。抚顺煤运往日本国内的数量占煤矿总输出量的50%,能占到日本煤炭进口总量的60—70%。在1929年当年运往日本的煤是188万多吨。
九—八事变以后,煤炭产量持续增长,1937年达1034万吨。抚顺煤在很早就被日本海军作为特别规定来使用,日本最大的海军工厂吴工厂,几乎全部使用抚顺煤。据说,制造大炮和军舰甲板的用钢,必须用抚顺煤来冶炼,其他的煤都不行。当时,日本的八幡制铁所,有炼钢用的煤气发生炉20多座,如果使用抚顺的中块煤,开动12座就足以够用,而且煤气的使用标准稳定。抚顺煤被认为是最好的工业煤,日本称之为“东洋的标准煤”,并且以抚顺煤作标准,来判定其他煤的优劣。
在日本的经济中由于缺乏石油,成为日本准备战争和进行战争的一大障碍。日本对我国东北石油资源的掠夺,包括天然石油、页岩油和人造石油的全面掠夺,其中最有规模效应的是对抚顺的页岩油的掠夺。抚顺煤矿的页岩油在煤层的顶端,藏量达55亿吨,可开采原油3亿吨,等于美国当时天然石油藏量的1/5。如果每年消耗重油400万吨,可以供应75年。所以,日本对抚顺的页岩油资源十分重视。1931年生产的粗油有6.3万余吨。1935年年产粗油能力至14.5万吨。1942年,抚顺煤矿两制油厂的设备能力是年产粗油30万吨。而在1944年实际粗油产量是20.4万吨。
日本在伪满时期还在东北进行了天然石油的勘探和开采,伪满时期日本在东北并未发现大规模天然油田,但对东北的地质情况了如指掌。所以当1959年中国宣布在东北找到大油田,并在人民日报发表“铁人”王进喜照片时,日本情报机构的“满洲通”根据王进喜的衣着和拍照时间,准确推算出油田在齐齐哈尔以北100公里范围内。日本对东北的熟悉可见一斑。
北满粮仓和中国劳工
伪满时期,东北就有耕地1700多万公顷,可耕荒地1600多万公顷,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占居民的80%,主要谷物的产量达1870万吨,农业资源丰富,自然条件良好,是世界闻名的产粮地区。但是,从九一八事变以后,政治动荡,局势不安,天灾人祸,农民大量弃农,耕地荒废。
日本侵略者为了满足庞大的战争需要,不断加强对粮食的掠夺,企图将东北变为“大东亚粮谷兵站基地”。强制推行“粮食出荷”政策,对粮食实行强制购销,强迫农民售粮。他们对农民预付很少的价款,如在1941年时,每100公斤1元,与农民签订“出荷”契约,规定最高的“出荷”量。到了秋季,不管收成如何,强迫农民如数交粮。如果有私人买卖粮食,一但被警察或密探查出,不但粮食没收,还要严加惩处;如果有人隐藏粮食,一旦查出,“便照情节”处理。
农民生产的粮食几乎一半被强迫出荷,剩下的还要留作种子、饲料和交租,真正能够当作口粮的粮食就没有多少了,要是再遇上灾荒年,农民们只好将口粮、种子和饲料统统交出去,辛苦一年,仍要忍饥挨饿。1942年7月3日,伪治安部警务特秘发第568号内曾记载有这样一段文字:“北安省望奎县因粮食奇缺,全县人民都笼罩着灰黯的悲观情绪……该县山头村从五月十日至二十日仅在五户人家中便有三十多人自杀。”
日伪当局搜刮掠夺来的粮食,“绝对优先地确保军需和对日供出”。据记载,日本要求伪满为其供应的粮食量是:1942年220万吨;1943年250万吨;1944年270万吨;1945年300万吨,逐年增加,再要供应朝鲜和华北。由于所剩的粮食极少,对居民就采取低标准定额“配给制”。强制压低居民的粮食消费,以保证日本帝国主义最大限度地掠夺粮食。
配给粮食的标准定量是很低的,而且逐年下降。对日本人和朝鲜人的配售标准与中国人不同,对中国人配给的粮食数量更低,而且品种次,经常中断。广大群众忍饥挨饿,不仅造成人民健康状况严重下降,疾病和死亡率急剧上升,致使许多居民因不堪忍受饥苦,而自杀身亡。据日本驻佳木斯宪兵队高508号文件中记载:伪三江省鹤立县有三百人因无食粮自杀。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还强制征集摊派大量的劳工。据调查,1941年日伪当局就征集使用劳力共计195.3万人,加上伤病死者,达200万人以上。日本帝国主义每年征集200万以上的中国劳工,其中据关东军的资料记载,1942年军方所需劳动力约40万人,其中华北劳工占4万人。劳工中一半以上的人是在为战争服务的重要产业受奴役。日伪强制征集劳工的手段是连蒙带骗,甚至强抓。运送劳工时就把劳工装上闷罐车,锁上铁门,吃饭睡觉都不许出来,有些劳工,等不到下车就死了。曾发生过在某一车站,有一闷罐车的劳工,车门上了锁,被甩在一个闲道上,两天的时间都没人管,等打开车门一看,已经全部冻饿而死。
劳工到了劳动地点,生活条件极差。睡的是“窝棚”,冬冷夏热。有的地方平均1平方米要挤4个人。工人们身下铺着草包,身上盖着麻袋,头枕砖头,踡着腿睡觉。夏天蚊虫叮咬,冬天经常被冻醒。伙食恶劣,据幸存者回忆,一天三碗高粱米饭和一点咸菜,有时每顿都是稀粥,甚至断粮。在伪满后期,广大工人和贫苦农民,常常以糠荣和橡子面糊口。如此的生活条件,劳动强度却是非常人所受,平均每天劳动时间是9至10个小时,甚至达11小时。还有最高的能达14个小时,使得大量劳工伤病死亡。一个日本战犯供认道:“在我的记忆中,最悲惨的一件事情,就是1943年在兴安岭筑城工程中,四万名劳工出现了约三千名的死亡。”在劳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到处都有埋葬中国劳工尸骨的“万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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