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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魇小鬼

《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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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2: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章 存在
     罗格已经很久没有做梦了,以他超强的精神力,得自死灵法师的坚韧意志,是不可能再有梦境出现的。
  可是此刻,罗格却恍恍忽忽,不知身在何处,四周都是灰色的薄雾,他试着伸手挥了挥,薄雾有如实质,在他的手上留下了一层滑腻冰湿的灰泥。周围的光线压抑且暗淡,只能看清十米以内的事物。不远处一棵枯树孤零零的立着,所有的枝条都在奇异的扭曲着,诡异无比。
  这里没有任何生的气息。
  罗格不排斥死亡气息,如此纯粹浓烈的死气却让他感到极不舒服。这是哪里?罗格大声喊叫,却听不到一点声音。
  “这是死亡的世界,是亡灵的乐园,是一切生灵最终的炼狱!”一个冰冷、邪恶、尖历的声音突破了罗格的精神壁障,在脑中响起。“你是谁?!”罗格大吼着,那个声音却再也没了消息。
  罗格想叫,却没有声音。想跑,却动弹不得。留下的只有恐惧,绝望和崩溃。
  远方一股强大的吸力把罗格吸得飞了起来,迅速的突破薄雾,破空而去。
  罗格看着怪异的森林,灰黑色的河流,光秃秃的山冈迅速在脚下掠过,首次体验飞行的他几乎心都从嗓子里跳了出来。可是他依然不能动弹,所能做的只能以精神力护持全身,防止生气外泄。这个奇异的世界会不停的吸取生灵之气。
  天空也是灰色。云如铅,风似刀。压抑得人想发疯。
  透过云看去,是一片无尽的灰。这灰色中透出了一点点光,却不知这光来自何处。
  一只巨大的骨鸟在空中飞舞,真奔罗格而来。罗格的心弦渐崩渐紧,却无能为力。他面容扭曲,眼睛都要突了出来。
  唰的一声,骨鸟自罗格的身体穿过,仿如胖子是一片虚影一般。
  胖子划了一道弧形,从天而落,直奔一个小山岳而去。
  山丘上四处散落着无数的骸骨,当中却有一个骷髅傲然挺立,深黑色的镰刀偶有一道寒光闪过,正是风月。
  罗格直冲而落,风月转过头来,仿佛在注视着罗格。胖子脑际轰的一声,只觉天旋地转,待得清醒过来,却发觉已与风月合而为一,却依然不能动弹,只有雄浑的精神力被如潮水般的吸走。
  一阵狂风平空自风月站立起刮起,方圆数十米内的骸骨全部被席卷而起,四处飞扬。风月眼窝中的火焰由苍白转为暗红色,一抹黑色自头至顶,迅速的染了下去。一个白色的骷髅转眼间已经被染成深黑色,骨架上原来斑斑的伤痕在那黑色染过之后就消失无迹。
  风月仰头无声啸叫,背后原来一直无力低垂的骨翼如春花怒放,渐次张开,扬起。
  那抹黑色顺着风月的手染上了镰刀,染过的刀柄开始如活物般不断蠕动起来,如一根老藤正顺着刀柄在疯狂的生长。宽大的镰刀刀身上伸出了数根尖锐的金属刺,刀身本身一番蠕动后,多了几道转折,细小的闪电不断在刀身上窜过。
  一道无形的结界力场从风月身上伸展开来,一直延伸到十米左右。身处于这道结界的生物都会不断受到各种负面情绪的精神冲击。当然这结界在这死灵的乐园是全无用处的。
  良久,风月抬起头来,望向山的那边。精神力几乎被吸光的罗格也清晰的感觉到那边一个古老、邪恶、冰冷且狂妄的存在。
  兴奋、恐惧、期待一波波的从风月的脑海里冲击着罗格的神经。他不知道该如何理解眼前的事实。以前他只能以意识给风月下达各种命令,但无法感受风月的任何意识存在。可现在罗格却可以感受到风月的强烈情绪波动,只是没有任何清晰的意识。
  风月突然从山丘顶高高跃起,如乘风破浪般在空中滑行十几米,方才落下,没入灰雾之中。
  雾中罗格穷尽目力,只能望出五米。风月移动却迅速之极,向山岳那边疾奔而去。一路上风月纵高伏低,偶尔一侧身闪过突如其来的一棵枯树,只把罗格吓得冷汗直流。
  罗格好不容易才平定下来心神,既然眼睛看不清楚,索性用精神力开始搜索起四周来。胖子的意识逐渐的沉了下去,就好没入了一个宁静的湖面。眼中望去仍然是五米远近,但视界之外,一些物体的轮廓渐渐的由模糊到清晰,浮现出来。罗格心中欣喜,精神一散,立刻又只能望见五米的范围。胖子赶忙收摄心神,视界外的物体才又浮现出来。慢慢的,罗格对这种无喜无悲的心境日渐纯熟,一波波精神力宛如有生命般扩散开去,感应到的物体也由大到小,由近至远。
  突然罗格的精神触摸到了一团邪恶冰寒的能量,那突如其来的凄厉、凶暴以及对血肉生灵的极度渴望几乎让罗格窒息。同时,风月立刻转头望向那个方向,站定,转身,加速冲了过去。
  一个僵尸从灰雾中浮现出来。这只僵尸全身肉已经发黑,却是异常的结实,身上披着简陋的皮甲,双手中各持一把短镰刀。通过这段时间对各种不死生物典藏的研究,罗格立刻认出了这是一个僵尸战士。僵尸战士往往是由生前武技高超、意志坚定的武者化成,保留了部分生前的战斗意识和技能,较之一般的僵尸就算不历害个十倍八倍,五倍六倍总是有的。少部分僵尸战士则由普通僵尸进化而成,却不如前一种历害。
  风月冲到僵尸战士面前,长柄镰刀高高举起,一刀劈下。僵尸战士双短镰高举,试图封架。风月半空中的镰刀突然加速,闪过封架,一刀劈下。僵尸战士动作十分敏捷,虽然出乎意料,身子仍是本能的后闪了一下。风月的镰刀虽然劈中了它,却有点奈何不得它的坚韧肉体,只在前胸划出了一道一尺多长,寸半深的伤口,伤口处皮肉翻开,只见到一片死灰色的干肉,与寻常僵尸腐烂流脓的创口截然不同。僵尸战士的动作看起来没有到这伤口的任何影响,仍是十分迅捷。
  风月可是对付僵尸的老手了,立刻应用起百试不爽的战术,开始围着僵尸战士绕起圈子来,长柄镰刀神出鬼没,时不时突破僵尸战士的防线,留下一道只长不深的伤口。所谓蚁多咬死象,伤口多了,僵尸战士的动作也不由得慢了下来。只是受限于骷髅天生的力量不足,风月只能与僵尸战士打打持久战。
  罗格再次试着用精神力探索这个僵尸战士,感应到一层薄薄的魔法能量布满了它的全身。熟知低级魔法的罗格知道这是魔法盔甲的效果,没想到这个僵尸战士居然天生具有这种防护魔法。这可与典藏所载的完全不符啊。罗格心神凝聚,再次提高精神力的频率,在僵尸战士体内感应到先前的那团冰寒的能量。此刻离得近了,这团能量就如在黑夜中的灯塔一样醒目。罗格心中一动,小心翼翼地试着以精神力包裹住那团能量,随后暴喝一声,精神力全力爆发,狠命往那团能量一束。僵尸战士立刻全身一震,魔法盔甲的护身能量潮水般的褪去,随后它不断抖动,拼命挣扎,痛苦、畏惧甚至还有悲伤如潮般冲击着罗格。此时的胖子意志早已坚定如钢,丝毫不为所动,只是拼命压榨着那团能量。
  风月何等伶俐,哪肯放过如此机会,死神镰刀狂舞之下,十几条黑线纵横交错的织成了一道网,无声无息的飘过僵尸战士的身体。僵尸战士一下子静止不动,过得片刻,只听得轰的一声,碎成了几十小块,散落一地。那团能量也炸了开来,化作无数点闪亮的莹芒,四下飘散。风月欢欣雀跃,将四下飘荡的能量莹芒通通的吸了过来,与自己头骨深处的那团能量合而为一。那种满足与愉悦,恰如久旱的沙漠旅人饱饮了清泉,润遍了风月的全身。罗格也跟着借光小小的进补了一把。
  空气中一片肃刹。
  风月与罗格停止了享受,静静的等待着。多少次的生死关头早已培养了一人一骷髅无比敏锐的直觉。
  周围的环境一一投影在罗格的精神世界里,正中那一小团耀眼的金光正是深藏于风月头骨中的神之本源能量,金光周围一圈紫黑色的,飘动着点点金光的雾气让罗格异常熟悉,看来自己现在就是以这团精神能量雾存在的。这段时间以来,风月的能量已经成长了不少。
  风月的金光周围,几十团冰冷、苍白的能量团逐一亮起,有亮有暗,其中有七八个能量团与适才的僵尸战士能量相若,远处更有一个最大的能量团闪着清冷的淡蓝色光芒,能量强度几乎相当于三个僵尸战士。罗格心中一阵恶寒,扫视了一下整个战场。目力可及之处,一个个等级不一的僵尸正从泥土里艰难的爬出来。
  风月与罗格此刻心意相同,对于山那边的那个邪恶存在只能暂且放过了。只这里外围的一群僵尸看来就对付不了,看来还是溜为上策。当然风月的思想决没有这么复杂,只是看来理解了罗格的想法,向着那团最大的能量团相反的方向,疾冲出去。路上顺手几刀解决了几个正从土里往外爬的低等僵尸。
  眼看冲出包围,一个僵尸战士拦住了去路。风月与罗格故技重施,罗格全力攻击僵尸战士的能量核心,使之呆立不动,风月则是一刀斫去,只是此刀电光缭绕,轻松破开了僵尸战士护身的魔法盔甲,虽然仍是没能将其腰斩,但至少砍进去一尺多深。僵尸战士的能量团又开始飘散,风月却已无心吸取,再度砍倒两个拦路的低等僵尸,扬长而去。
  罗格清晰的感觉到那团追来的淡蓝色能量团充满了愤怒与不甘。但是僵尸很难与骷髅比拼速度,风月又快得实在不象个骷髅,那最强大的僵尸,(此刻罗格还不知道它是僵尸领主还是一个千年僵尸王)想追上来门都没有。既然逃命无忧,罗格集中全部精神力给那团淡蓝色的能量来了一记冲击,顿时撞得它流萤四散,恰如风雨飘摇中的烛火。罗格自己也不好受,头晕眼花了好一阵才恢复过来。
  罗格得意大笑,还没笑完,却见风月笔直冲向了一道断崖,一跃而下。迅速的下坠使得恐惧如同怒潮,淹灭了罗格。。。。。。
  “啊!!!!!!!!!”
  一声惨叫,罗格翻身坐起,汗透枕被。他大口的喘着气,一时不知此刻究竟是梦是真,抑或亦真亦幻。
  “罗格阁下,您怎么了?”一个俏丽的侍女推门走了进来,睡眼朦胧,罗衣半解。“您做恶梦了?要不要我陪陪您呢?”侍女眉梢眼角全是风情。
  罗格静坐着,回想着梦中的情形,似有所悟。他望向这个侍女,双眼中紫黑色的雾气一闪而过,侍女立刻闷哼一声,鼻中两道鲜血流了下来,软倒在地,晕了过去。
  “啊哈哈哈哈!!!”罗格仰天狂笑,窗外电光闪过,映亮了他的脸,恰如恶魔转世。
  一道霹雳过后,暴雨倾盆。
  册封之后不久,里尔城就发出了征召令,罗格等人启程去王都赴任了。反正此时领地中已经初步有了些条理,一切还算上了轨道,运出来的铁矿石战神之锤可能就要用掉小一半,其余的也卖不了太多的钱,除了维持城堡的维修费用,其余的就都用来修路了。
  山区的冬天还是十分寒冷的。几日前的一场大雪将整个山区妆点成一片银白。午后的阳光照耀在成片的树挂上,折射成七彩的光晕,宛如水晶宫一般。
  百余个龙与美人佣兵们悠闲的在出山的路上行着军。七个月前,他们不是些残兵败将,就是地痞兵油。但生死之间几番磨练,留下来的算是身经百战、杀人不眨眼的老兵了。虽然积习难改,看上去多少还有点匪气,但人人身上都隐隐的透出杀意。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佣兵们本就装备精良,在塞勒斯堡一个月的修整,又把装备修葺一新。人人加发一件腥红的天鹅绒披风,战马前胸上也挂了半幅青铜马甲。这一队佣兵拉出来,怎么看怎么是王牌骑士团的样子,哪里想得到会是只三流杂牌部队?队列最后的五十余人穿着简单的皮甲,身背弓箭,徒步跟在佣兵后面。这些人正是罗格召回的山民,胖子准备好好培养一下。
  忽生大病的罗格(其实是精神力耗尽所致)始终弄不清那夜倒底是梦是真,三天过去了,精神力也不过恢复了一小半罢了,但胖子却由此掌握了精神冲击的秘奥。此刻胖子正坐在一辆温暖的马车里,享受着病号的待遇。只是崎岖不平的路面时时把胖子从酣睡中弄醒过来。
  这一日终于到达了里尔城,佣兵们和凯特分头前去军部报到。作为独立骑兵大队,罗格等人在第三骑士团驻地里拥有了一小块自己的营地。去军部登记、领取印信、领军饷、取装备、制作队旗,等等等等,琐事一堆,只忙得几个贵族叫苦连天。
  只这队旗一事,就反复折腾了两回。起先是伦斯自告奋勇去订制队旗,回来展开一看,一头肥硕的巨龙身上骑着一个丰乳肥臀的裸女,果然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妙处纤毫毕现。佛朗哥脸色发青。
  其后罗格上阵,又过了四天,旗面上一头优雅的仙女龙旁边靠着一个绝色吟游诗人,倒真的是国色天香,丽质无双。只是佛朗哥越看越眼熟,终于认出这正是里尔城最大的销金窝“黑夜里的精灵”中最红的头牌姑娘。这面队旗一打,只怕要立刻被贵族监察院给弹劾下来,连奥菲罗克也别想护住众人。唉声叹气之下,本已不堪重负的佛朗哥只好又接下了队旗这活。众人奸笑不已,一副早该如此的表情。
  罗格以有病在身为由,毫无身为大队长的自觉,日日躲在房间里修炼精神力和魔力,研读关于亡灵魔法的各种书藉。亡灵魔法中多数法术是各种诅咒和生物召唤类的魔法。亡灵法师或以自身魔力模拟一个类似灵魂的能量核心,这样形成的不死生物虽然战斗力一般,但好在耗费魔力不多,也能接受简单的战斗指令。另一种方式是收集生者的灵魂,使之附于不死生物之上,这样形成的不死生物战力与生者的灵魂息息相关,具有一定的智慧,如果是强者灵魂的话,会形成十分强大的不死生物。至此,罗格终于明白了梦境中感受到的那一团一团的能量原来就是不死生物的灵魂。只是分不出来是由魔力拟成的还是来自于生者的灵魂。
  构成风月的神之本源,正是最纯净强大的灵魂能量。风月,本就是一个不该存在的异物。
  存在就是合理的。哪一位古哲曾经这样说过。
  存在的合理性是在于只有合理的才能存在。有人争论。
  就算不合理,只要存在下来了,那也就是合理了吗?
  什么是合理呢?理又是何物?
  胖子头晕脑涨。
  “就算不合理,老子和风月也在这里了!什么人再来废话,先给他一刀两段。到时候我让你先不存在了,看你怎么个合理法?!”
  胖子正在房中跟抽象思维作斗争的时候,一个便装士兵直接冲进了他的房间。罗格认出这是凯特身边的一个侍卫骑士,看他脸上鼻青目肿,不知何事如此惊慌。
  “罗格阁下,大事不好!”
  “慢慢讲!”罗格喝了一声。
  “凯特阁下带着我们十几个狮心骑士们偷偷去‘魔域深渊’赌场赌钱,”说到这里,年青骑士的脸红了一下,只是满脸青紫之下,红得不大明显。“不知怎么的,第二骑士团的十几个人也在那赌钱,认出我们是狮心骑士团的,就过来挑衅,被我们修理了一顿。没成想那帮孙子叫了一百多号人来,现在凯特老大被堵在里面了,他命我突围来找您求援!”
  罗格立刻把手中的《亡灵法师的世界观》扔在一边,跳了起来,大叫道:“来人!叫兄弟们抄家伙集合!拿棍子!别带刀剑!对了,还有别穿军服!”
  龙与美人佣兵们这个月以来已被驯得快闷出鸟来,听得有架打,自是动作神速。罗格在小校场上刚数到十五,手下人马已经一个不拉全部集合完毕。于是一行人风风火火的赶往赌场。
  佣兵们,不,现在该称为骑士们来到赌场门口,看到两个面目狰狞的彪形大汉正守在赌场门口,只许人出不许人进。贵族败类们久战成精,哪里还看不出不对来。罗格一声令下,二十个龙与美人骑士扑了上去,以十打一,立刻解决了门口的守卫,冲进了大厅。
  大厅十分宽敞,此刻却是一片狼藉。里面黑压压一片大汉,怕不有一百六、七十人。众大汉衣着均是褐色的布衫,一看就是骑士甲下的底衣。此时众人正围着大厅边上的一个小门在叫骂着,里面倒是全无动静,只有凯特一人手执一杆木枪,守在门口。此时又是几个大汉扑了上去,凯特一侧身,让前面五个冲入屋内,又拦住了门口,木枪枪影点点,几下就击倒了余下的三个大汉。屋里也是一片热闹,片刻后又宁静下来。“扑通”几声,五个赤裸的大汉被扔了出来,命根处一片青紫。
  罗格等人涌入大厅后,大汉们骚乱了一下,一个看起来为首的人排众而出,朗声道:“我是第二骑士团的大队长帕西斯!来的是那部分的兄弟?这是我们第二骑士团和第一骑士团的私事,想管闲事的可要想好了!”
  此时带罗格来的那个骑士悄声说:“这个帕西斯是个八级骑士,大人要小心。恐怕第二骑士团一会还会有援兵到来,咱们得速战速决!”
  罗格低声问到:“第二骑士团最近几年打过仗吗?”
  狮心骑士道:“好象从没上过战场。”
  罗格放下心来,大喝一声:“老子们是第三骑士团独立大队的!赶紧把人给我放了,咱们还能相安无事!”
  帕西斯众人相顾放声大笑起来,作为主力骑士团,他们何曾把这些杂牌部队放在眼睛里过?
  罗格被笑得脸色由白转青,又由青转黑。正待喝一声“给我狠狠的打”,佛朗哥已经如一道轻烟般冲到帕西斯面前,手中三尺棍棒如毒蛇般点向他的双目。帕西斯大惊,没想到这些人说打就打。急忙仰身后闪,佛朗哥的棍子将将从他眼皮上掠过。未待他反应过来,佛朗哥底下无声无息的再出一记撩阴腿,帕西斯就地一个打滚才算闪过。但佛朗哥岂是那么易与的?一朝占了上风,棍影大盛,处处不离帕西斯的子孙袋,幸福根。大难当前,帕西斯在地上滚来滚去,灵动之极,佛朗一时之间竟拾掇不下他来。故老相传,神秘的东方异界大陆武技独特,其中就有一门地堂功夫。这帕西斯说不定曾得过真传。
  龙与美人佣兵们悍勇毒辣,虽然不动刀剑,但诸般市井斗殴、战场保命的手法层出不穷。正统骑士武艺在这混战当中倒是没多大用场。
  第二骑士团果然训练有素,十几个大汉排成一个密集冲锋队形,冲入龙与美人阵中,片刻间打倒了数人,纵横来去。正威风间,一个淡黑色透明的小球飞了过来,轻轻炸开,一道精神振荡扩散开来,正是罗格所发的三级魔法恐惧术。众大汉立刻魂飞魄散,作鸟兽散。两个意志坚定不受影响的则立刻被龙与美人骑士们打倒在地。
  第二骑士团几个大汉一见罗格是个法师,觉得有便宜好捡,就结队冲了过来。罗格哼了一声,众目睽睽之下,轻松提起一张几百斤重的大赌桌,呼的一声掷了过去,登时把那几个大汉全压在下面,喀嚓声中,断几根肋骨是少不了了。
  赌场里一时鸦雀无声,人人冷汗直流。
  胖子改造过的身体可是一身蛮力,平时穿了八十多斤的全身甲依然是跳跃如飞。只是武技实在平平,胖子对修炼武艺也是兴趣缺缺,遇上高手,就如黄牛遇上猎豹,是定无还手之力的。
  伦斯躲在柱子后面,亮出一个纤巧的机弩,一支支三寸短箭飞速射出,只是这次上的是麻药。一个个第二骑士团的骑士们莫名其妙的就倒了下去。
  凯特见有机可乘,也带着屋内的骑士们杀了出来,这下第二骑兵团众人大势已去。
  罗格身后黑雾飘动,一个骷髅头探出来看了一眼,见战局已定,又缩了回去。
  盅茶功夫,龙与美人佣兵们就以第二骑兵团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阴损打法以少敌多,打得众大汉倒了一地,只有帕西斯还在苦撑。
  佛朗哥黑发飘飘,一根木棍狠狠的对着帕西斯连戳带点,帕西斯则连滚带爬,时不时来几声哀嚎,全没注意自己是在绕着佛朗哥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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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2: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 欲望
    “魔域深渊”一战,第三骑士团“龙与美人”独立大队名声鹊起。当日战况被有心人秘密汇总成多种版本的报告送到了几个大人物的案头。阅报告者表情各异,有咬牙切齿的,有忍俊不禁的,也有厌恶不已的。当事人们对此倒是一无所知。
  当事的各方对守口如瓶这一点是出奇的默契。巴伐利亚公国治军严谨,军律森严。士卒私下斗殴就是一月的单独禁闭,鞭刑二十。如此规模的斗殴,且是在赌场里进行,传扬出去,带头的几个怕是要掉脑袋了。那个帕西斯这个眼前亏是吃定了,只有以后再图报复。
  听得凯特一番解释之后,罗格等人才放下心来。不然众人闯下如此大祸,怕是军饷没吃两天,就又要落草为寇了。
  接下来的数日,众人在提心吊胆中渡过,但也都没闲着。分头忙着购地置宅的,竟是打算在这里尔城长住下去了。一百“龙与美人”骑士和那五十个山民则被佛朗哥关在军营里闷驯,据说首要目标是“在街头混战中生存下来”。这自是为了防备日后第二骑士团的人街头寻衅所做的准备了。有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此时在第三骑士团的军营里,其它大队的人,甚至包括第一骑士大队的正规骑士们,望向“龙与美人”骑士的目光都有所不同了。那目光中包含了钦佩、羡慕、不屑、嫉妒,不一而足。
  也许是自小穷怕了,罗格对有一个自己的小窝情有独钟。胖子十分怀念法尔堡自己的那第一栋小楼,就算是机关重重,就算是凌乱不堪,那也是自己的第一个家啊。还有那个美妙的夜晚,那死里逃生后无以伦比的疯狂,销魂的呻吟,修直有力的双腿,一泄千里后如同被抽空般的疲惫,都是如此的深刻。突然之间的,罗格很有些想念奇薇,那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奇薇性格泼辣,身材傲人,容颜秀丽,武艺出众,又是年纪轻轻。就算在当前这个等级森严的时代,人们也依然尊重有实力的强者。她虽然只是个平民身份,可也比自己这种没落贵族的后代强上太多了。罗格知道,如果不出意外,自己是没有可能得到这样一个女人的。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那天会如此记忆深刻的原因吧。罗格自嘲的想。对自己来说,或者说对一个男人来说,奇薇的武勇其实并无用处。想要的,不过是她的身体和脸蛋罢了。她虽然漂亮,但远非埃丽西斯那样的绝色,平民女子中有如此容颜的也并不在少数啊。可这几样加在一起,能与奇薇相比的女子就不多了。就如战神之锤的武器防具,就实用上来说的确是精品,但也绝称不上绝代神兵。只是种种装饰、噱头加上了之后,立刻显得不一般起来。
  对了,还有征服感!罗格知道奇薇对自己肯定是不屑一顾,高高在上的。“可是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让老子把你看了个够,摸了个遍,干上了天?”胖子恶狠狠的想。应该就是这种身份地位和实际之间的反差,才让自己如此之爽,爽不在于干了奇薇,而在于干了一个原本是以自己身份地位来说得不到的女人。
  能干个名女人,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吧。
  “这就是征服!”罗格有些自得。可是心里另一个声音在说:“这也叫征服?你只是用卑鄙手段得到了她的身体罢了,你摧毁她的意志了吗?还是你得到她的心了?”胖子默然。
  “这年头,哪有那么多罗嗦!我只要你人,不要你心!”胖子又愤愤地想。
  干过了名女人并不就是结束了,还要想办法让其它人知道才行。这已经成了身份地位的一种象征,看,这样出色的女人都从了大爷我了,大爷我自有不凡之处。至于哪里不凡,哈哈哈哈,小子你自己想吧!至于如何让别人知道,这里也颇多学问。自不能逢人就说,XXX是我的女人了。要宛转曲折,最好还要让他们费点脑筋自己发现。同什么样的人说,也是学问。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一个苦力炫耀这个,一定不是被人当白痴,就是被骂有病。
  可是胖子想来想去,奇薇这件事上,说起来实在太不光彩。就算是贵族仗势欺人,也得有个起码风度,能单挑就单挑,挑不了就群欧,但总要堂堂正正的才是。对于勾引女子,贵族们就更是讲究了,要的是人心并获。自己又是陷井又是麻药的,这事除了那几个败类损友之外,实在是说不出口的。这让罗格颇有些衣锦夜行的郁闷。
  贵族们虽然很多平庸之人,更不乏废物和败家子,但争强好胜,力求上进有为之心,是人尽有之的。千辛万苦的有了身分地位,哪有不赶快让人知道的道理。于是高门豪族,历史久远,血统纯正高贵,显示的自是家族谱系中有过几位国王,几位王妃。那些次一等的,历史中多也出过些公候,但还是不够,要把现任的官职、肥沃土地也拿出来显一下的。还有那些富商,虽然地位不高,可那些珠宝器皿,价值连城,甚至贵族们看了也眼热。至于没落贵族们,家世没落,这贵族派头决不能也没落了。于是几件家传宝贝,就成了逢年过节时老人们必须拿出来给子孙展示的东西。
  至于强者们,也多不能免俗。魔法师地位已经十分尊崇了,但魔法师公会还是要搞一个等级制度出来。且各级之间服色饰物区分明显。魔力并不等于战斗力,这道理罗格早已知道。既然自己这个菜鸟法师都知道,没道理那些大法师们不清楚,这等级鉴定,有和没有其实差不太多。但每年去进行等级鉴定的法师们还是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鉴定费可不便宜,只此一项收入,魔法师公会就富可敌国了。当然,做为聪明人物的杰出代表,魔法师公会提供的服务也不是普通水准。单说这高阶魔法师的魔法袍的式样,都是经过真正大师的精心设计,各地风格均有。式样质朴中透着高雅,属于不会过时的经典设计,且有高手裁缝专门量体剪裁,可不是成衣辅子里的大陆货能比的。是以每个高阶魔法师(一般指十二级以上的魔法师)站出来,都显得风度翩翩,儒雅睿智。
  胡思乱想着的罗格眼睛突然一亮,是了,是男人不能没地位,有地位一定要显显的。这“战神之锤”四个字,就该成为身份地位的一种象征才是。以后低价位的东西是不能卖了,真正的大主顾是不愿意同平民用一样的东西的。至于那些富商们,也不能冷落了他们,只要你价码加个几成,一些原本只卖给贵族的精品,只要不犯忌讳,你也可以抱回家去。这个费斯,造魔法器具特别是防具的确是一代宗师,就是品味差了些。再说单单靠他一人,一个月能造出几件东西来?现在战神之锤收购的冒险者的战利品早已堆如山积,得快点变成金币才成。看来是到了再雇几个高手匠人的时候了。这艺术大师是一定要一个的,是不是还该找一个礼仪方面的大师呢?看来该和佛朗哥商议一下才是。
  转眼间,罗格踏着积雪走入了自家的小院。这座宅子并不大,二层小楼附带一个五百平米左右的庭院。小楼里有七个房间,楼上四间,楼下连客厅在内一共三间。与罗格在法尔堡的那楼比起来,这座小楼大也有限,只是位置要好上不少。这条宾舍大道是富人区和平民区的交界,就是说,多少能沾点高尚社区的边了。
  里尔城地价昂贵,远非法尔堡那种半边境地区可比。这点产业足足花去了罗格二千金币,着实让胖子肉痛了好久。不过物有所值,小楼的原主人也是个没落贵族,一生时间都花在艺术和历史上,对园林修葺也很有心得。这个小小院落被整治得清雅幽静,大见匠心。一棵古树夏日可以荫凉大半个院子,冬天时的树挂也可能为院落一景。碎石辅就的一条曲曲弯弯的小路连接起了院门和房门。门厅上搭了个花架,已经干枯的藤蔓类的植物仍然盘绕在花架上,静静等待开春的时刻。冬季院中的草坪已经干枯了,上面错落摆着两盏漆成黑色的马车车灯。入夜的时候点上,淡淡的黄色光晕让夜归的人感觉到格外的温暖。
  罗格在小院里转了一圈,极是满意。进了房间,旺旺的烧起了壁炉,搬过一张足有五十年历史的摇椅,懒懒的煨在火炉旁,抽过一本《论亡灵魔法的本质》看了起来。
  书是五十年前一位大死灵法师所著。作为异端的典型,那个死灵法师不幸为神圣教会所剿灭,他的一切财产自然也成为教会所有。这本书是奥菲罗克派人送来给罗格的,当时差点吓得胖子屁滚尿流。魔法师招唤点不死生物非常正常,可是读这种禁书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在神的荣光最耀眼的光明大神殿旁边,也存在着最黑暗的所在――宗教裁判所。一年中除了少数几天节日之外,宗教裁判所火刑柱上的火焰从来不曾停熄过。故此罗格每次读这本书时,莫不选在四处无人的所在。现在小楼中还未曾有仆役厨娘,正好清静的看看书。
  所谓亡灵魔法,说白了,其实就是与灵魂打交道的魔法。从这点上来说,倒是与光明系的很多魔法相当接近。不死生物全都是依靠各种负面能量支持才能活动的,而其智能和本能,则来自于法师模拟的灵魂或者是直接放入的生者灵魂。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不死生物,就是不同的肉体、骸骨与各类灵魂相结合的结果。模拟的灵魂好处就是稳定。经过千百年来的锤炼,亡灵法术的咒语已经相当完善了。法师想召唤一个骷髅兵,就会出来一个骷髅兵。而用生者灵魂的结果就很不确定,很多时候是完全失败,更多的时候会召唤出各种莫名其妙的生物。比如以一个邪恶武者的灵魂为引,就很可能召唤出刀行者或者是骷髅将军。但一旦形成一个比较好用的不死生物,死灵法师们就有一定机会学习如何模拟这种灵魂状态。成功的话,一种新的死灵召唤术就产生了。
  比如说,食尸兽就是这样产生的低级不死生物。食尸兽体形庞大,周身流淌着含有剧毒的脓水,行动迟缓,主要靠吸收尸体里的死气为生。但它远远达不到风月那种直接吸收灵魂能量的程度,只能靠把尸体整个吞下肚去才能慢慢的吸收。食尸兽可以喷吐含有巨毒的胃液,又有相当不错的物理和魔法防御力,是防守交道要道的不错选择。
  罗格看得入神。这书的作者居然还画了一幅食尸兽的图片。罗格看着看着,但觉阵阵黑雾从书中飘了出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伴随着难以形容的恶臭扑面而来,雾气中爬出一只巨兽,却是一只三米多高、绿中带黄的食尸兽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
  罗格倒吸一口凉气,面对突如其来的这只食尸兽,自己斧子、盔甲,各式装备一样没带,这一仗如何打法?保命要紧,胖子无暇去想为何看书时会突然遇到这么一个东西,可却是牢牢记住了食尸兽“行动迟缓”四字评语。罗格一个转身,就准备逃跑,一股熟悉之极的吸力将他一带而起,穿过黑雾,破空而去。
  又是那片熟悉的灰色。
  就在罗格徒劳的张牙舞爪、威胁恐吓中,风月毫不客气的将罗格吸入体内。罗格的精神力又一次如同一个被打破的盆子里的水,汨汨的泄出。“吸就吸吧,反正法师与宠物是一体两面,荣辱休戚相关的。”罗格苦笑着想。最近两年来罗格勤修苦练,精神力和魔力都有不少进步。特别是上次梦境以来,精神力有不小的提高,这次风月吸完,还有小半的精神力留了下来。
  如同一盆墨汁自头淋下,又一抹黑色从风月头上开始向下迅速蔓延。一片“喀喇”声中,风月全身骨骼伸展,又高了三寸有余。那柄从不离手的镰刀也如活物一样不断的蠕动和生长。不时有白色的腐肉一样的物质从里面翻出来,随后迅速变黑变硬,形成了镰刀新的一层。一阵喜悦清晰的从风月处传到罗格的脑海里。罗格只有苦笑,哪本典藉中写过不死生物也会有喜怒哀乐的?
  “如果这是梦,就让我快些醒来吧!”胖子呻吟道。
  一道道黑雾从风月身上散发出来,周围一些僵尸慢慢的站了起来。罗格这时才注意到风月旁边地上倒着十几具僵尸,其中有一具还是个僵尸战士,身上的每道伤口都是深可见骨。一团团死亡能量从风月身上发出,将这些已经“死”了的僵尸们炸得粉碎,腐肉四面飞射。苍白色的冥界火焰又从风月的脚下燃起,迅速扩展成了一个十米大的火圈,火圈内的僵尸被迅速的燃烧殆尽,只余星星点点闪着些光芒的物质飘在空中。这些物质慢慢的汇聚在一起,最终形成指甲大小的一块东西。罗格的精神力轻轻伸展过去,触摸了那块物质一下。那小东西立刻扭动起来,不断的扩张,最后变成极薄极大的一张膜,飘了过来,覆在风月身上,慢慢的溶了进去。
  风月的死神镰刀也停止了生长,此时的镰刀,粗了一圈,长了一半,足足有四米多长,形状狰狞。时时有一道暗红色的电火自刀尖窜到了刀柄,射了出去,在地上熔出一道冒着轻烟的小坑。
  风月一声欢叫,当然是无声无息的。可是罗格以精神力听来,这啸声如黄莺出谷,又如清风抚琴,悦耳无比。只是这精神力振荡实在是大了点,有如霹雳一般,震得罗格眼前金星乱飞。
  风月镰刀斜指天际,遥遥盯住了远方灰色中若隐若现的一座黑色山峰。罗格再一次感应到了那个古老的存在。随着精神力的提高,胖子越发清晰的感觉到了那存在实力的深不可测。然而风月已经在发足狂奔了,背后骨翼全张,有如御风而行,一跃而起,就是轻飘飘的滑过十几丈远。
  转眼之间,已经到了上次铩羽而归的地方。僵尸们又是陆陆续续的自土中钻了出来。这一次打头阵的是三个僵尸战士。大战当前,罗格集中全力凝聚精神力,对准这三个僵尸战士的能量核心全力发出了三道精神冲击。这三团能量猛然一亮,如同狂风中的烛火,已是处在熄灭的边缘。风月巨大的镰刀带着一道紫色电火,画出一道完美的弧形,直接将前面的两个僵尸战士腰斩,第三个僵尸战士能量较弱,能量核心竟给罗格直接摧散,倒在地上不动了。
  一道道黑气夹着令人心魂俱散的历啸绕着风月狂舞,各式各样的僵尸肢体四处飞散。
  一眼望去,无穷无尽的僵尸正从土中钻出来,拥挤着,磨擦着,慢慢的压了上来,直如一片僵尸的海洋!
  风月却是执着无比,一步一步的逆流而上,每踏前一步,都要倒下十几具僵尸。风月的双眼,还是盯着天际那座黑色的山峰,盯着山峰上那古老的存在。
  罗格全力轰出一波波的精神振荡。如同狂风一般,每波精神振荡发出,几十朵能量火花就会随风飘散,然而更多的烛火却又在黑暗中亮起。
  人类执着,多是为了欲望。风月如此执着,却又是为了什么?
  这个时代,骷髅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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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2: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章 大师
   “哐当”一声巨响,紧接着是“唉哟”一声惨叫,罗格连同摇椅一个后仰,重重在栽在地上。就算罗格皮糙肉厚,这脑袋先着地也让他着实晕了一阵。他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好一阵才驱赶走绕着脑袋飞舞的星星与小鸟们。
  梦中之境仍是历历在目。
  也不知厮杀了多久,罗格早已筋疲力尽,风月头骨中的金色光团也暗淡了很多,然而僵尸仍是杀之不尽。
  突然,几十里外那座黑色的山峰上一个新的能量团开始形成。在罗格的精神感应世界里,那团能量深黑色中透着丝丝血色,以惊心动魄的速度不断的强大起来。随着那团能量最终形成一个黑红相间的巨大的能量团,一道强大无比的精神波动如怒涛般向四面八方冲击过去。稍微弱小点的僵尸的灵魂能量如同在台风中的烛火,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瞬间就熄灭了。一时之间,原来密密麻麻堆集着几千只僵尸的平原上,竟只余风月和十几个僵尸领主还在站立着。双方的精神力一接触,罗格就如遭雷击。无尽的憎恨、毁灭、杀戮从那道精神震波中传来,在那个瞬间,罗格几乎要抑制不住自己的疯狂。
  转眼间,那个灵魂能量就已经锁定了风月,并以惊人速度向这边掠过来。罗格叫苦不迭,风月这个疯子可千万不要再冲上去自寻死路呀,虽然还看不到那是个什么生物,但单以这团灵魂能量的强度来说,就万万不是风月和罗格对付得了的。
  风月镰刀盘旋一周,一道血红色的电弧向四面激射出去,将身边的几个僵尸领主逼开。风月怒视着那团能量奔来的方向,无声咆哮一下,一个小小的金色精神力光球带着一道细细的美丽焰尾飞了过去。眼见就要击中那团巨大的灵魂能量,罗格都已经准备欢呼了,那团能量一阵翻滚,一道暗红色的闪电发出,将那个小小金色光球击得灰飞烟灭。
  风月和罗格一时都呆住了。
  “快跑啊!你个白痴骨头架子!没脑子的骷髅!”缓过神来的罗格忍不住通过精神对风月咆哮起来。
  风月一跃冲天,却是冲着那团能量而去。
  “天啊!”罗格呻吟了起来。
  空中的风月骨翼轻轻展开,这一次骨与骨之间多了一层肉眼难辨、几乎完全透明的膜。
  风月柔柔巧巧的一个盘旋,已是掉了个方向,盈盈的飞走了。
  胖子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半空中就被甩了出来,翻滚着向下落去。
  地上的僵尸领主们聚成了一堆,仰首向天,个个口水直流。
  罗格一声尖叫,拼命想向天上纵出,结果却是脑袋与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
  罗格嘟囔着爬起来,咒骂着该死的风月。不过他可不敢把风月召出来理论个明明白白,经历过两次异界后,罗格早已明白这决不仅仅是个梦而已。而亲眼见识过风月战斗英姿之后,胖子心知自己已经不是风月的对手了。何况这死骷髅心狠手辣,居然能把自己从天上给扔下来,这不是反了吗?心里还有没有自己这个主人了?
  胖子唉声叹气的,有什么不满也就只好咽下了。以后打架仰仗风月的地方还多着呢,这次得罪了它,别到时候背后给自己一刀。法师和宠物关系处到这份上,也真叫一个郁闷。
  精神郁郁的罗格看看窗外天色近晚,起身出门,去寻费斯和佛朗哥几人商议战神之锤的大计去了。
  寒夜里华灯初上,天空中飘荡起了片片雪花。假日饭店里却是灯火通明,热气腾腾。
  在三楼一间清幽的单间里,一个月来,几个贵族们和费斯还是首次齐聚一堂。埃特看起来胖了不少,他的腿脚还是不大利落,被斗气所伤可不是开玩笑的事,何况当时他大腿上三分之一的血肉被爆得干干净净的。
  别后小聚,大家兴致都很足。众人谈了一番风花雪月、金币美人之后,才开始认真研讨起“战神之锤”的发展大计来。
  罗格首先开口:“弟兄们,咱们这新的战神之锤马上就要开张了。这次要做就得做出个样子来,要让那些贵族们一想到‘战神之锤’,马上想到的就是地位!就是财富的象征!就是酷!就是那些贱货们的尖叫和平民们的艳羡!不过话说回来了,这名字太象个矮人店了,妈的,当初倒底是谁想这么个破名字的?”
  “除了你还有谁?!”埃特毫不给罗格留面子。
  胖子难得的老脸一红,支唔一下,茬开了话题:“当然,我们做的东西一定要好!一定不能有任何一点点的偷工减料!我们扔进去一个金币,就会收回来二个金币!我的意思是,战神之锤就算做不出最好的兵器盔甲,但是绝对要做出最精致惟美的东西来!”
  “哼,对你来说,用的金子越多就是越美!”佛朗哥恶毒的讽刺道。
  罗格大怒,盯着佛朗哥,跃跃欲试的。佛朗哥不以为然,哼了一声,抄起一个精致的小银叉。胖子眼睛一翻,又坐下了,狭小空间里与拿着短兵的佛朗哥斗,无疑是自寻死路。
  费斯嘴里塞满了龙虾肉,含含糊糊的说:“别再闹了,赶紧给我找几个助手来是正经事。总不能什么都我一个人干吧?再说弄个魔法阵我是擅长,可这盔甲兵器漂不漂亮、合不合那些人物的品味,我就不知道了啊!”
  伦斯也道:“东西做得漂亮点用处真的不小。从卖出去的东西来看,打造得精致漂亮的那几样东西最少都能有个对半利,而且总是最先卖掉的。其它那些做得一般些的,其实质量不比这些精品差,可是钱就赚得少多了。开张以来,不算收购冒险者战利品,咱们的精品一共赚了二万多金币,可是那些普通的,才赚了四千金币而已。”
  凯特插口道:“普通装备的利虽然薄点,但胜在量大啊,也不能放过了。我看我们该开个新店,专门做这类生意。要是能挤进军队这块肥地里,也是财源滚滚。至少我们可以让法尔堡温宁顿勋爵专门采购我们的东西。”
  罗格道:“这样吧,我看我们需要多找一批工匠来,金负责指导和训练就行了,打制些普通的武器防具。这样把我们自己最好的精铁矿也能消化一些。原矿就这么卖了,总觉得有些亏了。这个作坊城里随便找个地方放就行了。至于战神之锤,我们得找几个真正的艺术大师来设计式样,最好再找几个懂得最上层社会礼仪的,他们知道什么会在贵族中流行。”
  埃特继道:“对了,我在教会治伤的时候,那里做义工的一个小姑娘好象说过她的爷爷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雕塑大师呢。名字叫什么来着?雾什么幻什么的来着?”
  佛朗哥眼睛一亮,声音都颤了:“难道是雾幻大师?他在里尔城?听说他早年得罪了奥匈帝国的一个大贵族,为了避祸,他发誓不再制作艺术品,那贵族才算放过了他。后来就不知所踪了。没想到他居然就躲在这里。我家里还有一件他的作品呢!雾幻作品风格如云似雾,至精至美却又让人难以抓住其内在,所以才得了个雾幻的称号。”
  他闭上眼睛,回味了片刻,才感叹道:“那是真正震撼灵魂的艺术啊!”
  罗格一听,来了精神,追问道:“这个雾幻真有这么历害?”
  佛朗哥不满的看了罗格一眼:“他是真正能与时间同在的大师。只是听说脾气古怪,性子固执无比,又极端仇视贵族。要说动此人给贵族设计物品,我看是休想了。”
  “哼,怕什么!对付这种老顽固,咱们的办法难道还少了吗?”罗格阴阴一笑,“他就是块玄钢,也要他开朵花出来!那个伊恩怎么样,最后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全招了?”
  伦斯道:“那个小丫头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亲孙女,如果是的话,嘿嘿,那可就好办了!”
  “伦斯!我可告诉你,别打那小姑娘的主意。这一个月来,我这条腿可是亏了她呢!”埃特不满的喝到。
  伦斯呵呵一笑,道:“好好,这个一定给你留着。”
  不为人知的皱了皱眉,罗格道:“这里尔城不比其它地方,我们现在不能做得太过了。不然事发起来,奥菲罗克可未必护得住我们。何况他为什么如此照顾我们还弄不清楚呢,万事小心些为好。想做些事业出来,总不能为这些小事翻了船吧。何况这种事,背地做做可以,提起来却是殊不光彩。让有心人看了,多了提防,我们自己今后做什么事也都不大方便啊。要不就象伊恩那样做得干净彻底,要不然索性先放放看。对付这种老东西,办法多得是。并不一定非得打打杀杀,弄出些人命来的。当务之急,是先要查清这老家伙的资料,看他有什么爱好没有?我们好投其所好。实在不行,就栽他一赃,让他有理说不清,只能从了我们。没有办法了,再打他孙女主意吧。总而言之,务要让他为我们所用才行。而且最好让他尽心尽力的。”
  几人当下计议起来。经过多番磨炼之后,众败类们沉稳了很多,锋芒渐隐。所想出的毒计却是周密狠辣,滴水不漏。与两年前比起来,其精粗显隐之间,相去早已不可以道理计。
  几个侍女从门外经过,但觉阴风阵阵,忍不住打了几个寒战。
  午后的阳光懒懒的洒落在里尔城的大街小巷上,让这个在寒冬里沉睡的城市慢慢的苏醒了过来。阳光是最平等的,无论你是贵族也好,平民也好,都会沐浴到阳光的恩泽。
  依莎贝拉愉快的在贫民区的街道里穿行着,仿佛是一个跳动着的音符。低矮的窝棚、崎岖不平的土路、一摊摊结成冰的污水、四处飘扬的异味,以及种种奇怪的妈妈打骂孩子、邻里吵架、鸡鸣犬吠的声音,都未能影响一丝一毫她的心情。她自小就生长在这块地方,所以她爱这里的一切,爱这里所有的人。神说,要爱这世上的人,所以她全心全意的遵循神的教导。每周在教会做三个半天的义工是她最快乐的时光。虽然没有任何收入,可是沐浴在神的荣光下,可以帮助其它受苦受难的世人,就是最好的报酬了。
  少女喜欢阳光,只要晴朗的天气里她都会很快乐。十七岁的依莎贝拉身材高挑,足足有一米七十,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要成熟的多,只是那一张吹弹得破的小脸偶尔会显露出一点幼稚表情,泄露了主人的真实年纪。依莎贝拉很白,白得近乎透明,但活泼的少女总是会给这层透明的白色下添上一抹晕红。
  女孩儿五官精巧,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不安分的四处看来看去的,加上永远挂在嘴边的微笑,她总是很讨周围人的喜欢。教会里的牧师们都对她很好,一个年轻的牧师甚至偷偷教了她一点光明法术,依莎贝拉现在已经能勉强使出最初级的微伤治愈术了。
  女孩儿有理由高兴,这一个月来一直相处不错的那位埃特先生,今天给自己提供了一份工作,为他打理房间和庭院,一个月有整整一个金币呢。爷爷再也用不着天天只吃黑面包了,我们每天都能有熏肉吃了,节省一点的话,爷爷还可以每天喝一小杯葡萄酒呢。这种生活,邻居们可是要羡慕死了。这样干上两年的话,也许可就以盖一间木屋了,爷爷年纪大了,风湿很历害的,有了新屋子,冬天就可以少受很多罪了。
  那位埃特先生真是一个好人。他可不是一般的高大健壮呢,比自己要高出整整一个头去,好多的男人还不如自己高呢。嗯,虽然衣着挺随意的,却是非常干净,那张脸很粗犷,却是越看越英俊。想到这里,少女的心跳有些加快,脸也有一点点烧。
  女孩儿胡里胡涂的走着,脑子里全是埃特的影子。“埃特先生好象年纪不大的样子,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冒险经历呢。这一个月来,他讲的经历还没重复过呢。邻街的那个笨笨的铁熊,成天缠着自己就只会讲他照顾的那几匹马,要不然就是那位吉布梅尔先生家里的琐事。可是,埃特先生腿上的伤好吓人啊,自己在教会呆了四个月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的伤啊。刚见到的那会,都能透过伤口看到骨头了,可是埃特先生从来都没有叫过呢。
  迷糊的女孩子路上踢倒了两个罗筐,吓坏了几只母鸡,还差点撞到了一位大妈。
  女孩儿来到一个小小的院落前,如果这五六个平方米大的地方也能称为院落的话。这么小的院子里也有一棵古树,树干盘曲着,看得出来它的一生,也必如大多数生长在树荫下的人一样,坎坷痛苦。小院由一道篱笆围成。构成篱笆的不过是普通的木条罢了,可是不知怎的,看了却让人心中无比的平静。院落中积雪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喧嚣脏乱的环境都被那一道篱笆隔了开来。
  一个干瘦的老人正坐在院中,一下一下的劈着柴。老人身边放着一个红泥的小火炉,炉上煮着一壶茶。那玲珑的小茶壶古朴高雅,一道道热气正慢慢从壶嘴里溢出来。老人劈着的那块东西说是柴,不如说是一块树墩,多少有些朽烂了,但在这冬天,却是冻得无比坚硬。老人手中一把锈斧,慢慢的扬起,顺势落下,却如切入一块豆腐一样,轻轻巧巧的就劈下一根一尺长,三指宽的柴来。
  “爷爷!”女孩儿如一只欢快的小鸟,轻盈的扑进了老人的怀里。
  “爷爷!我找到一份工作了!每个月有整整一个金币呢!您再也不用天天啃黑面包了,也有钱给您买药了!”
  老人爱怜的轻轻抚摸了一下女孩儿的头发,笑道:“傻孩子,爷爷一把年纪了,还吃什么药呢。倒是你啊,实在是受了太多的苦了。对了,教会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方了,有一个金币一月的工作?”
  依莎贝拉的声音一下子小了下去,低声道:“是,是给一位先生管理庭院呢。”
  老人的声音立刻严峻起来:“他是个贵族?”
  女孩儿泪水已经是在眼眶里打转了,嚅嚅地道:“好象,好象是的。。。”
  哗啦一声,老人一斧将身边的小茶壶劈得粉碎,气得浑身发抖:“你,你忘了你的爸妈是怎么死的吗?又是谁让我们在这种地方,挨饥受冻的?你。。。。”老人眼见一口气喘不上来,只吓得女孩儿脸都白了,连忙扶住老人,泪水却只不住的流了下来。
  老人稍稍平息了下来,狠狠的甩开了她的手,走进了屋里,重重的摔上了门。
  女孩儿哭道:“可是爷爷,您的病不能再拖了啊!!而且,埃特先生是个好人呢。。。。”女孩儿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却是哽住了。
  女孩儿无力的坐在地上抽泣着,一块雪白的丝绸手帕送到了她的眼前。依莎贝拉顺手接了过来擦了擦眼泪,突然意识到这是她绝对买不起的奢侈品,现在弄脏了,却如何是好?
  她慌张的抬起头来,看到一张和气的胖脸,那笑容是如此的温暖,仿若连冰雪都能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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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2: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章 出山
   依莎贝拉慌得跳了起来,吃吃的说:“对不起,弄脏了您的东西,我不是有意的。”
  罗格的笑容和煦如春风:“没关系,送给你好了。这一个多月来,若是没有了你,埃特可要苦得多了。”
  女孩儿一脸的惊喜:“您,您认识埃特先生?”
  “是啊,不只认识,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呢。”胖子顿了顿,四下打量了一番这个院落,每一丝细节都未曾放过。小院虽然简陋,却布置得淡雅天然,连罗格这等俗物,也觉身心一阵清静。罗格柔声对女孩儿道:“我可以见见你的爷爷吗?”
  女孩儿有些迟疑,低声道:“爷爷。。。。。现在正在气头上呢。”
  罗格道:“不要紧,我只是想见见他老人家而已。倒是埃特那里,你还是先过去看一眼吧,熟悉一下环境,也好工作了。”
  “可是爷爷那里怎么办?”
  “这个啊,我会帮你和他解释的,放心吧!啊,对了,你爷爷的病需要什么药,都可以埃特说的。药钱就算你的奖金好了。”
  “可是,那些药好贵啊!”
  “所以,你要好好的干啊!”胖子笑得狼尾巴乱晃。
  “我一定会的!”女孩儿用力的点头,随后欢快的走了。
  罗格看看日头已经有些偏西,那老头还闷坐在屋里生气,于是哈哈一笑,一脚踢开大门,钻进了房内。
  老头怒雷般的声音立刻响起来:“你是什么人!进来连敲门都不会吗?!啊,原来是位贵族大人。俺这小老头的乡下院子不欢迎阁下!免得污了阁下的鞋,我赔不起!”
  罗格嘻皮笑脸的打量着房间里。屋子非常小,放了一张上下的床辅,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就挤得满满的了。另有一个小门,看上去是个厨房。胖子自已拉过了一张椅子,坐在了老头对面。还顺手抄起老人面前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品了起来。
  老头脸色由红变紫,若不是看罗格是个贵族,早就拿东西摔他出去了。
  胖子眯着眼睛,对着老头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就是色狼看剥光了的羔羊,也没这么仔细法。一时之间,房间里静得出奇,只听见老头风箱一样的喘气声。
  “雾幻大师!”胖子轻轻的一声听在老人的耳里却如同炸雷一样,惊得他跳了起来,茶壶也带落了下来。
  罗格轻哼一声,宛如空中存在一只看不见的手一般,那茶壶轻盈的在空中翻了个身,又回到了桌上。
  房间里又静了片刻。
  “您在怕什么?”胖子有些讽刺的道。
  老头重重的坐下,刹那间好象老了好几岁。“雾幻,雾幻。唉,已经十几年没人提过这个名字了。雾幻大师早已经死了。你们这些贵族们逼得雾幻家破人亡,就是他还活着,也决不会再为贵族出一分力。您要是没别的事,还请回吧。老头年纪大了,也没多少日子好活了,最后的时候,就是盼个清静罢了。”
  “哼,这老头好生可恶,先把所有的路全部堵死了。”罗格愤愤的想,“我偏不让你如意!”
  胖子眼睛一转,抄起小茶壶观察了起来。过得片刻,摇了摇头,“唉,什么如雾似幻,都是浪得虚名罢了。光看这茶壶,就知道十多年市井生活,雾幻的双眼,早就被污水淤泥给涂了。看来我是白来了,倒还不如去公国画苑,找几个艺术方面的权威帮忙呢。”
  老头勃然大怒,喝道:“你这俗不可耐的小子又懂得什么叫品味了!快把茶壶给我放下了!别怪老头我把你打出去!”
  这等狠话,罗格自是不信。欧打贵族罪名可是可大可小的,罗格也不点破此点。胖子双眼一翻,望向天空,不屑的哼了一声,道:“我就是什么都不懂,也知道这个艺字,讲究的是鬼斧神工,巧夺天工。艺术大家们,不在环境清幽的佳境创作,难道能在这污水满地,臭气薰天的地方找到灵感不成?画些雕些什么?大妈打孩子图不成?”
  老头气得发抖,道:“艺之一道,求的是自然,讲的是神韵!这每一刀下去,莫不要顺乎自然,切合天道,不多一分,不少一毫,恰到好处。一刀落处,其神自现。天下万事万物莫不是自然,这污水中也有大学问,小儿啼哭也能启灵思。岂是你们这些只懂得黄金珠玉的贵族能够了解的?!”
  “哦?”罗格来了兴致,虚心道:“这倒从未听过,还要请教。”
  老头盛怒之中,只求训得这小子心服口服,让他知道,艺术二字,博大精深,其中别有天地,那些沽名钓誉的艺术权威们,不过是骗骗罗格这种俗人罢了。这一番说教,老人直讲得口沫横飞,指手画脚,一直到天色已黑,还是意犹末尽。当中早不知喝了几壶茶水润喉了。
  院门开启的声音传来,随后是依莎贝拉甜甜的声音:“爷爷!我回来了。”屋内二人这才醒觉,静了下来。老头是余兴未尽,罗格是苦尽甘来。
  胖子站起身来,道了声再会。又哼了一声,小声道:“你讲了这么半天,我是没懂多少。你要是真的精深渊博,怎么会给我讲不明白?光是自己知道,却不能传道授业,这大师二字嘛,哼哼,哼哼。”老头怒极,正欲理论,罗格却扬长而去。
  第二天清晨,胖子又出现在雾幻的小院之中,正遇上依莎贝拉眼睛红红的走出门来。罗格立刻问道:“出什么事了?埃特欺负你了不成?”
  女孩儿泪水险些又掉了下来,轻轻的道:“爷爷说什么也不肯吃药,说是宁死不吃贵族的东西。还狠狠的骂了我一顿。呜呜。”
  胖子也是大怒,道:“你尽管去干活,这老东。。。老。。。老先生自有我来对付!”女孩儿应声出门去了。
  此番对付雾幻,众贵族们可是费了不少心机。佛朗哥艺术天份最高,却首先被涮了下来。理由是他艺术品味再高,也高不过雾幻去。这老头性子古怪,还能把他放在眼里?至于伦斯,埃特是坚决反对的,当然五大三粗的埃特也不合适出面。老头看到贵族勾引自己孙女,还不把他剁来吃了?只有凯特和罗格看起来象个好人,又只有罗格能够随机应变,强词夺理,信口开河,不落俗套。
  想来以流氓手段,对付古怪老头,应该最是对路不过。
  一如昨日,罗格踢门进屋。老头正待大骂,一见是他,精神一振,就又待说教一番。没想到罗格抢先发难:“我原本敬你年纪虚活了几岁,没想到还如小孩子一样的脾气!依莎贝拉辛苦做事,赚钱买药,有何不对?你倒是把药泼了,好威风啊,怎么只对小女孩儿使啊?”
  “哼,你又懂得什么,我是宁死不碰那些贵族的肮脏东西!”
  罗格哼了一声:“倒要请教,贵族的东西怎么就是脏了,又是脏在何处?”
  “这些贵族,没一个好东西,连你在内!想当年。。。。”这一缅怀昔日,自是再也关不上闸门。一老一少不住斗嘴,转眼间又是一日过去了。
  日复一日,每天清晨罗格准时来此报到,与雾幻斗嘴一番。小院里再也不复往日清静,二人大呼小叫,有时还互相厮打一番。雾幻早已忘了问罗格为何天天来此吵架,到得后来,每日胖子离去,都有点不舍。夜里翻来覆去,只是想明日如何驳得那小子心服口服,也算出了自己多年的一口恶气。罗格白日吵架,夜里也不闲着。反正他精神力强横,只想冥想片刻,自是精神饱满。是故夜夜苦读,古往今来、天南海北、神魔仙佛、诸子百家,无所不包,无所不读。盼能早日让那老头明白,十几年不闻世事之后,他雾幻不过是井底之蛙罢了。
  至于邻里们,早已对二人争吵视若不见,听而不闻了。罗格每次来,逢人必打招呼,总要带些糖果分给孩子们的,还顺手帮了大妈大婶们不少小忙。其间,更有一次,送了每家每户两条新出炉的面包,这可是热气腾腾的白面包啊。一来二去,街民们觉得罗格的胖脸越发的和蔼可亲。那些世居于此的老人们也说,这一辈子,从没见过肯到这个地方来的贵族,也没见过真正关心过这些可怜孩子们的贵族。那个总是醉薰薰的老彼得,在一天看到罗格走进雾幻的小院后,抱着劣酒站在街中大声的说:“这个罗格先生,是个真正的好人啊。我老彼得活了七十年了,想当年当海员的时候,走了多少个国家。你们别以为我醉了,我这双眼睛看人是绝对不会错的!”
  民心所向既然已经定了,身边罗格对立面的雾幻的日子可不大好过了。邻里们开始是小声议论,后来是偷偷拉住依莎贝拉要她劝劝爷爷。女孩又羞又急,却是毫无办法。待得后来,邻里们白天里听得二人吵架内容,等罗格一走,就干脆再和雾幻理论一番。大妈大婶们自有鸡毛蒜皮的道理,其蛮不讲理,缠杂不清之处,比之罗格可是强得太多了。
  可怜那雾幻大师每日里白天与罗格辨,晚上和邻里吵。孙女望过来的目光也是越来越不满,那碗药煮得一天比一天的苦。对于孙女儿每日去埃特家里上工,雾幻只能是哼几声表示不满,已经不敢再说三道四了。
  二人之间的论战也是罗格渐渐的占了上风。先是在“贵族都不是好人”这一点上罗格打得雾幻大败输亏。胖子收买人心手段日益历害,往往晚上自己就成了邻里们反驳老雾幻的活生例子。
  接下来结论自然是“贵族们有好有坏,是好多还是坏多呢?”罗格却不与他过多纠缠,话题一转,到了“贵族们既然有好有坏,那贵族的东西就不都是肮脏的了。”即有前面做基础,雾幻自是很快败下阵来。罗格却不放手,接下来在“不管东西来源,只要是付出辛苦,正当得来,就是好的。”这一题上又胜一阵,自此雾幻只能天天老实喝药。
  雾幻眼见得自己立场日益松动,心里发愁。但罗格可是绝不放过落水狗的,很快就辨到了雾幻发的“不为贵族出力”的誓言上来。毫不费力的,罗格就让雾幻认识到了自己的以偏盖全。胸襟之小,实与大师之称过于不符。
  这一日,两人在小院里对坐劈柴品茶,看起来闲情逸志,不知道羡慕坏了多少每日里营营役役的苦命人们。
  雾幻手中斧子飞舞,如快刀切豆腐般劈出了一根根整齐的细柴。罗格也不示弱,他本就力大如牛,此刻再给自己加持了一个“蛮牛之力”,十指如落花缤纷,撕木墩如撕熟鸡,空手扯出了一条条的木柴。
  两人正战到了最要紧处,就是这神究竟为何物,以神发誓是不是得守。
  罗格恶狠狠的撕着木头,眼露凶光,道:“先不说这世上有没有神,就算真有神的存在,那又如何?”其实罗格心知肚明确是有神的,那些天使可不是平空冒出来的。胖子续道:“人间种种不平的惨事,难道还少了吗?既然有神,它又为何不管?如果说是它管不过来的话,那也是说明它能力有限,就算是神,也不是万能的。充其量比你我强大的多罢了,本质却没有不同!”
  雾幻却不同意:“神之所以称为神,那是因为他站在世间万物顶端,俯瞰众生。神所见的,未必我们能见,神所闻的,我们未必能闻。这世间大地,不过是创世神的作品罢了。我花了一生的时间,才体悟出一点点神的规则。也就是神秘的东方大陆称之为道的东西。以至高的存在为名,所发的誓言,自是具有至高的效力,值得以生命去遵守。”
  罗格暗暗对这“道”留上了神,罗德里格斯带给自己少得可怜的知识中就有关于这个“道”的描述,只称其为天地之本,万物之源,是众神之上的本源所在。如此几句,叫人如何能懂,看来这老家伙自己生前也是不明不白。以老东西的实力,跨越重重险阻,去神秘的东方大陆转转不是不可能,只是他太心急了点,早早的就杀上了俄狄神殿,结果却引来了审判之光。想起这罗德里格斯,这一年来也不知是怎么了,再也不感受不到他的活动了,仿佛消失了一样。
  胖子想归想,嘴里却不闲着:“就算神真的有至高的大威力,那也是因为我们自己的限制,看不到神之外的世界罢了。就如同一只只有触觉,只会爬行的虫子,在它的世界里只有长与宽的概念罢了。要让它理解什么是高,怕是难了些吧?好象蚂蚁不会理解你的作品一样,要让你这老古董明白神之外的世界,嘿嘿,哼哼!”
  “我不明白,难道你就明白了?”老头怒道。
  “真是不好意思,这些日子看来,对这世间的运行法则,我好象比你懂得多一些。”罗格大言不惭。
  半个月来都没有好好休息过的雾幻终于忍耐不住,大吼道:“好!好!现在真的是年轻人的天下了。老头子我活了一辈子,研究自然之道三十年,会的不过就是点砍柴而已。如果你的柴能砍得比我好,老头子没有二话,这条老命就是你的了。你也不用再如此费尽心机的天天和老头子较劲了。如果你输了,就还老头子一个清静!”
  罗格脑门冒汗,咬牙道:“我以至高神的名义起誓,咱们一言为定!”心里却想:“定你个大头鬼。至高神的名义关我屁事,砍柴比不过你,老子自有其它办法!你这老东西,破绽多着呢!只是你这老东西,原来这半个月来一直在跟我装傻,操,倒是有点门道。咱们走着瞧!”
  这些日子以来,罗格早见雾幻砍过无数次柴。胖子种种探测手段用过去,见老头子一无斗气,二无魔力,遂放下心来。可是此刻见那如柴棒般的瘦小手臂,挥动一把锈斧,有气无力的,却极轻松的砍下几根柴来,胖子才觉得大事不妙。
  罗格拿起一根柴,细细的看起来,慢慢冷汗自额上流了下来,见那细柴既不挺直,也不匀称,但全身木头纹理,竟是没有半条断裂,浑然天成。罗格抄起锈斧,抱过木墩,也是轻轻一斧下去,却听当的一声,那木墩连个印痕也没有。罗格深吸一口气,比手画脚,咒语念出,几道不同的光晕在身上闪现,却是给自己加持了“牛之力量”、“猫之敏捷”外加一个加速术。他再次运斧,仍是学着雾幻,缓缓下落,此次锈斧劈入木头,果然一分一分的轻轻的没了进去,直无木墩并不存在一般。只是胖子咬牙切齿,全身青筋浮现,斧过处木屑横飞。如果说雾幻运斧是全无烟火气的活,罗格这招,就是烈火焚林了。
  好容易弄下一根木柴,罗格待要拿起来细看,手指触处,那细柴却是嘭的一声,化成了满天木屑。
  罗格欲哭无泪。十多天的辛苦,卡在最后一关上,却是被雾幻从头耍到了尾。
  可是雾幻不曾料到,罗格还有一手,叫做偏执。
  罗格再不曾挥出一斧,却只是抱着木墩在院中苦思,对周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天色已黑,依莎贝拉过来呼唤罗格,胖子却如石雕一样,动也不动。女孩儿无奈,只得将饭菜放在罗格身边。转眼间,已冻成一块冰坨,那汤碗也冰得裂了开来。
  入夜,鹅毛大雪自天而降,静坐不动的罗格成了雪人。
  清晨,依莎贝拉惊呼一声,拿出一块软布,细细的将罗格全身的积雪擦去,转身离开,一滴晶莹的泪珠却落下。
  屋内雾幻自在品茶,女孩儿进来哀求,雾幻缓缓的道:“我也劝不回他的,他已经进入一个死局了。再说,这些贵族,死得一个,便是一个。”女孩儿怒道:“爷爷,你从开始时便是故意的!是不是?”
  雾幻再没说话。
  待得女孩儿走后,雾幻才低声自语,那声音好象苍老了几十年:“爷爷不是神,怎能料到如此结局呢,唉。爷爷这火爆性子,怕是要连累你了。”
  再次入夜之际,佛朗哥、伦斯、凯特、埃特、费斯全都来到了小院,看了完全不说不动的罗格,都无计可施,也不敢妄做处置。众人未曾说一句狠话,只是盯向雾幻的目光中,多了一种怨毒。老头自是不惧,但依莎贝拉回来,见到众贵族瞄向她的目光,老头才开始心惊胆战。
  天色已黑,如雷的马蹄声在陋巷中响起,金色的斗气光芒在小院中洒落,奥菲罗克走入这个几乎已经站不下人的小小院落。
  雾幻大为惊异,未曾想一个面相普通的下层贵族,居然惊动了公国大公的独子到来。但事已至此,一切只能听天由命了。
  奥菲罗克皱着眉头,静静地在罗格对面坐下。
  这一坐就是一夜。
  清晨,奥菲罗格站起身来,吩咐给罗格搭了个小小棚子,留下两个黄金狮子骑士护卫罗格的安全,便带着众贵族败类们离去了。
  日出日落,罗格就如雕像一样,不吃不动。
  依莎贝拉每日依旧在埃特家中做事,但见埃特面容削瘦,胡须渐长,每日只是喝酒。女孩儿偷偷垂泪,回家后再也不与雾幻交谈。
  有时那天见过的贵族们也会过来,席间众人只是无声喝喝闷酒,望向女孩儿的目光却让依莎贝拉胆战心惊。那一晚众贵族在埃特书房里激烈争吵起来,女孩儿隐隐觉得事情与已有关,正要偷听,却撞见埃特开门出来。埃特一怔,只是挥手让女孩儿回家了。
  又是一个暗淡无光的夜。浓浓的铅云早已遮蔽了天上的月光。依莎贝拉见又要下雪,提着一床棉被出屋,想给罗格盖上。刚打开房门,一阵塑风几乎将她冻得僵了。她好容易咬牙踏出屋外,突然樱唇大张,手中棉被滑落在地,却是吓得呆了。
  小院中黑雾弥漫,一个骷髅无声无息的从雾中走了出来。这骷髅色作深黑,若不是那周身上下时时窜动的紫红色的电光照亮了它的身影,女孩儿是万无可能看到它的。
  院中的两个黄金狮子骑士感觉有异,正要回头,那骷髅周身电火一闪,手中二道黑影闪电般的击中了骑士的后脑。两个骑士闷哼一声,晕倒在地。
  紫红色的焰火照耀之下,小院中景物森森,宛如人间魔域,那骷髅就是来自地狱深处的魔神!
  依莎贝拉恐惧之极,却又丝毫动弹不得。她只觉眼前一花,两个黄金狮子骑士已经倒下。下一刻,一把巨大的镰刀平空出现,静静的搁在了她雪白粉嫩的脖子上,那刀身,几乎有她大半个人高。刀气所激,女孩儿脖子上出现了一道细细红线,一滴鲜血慢慢地滴了下来。
  女孩儿吓得早已麻木了。
  那骷髅望了望滑落地上的棉被,镰刀静静的消失了,下一刻,出现在骷髅的手中。
  骷髅伸手一招,罗格紧紧抱着的木墩浮上了半空。
  那骷髅背后骨翼全张,全身电光大炙,单手将巨大的镰刀笔直的竖起!
  瞬间的紫电,照亮了整个院落。那镰刀不曾动得分毫,一道刀影却唰的落下,空中的木墩分为两半,滚落于地。
  那断处曲曲弯弯,木纹全无一丝断裂。
  黑雾涌出,骷髅迈步,隐入雾中。临去前,骷髅望了女孩儿一眼,女孩儿觉得自己好像懂了那目光的意思。
  “今晚的事,不要说出去噢。”
  清晨,罗格动了一动。
  转眼间他拍落了身上的尘土,轻轻拾起了地上分为两片的木墩,合为一处。
  罗格轻轻拍门,请了雾幻出来,柔声请他再砍一次柴。
  一脸憔悴的雾幻拿了一个木墩,手起斧落,一根细柴落在地上。
  在罗格的精神世界里,雾幻身上一层淡淡的青光闪现,将木墩、斧头和他自己都罩在其中。
  罗格淡淡一笑,柔声道:“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终有一日,天上人间,青山绿水,存在只依我心!”
  罗格伸手一指,一块木墩轻轻浮上半空;屈指一弹,木墩如春花盛放,每一根最微小的木丝都分离开来,在空中起舞;最后袍袖一拂,那漫天木丝,都平空消失得干干净净。
  “多谢大师成全!”罗格回身,对呆若木鸡的雾幻一揖到地。
  当。。。。。当。。。。。远处悠然的钟声响起,新的一年就要来了,再过一日,就是神圣历686年了。
  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
  第一卷《轮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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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3: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神迹
  一声声震耳欲聋的礼炮声响起,震得整个里尔城都在微微颤抖。
  无数的礼花在夜空中绽放,恰如诸神打开了天界之门,将无尽的繁华洒落人间。
  点点烛火,若天上繁星尽落凡尘,烛火映处,是一张张平凡和喜乐的面孔。里尔城的百万市民,此刻都走出家门,感谢过去一年神的眷顾,祈求新的一年合家平安。
  在“暗夜里的精灵”的空中露台上,挤满了观景的贵族巨富、夫人小姐们。貂裘锦缎、宝气珠光,交相辉映处,恰是一幅人间富贵图。
  人众中自也少不了罗格等众贵族。
  众人今非昔比,眼下是奥菲罗克座前红人,又手握战神之锤这一财源,虽然年夜里,“暗夜里的精灵”最著名的空中花园“巴比伦”中一个座位价值百个金币,几人还是有这个实力坐在这里的。有身份地位的大贵族们此时自在公国大公府里与“狮心大公”莱因哈特.冯.威廉同乐,而这“巴比伦”则成了中小贵族和富商们显示身份地位的最佳所在。
  一朵又一朵的火焰之花在夜空里绽开,直似无穷无尽。间中更有魔法之火焰凝成的七色郁金香直冲天际,在黑色的幕布上留下一道炫目的焰尾,久久不散。漫天的变幻映得罗格的脸也忽明忽暗,只有那双眼依然清澈,如一泓深潭,所有的缤纷,都是有进无出,不曾在那双眸上映得分毫。罗格微笑自语,却是无人听得:
  “这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
  里尔城的另一边,大公府里最高的楼台上,漫天的焰火也盖不下四处流溢的金色光芒。奥菲罗克斗气全力爆发,浑身上下升腾着有若实质的金色火焰。地面是一个巨大的魔法阵,埃丽西斯那绝色身影正卓立在法阵中央,黑色的火焰也不住升腾,却都被魔法阵给吸了进去。
  奥菲罗克双眉紧锁,已是出了全力。金色火焰每当升腾到一定高度,空间中就会划过一道奇特的黑影,将之吸收得干干净净。偶尔有流溢的火焰想逃出这座楼去,却总是被魔法阵冒出的黑色火焰给挡了回来,只得老实回到升腾的金色烈焰中去。
  罗格同样在期待着。
  当`````当`````大公府的巨钟悠远的钟声甚至压过了震天的礼炮。
  在百万凡人的欢呼声中,神圣历686年,终于到了。
  大地突然震动起来,巨大缭亮的圣歌在天地间响起,这道声浪之巨大,直如是由百万圣女组成的唱诗班颂唱一般。
  所有凡间的生灵都在静立,所有的声音都不再存在,此时此刻,天地间只余这涤荡一切的圣歌。
  所有的眼睛都在凝望,所有的灵魂都在等待,等待那突然到来的…..
  神迹!!
  大公府的上空,云团疯狂般的积聚而来,翻滚着,蠕动着,越积越厚,越垂越低。那无形的威压,扑天盖地而来。
  众生纷纷跪倒。
  罗格清澈的双眸转为浑浊,随着众人跪倒于地。
  此时此刻,若大的城中只余奥菲罗克一人耸立如山。
  埃丽西斯轻轻的拉着奥菲罗克,春葱般的玉指此刻却如山般沉重。奥菲罗克颓然跪倒,一点清泪滴落尘埃之中。
  云团停止了翻滚,渐渐的亮了起来,到得后来,那洁白的圣光将整座里尔城映得亮如白昼。
  云团之上,一座百米高的巨门渐渐清晰。
  “轰”的一声,如千百个霹雳同时炸响,天界之门终于开启了。
  光芒中,一个巨大的身影走出天界之门,背后三对巨大的光翼放射着无法直视的金色光芒。
  六翼天使手持巨瓶,威仪无伦。它将巨瓶倾倒,烟气升腾,一道圣水直直的倾入大公府中。随后,一道白色水线出现,迅速漫及了整个里尔城。
  芸芸众生们只感到圣水从灵魂中毫无滞碍的穿过,自是欣喜若狂。
  水线行至罗格处,却一分为二,至他身后方合而为一,继续奔腾而去。
  罗格跪倒不动,嘴角却有笑意:“那天上诸神,你们既然已经如此,从此刻起,我就当一回亡灵法师,却又如何?”话音刚落,无数“预言系”咒文自罗格脑中消失得干干净净。
  埃丽西斯蜷曲如婴儿,黑焰只余薄薄一层。黑焰外是由黄金斗气形成的一个光球,在圣水的波涛中被冲击得忽明忽暗。奥菲罗克披头散发,口鼻溢血。
  六翼天使的巨瓶中,最后飞出几十团光芒,四散而去,掉落凡尘。
  转眼前,六翼天使转身步入天界之门,云散光消。
  相隔百年之后,神迹终于重临格罗里亚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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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3: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暗流
   里尔城重现神迹,六翼天使为巴伐利亚公国大公府赐下圣水,施以祝福一事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迅速传遍了大陆的各个角落。无数的有心人都或多或少的意识到了什么,纷纷开始行动起来。
  午夜,宏伟辉煌的莱茵城王宫中依然是灯火通明。国王路易九世难得的好精神,与群臣共度年夜,欣赏王城万民同庆的盛大场面。这王城的盛景与里尔城又有不同。七座大型魔法阵将七色魔法光柱射向了天空,在王宫的上空会合,合成了波旁王朝皇室的象征,一匹巨大的七彩双翼独角兽。
  路易九世在位十六年,其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同盟以巴伐利亚大公为首,名将如云,勇士林立。对外数次征战,都是旗开得胜,开疆拓土而回。国内则文有宰相罗素大公爵坐镇,其人智谋深沉,忠心耿耿。武则一有大陆三剑圣之一的普罗西斯,二有大陆十位大魔导师的其中二位,分别是大魔法师耶罗和神秘的大术士拉萨。国势之强,虽然尚不及三大强国,但三大强国也不愿轻易招惹莱茵同盟。
  路易九世站在王宫最高的接天楼上,放眼望去,处处灯火通明,真是一座人间仙城!
  眼见王城如此太平盛世,耳听周边臣子马屁如潮,路易九世如在云中,十分自得。年愈五十的路易九世此时已在考虑自己在后世史书中的地位了。
  庆祝仪式结束,路易九世兴致不减。命人取来了炼金大师丹巴献上的秘药,服食后自觉龙精虎猛,又回到后宫,命一众平素喜爱的妃子们除去衣衫,在宫室里裸身追逐为戏。老路易自坐在宝座上饮酒作乐。
  此时的路易九世早已不复年轻时的英俊潇洒。多年酒色早已给他留下了乌青的眼袋和松驰的腮肉。年轻时那一身线条优美的肌肉也早都不知去向,余下的只有层层叠叠的赘肉而已。
  熊熊的魔法火焰将宫殿暧得都有些发烫,两座小小的喷泉给空气增添了不少湿意。写实主义的裸女油画挂在宫室的四壁上,当中还有不少是路易自己的作品。
  猩红的地毯上,十几个肤色各异的赤裸身躯正扭打在一起,细细的汗珠顺着缎子般光滑的肌肤滚落。众妃子为求欢心,自是加意的表演,平日里有点假凤虚凰勾当的,此刻居然假戏真做起来。这深宫之中,人人勾心斗角,就在这场淫宴之上也不例外。二个平日里得宠,复又清高的,此刻各自被三、四个妃子按住了手脚,在那里肆意的戏弄泡制。路易九世只看得心花怒放,哪里注意得到那两个妃子脸上的泪水?那点泪水转眼就被人擦去,众女对二人敏感部位下手却又重了几分。
  路易九世看到兴浓处,解衣下场,与众妃同乐。丹巴的秘药果然不同凡响,路易九世精力健旺有如少年,众妃自是莺莺燕燕,娇呼不已,直埋怨这国王不懂得怜香惜玉,定要弄死人家才肯罢手。
  这场淫宴直至凌晨四点才堪堪收场。筋疲力尽、心满意足的路易九世在二个看上去不过十二、三岁的清丽秀美少女扶持下,准备回寝宫休息了。
  急促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响起,一个女官手捧一道紧急文书冲了进来,那文书封面鲜红,如欲滴下血来。
  女官单日膝跪地,急道:“启禀陛下!拉萨大术士有紧急军情呈报!”
  路易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有什么急事啊,告诉拉萨,明天再说吧。朕今天累死了。”
  那女官却不离去,道:“拉萨大师一定要您立刻批阅!他还说。。。还说。。。就算陛下睡了,也要叫醒。如果陛下不看,他可要亲自进来了!”
  路易吓了一跳,这位九十多岁的拉萨大术士自小就是自己的启蒙老师,神通广大。四十五岁那一年领悟了魔法“外层空间锁定术”,从此与各种异界空间建立了神秘的联系,也能够召唤出各种异空间恶魔,并担任了护国大法师一职。老拉萨忠心耿耿,性子火爆,自己自来见他就先怕了三分。
  路易赶忙打开文书看了起来,一读之下,脸色瞬息万变,手一抖,文书掉在了脚下。老国王颤抖着想捡起来,却不慎碰翻了旁边少女手捧的金杯,血红的葡萄酒洒下,将那文书污了。路易九世颤抖着,猛地挥手给了那少女一记耳光,掌印立刻在那雪白的小脸上浮起。他歇斯底里的吼着:“谁让你这么不小心的!朕要你们有什么用!有什么用!你也想反我是吗?好,好。我让你反,让你反。来人啊,把她给我拉下去,砍了!”
  几个如狼似虎的女官扑上来,将那小侍女拖了下去。少女凄厉的哭号在廊间回荡着,久久不散。
  路易颓然坐倒,他眼中的一切景物都在扭曲,模糊。平日里千娇百媚的那些面孔此刻看起来却是如此狰狞,仿佛每个人都在孕育着针对波旁王朝的阴谋。
  “啊。。。。”老国王哀叹着,到最后却成了哭泣。“为什么不是在莱茵城?为什么不是在王宫里?我才是神的使者,波旁家族才该是永世存在的血脉啊!”
  火焰摇曳,老国王抖动的身影映在墙上,却似是恶魔在狂舞!
  过了许久,老国王才平静了一点。他急匆匆的披上了衣服,冲出了寝宫。见到身材高大,面容平静的拉萨大术士,路易九世的心里才安定了一些。
  “我敬爱的陛下,几个老臣正在小议事厅里敬候您的光临呢。”拉萨大术士声音平静,就如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步入小议事厅,看到宰相罗素大公,军务大臣罗歇里奥元帅,军务副大臣钱德勒伯爵都是衣冠不整的在等候着,路易九世不禁精神一振。老国王坐上宝座,又命众重臣坐下,开口道:“这次里尔城神迹之事,众爱卿有何看法,当此国难,万事不妨直言。”
  拉萨大术士低沉的声音首先响起:“据史记载,格罗里亚大陆上降临于王室贵族的神迹共有三次,每一次被降神迹的家族都先后举兵谋反,战火波及数国,并尽屠前朝王室所有血裔,最终形成了如今的大陆三大强国。此次神迹重现,天幸巴伐利亚大公虽然武勇过人,但血脉单薄,仅有独子奥菲罗克,可以省去我们不少手脚。此次便让老夫会会这父子二人,定要得二人之头方才回京!虽说神命难违,但老夫纵为千夫所指,死后永堕地狱,这次也要违上一违!”
  罗素大公道:“这次的神迹事出突然,从光明教会那里事先没有一点消息。而据臣所知,这光明教会中恐怕有转世的天使存在,完全不知此次神迹也有些说不过去。神迹之后,教会势力势必急速扩大,对此事的态度至关重要。依老臣之见,陛下正可借此神迹表示畈依教会,多多供奉。万一将来有事,最好能让教会置身事外。其二,巴伐利亚大公多年来为国立下大功,此刻又刚蒙天使赐福,此刻动手,一个不好只怕要天怒人怨,动摇国之基本。其三是大公夫人乃是奥匈帝国皇帝之妹,这位皇帝穷兵黩武,好大喜功,若是对巴伐利亚大公下手,只怕会给了他干预的口实。故臣以为须得谋划万全,万事以保全波旁王朝基业为上,此时动手万万不妥。”
  一直闭目养神的罗歇里奥元帅睁开眼来,缓缓的道:“同盟近年来未有战事,精兵强将都集于巴伐利亚大公一人之手。黄金狮子骑士团战力天下闻名,十二圆桌骑士个个都有接近圣骑士的水准。恕老臣直言,此战若开,恐怕我们输面居多。”
  路易九世面色惨白,叹道:“难道这五百年的波旁王朝,就要在朕的手上烟消云散了不成?”
  罗歇里奥元帅依然不急不徐的道:“也不见得。当前要务,是先召集忠于陛下的能人异士。这星空剑圣普罗西斯天不怕地不怕,又与老臣有过命的交情,就算此次是逆神,老臣也担保他会来效力。到时一面有老臣为陛下操练精兵,一面令这普罗西斯监视巴伐利亚父子二人。同时徐徐调动巴伐利亚公国的兵马出外征战,慢慢削他们的兵权。这样双管齐下,可操必胜。”
  罗素大公沉吟片刻,又道:“这神迹预言,想来巴伐利亚大公也会知道。当务之急,是要先令他不可速反。任何削他权柄的举动,怕都会适得其反。老臣以为,陛下必须示之以诚,表示不以神迹预言为意,反而视之为莱茵同盟的祥瑞才行。”
  罗素顿了一顿,毅然道:“老臣以为,陛下不妨将芙萝娅公主赐婚给奥菲罗克!”
  当的一声,路易九世手中金杯再一次掉落于地。老国王声音颤抖,老泪纵横:“什么!你难道要朕将芙萝娅牺牲了不成!不!这绝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路易九世突然抬起头来,恢复了作为帝王的威仪,道:“给朕拟诏!朕明天就统领大军,亲征巴伐利亚,不胜不归!”
  “扑嗵”一声,罗素跪了下来,死死拉住了路易九世的衣袖,“吾王,万万不可啊!”
  罗歇里奥元帅也跪伏于地,沉声道:“陛下,宰相所言怕是眼下惟一的解决办法。不要弄得巴伐利亚公爵还未有反意,我们就先逼反了他啊。况且,谋而后动,我们还有胜机!现在开战,恐怕同盟就要立刻分崩离析啊!”
  路易九世定下了脚步,苍老的面孔上老泪纵横:“朕这一生中,最对不起之人莫过于梅尔苔斯。你们现在却还要朕牺牲她给朕留下的惟一的女儿!情何以堪啊!”
  老国王闭目垂泪,回忆起昔日情事来。自来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当年那个自许风流的路易王子?那翩纤身影还恍如昨日,那倾世的容颜依然深刻在心底。二十二年的岁月流逝,非旦未能消得分毫,反而更加的刻骨铭心了。
  当年的王子对梅尔苔斯一见倾心,使尽手段强收了她入皇宫。七年之后,梅尔苔斯终于郁郁而去,只留下一个女儿芙萝娅。梅尔苔斯死后,年仅五岁的芙萝娅如一夜间长大,自此再也不称路易九世为父。
  随着年岁渐长,芙萝娅越发出落得秀美无伦,同时显示了过人的天资。各种武术、魔法一学则会,一会即精。芙萝娅十岁那年,大魔导师耶罗游历天下,途经莱茵同盟,为路易九世请入皇宫做客,席间与芙萝娅相遇,立刻为其天资所惊,破例留下一月专门指点芙萝娅的魔法,其后继续游历。
  芙萝娅生母已逝,皇宫之中备受欺凌。路易九世虽然无比疼爱这个女儿,直是有求必应。但芙萝娅却从不把所受任何委屈说与路易九世。一来二去的,后宫众人渐渐发现这一点,变得越发的变本加厉了。
  十四岁时,芙萝娅已经初显绝代风华,后宫三千脂粉中,她独如一泓秋水,又似冥海冰山,清丽无伦。
  皇宫这片毒沼中,容不下清丽,忍不了高洁。这最后的纯净,也终要被雨打风吹去。
  时年十八岁的四皇子是路易九世最宠爱的贵妃所出,颇有望得继皇位,其母为克赤帝国公主。四皇子一日偶遇这号称冷宫美人的妹妹,惊为天人,心中搔痒,不可复抑。当夜即率心腹偷入芙萝娅居处。
  芙萝娅凄厉的求救声穿空而出,但一众宫人,就是听见,畏于四皇子的权势,也只作未知。有那心思猥琐的,还在窃笑猜测四皇子此次又会玩出多少花样来。
  仿如不愿见到这幕惨剧,一道火柱冲天而起,映亮了整个皇宫上空。强风平空而来,将火焰四处抛洒。整座宫殿如着了魔,就是沾上一星火花,也瞬间变成大火!那些心思恶毒的宫人们,奔走哭号中,一点点的火星阴魂不散在背后追逐,一旦上身,那些宫人侍女们转眼就变成了火人。火焰宛如有生命一般,贪婪的吞噬着血肉,慢慢的烧灼着神经,直到耗尽了受难的人所有生命能量,才猛地爆发起来,将已经彻底烧成焦炭的人们摧得灰飞烟灭,却留下灵魂在原地哭号!
  以芙萝娅的居处为中心,方圆五十米内最终全部为烈焰所填满,形成一个无比巨大的火柱,火焰冲上了几十米的高空。
  闻讯而来的路易九世惊诧地看着这烈焰地狱,一个劲的命人灭火。但这掺杂着无数怨念的地狱之火,用水如何灭得?宠妃早已哭倒在地,口里一个劲的只是:“你这该下地狱的狐狸精!居然勾引我的儿子啊!他可是你的亲哥哥呀!你怎么下得了这般毒手呀!”周围侍从也是一片附和声。路易九世面色阴沉,众口铄金,虽然他心知肚明自己那儿子是个什么货色,但心里也禁不住有些动摇。
  宫庭法师们赶到的时候,也为这大火所惊。诸般冰箭、水龙、冰锥用上去,都是瞬间蒸发,毫无作用。
  火焰突然风行草偃地向两边分开,芙萝娅踏火而出。昔日清丽无匹的面容依然是绝色,却挂上了不曾有过的一丝笑意。她还是一袭睡衣,衣衫不整,臂上还带着几道抓痕。
  火焰疯狂的向上窜了一下,就彻底的熄灭了。留下了一片直径百米的废墟,废墟中只有灰烬,连那石柱都被熔成一片玻璃,却不知芙萝娅是如何生存下来的。阴风吹过,一阵阵撕心烈肺的哭号直接传入众人心底。在场之人无不变色。
  场中一片寂静,活生生的地狱景象就在眼前。
  芙萝娅盈盈走到路易九世面前。看着女儿如此打扮,路易九世早已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一抹笑意在芙萝娅嘴角绽开,那绝代的风华竟让众人觉得无法直视。
  “这火起得好奇怪,还好我躲在安全所在,活了下来。活着真好!”如仙乐般的声音萦绕着,让在场所有的雄性生物都热血沸腾。
  芙萝娅望了望立在一边的宠妃,走了过去,轻轻的说:“凯瑟林阿姨,您别再难过了。主会保佑您再给我添一个英俊聪明的弟弟的。”芙萝娅伏在了宠妃的怀里,手轻轻的放在她颤巍巍的胸脯上面,揉动着,凑在宠妃耳边的樱唇,吐出的却绝不是这个天使般的少女该说的话:“阿姨,我可不再是那个会任你欺负的小女孩儿了。四哥哥可是我烧死的呢,现在您有没有后悔,当初不该将母亲逼到绝路呢?可您别忘了,我的导师是耶罗呢。您虽然少了个儿子,可还有父母和很多兄弟姐妹啊!”说着,那五根玉指一紧,深深的陷进那惊心动魂的肉团之中。
  宠妃痛苦的想叫,却发不出声音来。芙萝娅嫣然一笑,轻轻道:“我可是个很乖的小女孩呢。”
  大劫之余,虽然还有诸多疑团未解,但路易九世此时也不想深究,对四皇子的怒意却是有增无减。深宫之中,乱伦其实也算不得大事,但这四皇子弄到芙萝娅头上,却是触了路易九世最大的一块逆鳞。
  路易九世爱怜地道:“芙萝娅我儿,你受惊了。今夜你就睡在朕的宫里吧,明天朕就叫人给你另建新宫!”
  芙萝娅却摇了摇头,道:“还是不了。我已经决定去跟耶罗导师修习魔法了,他这就要来接我了。”
  话音刚落,废墟上亮起了一个巨大的六芒星魔法阵。汹涌澎湃的魔力扑面而来,惊得众宫庭魔法师们连连退后。一道电光闪过,魔法阵上空一个身影渐渐的清晰,一个风尘仆仆的老魔法师跨空传送了过来。
  老法师不念咒,不作法,一个风之翼就施在自己身上,缓缓自空中下落,飘逸如仙,确是大师风范。只是落处不对,废墟之中,尽是无数细小之极的灰烬。那风翼的气流虽然轻柔,对这些细灰来说,也是山崩海啸的大威力。只见一道灰黑色的龙卷突然拔地而起,将老法师裹在里面。
  灰头土脸的老法师一面呛咳着,一面从尘雾中钻出来,待见了芙萝娅似笑非笑的面容,更是无地自容。
  老法师一脸镇静,装作没看见芙萝娅,对路易九世施了个礼,道:“老朽耶罗,见过陛下!”
  路易九世见事已至此,爱女能得这耶罗大魔导士的指点,也是福份非浅,就不再阻拦。只是问:“耶罗大师远道来此,是否多呆几天,也好让朕多讨教一番?”
  芙萝娅却执意立刻就走。耶罗无奈,交给路易一个指环,若有事之时,转动这指环,就可联系上耶罗。
  一道青光冲天而起,耶罗施展飞行术,带着芙萝娅向远方飞去。
  芙萝娅突然回头脆生生的叫着:“父王,我每年都会回来的。我那公主的房子要盖得漂亮点噢!”
  路易九世热泪纵横,坐倒于地。
  半空中,一老一少飞行中嘴也未闲着。
  “芙萝娅!我给你的两件魔法戒指怎么就这么用掉了?那可是神器啊!居然用来放火烧屋!”
  “哼,我要让他的灵魂永生不灭,却又哪里都去不得,永远体会这烈火焚身之苦!只有神器才有这种永世禁锢灵魂的力量!”
  耶罗一阵寒意涌上心头,差点从天下掉下去。
  “对了,师傅!”芙萝娅的声音突然甜甜腻腻的,“就算是神器,您当初也随随便便的给了我两件,看来一定是还有得多了?”
  “啊!这个。。。。”耶罗张口结舌。
  “怎么了?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堂堂十大魔导之一,难道还要骗我一个小姑娘不成。。。。。”
  芙萝娅走后次日,路易九世就废宠妃,打入冷宫,一月后赐死,株连各色宫人三百。克赤帝国大怒,发兵八万征讨莱茵同盟。当其时,克赤帝国国力强盛,远过于莱茵同盟。路易九世派巴伐利亚公爵率兵三万抵挡,拉萨大术士随军助阵。
  两军决战于边境之地。决战前夜,拉萨大术士独斗对方三大护国法师,最终将其全部封入异界,大获全胜。决战之时,耶罗大法师突然现身战场,降下数片百米火云,火云之下,人畜无生,克赤军大乱。巴伐利亚公爵亲率五千狮心骑士,一路势如破竹,杀入中军,斩下统帅首级,克赤军自此兵败如山倒。
  其后,巴伐利亚公爵率兵追击,拓地百里,掠城三座,克赤帝国遂降,自此沦为三流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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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3: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旋涡
   “陛下!”罗素的声音将路易九世从沉思中唤了回来。
  “陛下,您对芙萝娅公主的关爱,巴伐利亚大公最是清楚不过!如果换成其它的公主,就怕他到时会有疑心,怀疑陛下的诚意了。。。。。这是其一;芙萝娅公主天资聪颖,又有大魔导师耶罗作后盾,与巴伐利亚父子周旋,应该是游刃有余,此其二;若天佑我朝,巴伐利亚大公不反,以奥菲罗克的人品才华,正堪为芙萝娅公主良配,此其三;若他终还是反了,陛下胜则可赦公主,败。。。败也可为波旁王朝留下一点血脉,未必不是他日东山再起之机啊!”罗素公爵力劝道。
  路易九世沉默良久,长叹一声,道:“就看她肯不肯答应了,唉,芙萝娅那孩子。……朕今天累了,众卿也回去休息吧。”
  里尔城里,巴伐利亚大公莱因哈特与奥菲罗克父子相对无言,对坐了一夜。
  天色泛白,老莱因哈特终于缓缓站起,道:“我三十年忠义,不能为这神迹毁于一旦。不论如何,就算陛下不仁,我也不能不义!这造反二字,从今以后休要提起!希望陛下能念我一世忠心,不会下手加害。”
  奥菲罗克也默默的站起,昔日光彩照人的面容此刻却显得十分暗淡。
  父子二人并肩站在高高的落地窗前。
  天边隐隐的泛起了鱼肚白。狂欢了一夜的城市此刻正是睡得最深沉的时候,宁静而详和。
  凌晨的寒意正是熟睡最好的伴侣。对那些无法入眠的人来说,看着窗外染霜的枯叶被风吹起,虽然触不到那风,寒意却是直入心底。
  暗红色的太阳慢慢的从云层中爬出来,将红色缓缓倾倒,染了天上的云霞,也染了里尔城的一草一木。莱茵同盟风俗,新年的第一天如果是晴天的话,就意味着今年全年都将是风调雨顺。
  但此刻在天南海北,无数凝视着同一个晨阳的人们,却都从这新年第一缕阳光中,嗅出了一丝血腥的味道。
  天还未亮,罗格就从“暗夜里的精灵”那豪华得近乎夸张的大床上悄悄爬了出来。一边迅速的穿着衣裳,一边在还在熟睡的丰腴肉体上狠狠摸了几把。那女子哼了几声,翻了个身又去睡了。
  罗格轻轻的掩好了门,在几个兄弟的门前溜了一圈,听得不是酣声如雷,就是磨牙梦话,苦笑一下,一个人出去了。
  胖子咕哝几声,就给自己加持了一个加速术,步伐轻盈地向外走去。
  一个护卫正在门口,眼睛已经有些睁不开了。罗格悄悄掩上去,在他后颈吹了一口气。那护卫立刻转头,却是半个人影都没有,于是他不满的嘀咕了两声,竖了竖衣领,重又巡视起来。至于罗格,早已经出了大门,扬长而去。
  罗格如鬼魅幽灵一样在大街小巷里穿行着。一幕幕的景象扑面而来,就好象一幅幅平面的画卷飘浮过来,待到得近前,又转瞬绕到了身后,迎面又是一幅新画漂来。罗格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这平面组成的世界,但是那一次,他揭开了幕布的一角,窥见了那隐于万物之后的景色!
  大幕拉起一角时,罗格就如一个初降生的婴儿,他看见了花,却不知道这是花;他触到了水,也不知那是水。满眼的迷离,漫天的色彩,早已耀花了他的眼,他的心。
  但那扇门一旦打开过,就再也不会永远地紧闭了。
  罗格心情不喜不悲,精神力全面发动,一波波的搜索着周围的世界。就如退潮一样,一些平时隐于水下的鱼鳖虾蟹都浮了出来。
  几个小小毛贼正偷偷地的穿行着,看他们身上大包小裹的,必定是验证了早起的鸟有虫吃这句古话。
  数拨人马正在密室一样的地方计议着什么。罗格对其内容倒是毫无兴趣,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了。再说以精神力探测的灵魂的能量,周围环境事物只有个模糊轮廓而已。
  罗格那胖胖的身影慢慢的行走在大街上,但走着走着,就消失不见了。下一刻,他又从另一个地方平空冒了出来,继续悠悠然然的闲逛。
  罗格脚一抬,让过了一只疾冲而至的老鼠,再落下,踩住了一只紧追而来的花猫。那花猫还未来得及抗议,脚的主人早已经不见了。可怜的猫呆了片刻,才想起那只更可怜的老鼠,又奋勇追了下去。
  一个阴暗的小巷里,罗格无聊的踢起了一个石子,石子拍地一声落在墙上。胖子对自己地脚法很是满意,出巷去了。
  那面墙忽然动了一动,一只巨大的眼睛睁了开来,盯着罗格的背影,缓缓的转动着。
  罗格的身影渐渐远去,墙上的眼睛转得有点发酸了,用力眨了一眨,眼珠转了回来,愕然看见胖子正笑眯眯的蹲在面前。
  那眼睛徒然睁大,人头大小的眼珠几乎从眼眶里掉了出来。然后,眼睛用力闭上,迅速从墙面上隐去。罗格嘴里念叨着什么,一只手已经探入了墙里。那墙面一阵波动,罗格的手好象探进了水面一样,不过这水面却是立着的。
  罗格摸索了片刻,轻轻道:“宝贝听话,躲是没有用的。哈哈,这不被我抓到了?”说话间,拎出了一个身裹黑袍,三尺来高,骨瘦如柴,四肢细小,有着一个奇异的大头,头上有一双特大眼睛的奇异小人。那小人一被拎出墙面,就猛的张口,打算大喊。
  嘴是张了,声音却发不出来,小人的嘴里早已多了一只可怜的老鼠,只留下一点尾巴在外面。那老鼠还在奋力挣扎。小人一脸的恐惧,被那老鼠折磨的死去活来,终于头一仰,将那老鼠吞了下去。刚张口喘了口气,见罗格手一扬,吓得立刻闭上了嘴。
  一只花猫冲了过来,绕着二人转了二圈,可怜兮兮的喵了两声,垂头丧气的走了。
  罗格仔细看着眼前的小人,那小人脸上汗珠大滴大滴的落下,罗格越是笑得甜蜜,小人越发的冒冷汗。罗格捕捉到了那小人眼中一闪而过的紫色,笑得更开心了,道:“好聪明的小东西,你是什么呢?不要告诉我是人啊!”
  罗格眼睛也亮了起来,是闪亮的银色。那银色仿佛二道细线,钻进了小人的眼中,终于捕捉到了那一片紫色,于是生拉硬扯的将那片紫色拉了出来。
  “真没想到,居然还会遇到魔族呢。”罗格仔细的看着那双紫色的大眼睛,自言自语道:“看来是越来越有意思了!来,宝贝,告诉我,你躲在这大公府对面,天天都看些什么呢?”那小魔物一脸的茫然。
  “呵呵呵呵”罗格笑得更开心了,“还会装傻呢,真不简单。不过如果你不是真傻,就该知道在我面前,还是老实说实话的好。对了,别告诉我你不会人类的语言啊!”
  那小魔物神色慢慢坚毅了起来,突然嘴张得巨大,另一只肥大的老鼠将它的惨叫堵在了肚子里,它那细细有腿在罗格的手中被揉成了一团。罗格的手温柔的摸上了另一只腿,那小东西终于崩溃了,无比快速的叽叽喳喳了起来。
  罗格侧耳细听,越听越是不耐烦,最后叹了一口气:“看来你真是可怜呢,就知道这么点东西。”
  那小魔物脸色惊恐,又叽叽喳喳了一番。罗格笑了,“居然还威胁我了,呵呵。魔族将军自然历害,还用得着你说?我可不见得一定是魔族的敌人啊!说不定将军和我以后还是朋友呢。可现在还不是见面的时候,我是还不够强大呢,所以还想多喝几年美酒,多抱几个美人。不知道魔族的美人怎么样呢?”
  小魔物拼命叽叽喳喳。
  罗格嘿嘿的,“你说给我介绍你族最美丽的公主?好啊!你怎么知道我就喜欢小的?啊,今天我是怎么了,居然和你说了这么多,我们真是有缘啊!”
  小魔物一个劲的点头。
  罗格笑容慢慢的淡了下去,道:“时间不早了,既然我们这么有缘,怎么也得为你找个好归宿才成。”
  罗格轻轻念颂了一个咒语,一匹恐狼被召唤了出来。未等那狼弄清状况,罗格一把掀开巨狼的大口,将那小魔物塞了进去,然后一脚将恐狼踢回了异界。
  胖子拍了拍手,看着远处的大公府,淡淡的道:“奥菲罗克,你可要好自为之了。”说罢,哼着小曲去了。
  早起的鸟有虫吃,早起的虫呢?自然是被鸟吃了。
  这么多早起的人,谁是虫,谁又是鸟呢?
  每个新年祭的时候,商家永远是最忙碌的。如此一年一度的黄金时节,每个街上闲逛的行人,在商人眼中,就是一堆走动着的金币。
  战神之锤自然也不会放过如此好时机。在新年的第二天,全新的战神之锤在第五大道上开张了。初至战神之锤的雾幻对这栋三层建筑极为不满,特别是看着那仿古的厚实墙壁、狭长高耸的窗户、深褐色的百叶窗,禁不住火冒三丈。但时间并不允许他对建筑风格作出任何的改动,雾幻只得用了两个通宵的时间把三楼的贵宾室重新改造了一下。
  战神之锤三层楼被装修成完全不同的三种风格。一楼大厅那叫一个金壁辉煌!面向大门的整面墙壁上都装饰着镀金的棕榈叶图案,华丽得炫目的水晶吊灯从高高的天花板上直垂下来,魔法的光辉映亮了整个大厅。大厅中散落摆放着六七件盔甲兵器,这些魔法装备自身的光晕也将厅堂里装点得如同仙境。厅堂四周摆放着一些椅子几案。那些椅子都是方方正正,异常宽大的,以极南的海岛上出产的红木制成,漆以黑漆,入手沉重非常,直似是铁制的一样。椅面上压以锦缎,锦缎上绣着椰子树,这可是四季分明的里尔城没有的东西。这大厅中,每一样事物都是一望可知价值不菲,连水果茶点也是精美异常。
  二楼被用来接待一些真正有实力、有品味的大贵族或是巨富的所在,也是收购冒险者战利品的地方。除了收购冒险物品的所在,整个二楼共有三间厅房,分别展示武器、盔甲和各种魔法饰物,每间厅房中最多也就摆放两件魔法装备。同时这里也接受顾客的订货,可以按客人的要求量身订作魔法装备。二楼风格与一楼迥然有异。这二楼风格追求的是真正的优雅,合乎最上层贵族社会的礼仪和审美标准。这里每一件小小摆设都有了一些年头,说得出一番故事。墙壁上的油画也都是大师们的真迹,间或有两幅现代的作品,画者也都是仿古的名家。这二楼,讲究的是历史,是时间的沉淀。正如前朝一位著名的大思想家所言,现代艺术惟一的缺点,就是还不够古老。
  而这三楼,则是接待王公大臣,或是知名人物的所在。三楼仅开了一间小厅,由雾幻亲手布置而成。一道小小流泉绕室而过,湿润着两旁的奇花异草。厅内地上一层如最厚实的地毯的青草,一道碎石小路曲折通向惟一的一个小几,几把椅子。这些家俱都是雾幻亲自动手,一斧斧从原木桩中雕成,各不相同。所用木料既有最常见的老榆树桩,也有世所罕见的沉香木。小几上放着一套茶具,也是雾幻亲手烧制而成,只是做得急了,水准难让雾幻自己满意。眼下这室中几上,就只放了一个戒指。
  那戒指是由三根四四方方的魔银柱缠绕而成,那缠绕角度浑然天成,越看越觉神清气爽。魔银柱六根柱头错落有致,巧夺天工的镶上了一颗散发着淡淡蓝光的晶钻。那蓝光时不时会溜出一道来,在魔银柱间闪电般穿行缠绕,又回到了晶钻之中。这个戒指是完美的结合了费斯和雾幻的技艺,从品味上来说,较之前战神之锤那些华丽无匹的作品,要高雅上不知道多少倍。
  这个戒指里面封印了三个不算太高阶的魔法。佩上这个戒指的人首先可以随心意自动加持二级魔法“鬼面术”,这个法术不光能减低伤害,还对魔法飞弹之类的低级魔法免疫。这就使魔法师不会受到对方快速的低级魔法干扰。然后则为两个四级魔法“高级隐形术”和“低级魔法穿刺”。前者使魔法师能够在隐形状态下施法,后者则可使魔法师驱除对方法师身上最多三个的防护魔法。这个戒指虽然没有封存什么高级魔法,但在魔法对战中却是实用无比。而且将三个低级魔法封存在同一枚魔法戒指之中,所需的炼金技能也是复杂无比,就是费斯,也是花了无数心血,才最终钻研成功。
  新店开张,自是一片喜气洋洋。罗格等贵族恶少们衣着光鲜,在大厅里笑迎来往的宾客们。这战神之锤地处最繁华街区,远远的就可从大门处望见大厅里的奢华。门口两个衣着笔挺的中年侍者一看就是多年在大贵族家中为仆的,那气度上就透着不凡。大厅里数个年轻貌美,衣着质朴优雅的女郎们正引领着衣着华贵的客人们在四处穿梭。这些女孩儿,原本按伦斯的意思,是上装要穿得靠下,下装要穿得靠上,浓妆艳抹,未语先笑的。在被佛朗哥、雾幻乃至全部三个礼仪方面的师傅痛骂之后,伦斯只得愤愤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战神之锤这等地方,一望而知,不是普通平民百姓该来的地方。然而对那些自恃有些斤两的贵族富商来说,越是这等富贵所在,越是要进得声势浩大。过不多时,这战神之锤门口,早已停满了大大小小华丽的马车。
  大厅中赏玩的众顾客,也是心情各异。许多气势十足进来的,在看了这摆设布置之后,就有些英雄气短。待得身边美女樱唇中吐出同样华美的价格时,脸色更有些发白。这厅中布置了数个小小的魔法阵,阵阵暖风袭来,寒气早已被驱得一干二净。两旁桌椅,都是精品,那些茶点果品,也是由最上等的酒店送来,供人随意取用。只是在此等高雅富贵所在,若不买上一件东西回去,或是真正公认有实力的,谁又好意思坐在那里吃喝一番?事后还不成为贵族圈中的笑柄?过不多时,许多脸色发白的中小贵族,中等富商已经找个借口,匆匆而去。而几个还在死撑的没落贵族,在其它顾客异样的目光下,简直是无地自容。
  一胖一瘦两个贵客,在大厅众人的欣羡目光中,带着同样鼻孔朝天的随从们,昂然上了二楼,罗格等人亲自陪着上楼,那几把小刀自是早已磨得飞快,只等宰杀屠戮了。
  那胖瘦二贵宾在罗格等人如潮的马屁中施施然走下楼来。
  那胖贵宾身后四个家丁抬着一个大大的木制箱子,看那箱子式样古朴,箱角的青铜包皮都已经磨得精光闪闪,红漆已经斑斑驳驳的,怎么看都是很有年头的样子。这箱子都已经如此了,箱子里面的东西也可想而知了。
  至于那瘦贵宾,身后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物极为吃力地捧着一个小小的,扁扁长长的琉璃盒子。那盒子自也是一件古物,难得的是没有一点破损,晶莹玉润。一圈淡蓝色的辉光宛如有生命一般,不住地从盒子中透出来,如同燃烧着的淡蓝色火焰。
  胖瘦二人看来是旧识。那胖的名叫斯坦尼奇,体形硕大,气势逼人,是公国的数一数二的大粮商。瘦的是阿比亚蒂候爵,衣着高贵,排场非凡,其家族历史悠久,祖传产业惊人,家族中有多人在公国或是同盟要害部门任职,权势也颇为可观。
  罗格紧跟在斯坦尼奇身后,低声说道:“大人果然气度非凡!这件宝物也只有大人这等体形气势,穿戴起来才不落俗套。说实话,此物放在小店已经有些日子,只是来的客人要么品味差了些,看不上眼;那些懂得欣赏的,偏又没几个钱。何况战神之锤出品,向来是只为真正地位尊崇,又有艺术大家风范的人物所备,那些穷酸,眼光是有了,这身份地位就差得太多了。想斯坦尼奇大人何等身份,哪能与些穷艺术家们用一样的东西!”
  这番马屁虽然露骨了点,却正中斯坦尼奇下怀。这大胖子少不得志,没受过什么艺术熏陶。待得发家,早已过四旬。这等富商,最喜的是附庸风雅,最爱的是地位血统。小胖子刚刚发达,揣摩此等暴发户心理,自是如鱼得水。虽有那真正俗人,发达后也不忘本,依然我形我素,粗口不绝,本色不改。但此等本色英雄毕竟是少数。
  小胖子又凑上前神秘的说:“小店还有一个魔法戒指刚刚研究成功,这戒指是混合了牧师系神术复元术以及魔法‘蛮牛之力’的产品。”大胖子兴趣给勾了起来,道:“神术与法术合一的戒指,倒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不过这魔法加持的好像低了些,有些什么用啊?”
  小胖子一脸神秘的道:“这个戒指是用来征服的,不过不是敌人,而是女人!这复元之术可以让人的精力慢慢恢复,这个……嘿嘿,作用您自然是知道的了。而这‘蛮牛之力’嘛,自然也不用我说了。大人精通魔法,启动这戒指不成问题,到时神不知鬼不觉的,用不了多少时候,大人还怕不能威震花丛吗?”
  大胖子果然一点就透,闻言又惊又喜,用力一拍小胖子,差点把小胖子拍了个跟头。“好!好!好!我就知道你们这地方,果然有好东西!哈哈哈,妙极!果然妙极!”这几句响亮之极,大厅中一时人人侧目。
  大胖子见势不妙,心想此等宝贝,可万万不能让人知道,给人抢了头里去。立刻压低声音,放下身段,在小胖子耳边叽喳起来。小胖子一脸为难之色,道:“这件东西……”大胖子立刻捂住了小胖子的嘴,警惕的四下张望着。一楼大厅中众人神色如常,各自观赏,那耳朵却在拼命抽动着。
  一边陪着阿比亚蒂侯爵的是佛朗哥。佛朗哥剑眉星目,一头罕见的黑发披肩而下,举手投足,优雅大方。这一老一少谈论的自是真正的艺术,古往今来各大流派,诸般名家,都逃不脱二人的指点评论。佛朗哥见地独到,谈论当中不动声色,这马屁暗潮却已经是翻翻滚滚的,一个接一个的送过去。那阿比亚蒂侯爵只觉得心旷神怡,恨只恨佛朗哥未能早生十年,不然早就多了一个真正知己。
  眼见大小胖子如此神秘,这阿比亚蒂侯爵立刻拉住佛朗哥,低声密议起来。佛朗哥回道如此这般,侯爵也是神色如常,眼角却跳动了几下。佛朗哥低声道:“这戒指制作极为不易,小店只有一人才能打造,要一个月才能制成一枚。而材料也是珍贵之极,其中几样,小店也仅有一点而已,打造一枚,都未见得够……”侯爵当即打断,道:“这材料不必担心,我家里世代相传,魔法材料不是少数。你们要用什么,尽管开口。价钱方面我也不问,只是无论如何,二十天后,我要拿到那枚戒指!”佛朗哥极为为难,只答应尽力而为。
  好不容易送走了胖瘦二贵宾,大厅中众人立刻围了上来,拉住罗格等人问个不休。适才众人早已千方百计向侍女打听,但那些年轻女孩子,又能打听出什么来?佛朗哥不慌不忙,慢吞吞的道:“这样东西不便透露,主要还是材料难得,制造极难。只是各位如果有精金一两,极品火钻一颗,小店也愿意为各位订造,当然价钱另议。”众人听得精金一两,已是议论纷纷,待听得极品火钻四字,则相顾无言。这精金一物,随机与各类矿藏相伴而生,产量极是稀少,用于魔法材料,其效果更胜魔银,是上品魔法装备必备之物。价格则是等重黄金的百倍。至于极品火钻,指的是艳红色,富含火魔法力的钻石。火钻用于魔法装备的不多,但上品火钻由于其红色如同火焰,忽明忽暗,夜里更是光晕四溢,故是极品珠宝。
  几个贵族败类兼奸商大施手腕,笼络这些贵客。这战神之锤首次开张,就能有如此效果,其实也不是偶然。几个败类一年多来从冒险者手中巧取豪夺的诸般珍贵材料,被摆放的这些魔法装备用得七七八八。奥菲罗克那十万金币也已经花得只剩几千了。前有佛朗哥、后有雾幻的品味,再加上大把大把的金币堆上去,战神之锤自此一举奠定了顶级贵族店的地位。
  门口突然一阵喧哗,却是两个侍者鼻青脸肿的被扔了进来。大厅里众人连忙向门口张望,却见七八个衣着光鲜的大汉气焰嚣张的走了进来,一望可知是些地痞流氓之类的人物。这些大汉进得门来,为首一个嘿嘿一笑,对大厅众人道:“我们是飞龙老大的人。这次来,是看不惯有人用些假货次品骗各位的钱,我等不才,却是要替天行道!”
  罗格等人只感到又好气又好笑,同时心下暗惊。众败类们生死之间几度来回,此刻无一不是计谋深沉、心狠手辣之辈,这些市井混混如何放在眼里?只是这战神之锤在第五大道上开张,消息灵通点的都该知道幕后必有实权人物撑着,这些混混还敢如此嚣张,只能说有所凭倚,却不知这飞龙老大,是何许人物。
  大厅内众人听得飞龙老大四字,安静了许多。只是众人都有些身份地位,不怕惹祸上身,所以无人离去,竟是摆出一付看热闹的架式来。
  此时众大汉有的抽出摆放的刀剑,胡乱挥舞起来;有的坐下大嚼果品,更有的追逐起厅内姑娘来。
  一直默不做声坐在厅角的凯特此时站起身来,大喝一声:“哪里来的杂碎,到这里撒野,你家大人没有好好管教你们吗?”说话间迈步上前,一探手就拎起一个大汉,挥手就是一记耳光,斗气闪处,大汉们如断线风筝,飘飘荡荡的落到门外去了,空中洒落门牙鼻血若干。
  那个为首的大汉有两下子,还抵挡了一招,才被一耳光扇了出去,正要飞出门外,一只大手伸进门来,轻轻松松的拎住了那大汉,随手放在地上。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这些孩子们是少了管教,可是却不大好劳动阁下动手吧!”
  罗格等人相视一眼,留下凯特一人在厅中坐镇,自回后面披挂装备去了。
  世事时局既然已经暗流激荡,动荡不安了,那些该来就早晚都会来的。只是今年来得格外的早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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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3: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力量
   伴随着这话声,一个精壮的汉子跨进了大门。这人看上去四十出头,面色黝黑,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无数的痕迹,左脸上有一道十字刀疤。此人身上随随便便穿着一袭短装,腰间别着一把弯刀。
  他在大厅中央站定,道:“我就是飞龙!”
  短短五个字,自自然然的一股气势油然而生
  他身后跟着三五个精明强干的手下,再其后则是那些被刚刚被扇出去的大汉。众地痞流氓们在飞龙身后排成扇形两列,显得颇有气势。
  凯特的瞳孔慢慢缩小,全身放松,收紧,再放松。但没过片刻,就不敌飞龙的目光,后退了一步。
  铿锵声中,一股杀气突然弥漫全场。众贵族败类们全身披挂,从后堂鱼贯而出,身上的装备散发着各色魔法光晕,一望而知是真正的战神之锤出品,富丽华贵,古朴优雅。
  这飞龙老大纯以目光逼退了凯特,见到众恶少们,也毫不慌张,仍然是以那沙哑的嗓音不急不徐的道:“这么盛大的欢迎场面,我飞龙可是领受不起啊。可能刚才孩子们没有说清楚,我这次来,是来谈生意的。”
  罗格转头问伦斯:“这家伙是干什么的?看起来很历害啊?”
  伦斯也低声道:“这飞龙听说是这里尔城地下世界里有数的几个高手之一,手下兄弟数目也是最多的。连盗贼公会也不愿意和他发生什么冲突。听说他年轻时曾经单独宰杀过一头成年双足飞龙,所以自号飞龙老大。”
  罗格回道:“依你看,这家伙估计有多少实力,什么职业?”
  伦斯眯着眼睛看了会,道:“职业看不大出来,不过应该是战士系的。看他左手比右手还要粗壮,应该是用左手刀。”顿了一下,伦斯又道:“真是个高手,我都找不到射箭的空隙。”
  罗格低声骂道:“你奶奶的,你前不久刚造的那玩意儿还用得着找空隙?”
  伦斯嘿嘿一笑,在衣袖的掩护下,一个精钢制成,一尺多长的圆筒滑到了手里。圆筒制作得精巧无比,有一个小小的把手和一个扳机。筒口露出了密密麻麻的箭尖,一数之下,竟有十二支之多,箭尖暗淡无光,色作深蓝,显然是淬了巨毒。
  罗格道:“这个东西,不到关键时候可千万不能用。弄出什么人命就太麻烦了,我看你还是先用手弩吧。”
  二人在后面密议不休,前方佛朗哥早已迎了上去,朗声道:“不知道飞龙老大想要谈的是什么生意?”
  飞龙悠然道:“其实这生意也很简单,我来为各位提供安全保障,让你们可以安心赚钱。这赚来的钱嘛,分点出来,让我的这些孩子们有口饭吃,我飞龙就感激不尽了。”众贵族相顾一愣,难道是来收保护费的?这可真是没想到,但收保护费怎么会如此大张旗鼓的?
  佛朗哥顺着飞龙的口气接道:“就不知飞龙老大要如何分法?”
  “这个简单,二八分帐!”
  佛朗哥阴阴地道:“飞龙老大,您这两成,分得多了些吧!”
  飞龙哈哈一阵狂笑,大厅内立时卷起一阵旋风,道:“我飞龙亲自出马,怎会只拿两成!这分成嘛,是我八你二!”
  佛朗哥的声音越发的阴冷:“飞龙老大,你可知这战神之锤是谁出的钱?这样与大贵族为敌,你可想得清楚了?”
  飞龙暴喝一声,声波到处,各色玻璃器皿纷纷碎裂。厅中众人,功力稍弱些的无不头晕眼光,金星乱窜。一众年轻姑娘更是倒地,吓得哭了起来。一阵骚气扑鼻而来,有人已经吓得小便失禁了。
  立威之后,飞龙才又用沙哑的声音道:“我不管这家店是谁开的,这八成利我是要定了!要不然,不管天涯海角,只要我飞龙在世一天,这个店都别想再开下去!”
  不知何时,凯特手提长枪走了上来,这枪原本是摆在大厅里展示的一把,以上等精钢打就,整个枪身上泛着青光。枪尖三寸则色作深黑,却是给镀上了一层玄铁。镀过玄铁之后,此枪直是无坚不摧,是以名作“破甲”。
  一枪在手,凯特气势又是不同,他一步一步缓缓上前,斗气不住提升,周身上下渐渐泛出一点乳白色的光华。这道光华慢慢明亮起来,直到在凯特全身形成一层一寸左右的光晕。这斗气光芒还顺着枪身不断伸展,直至延伸至了枪尖。那枪尖猛地爆出了一团耀眼的光华,后又暗了下去,原来深黑色的枪尖却转成了乳白色,隐隐有光带在不停地流转。
  凯特喝道:“佛朗哥,还跟他罗嗦什么?这些人不知受了何人指使,分明是有意来此捣乱!哼,这生死搏斗,可不单是由功力深厚决定的,便让我再来见识一下这位飞龙老大的实力!”
  飞龙老大微有讶色,道:“没想到你居然练的是神圣斗气!而且功力不凡啊。我在你这年纪,可是远远不如你呢。嗯,这枪也好!好枪!真是好枪!人枪一样的出众。”飞龙身后的一人却沉不住气了,哼了一声,火红色的斗气亮起,迈步向前,道:“让我来会会这位骑士先生吧!”
  那汉子与凯特功力相若,而且看起来也是身经百战之人,二人立时在原地对峙起来。
  罗格估计了一下全场形势,看起来飞龙手下那三人与已方众人功力相差无几。佛朗哥和伦斯看来各自能应付一人。只有这位飞龙老大实力不明,但自己出马,应该能撑上一会,再由隐在暗处的费斯下手暗算,应该能够拿下。当然如果加上风月,当可操必胜,只是这等场合,实在不大合适召唤风月出来。况且这风月架子越来越大,自己就算召唤了,它肯不肯出来,也是一个问题呢。但没有风月,算起来也还是胜面居多的。罗格不禁感到有些头痛,开张第一天,打发些地痞流氓,居然还是这么费事。
  而且这打斗一起,厅中众饰物怕要遭池鱼之殃。想到购置这些东西的花费,罗格全身的肥肉都禁不住抖了几抖。胖子心思一转,这飞龙老大的后台不知是何等人物,真动起手来,一个失手,可能就没有了周旋余地。眼前上上之策,莫过于不战而屈人之兵,看来埃特这厮,粗中有细,早已看到了这一步,倒是颇有计谋啊。
  胖子正胡思乱想之间,佛朗哥与伦斯早已各与一人对上,场中只余飞龙老大一人悠闲自在。就在场中形势一触即发之际,大门口又是一阵喧哗,扑通几声,飞龙留在门口守门的几个大汉被人扔了进来。
  一个身材高大,满身披挂的大汉跟着走了进来。这大汉右手拖一把双手巨剑,这剑做工考究,纹饰华丽;左手魔法光晕一闪一灭,不停画着各式符咒。看这架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魔法剑士。
  正是埃特到了。
  呼拉拉的,一批批龙与美人的骑士们挤了进来,将飞龙等人团团围住,刀丛剑林,直指众人。后面进来的是十几个短弩手,弩箭也指定了飞龙等人。一直很镇定的飞龙脸色大变,这么短的距离内,任他功力再高,怕也难躲这许多弩箭。何况还有罗格等人在旁虎视眈眈的。他再看了一眼被抛进来的几个手下,脸色更是难看。众手下都是伤在关节等处,短期内是无法复原了,一个调理不好,更可能留下点残疾什么的。这些骑士下手如此狠辣,脸上却是平静得很,绝不是初上阵的菜鸟。真动起手来,怕是讨不了好去的。
  罗格见飞龙心神微分,暗暗给费斯和伦斯打了个暗号。
  一个灰黑色的小光球闪电般从厅外飞了进来,没入了与伦斯对峙那人体内。那人脸上一阵挣扎的神色,随即双目转红,手中长剑转向对准了飞龙,却是中了费斯的五级魔法“精神控制术”。伦斯腾出手来,立刻将在袍袖掩盖下的一个筒状物也对准了飞龙。
  罗格见到大局已定,方才从人丛背后走了出来,手中倒拖战斧,仰天哈哈哈长笑三声。
  尽管处境险恶,那飞龙老大却也不惊慌。他根本无视于周围的利剑劲弩,只淡淡笑着望着罗格,就如一只盯上了青蛙的蛇。一波波无形的杀气如暴风骤雨般的向罗格扑去,适才他就是以这招逼退了凯特。
  罗格顿觉得如同身处表面平静,内里却暗流无数的汪洋大海之中,心旌动摇,口干舌燥,只想掉头逃跑。他心中暗叫不妙,心神一提,双眼混浊褪去,复转清明,一线银丝出现在瞳仁之中。罗格眼前的世界笼上了一层淡淡的银色,景物人物都有些扭曲和变形,那道银丝忽大忽小,如蛇般游动了几下,这世界在罗格眼中才稳定下来。
  飞龙身周暗红色的杀气弥漫,这杀气飞了三五道出来,宛如有活蛇一样,不停的向自己扑过来,一波波的在自己身上炸散,每炸开一次,自己那紫红色带金星的精神力就会摇晃一下。罗格心念一动,精神力宛如醒过来一般,分出了千万道细丝,唰的一下绽放开来,不停的在罗格身周舞动。那暗红色的杀气一袭来,就有几百道细丝迎上,先到的紧紧缠绕住那道杀气,中间的几十根则变得无比锋利,一举将杀气切断,最后的凶相毕露,将断了回家之路的杀气剿灭得干干净净。
  飞龙面色也有些不自然,眼见得这胖子就要为自己的威势所压服,却不知怎地,这胖子忽然有如汪洋大海,自己杀气扑去,都感觉落到了空处,有去无回。难道这貌不惊人的胖子,竟然身负绝艺不成?
  罗格嘿嘿一笑,借飞龙失神之机,眯起的眼睛一亮,已经是全部转成银白色。这银色转眼就褪了,未曾被人注意到。就是这一瞬间的功夫,飞龙全身如同透明,被看了个透。那暗红色的杀气之下,突然亮起了一层红色的光芒,这是斗气的光芒。这光芒缓缓的流动着,有如实质,光从这斗气来看,飞龙的确实力远远强过凯特,至少是个十三级左右的战士。斗气光芒亮起之后,罗格就不再能看透飞龙了,但之前那一眼,已经发现一小团艳红色的光芒在飞龙的小腹处流动着,就如刚从人心中滴下的鲜血。
  罗格一个寒战,这飞龙不知杀了多少人,才有如今这杀气,这斗气!他大脑急速的动着,搜寻着资料,啊,有了!这斗气不是火焰斗气,从那团艳红的光芒来看,这是嗜血斗气!而且这一小团光芒潜伏不动,显然是飞龙还能在战斗时临时提升斗气。什么样的人物才能做到这一点呢?这个问题就容易解答多了,是野蛮武士!他们的狂暴术可以在瞬间提升一半的实力!
  了解了飞龙的底牌,罗格心事稍定。如果说风月不大好拿出来见人的话,这飞龙的嗜血斗气也同样见不得光!嗜血斗气并不是靠修炼得来,而单纯是靠杀戮养成!是以两军阵前,杀人无数的猛将经常会有身怀嗜血斗气的。这飞龙一介平民,若未曾踏足军旅,这嗜血斗气只能说明他双手沾满了鲜血,遇上光明教会里的极端派别,末日审判团的成员的话,多半会被不分青红皂白的就给净化了。
  胖子眼角忽然扫到那个被费斯控制的汉子,见他眼中的红色忽明忽暗的,心中一动,对飞龙道:“飞龙先生好深沉的智谋,居然想拖到‘精神控制术’失效,难道飞龙先生认为如此局面下,还能翻盘不成?”飞龙不置可否,只淡淡的道:“我看你也不是个普通人物,这战端一启,谁胜谁负还很难说呢。何况不管拖不拖时间,这精神控制术也不能持久。如果你愿意,不妨让那剑刺过来试试。只是我飞龙这人,一向是滴水之恩,涌泉为报的。”
  罗格冷笑一声,道:“飞龙先生杀人无数,这我自然是知道的。先生还有绝招未使,我也是知道的。但是大爷我脾气偏和先生有点象,费斯!”
  喊声落处,被控制的那汉子长剑转向,不是刺向飞龙,而是抹向了自己的脖子!飞龙刚被罗格暗里带刺儿的几句话说得心神不宁的,此时大吃一惊,来不及抢剑,一脚踢在那汉子小腹上,将他踢得飞了出去,那剑也自然离开了脖子。
  汉子落在了龙与美人骑士中间,站起来后,一言不发,一剑又是向脖子抹去,飞龙脸色发白,大吼一声,欲上前救人,却已经来不及了。
  当的一声,千钧一发之际,那剑被一把金光闪闪,富丽堂皇的斧子给架住了。胖子和气的笑脸从那人身后露了出来,笑道:“飞龙阁下,难道非要动手不成?”
  飞龙脸色阵青阵白,一咬牙道:“今天就放过你们,你放人,我们走!”话音落下,却见没人动弹。
  飞龙犹豫一下,喝道:“今天我飞龙就此认输,你们放人,从今以后,凡我飞龙的人,都绝不会再找战神之锤的麻烦!”罗格一笑,心知这等凶狠人物,也不必逼得过紧了,伸手一推,将那汉子推到飞龙身边。
  闹事众人走到门口之际,飞龙突然回头,冷冷地道:“今天的事,我记下了。几位以后走夜路可要小心啊,别有个跌打损伤什么的。”
  罗格面色转冷,道:“飞龙阁下,我们几人虽然年轻,也是从生死战场上下来的。哪个兄弟们如果走夜路不小心撞了树,我就只好出点血,多炖点龙皮龙汤什么的给兄弟补身子。就算这里尔城里有个三五百小龙,一天一条,也要炖光为止!”说罢,罗格轻哼一声,一道精神冲击直奔飞龙身旁一个汉子而去。
  飞龙等人只觉突然如一盘冷水从头顶淋下,奇寒入骨,登时打起寒战来。那汉子首当其冲,猝不及防之下,两道鲜血从鼻中流下,软倒在地。飞龙大惊,命人架起那人,匆匆离去。
  飞龙也是时运不济,本来也是这城里数一数二的大流氓,奈何遇到的罗格等人,骨子里却是不折不扣的土匪。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流氓见到土匪,情形也大致相当。
  罗格眼见飞龙等人离去,却是面有忧色。佛朗哥默默走过来,二人眼望门外天空渐渐暗淡,铅云逐渐堆集,都觉心中压抑,一口闷气横在胸里。二人直觉,今日之事,怕是没这么容易善了的。
  飞龙等人一走,这店里又热闹起来。埃特形象威武,又是很拉风的魔法剑士,全身披挂之下,就是当年曾经屠龙的众英雄站在旁边,也会显得寒酸了。这会无数贵族小姐夫人围住埃特,问长问短的,一张张樱唇轻启,历害处不下于王国秘探,早把埃特家谱打听得一清二楚。虽然埃特家族没什么过人之处,然而这位年纪轻轻的,就被封了骑士,又显得高大多金,再者厅中众人中也没有多少真正的世家豪门,不是中小贵族,就是没有名头的富商,埃特正是这类人家女婿首选。未过片刻,埃特就接下了无数宴会邀请,直排到二周开外。
  那一边凯特也很风光,长枪“破甲”刚才一战中虽未出阵,也很出风头。当场就有很多人老心不老的贵族骑士表示自己眼光独到,早就看上了这枪。其中一位贵族心中不服,命管家拿出一副家传上品魔法铠甲来试枪。这所谓上品魔法铠甲,不过是精制钢甲用魔法稍做强化而已,盖因魔法装备实在难求,所以这甲,售价倒是不菲,值个几百金币的。
  凯特斗气运处,那枪尖再次泛起乳白色,随后大喝一声,运枪刺出,扑的一声,这声音如穿腐木一般,没有半点金属磨擦之感,再看那甲,已被刺了个对穿。
  胖子眼尖,早已发现这边情况,急急赶过来,一把把“破甲”抢在手里。对众人赔笑道:“实在对不住各位,这枪放错了,放错了,应该是在二楼的,都是我手下那般废物没用,把原本那战枪错放在楼上了。”说罢转头对身边一个女孩儿怒喝道:“你这没用的东西,早告诉你这两把枪很相象,不要放错了!不要放错了!结果到底还是出错了不是,老子花这么多钱养你们有什么用!”
  那女孩儿长得如同水葱一般,清秀可人。此刻被骂得泪水汪汪的,不停的低头道歉,心中却道:“这全店上下只有这一把长枪,就是要放在一楼的枪架上。你又什么时候变出一把新枪来了?”心里幽怨,嘴上可不敢说。女孩儿聪明,自知事后必有好处。
  这时厅中众贵族可不干了,有年长爵高的,先就站了出来,指责道:“身为贵族,怎么可以这样出尔反尔?就是真的放错了,既然在场的先生女士们已经看到了,询了价,也该担当起来才是。这才是一诺千金的贵族风范!”
  在场众人无不称是,罗格也是一脸惭愧,连声道歉,宣布此枪就以标价卖了。这些社会名流们只觉这年轻人本领不俗,又是知错能改,好感立刻大增。再看这战神之锤如此规模,胖子身家自然丰厚,立时又有多人打起了招婿的主意。
  那老贵族满意的干咳一声,道:“老夫年轻时曾有二十年骑士生涯,现在年纪虽然大了点,但一身本领还未放下,这枪正好配得我的身份地位。有了此枪,老夫又能为国杀敌了,哈哈哈哈。”
  其它贵宾们立刻不干了,当下就有一个华丽骑士装扮的年轻人道:“施奈德伯爵,您这年纪怕不只是大了点吧!这枪看上去重了些,您提着走上三里路,说不定就筋疲力尽,出师未捷,先伤大将了。这为国杀敌,恐怕无从谈起了。”
  老贵族大怒:“吉尔,你这小子也来拆我的台?你老子来还差不多,想当年与罗恩公国那场大战,要不是我。。。”一老一少不停拌嘴,边上众人也不闲着,争得不亦乐乎。
  最终眼见要无法收场,胖子干脆现场搞了个小拍卖会,价高者得。众人出价涌跃,价码从三千金币一路攀升上去。最终老伯爵终以六千金币压倒了众人。
  老伯爵得意非常,走上台去,一把握住名枪“破甲”,却是提之不动。老伯爵有些尴尬,好在发现的人不多,只有吉尔嘿嘿冷笑两声。老伯爵运足力气,用力再一提,还是纹丝不动,这回众人都已经发现不对了,场中一片安静。老伯爵不敢回头,满脸通红,大喝一声,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只见那枪终于一分一分的缓慢抬起,到得三寸高时,又重重的落了回去。吉尔大声喝彩,“果然是把好枪!正好上阵杀敌!”
  老伯爵背影不住颤抖,场中除了吉尔那声喝彩,真是掉根针也听得见。
  不过老伯爵见多识广,大风大浪经历得多了,转过身来时,已是面带喜色。大声道:“如此好枪,正好做传家之物,来人哪,给我抬回去!”四个仆人应声而上,抬起那枪,脚下都是一晃,吃力非常的跟着老伯爵走出门去。众宾客眼见此枪竟如此沉重,显然不是凡物,都不由得后悔让老伯爵买得便宜了。连那吉尔也是满心懊悔,顾不上再对老伯爵讥讽一番。
  众名流好久方才省起,凯特和罗格拎这枪时,轻松得好象提根木棍一样,看来真是有一身本领啊,那招婿的心,又活泼起来。
  冬天的夜都是来得很早的。那一片黑色的天幕再次占据了天地的时候,凡间的繁华却正在高潮之时。温暖的灯火在第五大道上一家家店里亮起,贵族夫人小姐们身披各色贵重皮草,步态袅娜的从雍容华贵的马车上下来,在一个个腆胸凸肚的绅士们陪同下,傲慢的步进了店门,自有举止优雅得体的侍者过来谦卑地招呼着。贵夫人们身上的各色珠宝在魔法灯光的照耀下散放着令人迷醉的光晕。夫人小姐们错身而过的时候,都礼貌的打着招呼,那眼光却在迅速的评估着对方的身份地位,珠宝价值高低。
  三辆马车在战神之锤的门口停下,这三辆式样普通,毫无装饰且还带着许多泥迹的马车在周围众多式样豪华的马车中显得极不合谐和显眼。马车尚未停稳,车夫就跳下了车,动作洒脱利落,没花一分多余的力气。
  中间那辆马车的车门被车夫恭敬的打开了,一只戴着黑色皮手套的手轻轻的掀起了门帘,车内的人望着战神之锤那气势宏伟的橡木大门和大厅内的富丽景象,满意的笑了笑,自言自语道:“这就是战神之锤吗?来看这一次倒真是值得啊。”
  这时其它两辆马车上各自下来了四个身披黑色天鹅绒披风的大汉。
  这三辆马车毫不客气的停在了战神之锤的大门口,堵住了后来者的路。一辆宽大,深黑色镶金边的的马车就被堵在了那里。那辆车车夫的制服都可以看出质地不错。那车夫跳了下来,大声骂道:“哪个混蛋的车停在路中央啊?要是误了我家老爷的事,你们那细小的肩膀担得起吗?!”
  那些黑衣人都没有理会在那里大呼小叫的车夫,只有一个车夫走了过来,一言不发,一只手慢慢抬起。那步伐似缓实快,转眼间已经来到后来那车夫面前,那只手刚好扼住了他的咽喉,将余下的脏话都扼在了喉咙里。这时车内那老爷不耐烦起来,打开车窗,探了一个花白肥胖的头出来,喝道:“怎么停了那么久没走?在耽搁些什么?”他徒然看到自己的车夫被另一个车夫打扮的人提在手里。那个车夫抬起空着的一只手,一把扯下了马车上的红铜车灯,单手发力,慢慢的将那车灯捏成了一团废铜。那车夫这才开口,声音冷得如同地狱里吹出的阴风:“多等一会,就能多活一会。”那胖老爷脸上肥肉一抖,吓得缩回车厢,再也不做声了。
  又有一个车夫走进了战神之锤的大门口,侍者立刻迎了上去。这些侍者经验老道,知道这些贵族派头大都不小,必然有些仆从之流先行引路的。这个车夫虽然衣着普通,但气度一看就是不凡,说不定是哪家豪门的车夫,可不能怠慢了。佛朗哥突然“咦”了一声,惊道:“怎么会是你?什么时候当上车夫了?”
  那车夫抬起头来,苦笑了一下,原来是第二骑士团的大队长帕西斯,曾和几个恶少在赌场有过一场恶斗。
  帕西斯不再理会佛朗哥,退到一旁躬身迎接正走进大厅内的众黑衣人。
  中间的那人优雅的解开了披风,帕西斯立刻上前,接过了披风。那人身材高大,面容英俊,三十岁左右,一头深褐色微带卷曲的长发随意披散着,高鼻深目,一双眼睛是深遂的绿色。他脸上线条刚毅,皮肤则是贵族们梦寐以求的苍白色。身上穿的是剪裁极合身的黑色礼服,除了领口别着的一枚小小的双色金的郁金香别针外,全身上下再无其它装饰。
  这些人一进来,立刻就吸引了全场的目光,众贵族恶少们神情郑重。
  为首的那人眼光一个个的从贵族恶少们身上扫过,最后停在罗格身上,注视了片刻。被注视的众人都觉得似是一盆冷水当头浇下,又似是赤身裸体站在雪地,正在任人观赏。众人面色难看,拼命抗拒着这种感觉。只有凯特和罗格,一运斗气一运魔力,才成功将这目光驱除开来。
  他突然一笑,犹如冬去春来,肃杀的气氛顿时消失无踪。随后,他除下手套,那双手手指欣长,也是苍白色,左手尾指上戴着一个式样奇特的尾戒,硕大的绿宝石油油的闪着光。
  他向众贵族败类们伸出手,微笑着说:“几位果然都不凡!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大卫,现在是巴伐利亚公国第二骑士团---苍狼骑士团的团长,我身后的这几位都是我的同僚。”
  他一一与众人握了手,最后到了罗格,握住了却不松手,只微笑着盯着他。罗格被笑得毛骨悚然,尴尬地陪笑了起来。那人笑得越发欢畅,用只有罗格听得见的声音道:“果然是英雄年少啊,真是有一身好本事。”
  冷汗刷地顺着罗格的额头流了下来,他强忍着立刻转过身逃走或者是用精神力进行探测的念头。直觉异常敏锐的胖子本能的感觉到对方身上一种无形的力量正在对自己无孔不入的进行着探测,看看身旁同伴都是一副毫无所觉的样子,罗格叹了口气,放弃了一切抵抗的想法。
  “或者让风月在他背后给他来一下?”胖子又压抑不住的想。那人背后的空间,不为人觉察的微微扭曲了一点,只待胖子决心一定,风月就要破空而来了。大卫好不容易松开了罗格的手,让胖子长出一口气。大卫不经意的动了一下尾指上的戒指,一阵冰寒自罗格头上淋下,切断了他和异界的一切联系,那空间扭曲也恢复了原状。
  罗格的心狂跳着,只想歇斯底里的发作一场,然后远远的逃离这个人。胖子把手伸进怀里,握住了一颗冰晶石,拼命吸收着里面的蕴藏的寒气,这才没有做出什么疯狂的举止。
  罗格在那令人疯狂的无形威压苦苦挣扎着,如同置身于一个无光、无声、无一物存在的空间一般,表面上看来,他倒是面色平静,只是脸色难看了些而已。突然,一种力量跨空而来,将那威压戳了一个洞,一阵阵清凉的能量自异界传来,把那无形的能量驱除出了罗格的心神,平复了罗格精神世界里的骚乱。罗格精神一振,不再理会外界的事物,将心神提升至精神世界里,开始收束四散逃逸的精神力量。
  一直风度翩翩的大卫优雅的走回自己的随从之中,对众贵族恶少们说道:“几位果然是一表人材,看来我赶这一天的路很是值得。嗯,现在是不是可以看看贵店的货物了呢?真希望能有些精品啊。”
  沉浸在精神世界里的罗格突然发现自己那一团紫红色精神力量外围,正有三、四团黄绿色的雾气紧紧地吸付在上面,不停的蠕动着,撕扯着。时不时扯出一小团紫红色的精神力来,包裹起来,慢慢的腐蚀殆尽。每一点紫红色的精神力被吞食,罗格就是一阵晕眩,那团黄绿色的雾气便又壮大了一分。
  罗格大惊失色,这黄绿色的能量竟如此阴损恶毒,伤人于无形,看来今后要好好学习才是。他记起领悟到的精神震荡,心神一动,那紫红色的精神力先是大张,后又急缩。一张一缩之间,将那黄绿色的能量暂时排在外面,随后四点金星从紫气中飞中,疾轰在那些黄绿色的雾气上面,引发了无数细小的爆炸。那些黄绿雾气终于被驱得干干净净。
  终于,罗格醒了过来。
  迎面而来的就是大卫那惊讶的目光。随后,大卫竟然鼓起掌来,喝彩道:“真是好本事,竟然破得了我的荆棘地狱。难怪我那无能的属下帕西斯会败得这样惨!唉,也不怕让几位见笑,我这人喜好享受,一直躲在王都作乐,这管教手下的事,都荒废了。二年下来,这苍狼骑士团的名字真该换成柴狗骑士团才是。”
  罗格只有苦笑,这大卫伤人于无形,事败后又坦承其事。还不怕直言下属无能,自己管教无方。让人听了,只会觉得此人光明磊落,胸襟远大。若是没有这份阴险,此人气度风范,还真是颇令人心折。自己此刻竟无法再开口指责他什么。
  这神迹一降,漩涡中心该是巴伐利亚大公府才是。怎么才这一天工夫,各路人马都找到自己的头上来了?本想置身事外,混水摸鱼的,眼下这如意算盘不但打不成,连小命能否保住,都不一定呢。
  罗格思绪糊涂,心中郁闷,只得长叹一声。
  此时一个金属磨擦般的声音突然响起,将罗格吓了一跳:“原来你这小子也知道只要爷爷出马,定能发现这些破铜烂铁只是中看不中用,所以来叹这一口气求饶,可惜却是晚了!”
  胖子忙转头看去,见是一个如铁塔般的黑壮大汉。那人一如大卫身后的其它人一样,一身灰色制服,只是肌肉突起,将那衣服撑得紧紧的,都要破了。
  那大汉正手持一把长刀。
  长刀线条优美,刀刃散发着柔和的红色光芒,一道道灼热气流从刃身上喷出,正是战神之锤出品的火焰长刀“焰流”。
  那大汉冷笑道:“花样好看,却是不堪一击,骗骗这些愚蠢贵族罢了。”那大汉这一句,却是将场中九成以上的人都骂了个遍,除了大卫、罗格等寥寥几人,人人都是面色难看。那大汉却不自知,自身后抽出一把普通的钢剑,看那刃口都有些钝了。
  大汉大喝一声,如同一个炸雷一般,青色的斗气闪亮,挥剑向那“焰流”斩去。只听‘苍啷’一声,焰流的刀头已经落在地上,四溢的热流将地毯都燃了起来。那剑却只多了一个小小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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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3: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逝水
   那大汉一剑斩断焰流,不由得得意非常,仰天哈哈大笑:“爷爷我一把破剑,也能斩断你这所谓名刀!今天给你们几个小辈一个教训,再想拿这些破烂出来唬人,须得避开我‘狂狮’法瑞尔!”
  法瑞尔还不罢休,喝道:“再让你们几个无知小崽子看清楚了,爷爷我用的可不是什么名品宝剑!”说罢,两指夹住剑尖,当的一声,就折下了一截。
  厅中尚未离去的贵族名流们此时不由得议论纷纷,望向几个贵族败类的目光也充满了怀疑。
  罗格几人相顾无言,那法瑞尔斗气深厚,武技惊人,竟能以空手折断钢剑。几人都看出他纯是以斗气灌注钢剑,才得以斩断焰流的,若单是比拼刀剑,焰流不知要比那钢剑强上多少倍。佛朗哥轻轻一拂袍袖,一道寒气扑出,熄灭了地毯上的火焰,皱眉不语。凯特突地叹一口气,道:“我不是他的对手。”
  若是生死搏斗,众人倒不至于如此为难。法瑞尔此人脾气暴躁,头脑简单,就算是武艺高超,也不难对付。一直以来,众恶少们屡次以弱胜强,靠的就是以多打少,阴险卑鄙八字真言。奇薇、雪狐哈特、伊恩等人都是这八字真言的牺牲品。罗格虽然窥见了世界运行的本源规律,自此实力大增,但人力有时而穷,这八字真言,他是万万不会放弃的。
  眼前难就难在要与这蛮牛一样的法瑞尔真刀真枪、毫不取巧的拼上一记。若是不能压住这法瑞尔,战神之锤今后的生意也不用再做下去了。
  罗格一咬牙,弯腰拾起了落在地上的焰流,轻声颂念了一个咒语,一道光环自脚下升起,在头顶消失,正是那个用得不能再熟的“蛮牛之力”。罗格心神慢慢沉入精神世界里,感受着周围的魔法能量不断的汇聚而来,在身周奇异的组合着,最终形成星星点点的能量,进入自己的身体,刺激着神经,强化着肌肉,自己的力量也从小至大,不断的增强。罗格不由得沉浸在这魔法的世界里,精神力追逐着每一点的魔法能量,探寻着它们的组合规律。
  法瑞尔还在那里大放厥词,这次连大卫都有点看不过去了,冷哼了一声。那法瑞尔立刻噤若寒蝉,再也不做声了。
  罗格的精神力再次扩张,脑海中如电光石火一样闪过雾幻的短斧和风月的镰刀,精神力立刻延伸进了焰流里,与焰流里被封存着的火魔力呼应着,追逐着。
  罗格断刀指向了法瑞尔,淡淡的说:“挥刀自斩,说明不了什么。我们再来试试,看战神之锤的刀是不是真的那么不中用。”
  法瑞尔盯着罗格左瞧右瞧,啐了一口,道:“原来还是个魔武双修,那就更不可能是你爷爷的对手了!要不是团长不让伤人,爷爷我一剑还不将你这肉球连人带刀砍成两片?”
  罗格脸色发红,自己胖是胖了点,也不过是腰围略粗罢了,肉球二字,从何谈起?
  胖子再不答话,只将那断刀向法瑞尔一指,深深的呼吸了起来,焰流上的红芒也随着这呼吸一明一暗的闪炫着。
  法瑞尔大喝一声,全身斗气发动,周身形成一层两寸多厚的斗气光层,那钢剑也亮起了刺眼的青芒。他再次暴喝一声,一剑向焰流斩去。
  罗格双目一张,瞳仁里已是一片银色,焰流迎了上去,速度之快,功力稍差点的人看到的只是一道飘动着的红色的光带而已。
  刀剑无声无息的相掠而过。
  法瑞尔吓出一身冷汗,一看手中钢剑夷然无损,登时得意起来,狂笑数声,道:“小胖崽子,今天遇到你家爷爷我,让你知道什么是高手!”
  话音刚落,听得叮叮当当的一阵乱响,手中钢剑最前面的一尺剑锋,断成了四段。法瑞尔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浑然不知何以如此。
  就在那一瞬间,罗格已经在法瑞尔的剑上连斩了四刀!
  “啪啪啪”掌声响了起来,鼓掌的人正是坐在椅中的大卫。每一记掌声,都好象是扇在法瑞尔脸上的一记耳光。大卫慢慢站起身来,悠然的道:“真是精彩!这次奔波四百里路实在是太值得了!没想到居然能看到如此武技和魔法!”
  法瑞尔满脸通红,就待上去拼命。弓身曲腿,待要发力,全身纹丝不动。法瑞尔大怒,骂道:“哪个孙子敢扯你爷爷的裤角!?”
  回头一看,却是大卫正微笑着拉着自己的腰带,那尾指戒上的宝石光芒现在看起来是越来越让人寒意入骨。
  大卫一挥手将法瑞尔掷回了自己随从之中。说道:“这位罗格先生看来已经领悟到了力量的本质,就是我也不敢轻言必胜,哪是你这个莽夫应付得来的?从今天起,轮到法瑞尔为我驾车,什么时候你想明白了错在何处,什么时候再官复原职。帕西斯从现在起恢复骑兵大队长原职。”那法瑞尔却是一脸感激,好像驾车是多大的荣耀一般。
  罗格看在眼里,心下越发发愁,这大卫本领如何,自己是看不透的,看起来此人御下还有一套。自己为何如此倒霉,不明不白的就招惹上这等历害人物?
  大卫身后一个面色阴沉的中年人走了上来,道:“对付这个人哪里用得着阁下您出手?有我来就足够了。”
  大卫笑道:“平日里的事情都让你们打发了,我可是一点乐趣都没有了。这次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真正领悟了力量的人,虽然火候差了点,但无论无何都不能再让给你。你要是再罗嗦,就给我回父亲那去!”那中年人无奈,只得退下了。
  大卫伸手一招,断剑飞入掌中,随后四段断了的剑尖也一一飞起,依次接了起来。他轻叱一声,一道绿色的火焰自剑柄处一路烧了上去,在剑尖处恰好熄灭。那钢剑又成一把新剑,全然看不出有丝毫的破损。
  如同时间停滞了一般,那钢剑凝在半空,没有丝毫的颤动。忽然,一点波动自剑尖处闪现,瞬间波及了整个剑身,明亮却柔和的明黄色光芒从剑身喷发了出来。那光芒凝滞厚重,有如很沉重很粘稠的液体一般。
  那光芒忽然大张,钢剑变成了一个黄色的光球,随后光球又分崩离析,一片片的散落开去,只余下一支……
  妖艳无匹的迎春花!
  无形的风吹过,那黄色的花瓣一片片的掉落,在空中消散成无数的光点。转眼之间,花已完全凋零,留下一点花蕊,即是那柄精钢长剑。
  旁观众人为这手华丽的剑技所惊,过得片刻,才拼命的叫起好来。众贵族败类们知道今天遇上了高手,面色难看。罗格却是闭目不动,脸如死灰。
  那朵迎春花并非是幻觉,而是一瞬间由无数道剑光所形成的真正的斗气之花!大卫的每一剑都如慢镜头般在罗格的脑海中一点点回放,每刺出一剑,罗格脸色就灰白一分。终于,罗格手中焰流落地。
  佛朗哥走上一步,朗声道:“大卫阁下位高权重、武艺高超,我们自然是万万不能和阁下比肩的。只是我实在不知道到底在哪里得罪了阁下,一定要来与我们这小小武器店过不去?”
  “啊?这个嘛?”大卫脸上有些惊讶,道:“其实我也不是来与你们过不去的,只是听说这战神之锤很有独到之处,几位店主又是年少有为,精明过人。一时心喜,过来看看罢了。”
  这番话一出,又有谁会相信?
  大卫嘿嘿笑笑,道:“好吧,看来你们也不信。直说吧,我这次来,是想出钱买下这‘战神之锤’一半的权益。买下之后,仍由几位打理,价钱方面嘛……就五十万金币好了,你看如何?”
  大厅中众人当即哗然,这笔钱表示这战神之锤价值在百万金币以上,这笔巨款在战争之时甚至可以赎回一个小型城市!这个大卫一定是疯了!
  几个贵族败类内心也是无比的挣扎,连罗格都是大汗顺着胖脸滚滚而下。只是这战神之锤,说起来已算是奥菲罗克的产业,自己怎么好把他人的财产卖了出去?眼前两边都是得罪不起的人物,却如何是好?
  就在众人还在挣扎之际,地上的焰流突然忽的一声飞起来,落入一人手中。那人英俊高大,一头金发跳跃着,脸上永远是迷人且从容的笑容,正是奥菲罗克到了。
  奥菲罗克朗声道:“真是不好意思,这‘战神之锤’嘛,已被小弟早一步买下来了!大卫阁下的这一剑,该由我这个主人来接才是!”
  焰流到了奥菲罗克手中,红色的火焰已经尽数转为了金黄。
  埃丽西斯依然是一袭黑色长裙,脸上却蒙了一层轻纱。只是这轻纱遮得住绝色的面容,却遮不住无尽的诱惑。往日那周身的黑焰却不知道哪里去了。埃丽西斯身后跟着四位神殿骑士装束的骑士,正是十二圆桌骑士中的四位。
  大卫看到奥菲罗克进来,眼中精光一闪。待得看到埃丽西斯,更是露出了狂热的光芒;随后进来的四位圣殿骑士则让他脸色有点难看。
  大卫身后那中年人冷哼一声道:“魔女装神弄鬼!”脚下轻轻一顿。
  埃丽西斯脚下一道金光闪现,与地下翻涌而来的斗气硬拼一气,劲风四溢,黑色长裙漫天飞舞,雪白修长的小腿和半截如冰似雪的大腿都露了出来。春光乍泻之下,所有瞥了一眼的男人都是气血翻涌,口干舌燥。那无比优美的线条早已刻在众人心里。
  埃丽西斯大怒,也不多话,双手以曼妙的姿式抬起,在胸前交叉,雪白的十指绽放如百合,无数金色的小光点在这朵百合间生成,旋即形成了一道小小的龙卷。
  “忽”、“忽”、“忽”、“忽”,一道道金色的风刃突然在那中年人身边出现,随着那百合中的点点金星合成了小龙卷,这些金色风刃也同时形成了一个一人多高的金色龙卷风,将那中年人裹在了其中。那中年人大惊之下,斗气全力发动,与那金色龙卷一撞,登时劲风四溢,厅中功力不到的人,一不小心挨上一点就是头破血流。
  刹时间大厅里一片混乱,鬼哭狼嚎,间中夹杂着数声尖历穿云的小姐太太们的尖叫!
  好容易混乱的局面才平静下来,那中年人全身浴血,虽然伤口都不深,但胜在数量众多。且他的衣服披风早已经粉碎,此刻几乎是全身赤裸。有位小姐一眼望去,不禁一声惊叫,那中年人那话儿早已露在外面,正在四处晃着。单以尺寸来说,水平倒是远远高于他的武技的。众贵妇们纷纷掩面,却都极有技巧的从扇缝指间里偷偷的瞄上一两眼。
  法瑞尔一声大吼,喝道:“哪来的杂种敢戏弄爷爷们?待我狂狮法瑞尔教你们点礼数!”说着抽出了一把长剑,就待冲上来。那剑如一泓秋水,寒意逼人,显然这才是他平日常用之剑。
  自埃丽西斯受辱,奥菲罗克脸上的笑意早已不见踪影,这法瑞尔说话又不知分寸,把巴伐利亚大公甚至连奥匈帝国王室都给骂了进去。
  罗格等人第一次看到奥菲罗克的脸上有如冰霜。
  黄金狮子满头金发无风自动,抬手一指法瑞尔,指尖上燃起了一朵黄金火焰,低喝了一声:“碎!”
  法瑞尔手中长剑突然通体泛起了金色光芒,整把剑越来越亮,彭的一声,化作了漫天的金沙。他口喷鲜血,仰天倒地,早已人事不醒。
  大卫盯着奥菲罗克,一字一句道:“黄金狮子真是名不虚传!我管教手下不力,倒是劳您的手教训了。令尊莱因哈特大人最近可好?呵呵,我问得多余了,这神迹一降,人人都知道令尊大人是天命所归,哪能不好呢?”
  奥菲罗克淡淡回道:“这就不敢有劳大卫阁下费心了。至于您这个下属,出言辱及了公国及奥匈帝国王室,我就是立刻杀了他,令尊罗歇里奥元帅也想必不会责备于我。家父一生忠义,人尽皆知。在有些跳梁小丑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时候,须得知道我黄金十字战枪对敌之际,从来没有心慈手软之时。”
  大卫低声念了两声“黄金十字战枪”,哈哈一笑,神色恢复了往日的潇洒风流,道:“都说奥菲罗克阁下是目前教廷中最有希望晋身圣骑士境界之人,黄金十字战枪至今为止尚未一败。而且这位埃丽西斯小姐,风华绝代,又是实力超卓的大魔法师,再有教廷十二圆桌骑士辅佐,如此组合,岂是我们这个小小的骑士团能够抗衡的?这就告辞了!”
  经过埃丽西斯身旁时,大卫对这冰山美人来了一个标准得可以进入礼仪教科书的躬身礼,那本来就很悦耳的声音又带上了些许磁性:“这次我要在里尔城呆上一年的时候,好好的教育一下手下那些不成才的骑士们。不知道今后能不能有这个荣幸邀请到埃丽西斯小姐共进晚餐?”
  埃丽西斯轻纱外那一双黛眉毫不客气的皱了起来,冷冷的道:“怕是没这个机会了!”
  大卫哈哈一笑,道:“没关系,我在里尔城的时间还长,总还是会有机会的。”
  经过奥菲罗克身边,大卫淡淡地道:“再过两个月,我弟弟安德烈也要到这里尔城来。他可是一直很想向您讨教一下呢。”奥菲罗克瞳孔一缩,没有理会。
  眼见大卫等人就要出门,罗格急急忙忙的赶上相送,虽然大卫身后众人都虎视眈眈的,但有奥菲罗克在场,他也并不担心这些人真敢动手。
  罗格在大卫身边低语几句,大卫脚步立即踉跄了一下。
  罗格说的是:“那购店之事,是否可以再商量一下?小店另有一家分店,专营军用品级刀剑,虽然不是魔法装备,但量大利足,收入绝不比这战神之锤差,不知阁下可有兴趣?若是非战神之锤不可,小人试试说服奥菲罗克大人让出一部分权益来,小人等的权益也可出让一部分来,只是这控制权,恐怕还得是奥菲罗克大人的。”
  大卫盯着罗格上看下看,除了一脸媚笑之外,实在找不出半分强者的样子。不禁长叹一声,也压低了声音道:“真不明白你是如何悟出力量本源之道的。这神也真不开眼了,还是说这世界上强者已经不再值钱了?唉,你好自为之吧,如此贪财,就是悟了力量本质,境界也不会有多高啊。”
  大卫突然低声神秘地道:“打个商量,如果我出钱足够,你敢不敢把奥菲罗克卖了给我?”
  罗格嘿嘿一笑:“命比钱重要,这可不成。不过价钱足够,埃丽西斯的行踪、爱好、常去的地方我倒是有些消息可以出让!”
  这二人上一刻还是生死对头,这一刻却相对奸笑起来。
  大卫上了马车,一个随从道:“大人,这埃丽西斯来历不明,值此多事之秋,可是招惹不得的。”那人说得含蓄,大卫早已经明白了,嘿嘿一笑道:“这女人嘛,就是拿来玩玩的。埃丽西斯不过是其中最精致的一个玩具罢了,我是不会因为她误了大事的。”
  另一人突然道:“这几个小子即贪财又好色,我们不妨收买过来,对大事多少有些帮助吧。”
  沉默了片刻,大卫脸色阴沉得怕人。他突然怒喝道:“真是蠢材!要是这么简单就能收买得到他们,你以为战神之锤会是现在这个规模?再说巴伐利亚公国近百年的经营,暗中又有多少势力?眼前无数大事要办,这几个小家伙还不是太成气候,更可能是被人推了出来当靶子的,哪能打草惊蛇?哼,不知着眼全局,只顾得眼前这点事情,不是鼠目寸光,又是什么?!”
  几个下属立刻噤若寒蝉,不敢做声了。
  大卫闭目养神,平息了一下怒气,缓缓地道:“这几个小家伙,若是在太平盛世,也许就是小富即可,偏安一方了。当此乱世之时,可就是如鱼得水了。他们现在魔法武技无一足取,然而小小年纪,就心思毒辣、思虑周详,做事绝不拖泥带水,又足够卑鄙无耻。我若有几个这种人相助,早就不用这么累了,也不会事事被大哥压过一头了。你们这些自以为手段高明、出身高贵的,真与他们相斗,恐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从今天起,限时十日,每人把那本《君王论》给我读一遍,十日之后,我亲自验看你们到底领悟了多少!”
  哼了一声,看着下属都惟惟诺诺的样子,大卫更是心中有气,暗自叹道:“这个罗格倒是个人才,若不是还足够贪财好色,这次无论如何,非得杀了他不可。”
  待得大卫一行人远去,这战神之锤中才又热闹起来。这开张第一天的诸多精彩故事,让坚持到现在的贵族名流们觉得深有所值,茶余饭后的谈资不知道又多了多少。
  奥菲罗克、埃丽西斯与罗格等人来到了三楼,在雾幻布置的小厅内坐下。奥菲罗克环顾四周,赞叹道:“真是大师风范,清静自然,全没有人间烟火气,看来大师这些年境界又有所进宜啊。”
  雾幻给众人倒了茶,叹道:“老了,已经不比你们这些年轻人了。”
  埃丽西斯发现了那枚飘浮在半空中的戒指,立时大感兴趣,玉手轻抬,向那戒指一指。那戒指就自行飞了过来,套在那纤纤玉指上。埃丽西斯反复把玩,又细心探测了戒指上附着的魔法,越看越是喜爱。
  伦斯轻咳了一声,几乎是本能的道:“既然小姐如此喜欢这枚戒指,也是小店的荣幸。何况也只有您这般容色,也才配得上这戒指。这戒指就打个六折,小店收回本钱也就是了,您看可好?价格嘛,九……”伦斯一番话说得即快且熟,那双贼眼只顾盯着埃丽西斯猛瞧,猛然发现不对,才硬生生的把价钱吞入了肚中。
  埃丽西斯恶狠狠的盯着伦斯,那伦斯一面冷汗直冒,不知何时就会被埃丽西斯修理一顿,另一方面又被看得飘飘乎乎的,心下只想:“她这样看我,总比以前不理不睬要强得多,说不定还得多多少少有些情意呢,哈哈哈哈!”
  伦斯双眼无神,口流馋涎,要多丑陋有多丑陋,其余败类脸皮虽厚,此刻也都纷纷转头,装作不认识此人。只是这厅中就这几个人,硬充不识,实在是做作了些。罗格无法,悄悄凝起精神力,从椅角上扯下一根木丝。神念运处,那木丝利如钢针,对准伦斯的屁股狠狠地扎了下去。
  “嗷呜!”伦斯一声惨叫,一跃而起,反手从屁股上一阵乱抓,拔下一根木刺来。他一边揉着屁股,一边恨恨的道:“什么破椅子,也不修干净了,到处都是刺!我早就说过,弄什么清静自然啊,还是来几张檀木红漆描金大躺椅是正经!”他这里嘟嚷,那边雾幻恶狠狠的哼了一声,把伦斯吓了一跳。雾幻现在可是战神之锤的财神,对于财神伦斯是绝不得罪的。何况埃特那厮天天围着雾幻的孙女转,自己要是得罪了雾幻,埃特非拎他那把搞笑大剑劈来不可。说起埃特,他那剑是典型的战神之锤早期作品,华而不实,但对于凸显他魔武双修的高大形象,则是必不可少的。
  “哼”埃丽西斯冷哼一声,把伦斯又吓了一跳,立刻摆出防御架式来。“我好象记得,这战神之锤中,奥菲罗克占了一半的权益是吧?这就是说,这戒指的一半是奥菲罗克的了?那剩下一半嘛,就算预收第一个月的分红吧!他虽然吃点亏,但家大业大,也不在乎。奥菲罗克,你看可好?”
  在埃丽西斯杀人目光注视之下,奥菲罗克含笑道:“正该如此!”
  罗格等人目瞪口呆。
  只有伦斯高声喝彩,附和道:“佳品配佳人,正该如此!唉哟!”回手又从屁股上拔出一根刺来,怒道:“今天真是见鬼,这刺怎么都会飞了?”伦斯一个一个的看过来,见人人一脸无辜,个个满面圣洁,只得无奈作罢。
  奥菲罗克喝了一杯茶,沉默了片刻,道:“这次神迹一事,想来你们也都知道了。事非福祸,现在还难以预料。过不了多久,这里尔城可能就要成为动乱根源,几位都是我推举出来在公国任职的,难保不被卷进事非之中。今天这个大卫就是大有来头之人,是同盟军务大臣罗歇里奥元帅的次子。”
  奥菲罗克顿了顿,见众败类们都聚精会神的取着经,续道:“这乱世保命之道,首要就是无能。这样自然不会被人视作威胁,下手加害。其二是不拘一格,随机应变。这就不用我说了。这其三嘛,就是实力。强大实力面前,一切小花招都不会再有用武之地。这所谓实力,千变万化,魔力强横,武技惊人是实力;知人善任,运筹帷幄也是实力;当然,人多势众、财广权高也是实力一种。如何取舍,就看你们自己的了。过几天我会要求父亲颁给你们经营军用装备的特别许可证,要好好利用啊。好了,我言尽于此,好自为之吧,你们还有何要问的吗?”
  罗格沉吟一下,问道:“大卫曾提起过的安德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奥菲罗克叹了一口气,道:“这安德烈是罗歇里奥元帅最小的儿子,自幼就惊才绝艳,八岁那年被星空剑圣普罗西斯看中,收为关门弟子。自此苦修十五年,直到最近才听说他艺成出师。这安德烈我倒并不放在心上,只是此人背后的普罗西斯才真正让人头痛。”说罢,奥菲罗克将杯中茶一饮而尽,起身告辞。
  埃丽西斯则是毫无将戒指摘下来的意思。
  月上中天,一身疲惫的罗格才回到了自己的小楼。
  夜虽然深了,罗格却毫无睡意,他燃旺了壁炉,裹了条毯子,静静的坐在窗前,看着沉睡中的里尔城。自离开家门,进入莱茵魔法学院起,如今已经有八年了。八年来的生活,此时一幕幕的在眼前闪过,特别是与死灵法师融合以来,原本平淡如水的生活骤然波澜壮阔起来。奥菲罗克、埃丽西斯、罗德里格斯、大卫.罗歇里奥等等距离自己足有万里之遥的名字,现在也一个接一个的与自己联系在一起。
  而神秘的风月、诡秘的异界、神迹天使以及躲在暗处的魔族,都是与原来自己的世界毫不相关的。现在的生活精彩了许多,但也逐渐身不由已,各大势力风云汇聚的时刻,自己就如一只蚂蚁一样,一不小心就会被一只巨脚踏得粉碎。可是蚂蚁又怎么会知道何时、哪里会有一只巨脚落下呢?说不定拼命逃逸的结果,却正是逃到了巨脚的下面呢。
  奇薇、菲拉,一在人世,一已命殒,她们一定都恨死了我吧?如果有机会,她们一定是毫不犹豫就把我给煮了烹了的。可是那些苦力们是一定不会让她们这么做的。一直以来,自己似乎只是在捞钱、争权、玩女人,糊里糊涂的,竟然也混得小有身家了。都说恶有恶报,自己怎么都算个恶人了吧,怎么报应没来,反而越过越好了?
  这世上的因果,本来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罗格正在胡思乱想,心中突然一动,猛地回头,却见一具骸骨立在自己身后,那骷髅身披黑袍,手执法杖,气度雍荣,一副大师风范。
  “罗德里格斯?”胖子惊得跳了起来。
  “呵呵”,死灵法师特有的低沉笑声直接在罗格脑中响起,道:“你既然已经窥见了这世间运行的本源,怎么还会看不透这个简单的幻术呢?这原因其实很简单,你被自己的感官,被自己的心蒙蔽了罢了。”
  罗格依然未从惊慌中恢复过来:“我们不是已经融合了吗,怎么你又弄这个幻影出来了?”
  “孩子,”罗德里格斯的声音苍凉而平静,“我本以为灵魂融合,可以使我躲过审判之光的追踪,以及给这世界的轶序投下一点变数。可是审判之光追踪的是灵魂的印记,当天我没有想过光天使力量竟然如此强大,收拾她耗费的时间过长,以致于躲进灵魂法珠的时候,终于还是被审判之光追踪到了灵魂的印记。你我融合之后,失去了灵魂法珠的庇护,我再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对抗审判之光的侵蚀力量,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试图将审判之光的力量驱逐出去,但是很遗憾,我失败了。所以我选择了分离,如果我们仍是融合为一体的灵魂,这审判之光会将我们两个都净化掉。”
  虽然骷髅是看不出表情的,但罗格仍感觉到罗德里格斯轻松的笑了笑。
  “我的孩子,这次分离,我带走的只是灵魂的印记,所以对你的力量不会有任何影响。每一个大死灵法师都是操纵灵魂的大师,这一点,大概就是神族追杀死灵法师的最重要理由。孩子,我的时间不多了,但有些东西该留给你的。我来问你,什么是力量?”
  罗格回忆起大卫那春花绽放的剑技,伸出了食指,转眼间,指影幻化出了一个小小的骷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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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6: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卷 月陨 第六章 破立

“这世上成为强者之路,无外乎魔武两途。魔法分成八大体系,而武技更是流派繁多,职业复杂。我来问你,一个大魔导师与一个剑圣生死相斗,最后会是谁胜谁负?”
  罗格沉思良久,才道:“若是两人单打独斗,剑圣可能会胜出;若是各带一军,则无疑是魔导会胜。这胜负关键,其实还在时间。”

  罗德里格斯点了点头,法杖一挥,一个小小的象棋棋盘出现在二人中间,微笑道:“来,先陪我下一盘棋再说。”

  罗格虽然有些不解,但仍依言开局。老少两个死灵法师很快就下了十几手棋。

  罗德里格斯边下棋边说:“单以威力而言,魔导师的魔法要远远强于剑圣的武技。然而一对一的战斗中,魔导几乎必定要落败,原因就是多了一个因素,时间。这时间根源于对力量的控制,剑圣的力量虽然较小,但是却对这力量有着绝对的控制力。魔导师引动天地间的魔法能量伤敌,威力可以震天动地,但聚集魔法能量却需要时间。所以,任何一个魔法师在作战之前,所有的准备都是为发动强力魔法争取时间!”

  二人象棋造诣天差地别,老法师口里解说,手下不闲,片刻之间,就连吃了罗格两个小兵,破了他的兵阵。

  “这世间之人,往往以为拥有力量就是强大。就象认为五级魔法师一定要强于四级魔法师一样。比如我这只后,在这棋盘之上,就要远远强过你的相。”说着,骷髅手一抬,后自阵中飞出,吃掉了罗格的白格相,并稳居盘中,一时之间,死死的压住了罗格整个棋阵。

  罗格苦思冥想起来,老死灵法师悠然的声音却没有停下来。

  “有些聪明的人,在力量达到了一定程度之时,发现强大的力量并不是一切,对力量的了解、控制和运用也非常重要。于是他们便开始向这方面钻研,比如大卫.罗歇里奥的剑技,并不在于力量强大,而是控制精妙,所以能以巧破力,以弱胜强。再看那个雾幻,没有几斤力气,却能轻易破开堪比石块的硬木,靠得就是对物质本身的透彻了解,以及力量运用的至高技巧。”

  “啊,原来是这样!”罗格灵光一闪,冲起一个小兵,重整兵阵,逼得罗德里格斯不得不收回了后。

  “呵呵,领悟的很快嘛。其实魔法的道理也是一样,致胜的魔法不见得是最强的魔法,而是最正确的魔法。这方面嘛,你天生就有这种本能的。”

  聊着聊着,罗格的棋已经被吃得七零八落的,只余三兵一后一马对老死灵法师的五兵一后相马车全。而且棋阵破烂,眼见过不了几步,王就无路可逃了。

  老死灵法师法杖一挥,棋盘转了个圈,“来,我们现在换棋来下下!”

  两人接过对方的棋,又开始下了起来。罗格虽然棋力远远不如老死灵法师,但棋上优势实在过于巨大,且整个棋盘要冲都控制在手里,老死灵法师棋力再高,也没有回天之力,勉强挣扎了七八步,终于山穷水尽,再过两步,就要被罗格将死。

  “孩子,我的棋力比你高得多,为什么现在会下不过你呢?”

  罗格思索片刻,道:“我明白了,绝对的力量是一切的基础。这力量上的差距大到了一定程度,单凭技巧就再也不可能以弱胜强了。大卫的剑技漂亮是漂亮了,可惜中看不中用,根本称不上是力量。有起这剑影的功夫,还不如一剑直刺,来得简单直接。”

  “嗯,你能了解这一点,非常好。其实以你对力量的了解和掌握,要远远超过了大卫,大卫这种层次也敢宣称掌握了力量的本质,呵呵,真是可笑!不过这世界所谓的大陆强者们,绝大多数也只能停留在他那个层次罢了。单以对力量的掌控来说,现在就算是奥菲罗克也不见得比更加深入。假如把你们的力量限制在同样程度上,他们是斗不过你的。可是你们之间力量的绝对差距太过巨大,已经不是技巧可以弥补的了。这就好比一只全副武装的老鼠,在老鼠的世界里是所向无敌的,甚至连猫都可以斗上一斗,但是面对猛虎,装备再精良,技艺再高超的老鼠都是无能为力的。”

  老死灵法师停了一会,给了罗格一点思索的时间,续道:“在对付魔界探子这类小卒的时候,就算是那个什么剑圣普罗西斯亲至,也不见得比你更历害;但如果对手是奥菲罗克,你们的下场就会完全不同。所以你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首要就是增加自己魔力!”

  长叹一口气,罗格有点垂头丧气的,本来他还以为可以不用象以前一样努力了呢。现在看来,还是得天天冥想增长魔力啊,不过,有没有速成的办法呢?

  当,胖子头上挨了死灵法师重重一击,虽然是幻影,可是打人倒是一样的痛。“哪有这等好事?魔力的增加只有靠你自己努力,用功一分,就强得一分!”

  罗格嘿嘿一笑,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我们再来看看,这技巧的本质是什么?”罗德里格斯重新摆了一盘棋。

  二人又对弈起来,这次不同的是,罗德里格斯一边下,一边指点罗格棋艺。罗格人也聪明,一点就透,十几步过后,虽然仍是被打得落花流水,但和上一盘全无还手之力比起来,局面已经好得多了。

  “这技巧的本质,就是规则!”死灵法师的声音突然有如千均之重,每一个字都似有排山倒海之威,轰轰隆隆的在罗格脑海中炸响。

  一盘棋有游戏规则。

  一个家族有家法。

  一个国家有法律。

  水往低流,树向阳光,鹿马逐水草而居,候鸟依天时而徙。

  就是这天,也有雨露风霜,也有四季分明。这地,也有山川湖泊,也有地脉龙气。

  世界万物,日月星辰,莫不依规则而行。

  罗格脑中如雷轰电闪,但觉妙悟明思不绝而来,手下妙着频发,顷刻间已经扳回了局势。

  “世人诸多强者,无非是由力量而技艺,再由技艺而力量。正有观树是树,观花是花;观树不是树,观花不是花;以及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三重境界。其实返朴归真,万流归宗,依然是徘徊门外罢了。我既然曾为十大魔导师之首,而你是我选之人,(当然了,当时也别无其它选择),怎么也不能给我丢脸!增长魔力之道,天长日久,急也急不得。可是如果眼光见识,还停留在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这一层上,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两人棋局胶着。

  “孩子,你那日所见的,是在所有规则之上的,这世界运行的最基本规律。只是你现在力量不够,还不能全部领悟罢了。现在你看了,但没有看到;终有一日,你会看了万物为空,但你还是看到了。”

  转眼之间,棋局急转直下,罗德里格斯已是岌岌可危了。

  “我的孩子,有朝一日,当你面对着理解了所有规则,掌握了至高无上的技巧和力量之人的时候,你要如何取胜呢?”

  罗格这一次愣住了,那只将要绝杀罗德里格斯的手始终放不下去。

  他苦思片刻,终于落下棋子,将死了罗德里格斯,且要看他如何破解这局面。

  罗德里格斯诡秘一笑,棋局骤生变化,那王飞了个大斜线,躲入角落自己的阵营中去了。同时,所有小兵都在原地升后,反而将罗格将死了。

  “这!……你……你居然耍无赖?!”罗格气得话都有些说不出来了。

  “孩子,你再仔细看看,我是不是在无赖?”

  罗格运起精神力仔细的探索起整个棋盘来,突然惊叫一声,:“啊!?这规则怎么变了?”

  “哈哈哈哈!我订的规则,我当然可以改变它。就算你规则掌握的再好,只要威胁到了我的存在,我就会设置一套新的规则来限制你,束缚你,直至绞杀你。”

  这真正的力量,就是制订规则。

  罗格再次苦思起来。

  突然,他站了起来,手一挥,所有的棋局都烟消云散。

  “我不玩了!”胖子笑眯眯的说。

  “哈哈哈哈”,老死灵法师仰天长笑,道:“好,好,好!我虽然没能躲过审判之光,但有了你和风月,这世间完美无缺的轶序,已经算是破了一角,不枉我一生心血了。”

  狂笑中的死灵法师自下而上,突然亮了起来,躯体迅速化作无数光点,飞散在空中,随后消失无迹。

  “其实,还可以下我这一局啊。”罗格喃喃的说道,面前又现出一个棋盘。

  罗格这里一王十后,老死灵法师那边只有孤零零的一个王,且动弹不得。

  罗德里格斯临去前终于看到了这一局,眼眶中闪过一丝欣慰。

  适才还热闹无比的小楼,这一刻却显得无比的空旷。

  良久,一滴水滴落了下来,溅起几片小小尘埃。

  空白。

  巨大的空白。

  罗格不知道这空白该如何填补,也不想去填补。

  壁炉里的火渐渐的熄了,小楼里慢慢的充斥了寒意。

  对面的那张椅子上,就在不久之前,还坐着罗德里格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一百多年来稳居大陆十大魔导士之首。可是现在,所有曾经的伟大,都已经逝如流水,只有那把普普通通的椅子,还默默的立在那里。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大魔导师至少还有九个,为什么审判之光单单找上了罗德里格斯?

  罗德里格斯苍凉的声音又在心底响起:“每一个大死灵法师都是操纵灵魂大师,这一点,大概就是神族追杀死灵法师最重要的理由。”

  是了,一定是这个原因。灵魂,应该是神的领域,所以神以审判之光来灭绝一切渎神者。相应的,光明教会以火刑柱来对付所有的异端。

  只是那高高在上的父神啊,你宣称为众生之父,你身为慈爱祥和之身,圣光照耀之下,众生莫不分享你的荣光。

  无人敢大声颂念你的名,只会全心意的聆听你的教诲,遵从你的指示,将你的福音带至每一个角落。

  只要信仰你的名,那苦痛的,必得救赎;那饥饿的,必会饱食;那寒冷的,必将温暖。

  这种种恩赐之下,何以容不下一点点的异端呢?

  曾经是最伟大的死灵法师,如今连一点灵魂的印记都未曾留下。再过得几十年,记得他的人都随风月逝去的话,后世恐怕再也无人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吧。倒是这把他曾经坐过的椅子,无知无觉,坚固持久,或许会再经历百年以上的岁月呢。

  冥顽多长命,灵秀易早夭。这又是何道理?

  既然有了灵魂法珠,罗德里格斯要躲过审判之光,安心过得几百年,绝对不成问题,为何他一定要选择与神族对抗之路?为何拼却放弃几乎无尽的生命,也要给这世界的轶序投下一点变数?

  清冷的月光透过窗子照在罗格的脸上。没有了炉火,小楼里早已经冷如冰窖。

  罗格静静的坐在窗前,身旁还是那盘刚刚开局的棋局。他苦苦的思索着,却不知自己早已经是泪流满面。

  回想自己二十三年的人生经历,似乎一直缺少了什么。在道德学者那里,自己算得上是无恶不作了;在贵族当中,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就是不上不下的。杀人、放火、强暴、陷害甚至行善积德都做过了不少,可这一切的行为背后,又是为了什么呢?无论为善为恶,总是有个目标的,自己的目标在哪里?

  难道说自己二十三年来,这所谓人生意义,都是一片空白?

  黑雾涌动,风月静静自异界跨了出来。

  罗格看着风月,突然痛哭起来。

  风月巨大的骨翼张开,轻轻将罗格罩了起来,骨翼下是一个温暖的世界,就如这世上最后的庇护所一般。

  一缕阳光照在罗格的脸上,提醒他新的一天已经到来了。

  罗格猛然站起来,四处张望,才发现风月已经回到了异界。

  略略活动了一下已经发麻的手脚,嘿的一声,胖子吐出了胸中的一口浊气。“啊啊啊啊!”他又学着猩猩一样捶击了一番自己的胸膛,才多少提聚起一点精神来。“嗵嗵”又在原地跳了起下。突然他停了下来,慢慢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地板上刻着:“活着”用的是大贵族间和教会常用的哥德花体。

  是啊,活着。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只要活着明天就永远是个未知。管他什么意义、理他什么主义,先要活着,还得活得好些才成。

  心结一去,罗格又活了过来,仿如放下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袱一般。

  只是这风月,什么时候又学会写字了,还写得龙飞凤舞的,颇有自知之明的罗格知道自己与风月比书法,就如魔法学徒和大魔导士之间的差距一般。胖子蹲了下来,用手指顺着地上的刻痕轻轻的描着,感受着木刺轻轻的刺在指尖的感觉。

  街道上渐渐喧闹起来,偶尔也会有一辆马车呼啸着驰过。罗格略微梳洗,准备出去走走。他推开了房门,一股骤风带着寒气钻进了他的脖子,让他打了个哆嗦。

  街道上一片喜气洋洋,宾舍大道富人区的那一边,多是深宅大院,各色的彩带、彩球以及以魔法光芒照耀的雕塑,将这些大户人家装点得花团锦簇的。大道的另一边则多是罗格那小楼一样的房舍,适合中等偏上的人家居住,相形之下,就寒酸得多了。宾舍大道十分宽阔,路中央有一条绿地,种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常青灌木,每隔数米,就会栽种一棵雪松,将两边有意无意的隔离开来。虽然住在宾舍大道上的人们,在里尔城中只能算是勉强混入上流社会,但这道断断续续的绿色隔离带却让他们感到与中产阶级有了一道实实在在的距离。尽管这安全感只是心理上的,不过仍让宾舍大道两边的地价相差越来越大。

  看着充满节日气氛的城市,四处喜气洋洋的行人,罗格益发感受到了心中那道巨大的,无法填补的空白。虽然风月的留言让他暂时压抑了心中的悲伤,却并不足以让他空旷的灵魂重新饱满起来。

  突然,一股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也许,该是回家看看的时候了吧。

  虽然罗格对自己的家没有多少眷恋,最近一年来也完全断了联系,但毕竟是与自己血肉相连的亲人啊。幼年时候,老里弗斯每次喝醉酒,都会拿下人出气,有时罗格倒霉遇上了,也会挨顿狠揍。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自己父亲,回家看看吧。

  回家。这个念头一起,就再也不可抑制了。也许自己只是需要一些亲情或者是感情来填补心中的这个空白吧。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回去一次吧。

  小时的花树,还在茂盛的生长着吗?那小镇上的民众,还是一样的朴实和好欺负吗?还有家里的婢女苏拉,自己的第一个女人,还在吗?

  新年祭礼很长,足足有两周的狂欢,是莱茵同盟最重要的传统节日。

  罗格抓紧时间与一群损友们聚了聚,言明自己准备离开十天,回家看看,众人也都表示理解。其后罗格一边通知奥菲罗克,一边收拾行装。费斯敖了一个通宵,终于将罗格原先的全身盔甲改造完毕,刚好赶得及第二天清晨罗格的起行。

  新年第二天,罗格跨下一匹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一身雪亮的圣骑士全身甲,身披猩红的天鹅绒披风,造型古拙的长柄战斧挂在马股上。罗格身后是十个全身披挂,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龙与美人骑士。这些骑士都是属于孤家寡人类型,就算是新年也无亲人可以团聚,这段时间又在军营里被训得狠了,听得队长大人要衣锦还乡,拼死拼活的跟了上来。

  众败类们本来也想去游山玩水一番,但听罗格家乡穷山恶水,民不过数千,兴趣就有些缺缺。再者战神之锤正是创业之时,也的确不能离开,是以都留在里尔城,出则练习屠宰之技,入则苦修杀人之术。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一众贵族恶少们各自订下了需要的土产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城了。罗格一行则拨马疾驰而去,此去路途遥远,沿路多有艰难险阻,土匪强人自也不少。只是罗格等人也今非昔比,虽说习惯了以多欺少,但对付点山贼土匪的,近来已能以少敌众了。若有那不开眼的贼找上门来,只是来送盘缠路费罢了。罗格心情实在不佳,路上惹是生非,端几个匪窝,也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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