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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血鬼和部分神秘学的具体情况解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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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6: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吸血鬼和部分神秘学的具体情况解析(转)


首先,吸血鬼,即血族,是存在的,不可否认的,就像其他任何历史上存在过的神话一样。


具体情况,简说:

-先说普遍的人类或者一般的动物,植物。这种生命的生命特征是,生命力主要蕴藏在粗物质的身体上,即如果粗物质的身体遭到严重破坏,则生命力遭到严重破坏即会死亡。(而粗物质的特征之一是活性相对较底,且对心性的稳定性要求不高,所以各种本来人人具有的所谓特异能力也即就难以发挥。)


-血族。这种生命的生命特征是,生命力主要是蕴藏在血(液)上,以血(液)为体的生命特征,即如果血(液)部分遭到严重破坏,则这种生命即会死亡。也是为什么血族比人类的身体要柔软轻的多,血族能够比人普遍拥有更多特异能力。血族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永恒不死的,但是血族为什么能够老化的异常缓慢相对人类,一个主要的优势就是,不断的吸收新鲜的血液转化为自身(当然,类似直接的抢夺等不长久的方式早已被证实,不可取。),而以此塑造色身,自然就会非常非常长寿了。

因为血液的粗重程度相较之明显轻微于粗质,故其活性远远大于骨肉等,所以一般血族都能够把血液瞬间凝聚到伤口,以飞速让伤痊愈,血族的身体在遭受以点为基础的多位穿刺伤害后也不会造成致命伤害,血族生来犹如易筋洗髓过一样的超人反应速度,过人的爆发力量(经过内家整劲周身初步贯通训练的成年常人,通过脚蹬地,结合拧转腰胯脊椎等龙虎二力,就都可以发挥出300市斤以上的劲力,何况血族的这种相对更为活性的体质是更容易由意操控乃至集中爆发力量的。),血族比常人更容易拥有较深层次的他心通和其他感应,运用祝咒的心力更容易透出来(也即运算+祝咒即是魔法,传承+运算+祝咒即是法术),个别强大而熟炼精深的血族,甚至可以做到随意控制局部形体的质量变化为己用(比如把手的部分暂时变成极度坚硬锋利的形态和密度,或者把整体暂时变成一团凝聚不散的雾气等。注意,这些并不是所谓幻术,是的确能够实际的影响外在的世界业力的能力!),等等看似奇特的能力实际主要都是因为主要生命力蕴藏安住在相对更深微更具有活性的层次的这个原因而造成的。


-一般的仙人,主要是以气(能量)为体的生命特征,即生命力主要是蕴藏在气(能量)上,即如果能够断开这种连接,则这种生命也会死亡。除此以外,有形的或者较之更粗层次的任何直接影响的条件是不会影响到这种生命的生命力的。神仙则是以神为主,以气为辅的更高级存在。


-一般道家是炼气为体(肉体能量化),高级的是以神气为体,更高的是以先天一炁为体,以虚,以道为体,佛门初级的是以神为体(一定深度以后可以做到精神实体化),高级的是以本性为体,一些古瑜伽是炼以光为体为基等等。



至于大罗金仙,太上,上帝,阿弥陀佛这种已存在的高高阶层的存在,就还是不说了,因为在这里解析人家就像抬起头的蚂蚁,张嘴形容人类一样的可笑。


其实质,液,能量,神(相对前者为更深层次的物质(或可以把存在称为物质),或被称呼为精神)等称谓,只是不同的层层深入的层次而已,套用一句《楞严经》中的话,坚固妄想以为其本,纯想即升,纯情(欲)则坠。一切更深微的层次即是相对之更表浅层次的本源,本体,支撑点。


科学是研究纯物。
佛,道,东西方以及其他等神秘学是研究生命自己。


一切的特异能力,神通,或者科学的一切作用,都是运用更深层次来违背或加成更表层次的结果。(只有特异功能或神通的人一般属于以部分非粗物质身体为体,同时也以部分更深层次活性(但也同时需要心性上更加的稳定性才能维系)更大的物质为体的结合生命体,历史上东西方的一些英雄开国者(如西方的诸Demigod,东方的三皇五帝,夏禹商汤等等)很多天生都是如此,这些能力可以如虎添翼加倍的助其德性和功绩的发挥和积累。又或者后天通过修炼,能够习惯稳定记得运用相对更深层次法则的一些力量,但是平时不能够时刻稳定定力的特征也是如此。(历史上诸多名将贤相的足不出户知天下(姜太公,张良,诸葛孔明,刘伯温等),护国定王枪(关公,赵云,秦琼,尉迟敬德,李靖,岳飞等),其实也是一定“天地精神相往来”,“内家武术”等修炼或功能的较明显特征。)又好比道家的修炼方式,在突破玄关这个层次之后,长时间的维系之以来同化其他部分,慢慢就能得到彻底质上的生命阶层转变!)




最后提醒一句,不要以为有了能力就可以为所欲为的,宇宙本身的修正体系其实是任何单一的个体,或者哪怕和宇宙相融合到一定程度的整个体,也无法抗拒的。(就算是群体的人类,如果毫无节制的运用科技,共业宇宙的反作用力,难道也不是同样的结果吗!慎重!)


历史成为传说,传说成为神话,神话成为娱乐,只是太古老,信不信,由你!
                                                                        
发表于 2013-1-24 17: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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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22: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我要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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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21: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喝血 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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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 23:19: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默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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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5: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知,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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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23: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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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2: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d顶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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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23: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果断的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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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23: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进来看看{: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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