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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外群对本论坛的诋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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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9: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在几个私人群里,收到几个会员的举报,说对灵隐有谩骂,诋毁一事。
在此,对外公告。

有人对外说灵隐岛是一个不学无术。会招感不幸的地方。
完全属于刻意诋毁。

在此说明,本论坛只是一个聚集各类喜欢探索未知,体验神秘的综合性社区。
给会员交流,分享信息的平台。

论坛官方部分版主,具有一系列的专业知识。
也是从事此方面工作的专业人士。

经了解,外群的部分成员,是之前被论坛封号的会员。
希望每个会员在参与论坛讨论,发帖的同时,注意版块版规,以免出现不愉快的事情。

此次对灵隐诋毁为首的【清清水】会员,已被永久禁止访问处理。

如果有与部分版主发生不愉快事情的会员,欢迎和铁面判官和阎罗王联系。
希望大家在论坛玩的愉快,聊的顺心。
发表于 2012-1-15 19: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无视.

不管一些小丑以什么样的身段跳梁,

在我看来都是无知幼稚的表现,

十分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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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圣印 + 1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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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23: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诋毁才有进步,正常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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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23:1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發這有用麼?得發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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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23: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诋毁的人是羡慕嫉妒恨吧,自己发展不好,
木人赏识然后开始一系列无聊举动,
各个地方都有..
我个人觉得,喜欢这里.诋毁神马的只能遭到厌恶,而不会影响任何对这里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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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 +5 +2 收起 理由
糖小沫° + 5 + 1 偶像啊偶像。。
xuanwojieren + 1 è???????—?’??¤?????????—??‘???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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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00: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额,还发生了这种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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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06:4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灵隐岛本来就是一个很综合的灵异论坛呀?不同信仰的人会有不同想法,这和不学无术什么关系?这里除了我,应该没人算是不学无术吧?都包容一点~不过,相信灵隐岛不会受此影响,长城不会因为有沙石而不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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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08: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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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3: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谣言止于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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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4:4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高中那会读过一篇文章~题目印象深刻~送给热爱灵隐岛的各位~阳光之下,没有流言~相信灵隐岛是处在阳光之下的~尽管我来这里只有短短的两个月~但是还是不可避免地喜欢上这里的一切~相信灵隐岛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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