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查看: 2558|回复: 10

赶尸传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0 15: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师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 “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 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符节”了;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

 据有关文献记载,赶尸有 “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 “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发表于 2011-6-21 10: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SF,先坐下在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1 15: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1 17: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简练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1 18: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   苗族的祖先不是蚩尤   九黎族才是蚩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2 12: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第一次听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2 13: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赶,三不赶 和 三救三不救一样啊  行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2 18: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起来蛮真实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3 08: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啊 所谓的赶尸就是 背尸,需要两个人完成 真郁闷啊 不信 自己在摆渡查  有视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6 11: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那个时代就有祭祀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6-1 21:5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