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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12: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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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冒名頂替, 于 2009-2-4 22:08 发表 
你的邀请不够数..
请仔细阅读申请规则.
十七、新人之星勋章 注册时间大于一个月小于三个月,活跃在论坛上,被大家所熟悉的朋友,发帖数大于1000;(当然被大家熟悉了管理成员也会熟悉),可以颁发此勋章;
( ⊙ o ⊙ )!~原来大家不认识我噢~5555555555555~那请你记住我吧~
十三、论坛宣传勋章 将论坛网址放在QQ资料与常去论坛签名中,在QQ上与现实中、其他网站介绍灵隐岛的会员(注意不要使用广告等不正当方式去其他论坛拉人!);
这个我已经放在QQ的资料里面了噢~请问还有什么要求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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