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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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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10: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mwiou 于 2014-7-16 16:22 编辑



喜欢血族这个称呼。比起西化的吸血鬼和本土的僵尸,至少,血族和生活连缀时,不会产生直接的语义学冲突。鬼当然不“生”,尸肯定也不是“活”的。
血族就是一群处于死活之间,不死不活,百无聊赖的存在。
我的“生活”就是如此。以人类的标准衡量,也乏善可陈。
灰暗的社区,灰暗的中层建筑。灰暗的六层,顶楼附阁楼。一套积满尘土的标准家具。睡眠场所在床底下。
你问为什么不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啊,饶是空空荡荡也无所谓,因为都用不着。设想血族如偶像明星或上流贵族般豪华亮丽,多半是加入太多个人的希冀了。这灰暗的三室一厅是我的度日之所,日子是给自己过的,不是给人看的。
话说回来,挥霍肆意的日子也是有的,我,吸血鬼雏儿,有如新生,我耳聪目明、强壮敏捷,我要的,“生前”求而不得、力不能及的,全都唾手可得……这个阶段很快就结束了。再明显不过,上天赐与人的东西,我无福消受。我可以占有,可以宣布自己的所有权利,但就像一个衰迈无能的老头子,只能充满嫉妒的看守他年轻貌美的新娘。
唉,我曾如此唾弃自己那脆弱而索求无度的欲望和肉体。
现在想来,我那时真幼稚得可以,但听说,血族都要经过这一步,挥霍了,厌倦了,完全泯灭了曾经为人的激情和欲望,以及思考和行为的惯性,终于臻于成熟。我抛弃了繁富的累赘,当个(所谓)隐于世的高人,真正视外物如粪土。这没什么好夸耀的,你知道,对于我们,只有喷薄而出的一腔血是真的。
除此,都是虚空。

然而,我还是常常回忆那个时候,像我常常回忆自己年轻的时候——你知道,作为肉体凡胎的年轻。两者有共通处:精力充沛,激情洋溢,都不知自己到底要什么,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于是,我想尝试一切。于是,我向世界索要一切。我持续疯狂了大约一个世纪,种种行径,那有名的Lestat也未必能及。总之,我的痛苦都是自找的,悲惨的后果都是可以预知的。我毁灭了曾对之寄予希望的所有,但在毁灭自己之前,我幸运的抓住了对于血族,那唯一至上的法则:只有咽下喉咙的一口血是真的。
眼下,我打算规规矩矩的打发每一个夜晚,珍惜咽下喉咙的每一口香甜的血。既然以后的日子还很长,我不妨做好规划。聪明人都这样,聪明的“鬼”或“尸”也不例外。你说呢?

1
起床后不久,就有揿门铃声。我叹口气去开门,一张大大的笑脸突然在眼前绽开,带着挡也挡不住的热诚,硬是从不足十厘米的空隙中挤进来。男性,二十七八岁,推销员,标准配备,西装笔挺加黑色手提箱,箱里是厨房用品。哪怕一开门就是凶神恶煞加匕首也无妨。假如相信社会生活版上长篇累牍的恐怖故事,推销员就是犯罪团伙的探路先锋。不管是什么,我这灰暗的单身汉家里没有任何可以看上眼的东西。他们常常会折腾很久。而我常常按捺不住,把他们当作送上门的大餐。
出于一些恶作剧的念头,我会喂给牺牲品一点黑血,不需多,足以使其变为同类即可,然后将他留在百叶窗前,等黎明的第一道光烧成灰。
这般做法虽然没有明确禁止,但与我几百年血龄对应的常识衡量,也觉十分不妥。但,是又如何?至少得允许老年人有些怪癖吧。
这回,我如法炮制。
我喜欢观看血族由生至死的过程,借此最大限度的发现和了解自己。说不定,我到底还惧怕着死……那彻底的,寂灭了意识,魂飞魄散的死。几百年,上千年的存在和这暮生朝死的区别在哪?长短不尽相同的一段时间?包蕴在时间内的一切经历和情感?……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2
你,聪明的,我建议,假如你当了血族并平安渡过第二青春期,就给自己找点事做。比如,一份“普通”的工作。喜欢当游戏人间的神也好,只要太轻而易举的事,不令你很快腻烦。
我知道一位血族,女性,在一家图书馆工作。不知她此前辗转过多少家图书馆,一般来说,每个地方她最多呆十年八年,取决于多久人们的好奇心发作(她的外表怎么没有变化?她怎么老加夜班?她有男朋友吗,需要介绍一个吗?)和读完所有藏书。最近,也就是近百八十年,她迷恋上了物理学,还匿名发表了一批极具争议性的论文。
“求知是唯一无穷无尽的事业,”她认真的对我说。
她又说:“生在这个地球上,怎能不尽量了解它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但她对自己生为血族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并不感兴趣。
“我真的不在乎。”她接着说,“我也有可能生为一只兔子,一条虫,或一株盆栽。但假如我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就不可能坐在这里思考,研究宇宙,和你探讨学问了。凡此种种,随机出现的意外而已。”
“我也读别的东西,”她沉思着说,“古老的,非常古老的。这让我觉得已经存在了很久、很久。我也读讲自己那个时代的书。笑啊,根本不是那个样子的……毕竟,都过去很久了。
“我最喜欢的,还是新上市的东西……当然,和以前相比,都差劲、幼稚得很……却让我觉得,我和他们在一起。”
那些活生生,脆弱的,天真、好奇而短暂的生命。所有方面都与我们截然相反。
在她天长地久的血族生活里,是否可能最终发现宇宙的真相?“不清楚,”她坦承,“当人那阵子我也不是什么天才。没有理由认为现在我就是。”
不过,也没有理由说,她一定不可能成为血族的爱因斯坦;或普鲁斯特;或释迦牟尼。
据我所知,还有个血族当了厨师——更是天才的创意。

3
我试过许多工作。起初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似的,你知道,他们假设自己是国王,是勇者,是妈妈,是儿科大夫,我假设自己是推销员(唉……),酒吧侍者,萨克斯风的吹奏手,电影院的引座员,古堡旅店的大管家……等等。最后一项用了我十五年,发生过一起克里斯蒂式的谋杀案,还有其他几十桩枯燥乏味的罪行。我在所有的迪斯尼乐园都打过工。
我曾是古董、珠宝店的神秘东家,对香水、着装、美人的风韵都有不错的鉴赏力。现在个人比较喜欢做快餐店的夜班小弟;那儿人气旺盛。
还有一阵子,工作和我作为血族的主职结合在一起。你知道,对人,性活动大约是他们搞得最专注和津津有味的,但还有别的东西分散他们的注意,而我们,占据全部思维的只有一件。性活动是需要多样化的,且“偷着不如偷不着”,我也乐于在自己的一对犬齿和猎物淡蓝微搏的颈脉之间,设置尽可能曲折的障碍。为什么不能当一名保健医生兼某种夜光性兰花的爱好者呢?为什么不先勾引伯爵千金的继母和侍女呢?为什么不跟她的父亲和纨绔兄弟们打成一片呢?为什么不接着挑起这一家的嫉妒和纷争呢?当伯爵千金哭着求我带她私奔时,我为什么要拒绝呢?
近来,人类的影视产品是空前繁荣了,不讳言给了我许多启发。著名的虎口脱险,你知道。揭开道旁的阴井盖,我那倾国倾城的女伴在一边遗世而独立。我舒适的坐在井底,等着贸然靠近而不长眼的猎物掉下来:血族也不能免的,食物从天而降的美梦啊。
——BTW,这是女伴的主意。幼稚的把戏,却让我们两个都开心半天。用你们的话,这是她给我制作的爱妻便当……听啊,老歌在唱,当我们年轻时。

我正考虑着彻底分离觅食和工作,像那位血族物理学家兼图书管理员。不过,不用急。我有大把的时间。

4
时间长了,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有一些,血族看来也是古怪的。
若干年前——我也记不得多少年前了,一个淡绿彗尾不明飞行物嗤嗤掠过城市上空,坠落在荒郊野外的灌木丛中。数百UFO爱好者驱车而去,其中有我……既然无法了解自己,就尽量了解其他智慧生物吧,也不妨找点乐子,对不对。
警方已包围了现场。我的好奇心也到此为止。漆黑一堆,看来颇似天文观测气球的残骸。那时我研究了大量相关图片,也别忘了,我曾是个伪造赝品、鉴别真品的行家,以及,拥有一双明察秋毫的夜视眼。
就在这时,一个黑乎乎、活像才从烟囱里爬出来的怪人扒开树丛钻出来,别提多狼狈不堪;他冻坏了似的双臂环抱身子,左右打量——于是看到了我。
“Hi,”
“……好啊。”
“这些警察真……”不尊重人权。但我已经像一般好市民,有话只说一半。“……UFO论坛的哪位?”
“什么论坛?我不太明白。你瞧,我刚从飞船残骸中爬出来……”
敢情是个疯狂的UFO筒子。我彬彬有礼的问:“那么请问仙乡何处?”
他盯着我,似乎在确认我是否可靠:“我们是邻居啊,七千六百光年外的费尔-ß24星团3563号双星,美丽的阿达里基纳亚……”
“……什么时候开通的旅游专线?我倒没听说,”
“旅游?”他悲惨的摇头,“事故。不可抗力。超新星爆发。我们死赶活赶,才领先致命的辐射流一步逃脱……”
“真悲惨,”我由衷同情,“疾驰七千六百光年,才逃脱威力圈吗?”
他责备似的瞪我一眼:“光子流飞船初号机,性能不稳定,来不及刹了。本来一路有七八个恒星系可以停泊,都被我们不小心给……哎……”
“……算了,内疚也没用。”
“确实没用。地球真是太冷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稍稍愉快些,“进入你们的太阳系时我们已经减速了,用了你们九十个地球日才到这里,在这段时间,我们学习你们的语言文化,改变外表和服装……”确实,他外套里是绣花肚兜,恰是三个月前热播的《观世音与红孩儿:后现代激情版》的式样。
“喂,喂,就是这里吗?”
“呃,没错,”我反应过来,“请问你打算如何在这个城市生活?”
他悲惨的一笑:“我看过关于犹太人的纪录片。像你们一样过日子就很幸运了。”
我浏览了他准备的证件,指出几处基本错误(红孩儿肚兜级别的错误),给他一个在城市边缘人群中口口相传的办事处地址(同样,在血族中也享有盛誉,只是它不知道。你明白,我们总得搬来搬去,每隔若干年还得死上一次,成熟的血族不可忽视这一类细节)。钱夹里簇新的票子倒足以乱真。说不定就是真的,但那时我没法确定了。
“好啦,阿达里基纳亚朋友,你跟我讲了那么多,不怕我说出去?”我开玩笑说。
“随便!”他颇为得意,“我们研究过你们人类。你正经对他们讲,他们不会信的。”
天啊,说不定他真是外星人。我知道,解除疑虑的唯一方法,就是咬他一口……七千六百光年外阿达里基纳亚人的血……我放纵自己沉溺在狂想中。
但我还是克制了本能的冲动。七千六百光年外的生命,极可能,与人类有天壤之别。他的血对地球血族可能产生何种效果,我不想贸然尝试。
分手前我问:“什么时候能看到阿达里基纳亚爆发的星光?”
他神经兮兮:“再过十年。到时候,整个星空都会被它耀亮,……”
我至今不能断定,他到底是不是外星人。

5
城市街道上,行走着人,猫,狗,耗子和蟑螂,以及外星人(存疑)和血族。
我知道,像前述图书管理员一样当雇员、应付各种麻烦的血族是很少的。多数血族采取折衷策略:拥有一家大型机构,然后作为普通一分子在人类成员中出现,他昼伏夜出的生活就无干扰和疑问了。那种华贵光鲜的年轻血族,如我所说,紧抓住死而复生的力量,仅仅拿它延续生前可望不可及的人类生活,全都不值一提。
……但我踌躇着,明知她就是这样,到底不肯相信。
她的年龄,至少和我一样大。我们一起浪游了一个世纪,争吵了……一千来回吧,一次决定性的争吵后,我离开了她,而她,继续肆意,继续疯狂,继续挥霍那几乎无穷无尽的青春期。
前段时候,我又见到了她。
以人类的眼光,她是惊人的美丽而魅惑(很早以前我就告诉她,没有必要。血族的眼光是鞭辟入里的,美,我们当然能辨认出,但真正激动我们的是活生生的人类气息。她斜我一眼,不屑的:“你什么都不懂”)。礼服。钻石。趋之若鹜的人类男子。暧昧的眼光,浪荡的身体语言。小巷,猎杀……充满她热爱的戏剧性。
一个人类跟班替她摄下了的全过程。他非常年轻,几乎是个孩子,放下摄像机时,已浑身哆嗦、汗水湿透了衬衫。“太美了……太……”我的前女友矜持的捧起他精致的面庞,轻轻落下一吻。在他癫狂的眼中,她无疑是一位女神。
唉。她风评不佳就因为这点:享受人类的顶礼膜拜。人类啊,如此渺小脆弱,和他们相比,我们的确是神:美丽,强大,长生不老,无所顾忌!——可是,为什么要和人类比?人可会把自己同家禽比较,还感到高高在上的优越?……我这位朋友,确实陶醉其中而感觉良好,就成了沉默而高傲的血族中滑稽的异类。
在我是另一回事。她一点,一点也没变。
可怜的艺术系人类男孩(我知道她的口味),或许把成百录像带揣摩了一遍又一遍、激动得气喘吁吁,但,出于天生的缺陷,他难以领略血族之眼捕捉到的十分之一。猎豹扑袭羚羊之精确优美,不过是个粗略的近似。事实上,我也曾迷醉于她矫饰主义般执意强调的美,在陪伴她的一百年里,作了无数张铅笔素描。
她是形式的原教旨主义者,信仰绝对虔诚。她的爱好之一是把猎物(年轻美丽的)掳到体操房中杀戮,通过无数镜子苛刻这一过程,无数个分解动作、是否都达到了无瑕可指的完美。也不必说多少次了,我披上绅士衣冠,陪她出入音乐厅、剧院和舞场。……
她冷漠的瞥我一眼,匆匆消失。
几天后,一个邮包寄到我灰暗的家中,其中是一盘录像带和一张便签:他们都是可爱的男孩子,录像都很美……但,你画中的我是巅峰。你,只有你,捕捉到我完美的瞬间……
我笑了。亲爱的,画上除了你,还有我的爱呢——你却永远看不出来。

6
许多人对血族存在误解。比如说,他们是一成不变的,或说他们变幻无常,完全不可预测。对后者我想说,极少有血族能脱离当人的经历和已形成的个性。对前者,我不妨透露:吸血不仅仅是果腹,我们还在鲜血中感受种种不同的生命,说完全不受影响是不可能的。
比如我那女明星似的女友,她的怪异行为,我怀疑,就和她不断猎取艺术系男生相关。她的“天性”使她偏爱后者,后者的神经质、唯美性格反过来又加强了她的倾向——哈哈,猜测而已,没有血族行为专家予以确证。
还有一位,长时间在大学城厮混,在上上个世纪之交,不断拉我到咖啡馆做彻夜长谈。那时他受风靡一时的社会主义和共济会理念(还有很多别的什么)影响,认为有必要将全世界的血族组织到一起。他彻底欢迎进步:不是已经有了电报吗?火车岂不比我们的夜间飞行更快捷吗?诚然还有许多道路不通的地方,但工业革命的全面开花是大势所趋。我提醒他,蒸汽火车烧煤,内燃机烧油,都是血族避讳的(我错了。现在我才不在乎汽油呢,但那时我偏好乡村绅士那一口,秉承了他们的保守观念)。
“不管怎样,联系起来都很容易。”灵感如泉涌源源不断,“总部设在……伦敦,各国建立分部,每个城市创办俱乐部,发行内部刊物,交流与人类共存的心得,介绍职业,伴侣,娱乐场所等等。精神分析、弗洛伊德,听说过吧?——血族出现心理问题的时候,可以找专家开导。还可以教小家伙们守规矩,屡教不改就开除他们,孤立他们比过去用私刑强。……解决了寂寞问题,就会减少许多新鬼,也减轻了成年血族教育小辈的负担。到时候,是否吸纳新成员,就以全体投票表决的方式……”兴头上来,他目光炯炯得吓人,碰翻一满杯咖啡、溅了我一身还浑然不觉。
下一次见到这位血族社会活动家,他已完全改变了口径。不错,血族还是应该组织起来。上天(?)赋予我们强大与完美,是要我们统治全世界的;他详细论证了一系列可能性,自信用不了一世纪(对我们不过是一瞬间)就能确立血族的统治。人类子民们,将以献血给主宰的神明为光荣,或者,根本不用他们知道,死刑犯和医院的新鲜采血就能满足需求。他还发惊人语:据他观察,血族从诞生起的一百年间,由于意外和心理问题,其“二次死亡率”最高,熬过该阶段,跨越两三个世纪都不成问题。因此不妨设下年限,譬如,五百年,作为血族的享年上限,以免无穷无尽的时间把脆弱的家伙逼疯。到时候,人类年轻美丽的花朵任由我们挑选,是否吸纳为新成员,就以全体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
——可以肯定,那阵子他吃了太多的纳粹党员。不久,他启程远赴日本,我们就断绝了联系。再后来辗转得知,原子弹爆炸的时候,他就在广岛……死于上次大战的血族不多,他是其中之一。
将来,“血族国际”成立,他就是理论倡导、实践先行的伟人,被顶礼膜拜、载入史册、冠以“什么什么之父”的头衔也未可知。凡事皆有可能。我也是有可能看到那一天的。

7
治大国若烹小鲜。美食杂志这样评价我们的血族高厨:“像许多他这一行的大师,M.Arcangle也有些无伤大雅的怪癖……如果你要领略他富于太阳般热力的烹饪艺术,无论如何得提前一年预约;他只在夜晚奉献一道肴馔,一旦入口,就带给你着魔般的狂喜!”
“……很好奇,”我说,“您应该没有他们的那种味觉吧?”
“是没有,”他畅所欲言,“但血族的本能可以补救。打个比方,希望你理解……放盐是最简单又最困难的,放多放少,厨师们凭的是几十年娴习获得的手感,而我,确定这极小的分量,如二点四五幺七零二克,就在一瞬间里,分毫不差——几乎分毫不差的称出来,最大限度的接近直觉反应的效果……你明白了吗?”
“您是说,把烹饪转化成精确的数学?”
“正是如此。”
“这么说,您是模仿了?”
“……正是如此。”
别误会,我对他的敬意有增无减。古往今来的大师,失传已久的配方,在他血族的手下活过来,这需要天才的悟性,和持久、或许是好几百年的努力。而且他对眼下的“生活”十分满意,单这一点,多数血族就会羡慕他。
沉默了会儿,他探过头,非常神秘的说:“近来,我往菜里加了点黑血调味……你猜怎么着?”
我吓了一跳。“怎么着?”
“什么都没发生。”他失望的说。
我突然产生一个念头。“黑血”产生效力,与它的某样“活性成分”有关。多么惊人的可能呵,要不请图书馆的那位改行,专门研究一下?

8
“黑血”可能是“活”的,这个问题以形而上的方式纠缠我。它是超自然的产物抑或某种迄今未知的致病机理,两者似乎没有差别,可我一想起来心头就空落落的,什么沉重的东西一下子坠下去。
对血族而言,没有比陷入玄想更危险的了。一旦陷入疯狂,可能就像此前许多伟大的前辈,不顾一切的纵身跃入火堆,或是大白天顶着日头跳出来……谁都说不准。这种艰难时刻,唯有立刻咬住某个人类牺牲的脖颈才能打发。人类在等待下一餐中消耗生命,我们也一样。
“前段时候,我吃了一个穷愁潦倒的小说家,在花花绿绿的小报杂志上连载的那种。”某个血族告诉我,“他的血液里有如此之强的一份渴望,他有一部作品还没有完成,那是他赶完粗制滥造的稿子、在深夜挤出时间,以虔诚和狂热、生命的意志写下去的——你猜猜?”
“写得怎样?”
“平庸。我倒希望自己看错了。当然,比现在大多数东西要好,但……平庸就是平庸。我的标准很严的。即使注入了生命,这生命也嫌薄弱了点,我可太清楚了。”
“……那你打算?”
“他的感情折磨着我,”面前的血族坦率的说,“我保证他接手他的工作,修改并完成他的呕心沥血之作,将来再以他的名义发表。这样,他永垂不朽的几率能大一些。”
“有必要吗?”我怀疑的说。
“对人类来说,名义可重要得很。”他耸耸肩,“不怕你笑话,我同情他——感同身受。当然,他的血就在我体内流呢。——以前,我从未感受到如此强烈的情感。”他装模作样地吮一点红酒,“人类……真是奇妙。”
奇妙的是对永生的追求。人类社会已太庞大、太复杂,大多数成员淹没在平庸中,少数还在绝望挣扎,但求免于没顶。哎,得到某样东西,真不如永远渴望它。为什么怕死?只要活着,死亡就不会来临,一旦死了,万念俱灰,连死亡都不复存在了。这番说教由不死的血族提出,会不会缺乏说服力?
我是不止一次听血族说起,他或她与人类猎物产生同心同体的感受了。后来,这事也发生在了我身上。

9
食物以绝对的方式影响每一个存在。
吃肉的人类脾气暴躁,吃素的人类性情温顺。肠胃社会学被人类自己推向了及至,吃素成了小到修身养性大到世界和平的良方,许多嫌弃自己身材的女人就像兔子一样靠萝卜白菜度日……一定有效吗?你倒说说母牛?
血族以获取食物为“生活”的手段和目的,受食物的支配只会更深。我以为这才是禁咒血族的枷锁。
对人,当食物仅是生存的手段、他追求着更高更远的目标时,生活才刚刚开始。血族没有追求的动力,因为他已经拥有了永生、人类奋斗的终极理想了,做出我一开始就提出的决定,给自己找件事做——就加倍困难。尝过鲜血那令人欲仙欲死的滋味,再想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就更需要无比的智慧和决心了。
每吸一次血,就体验一次他人的生活和生命,被这个强烈意识攫取直到下一次狩猎,如此循环往复,恰似人类毒瘾缠身。这种敏感是获得吸血快感的关键,血族成于此也败于此。无数次狂热后,我们就只存在于吸血的一刻,且存在的也不是自己,而是别人——自我终于消亡,内在的混乱就是毁灭的晚期征兆。
血族都有进用酒鬼的经历,知道那只能称之为醉酒反应的感觉……假如酒精能产生作用,血液中的其他成分为何不可?
饮下那疯狂恋人的血,其后果是我始料未及的。

10
“喝吧,再喝一点,”我顺从的一口饮尽。我垂着头,在他幽蓝的目光中,我无所遁形……
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读取我的思维。不过,基于彼此间的信任和尊重,他继续要求:“说吧,说吧,”诚然没有必要。
我该从何说起?如眼下的每一个夜晚,狂乱也成寻常。湿漉漉、滑腻腻的青苔在足底哀叫。不知天高地厚的夜蛾试着栖在我的头发里——没有丝毫生命的气息。
我是夜,我是永恒阴暗的一部分。
深巷另一头传来的急促脚步,已经迫近,越来越近。我深吸一口气,全身的脉络随之协调一致的搏动。嗜血的情绪酝酿着,越发高涨起来。
他近了,越来越近了。
我现身了。
他甚至看不见;那是一重比一重更深邃的黑。但他一定感到了刷过头皮和耳畔的厉风,死之将至的恐惧已先一步吞噬了他。我包围了他;我逗弄着他。我听到了他从心底爆发的悲鸣,一浪又一浪,将我的欲望推上高峰。我懒洋洋的抗拒着,更加乐意的屈从着,这至为强烈的本能诱惑——另外,这出血族主导的游戏也该结束了。我兴致高昂,只愿配个跟班,将最后一场拍摄下来。我大口啜饮纡解难耐的饥渴,想起了过去的她;眼下,她又在哪儿游荡呢?
“……Lisa……”
最初,我以为听到了垂死者唇上飘落的声音。我俯下身,凝视唇形几不可辨的细微蠕动。也许我听到了他的心声。为什么这平凡的名字引发我内心的悸动,像某件伤感的陈年往事,偶一触及便柔肠百结?
“……Lisa……”
我惊觉,是自己念出了这个名字,而满怀柔情与伤感。男孩的身躯软绵绵的瘫倒在深巷潮湿的青苔上。他的血液在我体内奔涌。他的记忆在我体内循环。
实际上,那并不是明确的记忆;那是记忆的雏形,最基本的,比如一句提词。明媚的一道光,是春天或少女的眼波,含羞草的香气(慢着,含羞草有香气吗),滑腻的,指尖轻轻抚过面颊,或是嘴唇碰触纤弱的花瓣。闪烁模糊微光的精灵轻盈起舞,想瞧个究竟,接着却遍寻不着。
我跑了起来。她在附近,几步之遥或隔着大洋,算得了什么……我当然知道她在哪!
空气的成分改变了。城市充斥着各种生物、非生物,信息素,人造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煮成一锅辛辣的粥。可是,一切存在过的,永远不会消失!我追踪着最细微的蛛丝马迹——费力好像那头两千年前钻过针眼的骆驼。
爱当然是一种疾病,一种凶险的传染病,我却毫不抵抗的任它摆布和支配。我的一部分完全坠入了狂热,另一部分则作壁上观,为自己的愚蠢大声发笑……我找到了她;有趣的事发生了。她步步退后,悲惨的说些傻话,“已经告诉你,不可能了”——天知道,我的外貌与风度和那个孩子相差多么大,她却在第一时间认错了人。不,或许她没弄错。透过那年轻恋人的眼,普普通通的年轻女孩,美丽超越了极限。
愚蠢是多么幸福!
我又是多么幸福!后来,似乎是她开始尖叫,许多玻璃给震碎了,但在下一刻她倒进我怀中,意识全然昏乱。我这样爱她,当然知道轻柔,再轻柔些,这个精致的娃娃经不得一点损伤;她的骨骼像脆薄的瓷器,撕开她的肌肤,不比一团棉花更加困难……我带着她,飞掠城市的上空。
那原本因恐惧而颤抖哭泣的女孩,渐渐迷惑了,血族的魅力蛊惑了她人类的眼。她安静并且柔顺了,进而,很乐意的配合我的节拍。在这场萨拉班德舞的高潮,她高叫起来,说我可以拿她为所欲为——无论我是什么,天使还是恶魔,哪怕我的领口还沾着血——她属于我了——她爱我!
她爱上了我。……

我无法叙述下去了。刚刚饮下的,无论是耗子血,还是属于某个妓女或侍者,此刻都在我的腹内翻滚,难受的作呕。思绪飘回那一刻,她那么热情、那么陶醉的告诉我,她爱我的时候,我的欲望,所有颤栗、滚烫、焦灼的欲望,骤然熄灭了。我的爱情消失了。虚无,都是虚无。不知何处飘来轻轻的,悲凉的叹息。
我松开了她。本来,我很可能在那个疯狂的顶点,一气吸干她的血——可是我完全失去了兴趣。
在城市的另一端,某个热恋的人类男孩真正咽了最后一口气。
……

11
结束了。
血族的生活还在继续。
我留下了人类女孩,毫无目的的继续逛荡,远离了市中心,远离了一家新开张的嘉年华。我走得很远很远,那沸腾的响、光怪陆离的霓虹灯,与一场大火没有分别。
突然,一颗星耀亮了天空。
我驻步,仰望天空……真的已经过去了十年?
天花乱坠,装饰着梵高式的癫狂迷离夜。阿达里基纳亚的朋友,你现在何处,这颗星是否立刻勾起了你去国怀乡的伤感,是否需要我立刻找到你,为你解脱呢?……本来我们可以一块儿解脱,十年前就可以了。
我注视着那跋涉了七千六百年的灿烂星光。此刻,高能粒子正与磁场发生激战,极光从高纬旋转扭曲直到我所在的这个亚热带城市。可怜的人类,凭他们的感官不可能感知更多了,那无穷无尽的色彩,变幻莫测的旷宇之声……
唉,我是五十步笑百步。
我沐浴在那跋涉了七千六百年的星光里。这是一位参孙,遭受毁灭的同时恢复了壮年的英雄气概。天才转瞬即逝。永恒的是毫无价值的存在。

我也只能讲这么多了。
发表于 2010-2-26 13: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得出一个结论、老娘旳智商不行。什么都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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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11: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应该去好好查查 血族和 吸血鬼 有什么 区别!!

我倒是喜欢 这些的片子

哎 !为什么 吸血鬼都是帅那么美!!

气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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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19: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写的是小说还是自身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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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07: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死了,完全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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