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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5 19: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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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近距离射击死者致死——床上放上东西,从楼上天花板射击一枪,子弹留在床上的东西内——取走床上的东西,将死者移尸到床上,并将弹孔对齐。
看这个过程,似乎很简单,因为死者身上有钥匙,因此理论上谁都能做到,考虑到时后背近距离开枪,应该是亲近的人(最好的办法是先迷晕了再开枪,可惜文中没给出尸检报告)。但是文中对死亡时间以及当时别墅里的人员交代很不明确,如果是家仆、管家一直在家,则需要掩盖枪声,那就自然是利用装修机器的声音掩盖枪声,因此机器开启的时候也就是应该白天作案,但是白天富翁死了,难道没人发现?床上的印记大概跟放的那个阻挡从楼下射击子弹的东西有关,找到了这个东西,也许能找到那颗子弹。话又说回来了,白天作案的话,侄子的晚上不在场证据就没意义了。
暂时只考虑到这么多,估计已经进了歧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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