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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有关〈不杀生〉的具体开示《摘录》正法念处经卷第十九
复次比丘。知业果报。观罗睺阿修罗王所住境界。诸阿修罗业法果报。彼以闻慧。知此众生。见渔猎者。张围设网。罝罟遮截。为利众生。令其活命。破彼鱼堰。或有势力。逼令放生。或为自利。或求名誉。或为王者。或为大臣。遮断屠杀。或护种族。先世相习。行不杀法。不行诸善。是人身坏命终堕阿修罗道。受阿修罗身。寿命长远。经五千岁。阿修罗中。一日一夜。比于人间经五百岁如是寿命。满五千岁。少出多减。亦有中夭。以下中心。因缘力故。身相威德。如业得报。比丘当知。观众生心。种种信解。
《体会》
此段提到不管是为了名利也好、当时的世俗习惯也好。只行守不杀戒,而没有行持好其他善业,会生为罗睺阿修罗王眷属,寿命约五千岁!(阿修罗的一日一夜=500年人间岁月)
《摘录》正法念处经卷第二十六
见有众生。持二种戒。见诸众生被缚幽闭,解之令脱。行于旷路,为饥所逼,不盗他人甘蔗果菜;虽有势力,不夺他人浆水饮食。以其不杀放众生故。是人命终。生三十三天山顶之处。受无量乐。
《体会》
这边提到有众生他持不杀生、不偷盗的戒,这两种戒。
于不杀生方面:看到众生被绑缚、被囚禁起来,就把他给放了。
于不偷盗方面:当他走在空旷的路上,被饥饿的痛苦逼迫,却能不偷盗别人甘甜多汁的水果、蔬菜;虽然有一些权力威势,却能不强夺别人的浆水饮食。
因为不杀生、不偷盗的缘故,命终之后,生于生三十三天山顶之处。
《摘录》正法念处经卷第二十七
云何不杀。见鸟杀害。救令放舍。自不作恶。设作即悔。受不杀戒。以财赎命。令其得脱。复教他人。令助欢喜。
云何不杀。若见有地。多有众生。为持戒故。不自穿掘。不教人掘。若蝎若蚁。虾蟆黄犺。种种众生。知此众生所居之处。不自穿坏。教他不作。或受禁戒。或不受戒。若见为恶。教令忏悔。
若人净信。以久舍物。若衣服饮食床蓐汤药。以用布施。复教他人不杀众生。乃至蜫蚁。不起杀心。若见有果为虫所食。为护其命。不食虫果。见人食者。劝令不食。自持禁戒。复教他人。
《体会》
此处是谈到,如何生于三十三天第八地处-----欢喜园里面,
主要原因是‘见此众生。善心深心。不杀不盗。亦教他人。令不杀盗。
不仅是自己不杀不盗,也教别人怎么做,所以生于欢喜园里面!
举出好几种不杀生的实例:
1、我想这是现在买鸟放生的由来吧?这段是说看见鸟儿被杀害,去抢救他,放生活命。自己不杀生,若是不小心杀生,便立即忏悔。受持不杀生戒,用财物跟那些要杀害鸟儿的人,买回鸟儿来放生,劝别人也帮助放生,生欢喜心。
2、那个修行者见到这土地,有众生在里边住、活动,为了持不杀戒,不去破坏、挖掘这块土地;自己不这样做,也叫人别如此破坏。像是蝎子、蚂蚁、虾蟆、刺猬(kang4,犺)这些众生们的小窝,不去破坏,也叫别人别去破坏,不管别人有没有受戒,看到别人杀害众生的事情,劝导他们忏悔。
3、若那位修行者有清净的信心,长时间的行布施。又教他人,甚至昆虫、蚂蚁都不起杀心!如果看到果实被虫虫咬,为了保护虫虫,就不吃那一个果实。看到有人吃有虫虫的果子,也劝别人不要这样做。不仅是自己不杀生,也教别人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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