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查看: 2383|回复: 2

古代“宅女”超龄不嫁会被罚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9 03: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才是真正的“宅女”。按今天男女婚恋的“纯自然”状态,如果没有家国的干预,岂不是要老死闺中?
6 V- ?* U0 u% k- D
' }+ {( R' L/ g/ P% G
& ~2 G- Y. O) @7 Y! }在古代,男婚女嫁不仅关乎人们的生理需求和社会稳定,更关乎人口的繁衍和家国的持续发展。既然是家和国的大事,男婚女嫁就不仅仅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而且,“媒妁”不仅仅是来自民间。
- D! z! o8 v& h! ?4 r  |4 S: D+ P# V; O" Y( S7 q/ j" y
适龄男女婚姻大事,在周代就属官方议程,国家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职官。《周礼》中说:“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让男女成为夫妇。这也许真起了“示范”作用,不然到了三国时期,也不会把“媒官”设到交趾、九真等边疆地区。据史料记载,元朝的“媒互人”甚至由政府任命发执照,俨然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板。. _: V( |1 G1 g7 U
: X% K- I( J! h2 T% t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历代以媒人牵线、家长包办促成男女成婚的方式是主流。但男女婚嫁既然是家国大事,政府也就往往会进行干预,出些“奇招”。
2 g" v% \3 u! l
& ^9 X- j/ A! s7 p& \“奇招”有哪些呢?一是制定法令。越王勾践命令男子二十岁而娶,女子十五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而娶,女子十三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而嫁;按《大清通律》,男的十六岁而娶,女的十四岁嫁人。二是处罚。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罚款的,譬如,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
# x: m8 w+ l, L5 {) K- G8 L! F
& `  ?# Q# Z/ F  x- W( m帝王为何如此积极地要求适婚男女及时成家呢?你想,适龄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小孩,人丁缺乏,生产和戍边靠谁啊?你不急,皇帝急!而且,古代一直就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阴阳调和了,人心才安然,社会才稳定和谐!
6 [8 ]& T, P5 O5 s0 d* E4 L. y+ J- K/ m2 W4 Q' _6 u
男婚女嫁历来就是家国大事。如今,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泱泱大国,人丁也不缺乏,但如何转变观念,文明地促成适龄男女喜结良缘,还有待于国家、社会、民众诸方共同努力
发表于 2011-5-5 13: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说罚,吓得我天朝子民繁衍出13万万人口,各种剩,剩女 剩斗士 齐天大剩 狗剩 云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7 15: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所言精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5-11-4 11:08

灵隐岛灵异社区

© Since 2006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