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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11: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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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香墨弯弯 于 2007-11-3 01:32 发表 
! C, f- F) ~$ l$ h, T什么叫过证据啊...
6 s: [* P" N$ y+ O# \2 G5 e s不过我翻看了以前的贴,发现在10月22日左右那什么叫乱符号的人回人家贴里说了自己什么都不会的,一会又入了鬼道,然后一会又变的很有本事,哎~~莫名中啊...
. |, ?' g& _7 i; L我刚刚也去查了,的确如此,与他类似情况的还有一个人,不过想必他们的理由有的是,可以说:以前是我朋友用 啊,可以说以前那不是我啊,可以说很多很多的理由,但是大家和自己的朋友公用一下帐号一段时间就看出区别了。两个人的活动界限是不可能那么分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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