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查看: 1263|回复: 7

道教主要仪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16 10: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早晚功课:
  早晚功课是全国现有两大派全真、正一派的早晚必修课。早晚课约起于南北朝以后。住观道士每日卯酉二时上殿作课,诵念香赞、开经偈、净心咒、净口咒、净身咒以及《清静经》、《玉皇心印妙经》等经,唱赞礼拜,一是修真养性,二是祈祷崇拜,三是坚定道心,四是为了体现宫观道风的管理。早晚功课现在各常住都按传统定制早晚上殿。
  (2)全真传戒:
  传戒,又称开期传戒。指从开坛传戒到传戒圆满的整个过程。道士出家,初人道观者为道童,在于孙庙拜师学经,等到了十方丛林开坛传戒之时,子孙庙的师父便荐其赴丛林受戒。
  道教全真传戒,是从金元全真教出现以后,长春真人邱处机遂根据道教已有的戒律,订立了道教全真传戒仪范。清顺治年间,全真龙门派第七代律师王常月方丈又创全真丛林,在北京白云观首次公开设坛传戒。他承袭全真派戒法科仪,讲说《初真戒》、《中级戒》、《天仙大戒》,合称“三坛圆满大戒”。王常月说:“学道不持戒,无缘登真箓。”传戒时,戒坛一般分为三期进行。传戒由十方丛林的方丈负责,称为“传戒律师”,又谓传戒本师。
  传戒期间经过“考偈”:受戒弟子分清名次,按《千字文》次序排号,传戒圆满后,编人《登真箓》。获得戒名后,自愿遵守戒律不犯规戒,经审查合格,发给“戒牒”,以为凭据。
  (3)正一授箓。“箓”通常指记录有关天官功曹、十方神仙名属,召役神吏,施行功法术的牒文。正一道士只有得受法箓,才能名登天曹,才能有道位神职。有了道位神职的道士,其斋醮中的章词,才能奉达天庭,才能得到神灵护佑,反之斋醮章词无效。
  道士受箓之后,箓牒中拔付受篆者有护身将帅,协助受箓者在主持斋醮时,斩妖除邪。拔度生灵,救济困厄。未受箓受职,就无权遣神役鬼。
  “受箓”的意义是“戒除情性,止塞愆非,制断恶根,发生道业,从凡人圣,自始及终,先从戒箓,然始登真。”
  道士受箓后,颁发给职券牒文,以证其所得之法职,名所录之神界,以通达神灵。简称为“职牒”。
                                                                                                  中国道教协会
发表于 2007-8-16 13: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弄个沙发,有时间好好细细品味,问下修道会生病么?
就是被外邪侵袭那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8-16 14: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病的因素是邪气  
  

(2006-10-20 16:55:17)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的内部的矛盾性《矛盾论》。 中医道医认为:疾病发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在于致病因素,而在于人体内部的矛盾性,既人体的抵抗力.人体的抵抗力,称为“正气”。正气是人体维持生命活动的一切物质和机能的综合概括。一切导致疾病发生的因素统称邪气。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关系到人体的正气和致病邪气两方面。

一、 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主要因素;

    二、 外来邪气是构成疾病的重要条件。

  

    疾病的发生决定于正气和邪气双方势力消长和斗争的结果,中医学从这两方面的辩证关系出发,建立发病学的基本观点。疾病发展过程中的一般规律是:

    一、邪气斗争贯穿于疾病发展过程的始终;

    二、阴阳失调是一切疾病的根本原因;

    三、疾病过程中的因果转化关系;

    四、疾病发展过程中局部和整体的关系。

作者:武当(无名道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6 15: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长生无名之火,宇道家有何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6 17: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一烟是一个不得了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6 17: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这话从何说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6 19: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好东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8-17 09: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烟 于 2007-8-16 15:59 发表
若是长生无名之火,宇道家有何解释?

中品守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6-13 18:5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