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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简析《论命细法》

已有 628 次阅读2017-2-17 11:16 |个人分类:易学易理| 论命

子平论命,以格局为筋骨脉络,以义象为皮肉毛发。论格不论象,则只能论断富贵贫贱吉凶祸福,而不能论断吉凶祸福的各种类型与诸多细节。但若论象不论格,则象无依附,吉凶无所凭据,从而无法论断富贵贫贱吉凶祸福。因此,《渊海子平》在论述了内外十八格之后,又阐述了“论命细法”等一类的诗文辞赋,专门用以论象。虽然“论命细法”只是一首内容不多的歌诀,但后学者可以从中领略到先贤论象的具体思路和方法,然后以法类推,举一反三,付诸于实际推命当中,便可以收到论命更具体、更细致、更形象的效果。
 
当然,要想熟练运用论象方法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至少得花两三年以上的时间多实践,多思考,然后才有可能基本把握。就像要成为一名高明的医生,光在医学院里苦苦研习医理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积累大量的临床经验。有些没文化的盲人命师,论象之所以比较精准,就是因为论命很多年,见过太多的八字,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须知经验丰富的命师,很多时候仅凭感觉就能做出一些神奇的论断。正如行医多年的老医生,常常只凭感觉就能拿准病情,做出神奇的诊断。
 
《论命细法》云:“过房七杀带三刑,父明母暗是偷生。”意即:七杀格的八字,又带三刑,是过继给他人之命。财星透干,印星藏匿不出的命主,会是非婚所生的私生子。
 
为什么呢?因为杀、伤、枭、刃是四个凶神,如若无制,其所在宫位所代表的六亲就不利。故命书曰:“年带伤官,父母不全;月带伤官,兄弟不完;日带伤官,夫妻有损;时带伤官,子息无传。” 但若凶神有制则无妨,故命书又曰:“伤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有制就变成好事了。同样的道理,七杀、羊刃和枭神,这三个凶神居于年月为忌而无制则必损父母兄弟,居于日支为忌而无制则必损夫妻,居于时柱为忌而无制则必损子女。当然,如果制过了头,也会由好事变成坏事。七杀当令,旺强而难制化就会伤克父母兄弟,因为七杀的天性就是克比劫而泄财的,对父亲和兄弟极为不利。故月令杀重难制之命,民间命师多视为“上顶下踹”之命,即上克父母,下克兄弟姊妹。若同时兼带三刑,则克害更为严重。月令为家宅,如果有攻身的七杀凶神无制,命主就会在自己家里扎不下根,很有可能会被过继给他人做养子。
 
例如名伶朱宝霞命:甲寅 戊辰 戊辰 甲寅。杀透月令,既旺且强,无印化食制,从杀也不真,故自幼被一戏子收为养女。另如某男命:丁未 癸卯 己巳 癸酉。旺杀当令,癸财克坏丁印,破了杀印格,命主出生后即被父母送给他人。还有某女命:己丑 丙子 丁酉 辛丑。旺杀当令,丑酉合而食不制杀,从杀又不真,破格。故其4岁时即被过继给他人。
 
月令旺杀难制,便属过房之命,这一条断语确实有比较高的应验率。但须知,饭能吃,能吃的不是只有饭。八字不带旺杀之命,也不乏过房之人。如某男命:己巳 乙亥 丁巳 乙巳。虽然没带七杀三刑,但因三巳冲一亥,冲破了父母宫,损了格局,故其父母就因贫穷多病而将命主过继给了他人。又如日本夏普电子公司创始人早川德次命:癸巳 壬戌 甲辰 戊辰。辰戌冲,印星失根,1岁时就过继给他人。还有某女命:己亥 癸酉 辛卯 戊子。食伤吐秀格,枭印克夺食伤,故其年幼丧父母,给他人当养女。另有某男命:癸卯 乙卯 癸卯 癸亥。满盘食伤,岁运见财则为食伤生财格,见印比则为食伤喜印比格。但是命局要财不见财,要印不见印,为父母缘薄之象,故命主自幼被过继给他人。此外,尚有中共政府总理周恩来命:戊戌 甲寅 丁卯 癸卯;国府主席林森命:戊辰 甲寅 丁卯 戊申;某女命:己丑 乙亥 丁卯 甲辰;某男命:己丑 戊辰 辛巳 己亥。此四命均因印多印旺而损格,故均在年幼时被过继给他人。
 
可见,以七杀带三刑的义象推断过房,这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过房现象的实质性问题在于月令为凶神而难制、为吉神而受伤,尤其是印星受损或印星损格,而且八字不止一个印星。因为月令代表家,印星代表母亲,只有在家和母亲都出问题时才最容易过继他人。印多则为多母之象。故命书又曰:“生而不生,过房入赘之命。”其“生而不生”之意就是印星欲生日主而不能生,犹如母亲想关照子女却无能为力。
 
至于未婚所生的私生子,在礼法森严的古代社会是稀奇事,私生子会受他人歧视,但在婚姻自由的现代社会则是司空见惯的混闲事,只有缺乏爱心的人才会歧视私生子。一个好命师不仅要有高超的预测技术,还要有爱心和口德,更不会像八婆似的热衷于发掘人家的隐私。因此,命师碰到这种事情,除非当事人考问,是不宜道破说明的。私生子命的特征是什么呢?就是简单的“父明母暗”四个字吗?不是。实际中很多父明母暗之命都不是私生子,也有不少父明母明之命却是私生子。
 
例如某男命:癸酉 庚申 丁未 壬子。庚财父星当令透干,乙印母星入墓未中,父明母暗,命主为私生子。但是,以下三个男命:戊申 辛酉 丁未 庚戌;戊戌 庚申 丁亥 庚戌;戊申 辛酉 丙戌 己亥,也都是父明母暗,但命主却均非私生子。另有两个男命:丁酉 甲辰 癸丑 庚申;辛卯 己亥 辛未 乙未。前者丁财庚印并透,后者己印乙财并透,父明母明,但二人也都是私生子。还有某女命:己卯 壬申 丙午 辛卯。辛财父星当令透干,卯印母星虽不透干,但未匿藏,命主为其母和有妇之夫所偷生。某男命:甲戌 辛未 乙丑 壬午。壬印母星透干,未财父星当令,也不算暗,命主为私生子。
 
从以上所举的命例可以看出,以父明母暗的义象来论断私生子,也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仅仅根据父明母暗这种表象来论断,只会碰得一定的应验率,但不会算得很高的应验率。要想算得很高的应验率,就得从表象中找出其内在的原理。私生子命的实质问题是男女未婚而生子,而所谓“结婚”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是办理结婚证件,或得到父母六亲的公开认可,这在命理上是用印星代表的,此外印星还代表母亲。也就是说,私生子问题的关键是看印星。如果八字的父星与母星通过暗合暗穿的方式链接,并带子星,且印星不显或受损,则意味着母亲会有事实婚姻,且未婚生子。即如癸酉 庚申 丁未 壬子,此命日时丁壬合印,然后通过子穿酉而相互链接,未中乙又暗合申中庚。这酉中辛是乙印的七杀,代表其母的情人;申中庚是乙印的正官,代表其母的丈夫,表示其母第一次婚姻属于非正式婚姻,第二次婚姻才是。同时,与乙印同宫的未中丁火则为辛的七杀,乙的食神,代表子星,说明其母第一次事实婚姻会生下一个儿子。此外,子未暗穿,其中有己土克子水,即是乙印的财星坏印,说明其母第一次婚姻是不透光的,有损名声的。因此,命主极有可能是私生子。
 
再分析那两个父明母明的男命。第一例:丁酉 甲辰 癸丑 庚申。年支酉印为母,酉上带丁火为杀,辰酉一合则将辰中癸水(丁之杀,酉之食)链接起来,同时辰土为酉的印星,甲木为酉的财星,甲坐辰上便是酉印的财坏印,这就显示其母第一次婚姻属于有损名声的非法婚姻,而且有私生子。第二例:辛卯 己亥 辛未 乙未。月干己印为母,年支卯为己之杀,合亥而产生链接,年干辛为己之食、卯之杀,显示其母会与第一个情人生下儿子。印星藏而不显,说明没有结婚证件。卯杀合未财,说明其情人为有妇之夫。其余几个命造均可以这种方法分析,得出同样的结论。
 
“我明我暗从他象,父死之时不送灵。”这句话是说从化格不真,命主也会是过继子。即《神峰通考·从化格》所谓“化之真者,名公巨卿;化之假者,孤儿异姓”的意思。“我”指日主,“我明我暗”是说日元合化为他物则虽有如无,是为“暗”;若日元合化但其五行性质不变,则为“明”。即如甲日元合己而化土,则甲日元也变土,甲木有而如无,为“暗”;己日元合甲化土,则己土还是己土,这就是“明”。“从他象”之意即指日元从化成了其它五行。“父死之时不送灵”是说过继给他人之后,亲生父亲死后就不用去戴孝送灵了。
 
怎样知道八字从化得真与不真呢?该文原注云:“假令申子辰从水也,不然五月有火无水,不从也。戊癸化火,巳午天干地支,从火也。珞琭子云:学释则离宫修定。是如此取用也。”意即:譬如丙丁日主,如果生在申子辰月,八字又会水局,日主则从水。若是生在午月,八字干支火多火旺,日主则不从。只有戊癸相合,干支火多火旺,日主才从化为火。珞琭子说,佛徒参禅打坐,要先向离宫修定,再向坎宫求玄。所谓“离宫”代表八卦之南方,人体之头部心神,坎宫则代表北方,人体之腹部丹田。参禅入定要先修心神,涤除杂念,清静无为。所以,戊癸化火格要求生在巳午未这三个南方火月,八字干支火旺才能合化成功。否则就是从化不真。
 
为什么八字从化不真,就会是孤儿异姓呢?古人没有说明其中的原理,个中缘由大概是因为从化不真的八字即为破格,而破格首先是指月令父母宫被损坏,容易早丧父母,成为孤儿。孤儿则极容易被人收养,改名换姓。
 
2009年初夏,笔者曾见一民间命师给某女士算命,观其八字为:戊申 丁巳 丁亥 壬寅。命师立断其为过继之命。此女当即大呼神准,反馈说她自己的父亲就是一位算命先生,命主将要出生时,其父便算此女会克父,待其一出生就过继给了他人,至今四十余年,父女从未谋面。她知道她的父亲至今还活在人世,没有夭寿。笔者猜想,命师这招一定是根据“化之假者,孤儿异姓”这句断语论断的,因为该命师很推崇《神峰通考》,说是非常实用,其中很多断语一用就灵。于是,等其他客人都走后,笔者向其报一女命:辛巳 辛丑 丙寅 丙申。命师不假思索,又立断为过继之命。我说非常正确,并问其原因。命师说:化气不真,又带三刑,必然是过继之命。我再报一命:庚辰 戊寅 辛巳 丙申。命师沉吟片刻,还是论断为过继之命。我告知他,此命并非过继之人。命师怀疑是否时辰错了,说如果不是申时,八字就不带三刑,那就不会过继。笔者又报一男命:辛卯 丙申 辛巳 丙申。命师说,此命虽然丙辛合,但有卯巳木火为根,化水不成,但无三刑,应当不是过继之命。我说也是过继之人。然后再报一男命:戊子 辛酉 丙申 己丑。命师论断说,此命丙辛合而化水,又无三刑,不是过继之命。我说不对,此命其实也是过继之人。命师无语。
 
为什么“从化不真,孤儿异姓”这句断语有时候很灵,有时候却一点儿都不灵呢?笔者思考多日,始悟其中的道理。“从化不真,孤儿异姓”这句断语仍然没有抓住过继这个问题的实质。从化不真只是表象,印星在父母宫损格才是实质所在。因此,只有古人那句“生而不生,过房入赘之命”的断语才触及到了这个问题的核心,虽然这句话说得还不够全面。上面所举的戊申命和辛丑命,就是因为寅巳申三刑,财星与印星互刑,父母不能同处一室,生而不生,故而过继。辛卯命过继是因为巳申刑合,将申巳中的戊印合坏,生而不生。戊子命呢,则因丙辛合水,有戊土食伤损格,在八字没有印星的情况下则以食伤代表母亲,故其实为印星损格,所以过继。而庚辰命因月干透戊印可用,官印成格,虽然化气不真,并带三刑,也不为过继之命。
 
还有一个问题,即当八字印星生而不生时是否都会成为过继之命呢?也不是。有些人很早就父母过世或离异,也没有过继给他人。比如毛岸英命:壬戌 庚戌 乙丑 戊寅。乙庚合而化金,但有年干印星破格,化气不真,生而不生,命主8岁庚午年丧母,但并未过继给他人。为什么呢?因为印星不是被刑穿或合化坏的,便只有早年丧母之象,并无过继之象。即如某男命:癸酉 庚申 癸亥 戊午。日时戊癸合,金多水旺,化火不成,财星破格,故命主1岁时其父即战死沙场,不能送灵。但因格成金水专旺,有印生身,午财也不是刑穿合破格,所以命主靠母亲抚养成人,不用过继给人。又有某女命:辛未 庚子 乙丑 己卯。月日乙庚合,子丑合,子水有庚金生,不能悉数合化为金,财星丑未通过穿合破格,印星生而不生,故其自幼被过继给他人。还有一命:壬子 戊申 癸亥 丙辰。八字水多水旺,戊癸合而化火不成,父母宫因申子辰三合而合坏印星,故命主与其父均为过继之人。
 
“庚金化成火象时,父亡见血不须疑。”这句继续在说从化格。指庚金日主的乙庚化金格,若是八字火多火旺,没有印化食制,则从火,即为庚金化火之意。这种庚金从火的八字,若是从化不真,父亲在去世时常常伴有血光之灾,俗称“凶死”,包括刀伤、手术、车祸、脑溢血之类。究其原因,庚金为日主,则父亲为木所代表的财星,火为木的伤官,伤官就是代表身体受伤、流血的,若是伤官太多,父亲便容易有血光之灾。
 
比如刘宋孝武皇帝刘骏命:庚午 乙酉 庚午 丁亥。月日乙庚合,酉月金旺,符合化气条件,但有午丁火克金,化气不成,转而用火制金。这便有化成火象之意。亥运23岁癸巳年,巳亥冲,亥中甲财受损,其弟刘绍为了篡夺皇位,挥刀杀死父亲。命主则斩杀了弟弟。次年甲午,火旺制金,命主坐上龙椅后,便将叔叔的四个女儿悉数纳入后宫侍寝,叔叔怒发冲冠,起兵十万造反,命主将叔叔及其十六个儿子全部杀头。父亲与叔父皆死于血光之灾。这是三午破一酉,月令父母宫受损的缘故。当然,这对命主本人反而是好事,羊刃得制,权宰天下。
 
另有某男命:乙酉 乙酉 庚寅 丙戌。也是乙庚化金不成,转而用火的格局。年月羊刃,火遥难制,为克父而性暴之命。甲运5岁庚寅年,金木相战,其父被政府枪决。命主长大后,经常杀人越货,辰运54岁己卯年,羊刃冲克财星,命主因杀害二十余人被处极刑。
 
还有某男命:壬申 乙巳 庚午 辛巳。月日乙庚合,但八字火多火旺,化金不成,1岁癸酉年,劫刃肆虐夺财,其父意外摔破头部而亡。
 
其实,不仅是乙庚合化的八字,只要是庚辛金的日主从杀不真,则多有此象。例如某男命:辛卯 甲午 辛巳 庚寅。八字火多火旺,格取从杀。但日支巳中有戊印贴身相生,并有寅穿巳暗克印星,生而难生,破格,则以代表父亲的财为忌。转换太极点来看财,火为木的食伤,金为木的官杀,食伤重重见官杀,便是伤官见官,伤官夹杀,为凶死之兆。命主2岁癸巳年,其父即因曾经干过土匪被政府枪决,血溅法场。另有一男命:丙戌 辛卯 庚寅 辛巳。年月卯戌合,坏了戌印,八字要求从杀,但日元坐寅,绝处逢生,从杀不真,必有早年丧父之忧。癸巳运戊申年22岁,三刑寅财,其父在文革中遭到红卫兵连日毒打,头破血流,腰脊断裂而惨死。
 
“比肩三合族人害,三刑零落及离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月令比劫三合成局,很容易克父克妻,家道零落,并受家族亲人的拖累。原因很简单,比劫重重则克财,而财星是代表父亲与妻子的,月令是代表家庭的,若月令与年支都是比劫损格,则必受家族拖累。在“一人犯法,株连九族”的古代社会,这种受族人拖累的例子多不胜数,在现代社会是极少的,只有在毛泽东时期的“黑五类分子”其家属很受连累。当然,比劫虽旺,若有制化或者构成了专旺格,则此象便相应减轻,甚至没有。
 
例如清代学者梁质人命:辛巳 辛丑 庚午 丙戌。月透劫刃,巳丑合劫,己运19岁庚子年,流年又逢比劫带子水伤官冲克午火官星,命主因家中有人逃税,无辜受累,系狱九年。另有某男命:甲戌 癸酉 辛丑 己丑。酉丑合,劫刃旺强为忌,命主早年丧父,并夭折两兄弟,中年则先后丧两妻两子,家道零落。而晚清著名实业家姚慕莲命:丁丑 己酉 辛丑 丁酉。比劫重重,既多且旺,丁火无根,生土从金,格成专旺。命主家族时代为富商,命主与兄弟姚同寿继承祖业,富有万亩良田,数十家企业,官衔二品,富贵两巨。湖广按察副使黄希宪命:丁丑 己酉 庚申 辛巳。劫刃当令,巳酉丑三合会比劫局,一点丁火无根,又有己丑土化而生金,格成专旺。命主中年丧母,57岁才丧父,一妻终老。
 
“比劫暗损及门房,兄弟无情被罔欺。”这句话的意思为,月令劫刃还会暗损同胞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好,有被兄弟姐妹欺负、欺骗之象。当然,前提是劫刃为忌而无制,如果为喜则反得兄弟姐妹之力。
 
例如某女命:乙巳 癸未 甲申 丙寅。月透劫刃,又带三刑,为暗损兄弟姐妹及父亲之象。命主4岁甲运己酉年,两个姐姐在文革中因言获罪,双双入狱。大姐被处极刑,小姐被判刑10年。命主因此受拖累多年。9岁甲寅年,劫刃猖狂,父亲又去世。乙运中其兄又坐牢5年。出狱后谋为艰难,经常拖累姐妹。另有某男命:癸巳 戊午 丙午 庚寅。劫刃当令,又多又旺,年月干戊癸合则化火,将食化劫,化喜为忌,故而其兄弟六人均不成器,相互拖累不堪,毫无兄弟情谊。
 
“如带比肩成别象,兄弟不睦报君知。”这句是说,如果比肩被合化为别的五行,兄弟关系也不会融洽。其原理是代表兄弟姊妹的比劫化成了别的十神,就会破坏原来的兄弟关系。这里照样没说格局喜忌,我们如果仅仅凭这句断语来死套八字,准确率就不会高。实际上,只有代表兄弟的比劫合化为忌神时才影响兄弟关系。
 
例如某男命:丁酉 庚戌 丁巳 乙巳。八字财星当令,又多又旺,喜比劫清格。不利巳酉合,化劫为财,比劫化成别象,故命主两兄弟的关系很差,为了争夺父母的房产闹矛盾多年,甚至对簿公堂,至今已然形同陌路。另有某男命:甲午 丁丑 癸未 辛酉。以月令兄弟宫中的癸水比肩代表兄弟姊妹,丑酉合,比劫化印,但印星多了,不以为喜,反以为仇。命主两个弟弟均为智障,生活不能自理,靠命主照顾多年,非常苦恼,不高兴时便对兄弟拳脚相向。而另一男命:戊戌 丁巳 丙午 丁酉。八字比劫重重,喜巳酉一合,化劫为财,虽然也是比劫化成别象,但为格局所喜,故其兄弟姊妹七人,关系较好,其大哥当官,命主经常得其大哥的助力。
 
“妻带三合及坐妻,妻曾认得是亲友。”其意为:男命代表妻子的财星如果三合成局,或者日元坐财,说明所娶的妻子非亲即友,是很早就认识的人。为什么呢?因为合就是结合、联合之意,显示关系比较密切。亲戚朋友、街坊邻居的关系在八字上常常就是通过相合来表示的。当然,合还要分合来还是合去,合来则成亲,合去则分离。即使是日元坐妻星,若被合去,也非亲友。
 
例如毛泽东命:癸巳 甲子 丁酉 甲辰。日坐妻星,但被年支巳合、时支辰合,愈合愈远,因此他的老婆均非亲友,距离是一个比一个更远。某女命:庚戌 丙戌 己未 甲戌。日元坐未,未中有乙木夫星,时干透甲官与日元作合,这是合来,且妻坐下为戌与月令兄弟宫相同,说明其丈夫为亲友,而且与姐妹有关系。实际是其姐姐离婚后,命主嫁给了姐夫。又有某女命:丁巳 甲辰 丙申 庚子。地支申子辰三合官杀局,但因子为三合局之中神,居于时柱,故为远嫁陌生人之象。实际上,命主15岁壬申年时被人贩子卖到外地与人成婚。
 
“坐妻透妻成别象,定主离妻再娶妻。”这句话是说,男命日元坐财星,又在别处透出财星,便是成婚之象。其原理是,妻宫已有妻星,别处再透妻星,透者有力,而且是明显可见的,说明别的女人比妻宫的更强大,有喧宾夺主之象,故而容易离妻再娶。此象有较高的准确率,但若不分喜忌旺衰,仍然有碰巧的成分在内。
 
例如某男命:己酉 乙亥 庚寅 丁亥。此命月透乙财,日坐寅财,属于坐妻透妻的重婚之命。乙为第一任妻子,寅为第二任妻子。辛运32岁辛巳年,劫刃临太岁冲克乙财,命主离异。未运37岁丁亥年,再婚。然而,著名作家钱钟书命:庚戌 丁亥 庚寅 甲申。也是坐妻透妻,而且还日坐偏财,且日时刑冲,可是命主一婚到头,而且伉俪情深,从无绯闻。原因何在?在于格局之喜忌旺衰不同也。己酉命用神太多,难以清格,以财星为仇,成婚乃属必然。老钱命财星岁旺,但寅亥合而生火,寅戌拱合,更喜有申金冲克寅木,财星虽多而有制化,故虽坐妻透妻而不离。
 
又如影星阮玲玉命:庚戌 辛巳 己亥 乙亥。食伤制杀格。日元坐亥,亥中有甲官,时柱有乙杀且坐亥并入夫宫,是为外遇离婚之象。加之夫宫亥财冲坏巳印,则为因情因夫损名之象。命主于辰运17岁丙寅年结婚,己运23岁壬申年,申金穿克甲官,乙杀并入夫宫,命主与第三者同居。次年,与丈夫正式离婚。25岁甲戌、乙亥年,官杀交互攻身,前夫诬告、勒索命主,后夫又另结新欢,导致命主精神崩溃,自杀身亡。
 
古书所载一女命:丙申 癸巳 己亥 乙亥。日时柱跟阮玲玉一样,也是坐官透杀,但命主在东方官杀运中因夫受封,夫为参政,所生五子俱有出息。为何同样是坐官透杀的八字,前者因夫受辱自杀,后者因夫荣身显贵呢?阮命八字为食伤制杀格,杀为相神,但夫宫甲官无制化,便为损格之仇神,是为命主不喜丈夫、并受丈夫拖累之象。丙申命有癸财克去丙巳火,格取从杀。东方运为辛卯庚寅,天干有金生水克火,则巳申合水之势不破,地支行官杀运则从杀格不破,而从杀格则不论官杀混杂,因为官杀已非官杀也。故命主婚姻美满。
 
另有某女命为:丙午 乙未 己亥 乙丑。杀印格,夫宫财中藏甲官,虽有午印也难化,则夫宫为忌也。日主所喜者,为月干乙杀,但若岁运不将夫宫甲官去掉,则乙杀难入夫宫,婚姻难成。故命主至今年近半百,心里一直暗恋着一位老同学,对其余男人视若无物,八字虽然坐官透杀,但她却守身如玉,誓将独身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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